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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026年度2025式警服首批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
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C-HG20260053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026年度2025式警服首批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开通会员可解锁*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开通会员可解锁*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
1包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第2包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方式:中国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
售价:¥
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
https://gpztb.pcpe.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
233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高警官
*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
299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代表
*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联系代表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1
公开招标文件
项
目 编 号:JC-HG20260053
项
目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0
26年度2025式警服首批采购项目
公
安 部 警 用 装 备 采 购 中 心
2
二〇二六年五月
1
目
录
1 投标邀请 ...................................................................................................................................................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投标人须知 .............................................................................................................................................19
3.1 总则.............................................................................................................................................193.2 招标文件.....................................................................................................................................203.3 投标文件.....................................................................................................................................213.4 开标、评标.................................................................................................................................233.5 中标和合同.................................................................................................................................253.6 中标服务费.................................................................................................................................263.7 询问、质疑、投诉.....................................................................................................................273.8 保密义务和信息披露.................................................................................................................27
4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29
4.1 评标办法.....................................................................................................................................294.2 初步审查.....................................................................................................................................294.3 评分细则.....................................................................................................................................294.4 异常低价审查.............................................................................................................................32
5 采购需求 .................................................................................................................................................34
5.1 技术要求.....................................................................................................................................345.2 服务要求.....................................................................................................................................35
6 合同(参考文本) .................................................................................................................................387 投标材料格式 .........................................................................................................................................46
7.1 *承诺函.......................................................................................................................................477.2 *投标函.......................................................................................................................................497.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07.4 *投标人资质声明.......................................................................................................................507.5 *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517.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517.7 *纳税证明...................................................................................................................................517.8 *社保缴费记录...........................................................................................................................517.9 *审计报告...................................................................................................................................527.10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第2包,投标人若非联合体则无需提供).......................................527.11 *商务条款偏离表.....................................................................................................................547.12 中小企业材料...........................................................................................................................547.13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和成本占比承诺函...........................................................557.14 与评审相关的其他商务资料...................................................................................................577.15 *开标一览表.............................................................................................................................587.16 *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587.17 *投标人服务要求偏离表.........................................................................................................597.18 *采购需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材料(含承诺函).....................................................................597.19 评审细则-技术和服务部分相关材料......................................................................................597.20 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97.21 与评审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60
8 附件 .........................................................................................................................................................61
8.1 质疑函.........................................................................................................................................61
2
8.2 样品外层包装箱信息要求.........................................................................................................62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邀请
1
1 投标邀请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以下或简称
“警采中心”)就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货物和服务进行
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投标。1.1.
项目编号:
JC-HG20260053
1.2.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026年度2025式警服首批采购项目
1.3.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
2
包,总预算:人民币
*开通会员可解锁*元,第1包预算金额:3497253.00元;第2包预算金额:2013506.2
元。详见下表:
包号
序号
产品名
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最高限制单价(元)
小计金额(元
)
样品要求(名称、数量、号
型)
样品检测项(相关标准详见
“附件1、标准.
zip”,标准如
有修改、完善或修订,以最新要求为准)
最大允许轻缺陷数量(个)
样品检测费用(元)
1-1
春秋执勤服(机关款,面料:毛聚酯莱赛尔纬弹花呢)
128
套
466
59648
名称:机关男春秋执勤服,数量:
1套,号
型:上衣
175/1
00C 裤子
175/94C。
(左臂缀钉国旗臂章及辅章,右臂为公安臂章,右胸缀钉移民管理标识底托,去除产品名称标志、号型标志、维护标志、检验章、肩章号标志)
1.
样式
;2.
号型
规格;3.
颜色
及色泽偏差范围;4.
材料
外观;5.
裁片
纱向;6.
敷衬
与归拔;7.
缝制
;8.
成品
外观质量及疵点。
上衣
:
6
裤子
:
4
400
1
1-2
春秋执勤服(一线款,面料:聚酯莱赛尔四面弹加厚平纹布)
487
8
套
394
192193
2
名称:一线女春秋执勤服,数量:
1套,号
型:上衣
165/8
8 裤子165/74。(左臂缀钉国旗臂章及辅章,右臂为公安臂章,右胸缀
1.
样式
;2.
号型
规格;3.
颜色
及色泽偏差范围;4.
材料
外观;
上衣
:
6
裤子
:
5
100
0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邀请
2
包号
序号
产品名
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最高限制单价(元)
小计金额(元
)
样品要求(名称、数量、号
型)
样品检测项(相关标准详见
“附件1、标准.
zip”,标准如
有修改、完善或修订,以最新要求为准)
最大允许轻缺陷数量(个)
样品检测费用(元)
钉移民管理标识底托,去除产品名称标志、号型标志、维护标志、检验章、肩章号标志)
5.
裁片
纱向;6.
敷衬
;7.
缝制
;8.
标志
(仅保留后背标志、上衣里襟标志)9.
成品
外观质量及疵点。10.
pH;
11.
甲醛
含量;12.
撕破
强力;13.
起毛
起球
1-3
冬执勤服(机关款,面料:毛聚酯莱赛尔加厚纬弹花呢,絮片:生物基抑菌保暖絮片)
64
套
550
35200
名称:机关男冬执勤服,数量:
1套,号型
:上衣
175/100
C 裤子
175/94C;
(左臂缀钉国旗臂章及辅章,右臂为公安臂章,右胸缀钉移民管理标识底托,去除产品名称标志、号型标志、维护标志、检验章、肩章号标志)
1.
样式
;2.
号型
规格;3.
颜色
及色泽偏差范围;4.
材料
外观;5.
裁片
纱向;6.
敷衬
与归拔;7.
缝制
;8.
标志
(仅保留内胆左前胸标志、
上衣
:
6
内胆
:
3
裤子
:
4
400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邀请
3
包号
序号
产品名
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最高限制单价(元)
小计金额(元
)
样品要求(名称、数量、号
型)
样品检测项(相关标准详见
“附件1、标准.
zip”,标准如
有修改、完善或修订,以最新要求为准)
最大允许轻缺陷数量(个)
样品检测费用(元)
内胆后背标志);9.
成品
外观质量及疵点。
1-4
冬执勤服(一线款,上衣面料:聚酯莱赛尔四面弹覆膜加厚平纹布,裤子面料:聚酯莱赛尔四面弹加厚平纹布复合针织布,絮片(温区):生物基抑菌保暖絮片)
243
9
套
607
148047
3
名称:一线女冬执勤服,数量:
1套,号型
:上衣
165/88
裤子
165/74。
(左臂缀钉国旗臂章及辅章,右臂为公安臂章,右胸缀钉移民管理标识底托,去除产品名称标志、号型标志、维护标志、检验章、肩章号标志)
1.
样式
;2.
号型
规格;3.
颜色
及色泽偏差范围;4.
材料
外观;5.
裁片
纱向;6.
敷衬
;7.
缝制
;8.
标志
(仅保留后背标志、上衣里襟标志、内胆左前胸标志);9.
成品
外观质量及疵点。10.
pH;
11.
甲醛
含量;12.
静水
压(上衣初始);13.
透湿
率(上衣
+裤
子面料)
上衣
:
8
内胆
:
4
裤子
:
5
180
0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邀请
4
包号
序号
产品名
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最高限制单价(元)
小计金额(元
)
样品要求(名称、数量、号
型)
样品检测项(相关标准详见
“附件1、标准.
zip”,标准如
有修改、完善或修订,以最新要求为准)
最大允许轻缺陷数量(个)
样品检测费用(元)
第
1包
小计
349725
3
51
360
0
2-1
长袖制式衬衣(机关款,面料:聚酯棉莱赛尔格纹布)
128
件
113
14464
名称:机关男高级警官长袖制式衬衣(漂白色)。数量:
1件,号型:
175/100C。(左臂缀钉国旗臂章及辅章,右臂为公安臂章,右胸缀钉移民管理标识底托,去除产品标志、检验章、肩章号标志)
1.
样式
;2.
号型
规格;3.
颜色
及色泽偏差范围;4.
材料
外观;5.
裁片
纱向;6.
敷衬
与胶条;7.
缝制
;8.
标志
(仅保留领角刺绣标志);9.
成品
外观质量及疵点。
5
200
2
2-2
长袖制式衬衣(一线款,面料:聚酯棉莱赛尔格纹布)
487
8
件
121
590238
名称:一线女长袖制式衬衣(浅蓝色)。数量:
2件,号
型:
165/88A。
(左臂缀钉国旗臂章及辅章,右臂为公安臂章,右胸缀钉移民管理标识底托,去除产品标志、检验章、肩章号标志)
1.
样式
;2.
号型
规格;3.
颜色
及色泽偏差范围;4.
材料
外观;5.
裁片
纱向;6.
敷衬
与胶条;7.
缝制
;
5
110
0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邀请
5
包号
序号
产品名
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最高限制单价(元)
小计金额(元
)
样品要求(名称、数量、号
型)
样品检测项(相关标准详见
“附件1、标准.
zip”,标准如
有修改、完善或修订,以最新要求为准)
最大允许轻缺陷数量(个)
样品检测费用(元)
8.
标志
(仅保留领角刺绣标志);9.
成品
外观质量及疵点。10.
pH;
11.
甲醛
含量;12.
透气
性;13.
总折
痕回复角
2-3
夏执勤服(机关款,面料:聚酯棉莱赛尔格纹布
)
256
件
106
27136
名称:机关男高级警官夏执勤服(漂白色)。数量:
1件
,号型:
175/9
6A。(左臂缀钉国旗臂章及辅章,右臂为公安臂章,右胸缀钉移民管理标识底托,去除产品标志、检验章、肩章号标志)
1.
样式
;2.
号型
规格;3.
颜色
及色泽偏差范围;4.
材料
外观;5.
裁片
纱向;6.
敷衬
与胶条;7.
缝制
;8.
标志
(仅保留领角刺绣标志)9.
成品
外观质量及疵点。
5
200
2-4
夏执勤服(一线款,面料:
487
8
件
110
536580
名称:一线女夏执勤服(浅蓝色)。数量:
1件,号型:
1.
样式
;2.
号型
规格;
5
110
0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邀请
6
包号
序号
产品名
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最高限制单价(元)
小计金额(元
)
样品要求(名称、数量、号
型)
样品检测项(相关标准详见
“附件1、标准.
zip”,标准如
有修改、完善或修订,以最新要求为准)
最大允许轻缺陷数量(个)
样品检测费用(元)
聚酯棉莱赛尔格纹布
)
165/88C。(左臂缀钉国旗臂章及辅章,右臂为公安臂章,右胸缀钉移民管理标识底托,去除产品标志、检验章、肩章号标志)
3.
颜色
及色泽偏差范围;4.
材料
外观;5.
裁片
纱向;6.
敷衬
与胶条;7.
缝制
;8.
标志
(仅保留领角刺绣标志)9.
成品
外观质量及疵点。10.
pH;
11.
甲醛
含量;12.
透气
性;13.
总折
痕回复角
2-5
执勤帽(布面
)
250
3
顶
51
127653
名称:高级警官藏蓝色布面执勤帽,数量:
3顶
规格:
58号
1.
样式
;2.
号型
与规格;3.
颜色
及色泽偏差范围;4.
材料
外观;5.
裁片
纱向;6.
敷衬
;7.
缝制
3
600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邀请
7
包号
序号
产品名
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最高限制单价(元)
小计金额(元
)
样品要求(名称、数量、号
型)
样品检测项(相关标准详见
“附件1、标准.
zip”,标准如
有修改、完善或修订,以最新要求为准)
最大允许轻缺陷数量(个)
样品检测费用(元)
;8.
成品
外观质量及疵点。9.
拼接
互染色牢度;10.
洗涤
后外观质量
2-6
执勤鞋(机关
款)
64
双
269
17216
名称:男机关执勤鞋,样品数量:
2双,号
型:
255/三
1.
结构
及样式;2.
号型
规格;3.
感官
质量。4.
耐磨
性能;5.
硬度
轻缺
陷
3个
或重
缺陷
1
个
+轻
缺陷
1
个(重缺陷扣分值相当于两个轻缺陷扣分值)
100
0
2-7
执勤鞋(一线
款)
243
9
双
260
634140
名称:一线执勤鞋,样品数量:
2双,号型
230/二型半
1.
结构
及样式;2.
号型
规格;3.
感官
质量。4.
耐折
性能;5.
硬度
轻缺
陷
3个
或重
缺陷
1
个
+轻
缺陷
1
个(重缺陷扣分值相当于两个轻缺陷
100
0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邀请
8
包号
序号
产品名
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最高限制单价(元)
小计金额(元
)
样品要求(名称、数量、号
型)
样品检测项(相关标准详见
“附件1、标准.
zip”,标准如
有修改、完善或修订,以最新要求为准)
最大允许轻缺陷数量(个)
样品检测费用(元)
扣分值)
2-8
警衔肩章(软式,行
政
/专
业技术
)
750
9
副
8.8
66079.2
名称:一级警督软式肩章。样品数量
3副,
号型:
2号行政
职务(一级警督)
1.
样式
结构;2.
规格
尺寸;3.
颜色
;4.
工艺
;5.
外观
质量。6.
耐皂
洗色牢度;7.
四件
子母扣侧掀强力;8.
甲醛
含量
3
800
第
2包
小计
201350
6.2
32
600
0
合计:
*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大写:伍佰伍拾壹万零柒佰伍拾玖元贰角整
为确保投标产品质量及交货周期,每个投标供应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分包。评审将按分包
的自然顺序(如包
1、包2……)依次进行。若投标人在前一个分包中已被推荐为中标人,则其
仍可参与后续分包的评审,但不再具备后续分包的中标资格。此外,本项目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量体人数为准。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上述招标货物的生产、供应、运输及伴随服务。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
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详见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
履约时间:合同签订后,
8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验收。
1.5.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邀请
9
1.6.
预算金额:人民币
*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1.7.
最高限价:人民币
*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1.8.
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5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的附件《市场准入
负面清单(
2025年版)》中第27条之要求:投标人须为《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25版)
》中企业,并具备所投包所有产品的生产资格(第
2包可为联合体共同具备),提供证明材料扫
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次招标产品涉及的面料、辅料及标志等,投标人须承诺其来源为《人
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
2025
版)》中具备相应生产资格的企业(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1.9.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办法
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1.10. 报名方式
投标人须在
*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在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1.11.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的也将被拒收。1.12. 投标文件提交及开启地点、投标文件提交及开启方式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网上投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注册、报名,编制完成
后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等相关文件。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投标人以纸质文件或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采用网上
“不见面”方式开启。
*开通会员可解锁*0:00分到9时00分,投标人须登录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签到;*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到10时00分,投标人须登录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解密开标一览表。
1.13. 投标注意事项
(
1)为保障投标顺利进行,请务必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方法详见《
供应商
Ukey证书申请操作手册》(https://jcyun-b.pcpe.cn/jcFile/szrz/Ukey证书办理平台操作手册.p
df)。如已持有CA证书,请确认其是否在有效期内;若证书已过期或即将过期,请及时联系上海
CA办理更新。请注意:凡*开通会员可解锁*之前办理的CA证书,均需重新办理。请各投标人尽早
申请,充分考虑邮寄所需时间,因未及时办理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上海
CA客服电话:4
00 820 6660(拨通后按6,再按9)。
(
2)本次开标当日不进行评标,具体评标时间将待样品检验完毕后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
在对投标文件加密前,认真核查
CA
证书有效期限,确保开标环节能够正常解密投标文件,防止因证书失效等问题影响文件解密。
(
3)投标人登录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网址:https://gpztb.pcpe.cn/)进行报名及上传投标文
件等操作,具体方法请参见登录界面下载的操作手册。
(
4)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1.14. 本项目其余相关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媒体上发布。1.15.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联系人:高警官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
233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联系代表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邀请
10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
299号
1.16. 投标注意事项
本项目相关信息均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媒体上发布。以上如有变更
,将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媒体上通知,请各投标人关注。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对应须知条款
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
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
*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第
1包预算金额:3497253.00元;
第
2包预算金额:2013506.20元。
*投标人应有明确报价,超过总预算或分包预算,或者无报价投标的,投标无效。
3
是否有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第
1包最高限价:3497253.00元;
第
2包最高限价:2013506.20元。
*投标人应有明确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分包最高限价,或者无报价投标的,投标无效。
4
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5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
规〔
2025〕466号)的附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
)》中第
27条之要求:投标人须为《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
目录(
2025版)》中企业,并具备所投包所有产品的生产资
格(第
2包可为联合体共同具备),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加
盖投标人公章;*�本次招标产品涉及的面料、辅料及标志等,投标人须承诺其来源为《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
2025
版)》中具备相应生产资格的企业(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否
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否
7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第
1包:否
第
2包:允许联合体投标
8
投标产品的资质要求
无
9
核心产品
第
1包:本包采购所有产品
第
2包:本包采购所有产品
10
不同投标人提
供同一品牌产
品,或者在非
单一产品采购
项目中提供的
核心产品品牌
相同时的处理
规则
该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时,技术得分高的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技术得分均相同时,价格得分高的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技术都分、价格得分均相同时,采取随机抽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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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序号
对应须知条款
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11
3.1.4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否
12
3.3.2
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文件
1. *投标函;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代表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则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3. *投标人资质声明;4. *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按照本表第4条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5.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6.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纳税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7.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缴纳社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8. *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业不足一年的可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9.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第2包,投标人若非联合体则无需提供);若第
2包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上述第4-
8项文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其中第4条联合体各方提供各自所具备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10. *商务条款偏离表;(二)其它商务文件11. 中小企业材料:中小企业划分详见本表第20条“中小企业相关政策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投标人提供以下三项材料中的任一项:�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7部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7部分)。12. 投标人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和成本占比承诺函:�投标人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第
7部分)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
有关证明文件(如有)。(政策详见本表)�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成本占比承诺函(格式详见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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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对应须知条款
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3. 与评审相关的其他商务资料。
13
3.3.2
投标人应提交的技术文件
1.*开标一览表;2.*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3.*投标人服务要求偏离表;4.*采购需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材料(含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满足第
5章节采购需求中实质性要求的证明材料
(含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5.评审细则-技术和服务部分相关材料:按照
“第5章采购需求”要求结合“
第
4.3章评分细则”中技术、服务部分,提供详细的相关材料
加盖投标人公章;6.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详细描述;
(
2)关键部件明细表(包括品牌、制造厂家名称和国别)
;(
3)货物验收标准;
7.与评审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
14
3.1.5
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否
15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
(标前答疑会)
否
16
3.3.3
投标文件有效期
*120个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无效)
17
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按分包收取投标保证金:第
1包投标保证金为69945元;
第
2包投标保证金为40270元;
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开户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农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4*开通会员可解锁*001
投标人须在进账凭证上注明具体
“包组编码”。
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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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序号
对应须知条款
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
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
投标保证金绑定方法:如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人应先登录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选择本采购项目进行报名登记后,进入我参与的
--具体项目--
办理,按照招标文件和系统提示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须附注具体
“包组编码”),系统将自动识别投标保证金及其
归属。如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汇款时未附注具体
“包组编码”
,可在上述步骤下,进行自助绑款,输入银行账号进行查询绑定(与汇款时间存在约
10分钟延迟)。
银行账户信息维护说明:投标人可在登录系统后,首页界面右上角点击公司名称
--
我的银行卡,维护本公司银行账户信息。
18
3.3.2.3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签订采购合同时,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
10
%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当采用保函、电汇、汇票和转账支票等非现金方式提交,待中标供应商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
30个日历日内无息退还。
19
3.3.2.3
是否允许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
是
20
中小企业有关政策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2.根据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和《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
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根据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和《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号)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
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对允许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
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第
2包允许联合体投标(若
采用联合体投标,须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第
7
部分),其它包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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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对应须知条款
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4.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21
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1.适用范围: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
2025〕34号)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
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的意见》(财库
〔
2025〕30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
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
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
80%以上时
,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
20%的价格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供应商应对《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第
7部分)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
(如有)及《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成本占比承诺函》(格式详见第
7部分)等证明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
及完整性负责,涉及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2
节能环保要求
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
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9号)、关于
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
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2019年第16号),本
次投标产品类别如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如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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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对应须知条款
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23
网络安全要求
本项目中如涉及网络关键设备或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应严格执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
2023年第2号关于
调整《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公告相关文件要求,所投标设备或产品是已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网络安全要求的条款。
24
信用记录查询
*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
人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至本项目投标文件开启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其投标无效,无效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将作为项目材料的组成部分。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
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
“较大数额罚款”标准
高于
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第
2包投标人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
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5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应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部分);2.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 *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按照本表第4条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4.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纳税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5.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缴纳社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6. *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业不足一年的可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7.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仅第2包投标人提供,投标人若非联合体则无需提供)。若第
2包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上述2
-6项文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其中第3条联合体各方提供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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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对应须知条款
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自所具备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
*号项要求,必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虚假或无效,
投标将被拒绝或投标无效。
26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1、合同签订后,凭乙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30%;
2、甲方收到全部货物并通过验收后,凭有效签字盖章的合格履约验收报告以及乙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10个工作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70%。
如中标(成交)单位为中小企业
,资金支付等事项按照国务
院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相关规定执行。
27
异常低价审查
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
2026〕2号)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
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
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投标文件中若有虚假材料,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28
样品
一、样品清单须递交样品详见
“1.3招标内容”
二、样品的递交要求�递交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299号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递交时间:于开标日当天开标前提交至上述地点。开标日当天不进行评标,评标时间待样品检验完成后另行通知。如投标人对本项目多个包进行投标,则样品须按所投采购包分别递交。�样品制作要求:样品必须由投标人原厂制作。�密封要求:投标人须按所投包的要求,将所有样品按包封装在一个包装箱内。投标样品的外层包装箱上须标注信息见“8.2样品外层包装箱信息要求”。�投标人递交的样品除可拆除的外包装及1.3招标内容-样品检测项中要求的标志
/标识以外,样品不应有其它产品(
名称)标志、号型标志
/标识、维护标志/水洗唛、检验章等
标志
/标识以及任何体现投标人信息的文字、标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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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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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对应须知条款
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三、样品检测�投标人递交样品后,由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以下简称警采中心)对照投标人名称进行第
1次编号并去除投标人
标识,采购人派员对照警采中心的编号,进行第
2次编号并
交检测机构,编号流程全程录音录像。�样品检测费用标准:无论检测结果如何,投标人承担所有与样品及检测有关的费用。按照检测机构确定的检测费用金额,警采中心统一收取后转交检测机构。投标人需将检测费转账凭证(备注项目编号、包号)随样品一起交警采中心。未缴费的,不收取样品。�在样品检测期间,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警采中心及检测机构询问检测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检测结果的活动;采购人和警采中心不向检测不合格的投标人解释原因。投标样品仅作为评审时的依据,不包含在所供合同产品的数量之内。�检验报告结果和编号情况在评审委员会监督下现场拆封公布,作为评审打分的依据。�如投标人提交样品有错误、缺失,或样品上带有泄露投标人信息的文字、标识等,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四、样品退还本项目全部样品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不予退还;递交样品视为同意由采购人自行处理。
五、样品检测费样品检测费详见
“1.3招标内容”,检测费用在报名时缴入
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开户行:农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账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41573
注:实际检测费用以检测机构收取为准。样品检测费多退少补。投标人的样品检测费剩余部分将于检测机构统一结算完成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检测费用的发票(
或专用收据)由检测机构向投标人开具。
29
其他
1. 采购人提出的所有要求以投标人实际响应为准。2. 投标文件中若有虚假材料,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注:
1. 上表中加 * 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投标将被拒绝或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 投标文件的签署应满足投标人须知3.3.4的要求,否则投标无效;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4.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原件审查的要求。
5. 要求提供扫描件的,照片、图片等电子文件与扫描件效力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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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
19
3 投标人须知
3.1 总则
3.1.1 基本要求
3.1.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文件第五部分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投标。3.1.1.2 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澄清等程序提出
,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1.2 定义
3.1.2.1 “采购人”指本项目的具体采购单位,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条。3.1.2.2 “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所述所有货物及实现货物功能价值所必须的配套技
术和服务。
3.1.2.3 “服务”指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所述投标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3.1.2.4 “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3.1.2.5 “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3.1.2.6 本招标文件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
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3.1.3 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3.1 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
加投标。
3.1.3.2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3.1.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3.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1.3.5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两个(含)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符合下列要求:
3.1.3.5.1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相关文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1.3.5.2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1.3.5.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1.3.5.4
联合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活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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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
20
3.1.3.6 联合体中标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联合体
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等签字或公章不齐全或缺乏,该联合体的全权代表方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或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警采中心与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1.3.7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3.1.4 进口产品规定
3.1.4.1 如采购涉及进口产品,应当遵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
2008〕248
号)的相关规定。
3.1.5 分包、转包
3.1.5.1 本项目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详见前附表要求
。如果允许,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1.6 投标费用
3.1.6.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警采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
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1.7 通知
3.1.7.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将以书面(包括信函、邮件等,下同)或在
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一种或多种形式发出。
3.2 招标文件
3.2.1 招标文件包括下述内容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第六部分
中标合同(参考文本)
第七部分
投标材料格式
第八部分
附件
3.2.2 投标前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3.2.2.1 任何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通过第一部
分投标邀请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送达警采中心。
3.2.2.2 按照责权利相一致原则,招标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指标的提出方负责解释投标人提出
的相关澄清、修改要求,并应当视情况作出澄清或修改的决定。
3.2.2.3 警采中心对澄清、修改要求的处理:警采中心根据项目实际对澄清、修改要求进行处理
,并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网站披露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统一向全体,或分别或向每一位(但不可以只向其中一部分)潜在投标人发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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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4 警采中心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警采中心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
的相关事项,进行澄清和修改。
3.2.2.5 采购人或者警采中心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
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警采中心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日的,采购人或者警采中心
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2.2.6 警采中心澄清、修改、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潜在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
其它答复的要求,警采中心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警采中心有关的补充内容,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同时,警采中心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3.2.2.7 警采中心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答疑会。如果召开标前会,警采中心将通过
公告方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通知。
3.3 投标文件
3.3.1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3.3.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
警采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3.3.1.2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
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可以是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1.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1.4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3.2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3.3.2.1 投标文件编写3.3.2.1.1
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七部分对投标材料格式部分规定统一编目编码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
3.3.2.1.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被视为投标文件完整性有缺陷。
3.3.2.1.3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
“无”、“未检测
”、“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3.3.2.2 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是否收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如收取,收取及退还投标保证
金的要求如下:
3.3.2.2.1
投标人应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的
2%。
3.3.2.2.2
投标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3.3.2.2.3
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时应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并在投标截止前汇款至下述账号:
开户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农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银行帐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4*开通会员可解锁*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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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2.4
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3.2.2.5
警采中心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
的履约保证金。
3.3.2.2.6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号)第二十条规定,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如下:
(一)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二)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法律规定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正式递交投标文件且未提交撤标函的;
(六)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3.2.3 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是否收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3.2.3.1
本项目如需收取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3.3.2.4 投标报价3.3.2.4.1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保管、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2.4.2
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等内容。
3.3.2.4.3
开标一览表中价格填报处不应有空白,如无费用可填报
“/”。
3.3.2.4.4
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
3.3.2.4.5
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购人或警采中心以其他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3.3.2.4.6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3.3.2.4.7
投标人应分包单独编制投标文件:
3.3.3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3.3.3.1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
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3.3.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
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时,按本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人或警采中心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有效期外,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3.3.4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3.3.4.1 投标文件签署要求如下:3.3.4.1.1
投标人在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应当按格式要求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
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
3.3.4.1.2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上述文件联合体全权代表方应盖章,并签署联合体全权代表方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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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2 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或所提供的图片不清晰可辨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
承担。
3.4 开标、评标
3.4.1 开标
3.4.1.1 警采中心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3.4.1.2 投标人不足3家,不进入后续程序。3.4.1.3 超过项目预算(分包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3.4.2 资格审查
3.4.2.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警采中心依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照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对
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材料要求详见前附表。
3.4.2.2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若有缺失、虚假或无效,则不允许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的评
审。审查通过了则允许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3.4.2.3 资格审查后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入评标程序。
3.4.3 组建评标委员会
3.4.3.1 警采中心根据政府采购法和相关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专业要求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
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人(含)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
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2/3。采购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
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
7人(含)以上单数。
3.4.3.2 评标委员会成员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不能参加评标:3.4.3.2.1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4.3.2.2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4.3.3 采购人、警采中心就本项目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能参加评标。3.4.3.4 采购人只能以采购人代表的身份参与评标,警采中心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3.4.3.5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3.4.3.5.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4.3.5.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4.3.5.3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3.4.3.5.4
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3.4.3.5.5
向采购人、警采中心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3.4.4 评标准备与初步评审
3.4.4.1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
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进入详
细评审环节。
3.4.4.2 符合性审查中,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
定修正:
3.4.4.2.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4.4.2.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4.4.2.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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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2.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4.4.2.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不确认修正后报价的,其投标无效。
3.4.4.3 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
无法进行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警采中心书面说明情况。
3.4.4.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书面报告
财政部门:
3.4.4.4.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4.4.4.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4.4.4.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3.4.4.4.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4.4.4.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4.4.5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人、警采中心或评标委员会评审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3.4.5 投标的澄清
3.4.5.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4.5.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4.6 对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3.4.6.1 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投标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
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委会不得擅自改动、细化招标文件及评分细则;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3.4.6.2 除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另有规定外,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将投标主体资质、投标产品
质量、售后服务、价格等各项因素作为评价的基础,综合评选出最佳投标方案。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给其评分的算数平均值。
3.4.6.3 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
重不得低于
10%。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
审因素。
3.4.6.4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
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
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
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的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6.5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
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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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 评标过程要求
3.4.7.1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4.7.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同
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3.4.8 关于重新评审及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3.4.8.1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3.4.8.1.1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4.8.1.2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4.8.1.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3.4.8.1.4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警采中心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4.8.2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符
合性审查、详细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将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必要时将提请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3.4.9 确定中标供应商
3.4.9.1 警采中心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3.4.9.2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
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4.9.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
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3.4.10 采购项目废标
3.4.10.1 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3.4.10.1.1 投标人不足三家;3.4.10.1.2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3.4.10.1.3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投标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质
性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3.4.10.1.4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4.10.2 因上述原因导致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作出书面报告。3.4.10.3 废标后,警采中心应当将废标结果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
3.5 中标和合同
3.5.1 中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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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1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应于2个工作日内,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
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
3.5.1.2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警采中心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
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3.5.1.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
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现争议的,报财政部门处理。
3.5.1.4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5.2 签订合同
3.5.2.1 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
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
3.5.2.2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
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
3.5.2.3 投标人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擅自转包。
3.6 中标服务费
3.6.1 中标服务费
按照以下规定执行(见下表):
服务费率
中标金额(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0-100万
1.5%
1.5%
1.0%
100万-500万
1.1%
0.8%
0.7%
500万-1000万
0.8%
0.45%
0.55%
1000万-5000万
0.5%
0.25%
0.35%
5000万-10000万
0.25%
0.1%
0.2%
1亿-5亿
0.05%
0.05%
0.05%
5亿-10亿
0.035%
0.035%
0.035%
10亿-50亿
0.008%
0.008%
0.008%
50亿-100亿
0.006%
0.006%
0.006%
100亿
0.004%
0.004%
0.004%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以本项目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中标企业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5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汇至以下账户(汇款时需注明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服务费):
开户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中标(成交)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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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农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4*开通会员可解锁*003
3.7 询问、质疑、投诉
3.7.1 询问
3.7.1.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
取电话、当面询问或书面等形式。
3.7.1.2 采购人或者警采中心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7.2 质疑、投诉
3.7.2.1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警采
中心提出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7.2.1.1
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7.2.1.2
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7.2.1.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7.2.1.4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
3.7.2.2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投标
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3.7.2.3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
列内容:
3.7.2.3.1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7.2.3.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7.2.3.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7.2.3.4
事实依据;
3.7.2.3.5
必要的法律依据;
3.7.2.3.6
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内容有缺失的,警采中心、采购人应当一次性告知质疑人需补全的材料及补交的截止时间。补交的截止时间与法定质疑期的截止时间一致。质疑人于截止时间后递交补充材料的,将被拒绝。
3.7.2.4 质疑事项如无实质内容,仅为询问质疑人得分情况或质疑人未中标原因等的,警采中心
、采购人可将此类质疑函作为书面询问接收,警采中心按询问程序处理。
3.7.2.5 质疑函应递交原件到警采中心,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299号,联系电话:021-
33292999。
3.7.2.6 采购人、警采中心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
函后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7.2.7 质疑人对采购人、警采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警采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
答复的,质疑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依法向相关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8 保密义务和信息披露
3.8.1 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日起,须履行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本次招标获得的信
息向第三人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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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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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 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委员会披露。3.8.3 在采购人或警采中心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在调查、审查、审计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
的情形下,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在合理的范围内。对任何已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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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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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4.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分为初步评审和评分两部分。评分采用综合评分法,将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产品
质量、售后服务、价格等各项因素作为评价的基础,综合评选出最佳投标方案。每一位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会成员给其评分的算数平均值(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的客观分评审部分,需评委会成员共同讨论、独立打分,存在不同意见的,评委会成员分别作出书面说明。
评分因素
第
1包分值分配
第
2包分值分配
技术部分
51分
51.2分
服务部分
19分
18.8分
价格部分
30分
30分
合计
100分
100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
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一定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折扣比例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对于符合本国产品政策的价格给予一定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折扣比例参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享受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供应商,最后报价用按规定比例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涉及政
府采购政策叠加适用,统一在供应商最后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价格扣除。即价格部分
=最后报价×[1
-(本国价格扣除
20%+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0%+......)]以上计算公式中的比例按公开招标文件相关
要求执行。
4.2 初步审查
招标文件规定未实质性投标招标文件要求可被判定为投标无效的项目。
评审标准
是否投标
备注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资质声明*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纳税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记录*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开业不足一年)*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第2包,投标人若非联合体则无需提供)*商务条款偏离表*开标一览表*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投标人服务要求偏离表*采购需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材料(含承诺函)
4.3 评分细则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30
4.3.1 第1包评分
1. 技术部分(51分)技术要求中“
*”项为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满足,投标将被拒绝。
客观分
1.1技术指标响应情况(
0-51分)
1、未按招标文件采购包对应要求递交样品的投标将被拒绝;2、若该采购包内任一样品的检验报告结果不合格,则该包的技术部分整体得分为
0。
3、本采购包内所有样品检验报告均无缺陷的,得 51 分。4、本包所有产品轻缺陷累计最大允许数量为
51
个,存在轻缺陷的,每
1 个轻缺陷扣减 1 分。
(注:被发现有虚假投标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2.服务部分(19分)
服务要求中
“*”项为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满足,投标将被拒绝。
客观分
生产设备
(
2分)
提供生产本项目投标产品所需生产设备一览表,同时一并提供:自有设备对应的清晰发票及设备实景照片;若为租赁设备,则提供含完整生产设备清单的设备租赁协议及租赁费用发票。1、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满足上述要求的得2分;2、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满足上述要求不得分。
客观分
工艺控制
(
3分)
提供
�生产工艺及流程、�生产进度方案、�内部质量控制方案。
1、投标人提供上述三项内容的,得3分,每缺少1项扣1分。2、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满足上述要求不得分。
客观分
人员配备
(
2分)
提供人员配备情况一览表、配备人员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清单。1、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满足上述要求的得2分;2、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满足上述要求不得分。
客观分
供货计划方
案(
4分)
提供计划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供货的总体进度、生产计划、检验安排、运输安排等内容。1、投标人提供的供货计划方案涵盖供货的总体进度、生产计划、检验安排、运输安排内容的得
4分,每缺少1项扣1分。
2、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满足上述要求不得分。
主观分
售后服务方
案(
4分)
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制度、服务人员安排。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1、售后服务方案服务内容全面,服务流程制度健全、服务人员安排合理得
4分;
2、售后服务方案服务内容全面,服务流程制度健全、服务人员安排不够合理得
3分;
3、售后服务方案服务内容全面,服务流程制度不够健全、服务人员安排不够合理得
2分。
4、售后服务方案服务内容不够全面,服务流程制度不够健全、服务人员安排不够合理得
1分;
5、未提供不得分。
客观分
售后服务网点人员配备(
2分)
提供售后服务网点人员配备信息及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材料满足上述要求的得2分;2、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不得分。
客观分
质保期内服
质保期内提供
7×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在接到质量问题通知后,2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31
务(
1分)
小时内做出响应,
12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48小时内上门,免费调
换
7日内送达,维修5个工作日内完成。
1、投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函的得1分;2、未提供承诺函或承诺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客观分
零星不确定(
1分)
若在签订合同后一年内,采购人有零星不确定物资(不超过本次采购金额的
10%)采购要求,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7天内完成补货
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按照中标价据实结算。1、投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函的得1分;2、未提供承诺函或承诺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3. 价格部分(30分)
客观分
价格分(
0-
30分)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总分
100分
4.3.2 第2包评分
1. 技术部分(51.2分)技术要求中“
*”项为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满足,投标将被拒绝。
客观分
1.1技术指标响应情况(
0-
51.2分)
1、未按招标文件采购包对应要求递交样品的投标将被拒绝;2、若该采购包内任一样品的检验报告结果不合格,则该包的技术部分整体得分为
0。
3、本采购包内所有样品检验报告均无缺陷的,得 51.2 分。4、本包所有产品轻缺陷累计最大允许数量为
32
个,存在轻缺陷的,每
1 个轻缺陷扣减 1.6 分。
(注:被发现有虚假投标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2.服务部分(18.8分)
服务要求中
“*”项为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满足,投标将被拒绝。
客观分
生产设备
(
2分)
提供生产本项目投标产品所需生产设备一览表,同时一并提供:自有设备对应的清晰发票及设备实景照片;若为租赁设备,则提供含完整生产设备清单的设备租赁协议及租赁费用发票。1、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满足上述要求的得2分;2、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满足上述要求不得分。
客观分
工艺控制
(
3分)
提供
�生产工艺及流程、�生产进度方案、�内部质量控制方案。
3、投标人提供上述三项内容的,得3分,每缺少1项扣1分。4、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满足上述要求不得分。
客观分
人员配备
(
2分)
提供人员配备情况一览表、配备人员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清单。3、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满足上述要求的得2分;4、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满足上述要求不得分。
客观分
供货计划方
案(
4分)
提供计划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供货的总体进度、生产计划、检验安排、运输安排等内容。3、投标人提供的供货计划方案涵盖供货的总体进度、生产计划、检验安排、运输安排内容的得
4分,每缺少1项扣1分。
4、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满足上述要求不得分。
主观分
售后服务方
案(
3.8分
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制度、服务人员安排。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32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1、售后服务方案服务内容全面,服务流程制度健全、服务人员安排合理得
3.8分;
2、售后服务方案服务内容全面,服务流程制度健全、服务人员安排不够合理得
2.8分;
3、售后服务方案服务内容全面,服务流程制度不够健全、服务人员安排不够合理得
1.8分。
4、售后服务方案服务内容不够全面,服务流程制度不够健全、服务人员安排不够合理得
0.8分;
5、未提供不得分。
客观分
售后服务网点人员配备(
2分)
提供售后服务网点人员配备信息及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材料满足上述要求的得2分;2、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不得分。
客观分
质保期内服
务(
1分)
质保期内提供
7×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在接到质量问题通知后,2
小时内做出响应,
12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48小时内上门,免费调
换
7日内送达,维修5个工作日内完成。
1、投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函的得1分;2、未提供承诺函或承诺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客观分
零星不确定(
1分)
若在签订合同后一年内,采购人有零星不确定物资(不超过本次采购金额的
10%)采购要求,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7天内完成补货
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按照中标价据实结算。1、投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函的得1分;2、未提供承诺函或承诺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3. 价格部分(30分)
客观分
价格分(
0-
30分)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总分
100分
4.4 异常低价审查
一、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
2026〕2号)要求,评审
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
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50%;
(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
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50%;
(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
高限价
×45%;
(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
履约的其他情形。
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
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
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
65%。
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
1)项至第(4)项情形的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33
,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
30分钟。其中,属于第三项情形,供应商
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
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34
5 采购需求
5.1 技术要求
指标按重要性分为
“*”和一般无标识指标。
“*”代表实质性指标,实质性要求为投标产品必须满足的技术要求,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
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有一项不满足,投标将被拒绝。
一般无标识指标为评分项。投标人须按
“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包含相关指标项的证明材料(加
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
�证明材料要求为“/”的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以“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投标人服务要求
偏离表
”为准;
�其他证明材料依据“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下述技术参数要求为最低技术要求,投标时提供的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应等于或优于下述
技术参数要求。
注:下述执行标准如有修改、完善或修订,以最新要求为准。
序号
产品名称
重要性
指标项
技术要求
证明材料
要求
第
1包
*
执行标准
《警服
机关春秋执勤服》(草案)
承诺函
1
春秋执勤服
(
机关款
)
*
面料
毛聚酯莱赛尔纬弹花呢
承诺函
*
执行标准
《警服
一线春秋执勤服》(草案)
承诺函
2
春秋执勤服
(
一线款
)
*
面料
聚酯莱赛尔四面弹加厚平纹布
承诺函
*
执行标准
《警服
机关冬执勤服》(草案)
承诺函
*
面料
毛聚酯莱赛尔加厚纬弹花呢
承诺函
3
冬执勤服
(机
关款
)
*
絮片
生物基抑菌保暖絮片
承诺函
*
执行标准
《警服
一线冬执勤服》(草案)
承诺函
*
上衣面料
聚酯莱赛尔四面弹覆膜加厚平纹布
承诺函
*
裤子面料
聚酯莱赛尔四面弹加厚平纹布复合针织布
承诺函
4
冬执勤服
(一
线款
)
*
絮片(温区)
生物基抑菌保暖絮片
承诺函
第
2包
*
执行标准
《警服
机关长袖制式衬衣》(草案)
承诺函
1
长袖制式衬衣
(机关款)
*
面料
聚酯棉莱赛尔格纹布
承诺函
*
执行标准
《警服
一线长袖制式衬衣》(草案)
承诺函
2
长袖制式衬衣
(一线款)
*
面料
聚酯棉莱赛尔格纹布
承诺函
*
执行标准
《警服
机关夏执勤服》(草案)
承诺函
3
夏执勤服(机
关款)
*
面料
聚酯棉莱赛尔格纹布
承诺函
*
执行标准
《警服
一线夏执勤服》(草案)
承诺函
4
夏执勤服(一
线款)
*
面料
聚酯棉莱赛尔格纹布
承诺函
5
执勤帽(布面
)
*
执行标准
《警帽
布面执勤帽》(草案)
承诺函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35
序号
产品名称
重要性
指标项
技术要求
证明材料
要求
6
执勤鞋(机关款)
*
执行标准
1、《警鞋 男机关执勤鞋》(草案)2、《警鞋 女机关执勤鞋》(草案)
承诺函
7
执勤鞋(一线款)
*
执行标准
《警鞋
一线执勤鞋》(草案)
承诺函
8
警衔肩章
(软
式,行政
/专
业技术
)
*
执行标准
《警用服饰
软式肩章》(草案)
承诺函
5.2 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中
“*”项为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满足,投标将被拒绝。
序号
重要
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1
生产设备
提供生产本项目投标产品所需生产设备一览表,同时一并提供:自有设备对应的清晰发票及设备实景照片;若为租赁设备,则提供含完整生产设备清单的设备租赁协议及租赁费用发票。
自有设备对应的清晰发票及设备实景照片;若为租赁设备,则提供含完整生产设备清单的设备租赁协议及租赁费用发票
2
工艺控制
提供
�生产工艺及流程、�生产进度方案、�
内部质量控制方案
生产工艺及流程、生产进度方案、内部质量控制方案
3
人员配备
配备项目经理、工程师、设计师、打版师、裁剪师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熟练操作技工
提供生产该产品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熟练操作技工的配备情况,提供人员情况一览表、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清单
4
供货计划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供货的总体进度、生产计划、检验安排、运输安排等内容
供货计划方案
5
售后服务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制度、服务人员安排
售后服务方案
6
售后服务网点
提供售后服务网点的具体地址、房屋产权证明或一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售后服务网点的具体地址、房屋产权证明或一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7
售后服务网点人员配备
提供售后服务网点人员配备信息及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售后服务网点人员配备信息及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8
质保期内服务
质保期内提供
7×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在接
到质量问题通知后,
2小时内做出响应,12小
承诺函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36
时内提供解决方案,
48小时内上门,免费调换
7日内送达,维修5个工作日内完成。
9
零星不确定
若在签订合同后一年内,采购人有零星不确定物资(不超过本次采购金额的
10%)采购要求
,在接到通知后
4小时内响应,7天内完成补货
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按照中标价据实结算。
承诺函
10
*
国家移民管理警察服装专用标志
承诺中标后参照
2025新式警服及移民款对应标
识要求进行制作,须调整标志。第
1包:春秋执勤服(一线和机关)、冬执勤
服(一线和机关)。左臂缀钉国旗臂章及中国移民管理英文译名辅章,公安臂章调整至右臂,右胸缀钉移民管理标识底托,相关技术标准按照移民管理标识缀钉技术要求执行,均为直接缝制。第
2包:长袖制式衬衣(一线和机关)、夏执
勤服(一线和机关)。左臂缀钉国旗臂章及中国移民管理英文译名辅章,公安臂章调整至右臂,右胸缀钉移民管理标识底托,相关技术标准按照移民管理标识缀钉技术要求执行,均为直接缝制。
承诺函
11
*
供货配发
1、投标人须按照有关装箱标准将物品装箱配发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并组织安排卸货搬运人员;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运输费用以及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费用,需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相关因素。2、按单位、部门、民警分级装箱供货,所有货物需打包装箱并标明详细单位名称、姓名、号型、数量及装箱清单。
承诺函
12
*
抽检要求
1、面料、辅料及标志等全部由投标人提供,投标人须按要求从警服目录生产企业处进行购买,中标后须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项下各产品的面料、辅料及标志等供货合同副本进行备案,投标人须对面料、辅料及标志等质量负责。2、货物生产前采购人组织对中标供应商面料、辅料及标志等进行检测、溯源,合格后开展生产。3、货物生产时,采购人有权对首件下线产品进行检测;采购人进行抽检时发现警服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当场提出异议,中标供应商应立即予以答复,并负责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质量不合格产品不得发运。生产完成后及时通知采购人。
承诺函
13
*
质保期
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第
1
包所有产品质保期一年;第
2包中执勤鞋(一
线款)、执勤鞋(机关款)质保期三年,其它产品质保期为一年。除人为因素损坏外,其他
承诺函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37
全部免费维修或更换。
14
*
交收检验
1、交收检验依据“2025式警服系列品种技术标准
”(详见“5.1技术要求”)和《警服产品交收
检验工作规范》执行。2、检测机构:由采购人委托能够从事纺织产品、服装鞋帽、服饰标志检验检测,具备警服产品检验检测能力的国家级专业检测机构。3、全部检测费用、相应责任及后果由中标供应商承担。4、交收产品的检验结果不得低于中标供应商投标时提交的样品。交收产品检验低于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或通知中标供应商重新备货并加倍抽检合格后才能供货;重新备货的,若再次出现与合同约定不符,终止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及合同条款处理。5、到货验收时,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后,
3天内给予答复,提出解决方
案,并负责处理。
承诺函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材料格式
38
6 合同(参考文本)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
项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6
年度2025式警服首批采购项目
合同编号:
甲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乙方:
签订时间: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材料格式
39
买卖合同
买受人(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出卖人(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为了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
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买卖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购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等参数(结算以实际交付及验收数量为准,且不得超过合同
数量)
注:
(1)本合同价格已包含了购买货物的价格及安装、调试、保修、售后服务及将货物运至指
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费、装卸费等货物伴随服务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一切相关税、费;
(2)必须注明计量货币币种,未注明者即视为人民币。若约定使用外汇必须事先已经获得
有权部门的批准,并且在本合同中应当注明批准文件文号,该外汇价格须按照批准文件内容并注
明是按照固定汇率或是按照本合同甲方付款当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计算。
第二条 交(提)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 合同签订后 80
个日历日内(含检测),将货物送至以下指定地点交由甲方指定收货人,指定收货人出具签字并
加盖公章的证明,该文件仅证明已按现状收到若干具体单位数量的货物。
2. 甲方根据最终分配方案按单位指定下列货物交接点及接收人:
3. 乙方应至少提前【 - 】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供交货计划。
4.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及追加、更换、补充的货物(含零件、部件、配件)的风险自货物交付
甲方前且未经甲方确认验收合格前由乙方承担,除非货损是由于甲方的明显不当行为所直接,但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材料格式
40
该行为不包括验收的行为。为此乙方须与有良好信誉记录的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负担并实际
支付保险费,为货物在交付甲方且验收合格前的一切风险取得有效的保险。
第三条 验收标准及异议的提出
1. 验收标准:货物须同时完全符合下列标准及要求方为合格:
(1)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它应当随箱的技术资料,此
合同货物应符合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产品标准。
(2)一次开箱抽样检查合格率大于或等于 98% 。
2. 履约验收标的:本合同货物为警服。
(1)履约验收时间:乙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 日内组织现场验收。
(2) 履约验收方式:
根据公安部警服产品交收检验工作规范开展抽样现场检验和封样送实验室检验。
(3) 履约验收程序:
①抽样现场检验。甲方负责组织交收检验工作,甲方有权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参
加现场检验,由检验员、抽样员与监督员组成,赴乙方产品存放地点,对交付的警服产品随机抽
样进行外在质量检验。乙方应对抽取的样本及时安排同等数量的补货生产,确保警服供应各环节
进度不受影响。检验报告需经三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才能作为有效证明的一部分。
②封样及送实验室检验。所抽样本外在质量检验合格后,甲方抽样员再从中随机抽取所需数
量样品,装入专用的密封袋、包装箱等并加贴甲方封条,送检验机构进行内在质量检验。取得合
格检测报告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发货。
③检测费用按照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检测费标准,由乙方支付给第三方检测机构。
(4)履约保证金
①本项目设定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当于合同签订生效当日采用保函、电汇、汇票和转账支
票等非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10%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大写)
。履约保证金无利息。
②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同
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③甲方在项目全部通过验收交付后,甲方应在 30
日历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
照履约保证金的 支付。
(5)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不能在上述合理期限内完成验收的,若甲方仍需要该批次货物的,
除验收及付款期限应当顺延外,乙方还应当承担本合同所规定的延期交货的违约及赔偿责任;若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材料格式
41
甲方不再需要该批次货物的,除退货外,乙方还应当承担本合同所规定的不能履行合同约定交货
义务的全部违约及赔偿责任。
3.实验室检测样品若不符合验收标准,甲方则应最迟于验收期限(含延长的验收期限)结束之
日起 3 个工作日 提出异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异议之日起 3个工作日
提出处理方案。
4.到货验收时发现货物数量、规格等参数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开箱时虽然货物外包装完好无
损但箱内货物短缺或损伤,甲方有权拒绝接收或决定暂时收取该批次货物,双方或单方应当在发
现后及时记录并最迟在验收期限(含延长的验收期限)结束之日起7日内签署书面证明并送达给对
方一份,乙方应按照该证明将需补足或更换,货物在送达证明之日起10日内交付到甲方指定地点
,按本合同前述各条款项规定交付及验收。
5.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全部中文版本是清晰的、正确的、完整的。如发现缺
失,乙方应在甲方送达通知之日起【 叁
】日内将需补足的资料交付到甲方指定地点,按本合同前述各条款项规定交付及验收。
6.本合同各相关条款中凡与乙方责任或义务相关及由乙方原因所引起涉及各项货物、零件、
部件、配件及资料的更、换、补、退等情形,所发生或相关的任何价款、成本、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运输、安装、服务、维修、调试等,以及保险、税、费等,均应当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质量标准及保修
1.乙方保证交付的货物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且承诺为甲方提供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国家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信息产业部 2002 年联合发布的 24
号令)要求的服务。若该货物在货物生产厂商中国总部对外公众网站上具有标准配置和服务的,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符合或高于其标准。
2.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
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甲方的各项使用目的或在购买时提出的各项需要。
3.本合同中所提供的货物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第
1包物品质保期 壹
年;第
2包中执勤鞋(一线款)、执勤鞋(机关款)质保期 叁 年,其它产品质保期为 壹
年。若本处填写的数据与其它文件规定或约定的内容不一致,以其中服务年限更长或服务标准更
高者为准。
4.货物的保修期或与质量相关的其它期限均自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完成最终验收并由甲方签
署了货物最终验收单之日起算。特别约定对大型或复杂货物或需经整套试车、整套运行的货物,
该类包退、免费包换、免费包修、负责保修等期限,应当在约定质量保证期限、约定使用寿命、
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期限或行业认可的平均使用寿命、国家部委以上文件所规定的强制适用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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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不同的期限中,自动适用其中最长的期限。若各方对该类期限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应当通过
本合同中所约定的解决争议方式处理。
5.因甲方原因导致货物缺陷的,不在乙方的免费补缺、维修范围内,但该种情况下,乙方应
按照或比照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提供更换或保修服务,由此引起的合理费用由甲方负担。
6.如因乙方提供的货物硬件或软件有缺陷,或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错误,或乙方在现场的
技术人员指导有错误而使货物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指标和技术性能,乙方应负责按本合同相关条
款规定更换或修理,使货物运行指标和技术性能达到合同规定 ,
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若因软件或硬件缺陷导致或引起甲方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均应由
乙方承担。
7.在合同货物保修期内或在应当由乙方负责的其他情况下,若由于乙方更换、修理和续补货
物,而造成货物不得不停止使用,货物保修期应依照停止使用的实际时间加以延长,如因此给甲
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1.保修期内,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承担调换、修理、重作、减少报酬、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甲、乙双方确认的付款/收款银行账号信息如下:
项目
甲方
乙方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3. 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凭乙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甲方收到
全部货物并通过验收后,凭有效签字盖章的合格履约验收报告以及乙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0%。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能如期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一义务,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乙方在
收到违约通知书后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
(1)在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及因此产生的甲方对第三方的责任(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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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履行更换、重作、修理等义务。
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各项相关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因此产生的甲方对第三方的
责任(如有)。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及相关的其它期限也应相应顺延或重新起算。
(3)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甲方遭受的损失大小以及因此产生的甲方对第三方的
责任(如有),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并由乙方承担赔偿上述相应的损失。
(4)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退回甲方为所退货物已支付的全部货款,并承担甲方由此
发生的损失和相关费用及因此产生的甲方对第三方的责任(如有)。
(5)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因此产生的甲方对
第三方的责任(如有)。
(6)本条约定的内容与本合同其他条款所约定的违约责任相冲突的,以本合同其他条款所
约定的违约责任为准。
2.若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书或类似的其它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
甲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留相当于甲方选择的方式计算的
索赔金额包括违约金。索赔金额超过履约保证金时,乙方仍应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或支付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货物,在乙方同意接受支付违约赔偿的条
件下,甲方可同意延长货物交付日期。逾期的违约金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每逾期一天,扣除
合同总价款的0.4%,逾期违约金总计不得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10%。如果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达
到逾期的违约金最高限额后(即逾期交付全部货物25天后)仍不能交付全部货物,甲方有权单方
解除合同,而乙方仍有义务支付上述逾期违约金。
4.乙方交付的货物(包括全部及部分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按本合同总价款的1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按甲方要求承担修理、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乙方
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还应对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拒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乙方应返
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
6.如乙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情形均属于违约行为,乙方应就每一单项
违约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1%
的违约金。如根据本条约定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金额低于本合同其他条款所约定的违约责任
赔偿金额的,以本合同其他条款所约定的违约责任为准;如根据本条约定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
偿金额高于本合同其他条款所约定的违约责任赔偿金额的,以本条所约定的违约责任为准。
7.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行使单方解除权的,自解除合同的通知或类似的其它书面
通知送达乙方之时合同即告解除,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解除合同通知书或类似的其它书面通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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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起3日内提出异议。该期限内乙方未有异议的,视为同意解除合同或者其他书面通知所载明的
内容。
8.根据国家/行业标准,若乙方交付给甲方的货物为假冒伪劣产品,则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
额的3倍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赔偿金。若该赔偿未达到给甲方造成损失的3倍,则乙方应当按照甲方
实际损失的3倍支付惩罚性赔偿金,且并不当然免除其依法应受的其它处罚。
9.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约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天内向对方
有效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并书面确
认后,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允许延期履行、修订或终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
约责任。
第七条 知识产权相关
乙方同意并保证尊重任何他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益,承诺对其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拥
有完整的合法权利,不会侵犯、导致或引起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益。若因本合同所
提供的相关产品或服务及因履行本合同导致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益,所引起的任
何及/或全部责任均应当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
1. 本合同订立、生效、解释、执行、争议解决等,均受中国大陆地区法律管辖。
2. 凡因本协议相关事宜所引发的任何争议及纠纷,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将争议提交至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 本合同在签订、履行过程中,如有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所有一切费用,均由违
约方承担。
第九条 其它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2.任何一方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任何一
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不应视为对其享有的其它权利的放弃。
3.若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
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它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双方应根据现行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成为有效条款或自动适用
最为接近的法规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精神。
4.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
前提下,可以仅就供货数量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订单。补充订单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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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甲、乙双方在此承诺:已在签署本合同之前详细阅读并理解、认可本合同条文,本合同的
签订以甲乙双方平等自愿为基础。双方均承诺放弃以本合同系属于格式合同为由而提出不利于对
方的合同条款的解释的相关主张权。
6.本合同的有效法律文本为中文文本,其他语言文本与之有不同解释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贰】份。
7.
本合同载明的双方地址为送达地址,双方的送达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在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如未
通知对方,将相应文件送达至本合同载明的地址时即视为送达。
8.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即生效。
(以下无正文,仅为签字页)
甲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单位:(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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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投标材料格式
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涉及
“*”的格式文件,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
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本部分内容仅提供格式要求,并不代表所有列出格式的文件本项目全部必须提交。本项目需
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以及前附表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
“无”、“未测试”、“
没有相应指标
”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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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承诺函
7.1.1 承诺函
承诺函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我公司承诺在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公开招标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如有违反,依法接受相应处罚。我公司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如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若我公司经审查,被发现有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记录,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与要求:1、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否则投标将被拒绝。2、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可以查询投标人的承诺事项,若投标人的承诺和查询结果不一致的,
以查询结果为准。
3、须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如无公章、签字或
盖章,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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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承诺函(联合体投标)
承诺函(联合体投标)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我公司,与
公司、
公司成立联合体,我公司作为联合体全权代表,承诺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
)的公开招标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如有违反,依法接受相应处罚。我公司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如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若我公司经审查,被发现有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记录,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联合体全权代表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否则投标无效。2、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可以查询投标人的承诺事项,若投标人的承诺和查询结果不一致的,
以查询结果为准。
3、须盖联合体全权代表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如无公章
、签字或盖章,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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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投标函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我方参与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开招标活动,现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之日起120日历日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
诺,且在此期限内承诺具有约束力。
2、我方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愿意向贵方提
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技术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
3、我方承诺完全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我方保证忠实地执
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若采购人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
款的前提下,我方愿意签订补充合同,并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5、我方保证在投标全过程中,杜绝以下不廉洁的行为:(
1)串通相关人员进行招标、投标、围标和竞价;
(
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谋取中标(成交);
(
3)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擅自将中标(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
(
4)向警采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好处费、感谢费、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
(
5)接受或向警采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消费等
活动安排;
(
6)为谋取私利与警采中心工作人员就有关采购项目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
(
7)接受或向警采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
8)其他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
如
发现工作人员有不廉洁行为,我方承诺及时向贵方举报,并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举报
材料。
6、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共计
XXXX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明细见
下表:
所投包号
金额(元)
提交时间
1
年 月 日
投标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开户行:银行账户:7、我司中标(成交)后将按采购文件要求交纳中标(成交)服务费,如未按时交纳,我司
同意投标保证金到期后直接抵扣代理服务费,剩余部分再归还我司。
如果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的法律后果。 除可填报内容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投标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
绝。
与本投标有关的联系方式:
投标人代表姓名:
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
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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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
须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如无公章、签字或盖章,投标无效。
7.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兹有注册于(注册地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
证号:
,现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作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授权。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及公章: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须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如无公章、签字或盖章
,投标无效。
7.4 *投标人资质声明
投标人资质声明
1、投标人名称及概况(
1)供应商名称:;
(
2)总部地址:;
传真
/电话:,邮编:;
(
3)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
(
4)实收资本或股本:;
(
5)最近资产负债表(到时止)
1)固定资产:;2)流动资产:;3)长期债务:;4)流动债务:;5)所有者权益:;
(
6)主要负责人姓名:;
2、与投标提供货物有关情况关于制造商所提供货物的生产设施及其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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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名称和地址
正在生产的货物
年生产能力
职工(雇员)人数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7.5 *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
按照第
2章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条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7.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7 *纳税证明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纳税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承诺函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我单位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项目,因我单位成立于
年
月 日,暂无法提供 年 月至 年 月的纳税证明。
现我单位郑重承诺:1、依法纳税:我单位将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责任承担:如因违反本承诺而引发的任何风险或责任,均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7.8 *社保缴费记录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
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缴纳社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承诺函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材料格式
52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我单位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项目,因我单位成立于
年
月 日,暂无法提供 年 月至 年 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现我单位郑重承诺:1、依法缴纳社保: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严格履行企
业责任。
2、责任承担:如因违反本承诺而引发的任何风险或责任,均由我单位自行承担。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7.9 *审计报告
*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及附注)
;开业不足一年的可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的资信证明。(上述资料须提供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10*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第2包,投标人若非联合体则无需提
供)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甲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乙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以下简称
“警采
中心
”)组织实施的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体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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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协议各方一致决定,
(甲公司名称)、(乙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其中(XX公司名
称)为联合体全权代表。联合体投标各方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和投标文件。
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联合体全权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
标内容而对警采中心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体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体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警采中心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联合体投标各方保证对联合体全权代表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提供全部质
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
四、本次联合体投标中,甲公司承担的合同份额为
元,乙公司承担的合同份额为
元,
……公司承担的合同份额为 元。 甲公司权利和义务为:(提供所投包组警服品目清单及生产企业证明材料,并在开标一览表
中注明生产厂家)
乙公司权利和义务为:(提供所投包组警服品目清单及生产企业证明材料,并在开标一览表
中注明生产厂家)
……公司权利和义务为:(提供所投包组警服品目清单及生产企业证明材料,并在开标一览
表中注明生产厂家)
五、本协议提交警采中心后,联合体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
销。
六、本协议一式
X份,联合体投标各方各持一份,一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警采中
心。 甲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材料格式
54
7.11*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的应答
正偏离或
负偏离说明
备注
满足
/不满足
说明: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商务条款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的
,投标人只需在本表
“正偏离或负偏离说明”列应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如存在偏离
,需逐项填写。
7.12中小企业材料
中小企业划分详见第
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条“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提供以下三项材料中的任一项: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7部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
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7部分)。
7.12.1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联合体各方均提供(如有))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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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注: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7.12.2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注:响应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7.12.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
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注: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7.13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和成本占比承诺函
投标人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和成本占比承诺函:�投标人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第7部分)或
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如有)。(政策详见本表)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成本占比承诺函(格式详见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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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1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
政策的通知》(国办发〔
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
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
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
≥(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
名称
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
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
产的组件成本占比
≥(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
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
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
7.13.2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成本占比承诺函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成本占比承诺函
项目
填写内容
比例
=
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投标产品成本之和
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
× 100%
%
本公司(单位)填写、盖章与签署,即视为对表格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正式承诺。如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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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7.14与评审相关的其他商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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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包号:
开标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
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投报单价
数量
备注
12
…
本包投标总价:
大写:
投标人声明:开标一览表中的
“投标总价”是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等全部费用的报价。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特别说明事项: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7.16*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包号:
序号 产品名称 重要性 指标项
技术要求
投标文件
应答
偏离情况
证明材料
所在页
备注
12
……
说明: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技术要求中提出的指标要求逐项应答;
2、“投标文件应答”栏应当填写投标具体参数;3、“偏离情况”栏只能填写“正”、“无”或“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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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若有任意一项实质性要求发生负偏离,投标被拒绝;5、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应按照要求附上相应证明材料,只填写“满足”
而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6、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
7.17*投标人服务要求偏离表
投标人服务要求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包号:
序号
重要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投标文件的应答
偏离情况
证明材料
所在页
备注
12
……
说明: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中提出的要求逐项应答;
2、“投标文件应答”栏应当填写提供的相应服务内容;如对招标文件服务内容提出合理建议
或更改,可在偏离表中备注说明;
3、“偏离情况”栏只能填写“正”、“无”或“负”;4、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若有任意一项实质性要求发生负偏离,投标被拒绝;5、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应按照要求附上相应证明材料,只填写“满足”
而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6、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
7.18*采购需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材料(含承诺函)
提供满足第
5章节采购需求中实质性要求的证明材料(含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7.19评审细则-技术和服务部分相关材料
按照
“第5章采购需求”要求结合“第4.3章评分细则”中技术、服务部分,提供详细的相关材料
加盖投标人公章;
7.20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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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详细描述;
(
2)关键部件明细表(包括品牌、制造厂家名称和国别);
(
3)货物验收标准;
7.21与评审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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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61
8 附件
8.1 质疑函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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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62
8.2 样品外层包装箱信息要求
项目名称
xxx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JC-HG20260xxx
包号
X
投标人名称
XXX
样品名称
春秋执勤服(机关款
)
样品数量及规格号型
数量:
xx,号型:xx
样品名称
春秋执勤服(一线款
)
样品数量及规格号型
数量:
xx,号型:x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