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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JC-HG20250125
二、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电动自行车外场设备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高新兴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七道
26号天津东软软件园3层308室
中标(成交)金额:
*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林(组长)、李宗旭、邢海景、李弘、张复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详见公开招标文件,服务费金额为:
2155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
95.80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
476号
联系方式:袁警官
*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
299号
联系方式:俞老师
*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老师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版本号:
2.0.0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电动自行车外场设备建
设项目
项目编号:
JC-HG20250125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目录
1 投标人须知 ...............................................................................................................................................6
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1.2 总则 ......................................................................................................................................................11
1.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1
1.4 招标文件 ..............................................................................................................................................11
1.5 投标文件 ..............................................................................................................................................12
1.6 投标 ......................................................................................................................................................15
1.7 开标、资格审查和评审程序 ..............................................................................................................16
1.8 中标和合同 ..........................................................................................................................................21
1.9 询问、质疑、投诉 ..............................................................................................................................22
1.10 保密和信息披露 ................................................................................................................................24
2 采购需求 .................................................................................................................................................25
2.1 项目概况 ..............................................................................................................................................25
2.2 技术要求 ..............................................................................................................................................26
2.2.1 评分项指标要求 ...............................................................................................................................27
2.3 服务要求 ..............................................................................................................................................30
2.3.1 售后服务 ...........................................................................................................................................30
2.3.2 技术方案 ...........................................................................................................................................30
2.3.3 项目实施方案 ...................................................................................................................................30
2.3.4 质量保障方案 ...................................................................................................................................31
3 开标与资格审查 .....................................................................................................................................31
3.1 开标 ......................................................................................................................................................31
3.2 资格审查要求 ......................................................................................................................................31
3.2.1 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31
3.2.2 一致性审核 .......................................................................................................................................32
3.2.3 符合性审查 .......................................................................................................................................32
4 评标 .........................................................................................................................................................34
4.1 评标方法 ..............................................................................................................................................34
4.2 非实质性审查 ......................................................................................................................................34
4.2.1 一致性审核 .......................................................................................................................................34
4.2.2 评分 ...................................................................................................................................................35
4.3 *实质性审查要求(“*”项为实质性要求)......................................................................................42
4.3.1 实质性审查材料清单 .......................................................................................................................42
4.3.2 一致性审核 .......................................................................................................................................42
4.3.3 符合性审查 .......................................................................................................................................42
5 投标文件模板 .........................................................................................................................................45
6 合同模板 .................................................................................................................................................45
7 质疑函模板 .............................................................................................................................................45
— 6 —
1
投标人须知
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的说明或要求
1.
项目基本信息
1.1.
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电动自行车外场设备建设项目
1.2.
项目编号:
JC-HG20250125
1.3.
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
161.50万元
1.3.1.
分包预算
1.3.1.1.
第
1包预算金额:161.50万元
1.3.2.
分包最高限价
1.3.2.1.
第
1包最高限价:161.50万元
投标人应有明确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者无报价投标的,投标无效。
2.
关键时间节点
2.1.
投标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9日,9:00
2.2.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9:00
2.3.
签到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00--9:00
2.4.
解密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9:00--10:00
2.5.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
是,否
2.5.1.
现场考察时间:无
2.5.2.
现场考察地点:无
2.5.3.
现场考察联系方式:无
2.6.
报名方式:投标人须在
*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日17:00前,在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
进行网上报名
3.
项目核心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无
3.2.
投标产品的资质要求:无
3.3.
核心产品设置:视频射频融合感知设备
3.4.
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报:
是,否
— 7 —
3.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是,否
3.5.1.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
3.5.2.
中小企业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和《关于进
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号)规
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
10%(10%-
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5.3.
视同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3.5.3.1.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5.3.2.
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5.3.3.
根据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
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号)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
(
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对允许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3.7.
节能环保要求: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的通知(财库〔
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的通知(财库〔
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
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2019年第16号),
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如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如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3.8.
网络安全要求:本项目中如涉及网络关键设备或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应严格执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
2023年第2号关于调整《网络关键设
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公告相关文件要求,所投标设备或产品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已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二是已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网络安全要求的条款。
3.9.
信用记录查询:资格审查时,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至本项目响应文件开启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
— 8 —
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其响应无效,无效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将作为项目材料的组成部分。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
“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
规定。
3.10.
其他必要内容: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恶意低价竞争。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号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
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投标文件中若有虚假材料,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3.11.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是,否
3.12.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是,否
3.13.
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是,
否
3.14.
投标有效期:
120个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算。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无效)
4.
保证金
4.1.
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
是,否
4.1.1.
投标保证金收取金额:
32300元
4.1.2.
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开户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农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4*开通会员可解锁*001
投标人须在进账凭证上注明具体
“包组编码”。
4.1.3.
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4.1.4.
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
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政府采购合同
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
4.1.5.
投标保证金绑定方法:如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人应先登录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选择本采购项目进行报名登记后,进入我参与的
--具体项目--
办理,按照招标文件和系统提示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须附注具体“包组编码”),系统将自动识别投标保证金及其归属。如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汇款时未附注具体
“包组编码”,可在上述步骤下
,进行自助绑款,输入银行账号进行查询绑定(与汇款时间存在约
10分
钟延迟)。银行账户信息维护说明:投标人可在登录系统后,首页界面右上角点击公司名称
--我的银行卡,维护本公司银行账户信息。
4.2.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否
4.2.1.
履约保证金收取金额:合同总金额的
10%。
4.2.2.
履约保证金收取账户:开户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项目履约保证金开户行:农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 9 —
银行账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4*开通会员可解锁*002
投标人须在进账凭证上注明具体
“项目编号-
包号
”,并在合同签订前汇款至上述账号。
4.2.3.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签订合同之前收
10%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
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
5.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5.1.
采购人
5.2.
单位名称: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5.2.1.
联系人:袁警官
5.2.2.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5.3.
采购代理机构
5.3.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5.3.2.
联系人:俞老师
5.3.3.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6.
评标关键因素
6.1.
评标方法
6.1.1.
该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6.2.
不同投标人提供同一品牌产品,或者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时的处理规则: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6.3.
评审得分相同的处理规则: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
7.
分值构成
7.1.
商务部分分值:
1分
7.2.
技术部分分值:
39分
7.3.
服务部分分值:
30分
7.4.
价格部分分值:
30分
8.
采购资金支付
8.1.
采购资金支付:1、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金额的40%;2、货物送达、签收后10个日历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金额的30%;3、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后10个日历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金
— 10 —
额的
30%。
9.
交付要求
9.1.
货物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5个工作日到货,30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
毕。
9.2.
货物交付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
476号。
— 11 —
1.2
总则
1.2.1 定义
1.2.1.1 “采购人”指本项目的具体采购单位,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2 “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1.2.1.3 “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
1.2.2 适用范围
1.2.2.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文件“2采购需求”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投标。
1.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3.1 基本资格
1.3.1.1 详见本文件3.2资格审查要求。
1.4
招标文件
1.4.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4.1.1 投标邀请函
1.4.1.2 公开招标主体文件
1.4.1.3 开标一览表
1.4.1.4 资格审查表格
1.4.1.5 资格审查材料
1.4.1.6 评审阶段表格
1.4.1.7 评审阶段材料
1.4.1.8 合同
— 12 —
1.4.1.9 质疑函
1.4.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1.4.2.1 任何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通过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送达警采中心。
1.4.2.2 按照责权利相一致原则,招标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指标的提出方负责解释投标人
提出的相关澄清、修改要求,并应当视情况作出澄清或修改的决定。
1.4.2.3 警采中心对澄清、修改要求的处理:警采中心根据项目实际对澄清、修改要求进行
处理,并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网站披露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统一向全体,或分
别或向每一位(但不可以只向其中一部分)潜在投标人发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
答复的内容。
1.4.2.4 警采中心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警采中心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
件中的相关事项,进行澄清和修改。
1.4.2.5 采购人或者警采中心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警采中心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
少
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日的,采购人或
者警采中心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4.2.6 警采中心澄清、修改、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潜在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
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警采中心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
,即刻发生效力,警采中心有关的补充内容,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
有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同时,警采中心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
止期的约束。
1.4.2.7 警采中心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答疑会。如果召开标前会,警采中心将
通过公告方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通知。
1.5
投标文件
1.5.1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5.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
人或警采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 13 —
1.5.1.2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
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可以是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5.1.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
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5.1.4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5.2 投标文件的组成
1.5.2.1 投标函
1.5.2.2 开标一览表
1.5.2.3 资格审查阶段表格
1.5.2.4 资格审查阶段材料
1.5.2.5 评审阶段表格
1.5.2.6 评审阶段材料
1.5.3 投标文件的编写
1.5.3.1 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模版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
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
1.5.3.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
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
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被视为投标文件完整性有缺陷。
1.5.3.3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
检测
”、“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1.5.3.4 投标文件盖章的要求
1.5.4 投标报价
— 14 —
1.5.4.1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
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
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保管、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
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
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4.2 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等内容。
1.5.4.3 开标一览表中价格填报处不应有空白,如无费用可填报“/”。
1.5.4.4 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
1.5.4.5 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
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
,该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
,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购人或警采中心以其他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1.5.4.6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5.5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5.5.1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120个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
起算。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
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5.5.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
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时,按本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
延长。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人或警采中心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有效期
外,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1.5.6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5.6.1 投标文件签署要求如下:
1.5.6.2 投标人在“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应当按格式要求加盖与投标人名称
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
1.5.6.3 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15 —
1.6
投标
1.6.1 程序
1.6.1.1 投标
1.6.1.1.1 截止时间:
2026年1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1.6.1.1.2 投标网址:
https://gpztb.pcpe.cn/
1.6.1.1.3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
https://gpztb.pcpe.cn/)
进行网上响应,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注册、报名,编制完成后加密上传投标文
件等相关文件。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投标人以纸质文件或其他任何方式提
交的投标文件。
1.6.1.2 开标
1.6.1.2.1 开标时间:
2026年1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1.6.1.2.2 开标网址:
https://gpztb.pcpe.cn/
1.6.1.2.3 开标平台:本项目通过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进行开标。
1.6.1.3 投标保证金
1.6.1.3.1 金额要求:
32300元
1.6.1.3.2 形式要求: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
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
标无效。若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操作方式详见前附表第
4.1.5条。
1.6.1.3.3 缴纳要求: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1.6.1.3.4 退还方式要求: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
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
退还。
1.6.2 费用
中标服务费按照以下规定执行(见下表):
中标金额(元)
服务费率
— 16 —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以本项目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中标企业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5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汇至以下账户(汇款时需注明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服务费):
开户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中标(成交)服务费;
开户行:农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4*开通会员可解锁*003
1.7
开标、资格审查和评审程序
1.7.1 开标小组组织开标
1.7.1.1 开标小组由采购人和警采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1.7.1.2 开标小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
1.7.1.3 投标人不足3家,不进入后续程序。
1.7.1.4 超过项目预算(分包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1.7.2 资格审查小组组织资格审查
1.7.2.1 资格审查小组由采购人和警采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1.7.2.2 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小组依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照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对
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7.2.3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若有缺失、虚假或无效,则不允许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
的评审。审查通过则允许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0-100万
1.5%
1.5%
1.0%
100万-500万
1.1%
0.8%
0.7%
500万-1000万
0.8%
0.45%
0.55%
1000万-5000万
0.5%
0.25%
0.35%
5000万-10000万
0.25%
0.1%
0.2%
1亿-5亿
0.05%
0.05%
0.05%
5亿-10亿
0.035%
0.035%
0.035%
10亿-50亿
0.008%
0.008%
0.008%
50亿-100亿
0.006%
0.006%
0.006%
100亿
0.004%
0.004%
0.004%
— 17 —
1.7.2.4 资格审查后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入评标程序。
1.7.3 评标委员会组织评审
1.7.3.1 警采中心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专业要求组建评标委员会,对
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
、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人(含)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
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2/3。采购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社
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
7人(含)以上单数。
1.7.3.2 评标委员会成员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不能参加评标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
姻亲关系
;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采购人、警采中心就本项目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能参加评标。
采购人只能以采购人代表的身份参与评标,警采中心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
1.7.3.3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向采购人、警采中心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1.7.4 实质性审查
1.7.4.1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实质性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
不进入详细评审环节。
— 18 —
1.7.4.2 实质性审查中,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
列规定修正: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
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不确认修正后报
价的,其投标无效。
1.7.4.3 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
工作无法进行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警采中心书面说明情况。
1.7.4.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书面
报告财政部门: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人、警采中心或评标委员会评审公正性的任何活
动。
1.7.5 投标的澄清
1.7.5.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 19 —
1.7.5.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
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7.6 对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1.7.6.1 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
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委会不得擅自改动、细化招标文件及评分细则;具体评审
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评标方法和标准。
1.7.6.2 除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另有规定外,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将投标主体资质、投标
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价格等各项因素作为评价的基础,综合评选出最佳投标人方
案。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给其评分的算数平均值。
1.7.6.3 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
的比重不得低于
10%。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
不列为评审因素。
1.7.6.4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分值比重
评标总得分=
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1.7.6.5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
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的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6.6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
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
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
标候选供应商。
— 20 —
1.7.6.7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
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
中标候选人。
1.7.7 评标过程要求
1.7.7.1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
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
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7.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
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
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
1.7.8 关于重新评审及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1.7.8.1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
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警采中心发现存在
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
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1.7.8.2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
入实质性审查、详细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
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将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必要时将
提请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1.7.9 确定中标供应商
— 21 —
1.7.9.1 警采中心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1.7.9.2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
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
定。
1.7.9.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
中标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
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1.7.10 采购项目流标、废标
1.7.10.1 项目开标后,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流标处理。
1.7.10.2 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处理: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
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因上述原因导致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作出书面报告。
1.7.10.3 流标、废标后,警采中心应当将流标、废标结果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
布。
1.8
中标和合同
1.8.1 中标通知
1.8.1.1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应于2个工作日内,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
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
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
— 22 —
1.8.1.2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警采中心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标的名称、规格型
号、数量、单价,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1.8.1.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
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现争议的
,报财政部门处理。
1.8.1.4 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1.8.2 签订合同
1.8.2.1 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
事项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
1.8.2.2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
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
的其他协议或声明。
1.8.2.3 投标人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擅自转包。
1.9
询问、质疑、投诉
1.9.1 询问
1.9.1.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提出询问。询问可
以采取电话、当面询问或书面等形式。
1.9.1.2 采购人或者警采中心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9.2 质疑、投诉
1.9.2.1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
人、警采中心提出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 23 —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9.2.2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
1.9.2.3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
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1.9.2.4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
括下列内容: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的日期。
1.9.2.5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为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
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内容有缺失的,警采中心、采购人应当一次性告知质疑人
需补全的材料及补交的截止时间。补交的截止时间与法定质疑期的截止时间一致。
质疑人于截止时间后递交补充材料的,将被拒绝。
1.9.2.6 质疑事项如无实质内容,仅为询问质疑人得分情况或质疑人未中标原因等的,警采
中心、采购人可将此类质疑函作为书面询问接收,警采中心按询问程序处理。
1.9.2.7 质疑函应递交原件到警采中心,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299号,联系电话:021-
33292999。
1.9.2.8 采购人、警采中心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
质疑函后
7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1.9.2.9 质疑人对采购人、警采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警采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
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依法向相关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
— 24 —
1.9.2.10 若发现有不廉洁行为,可向警采中心监督部门举报。举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
保密和信息披露
1.10.1 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日起,须履行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本次招标获得
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1.10.2 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委员会披露
。
1.10.3 在采购人或警采中心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在调查、审查、审计以及其他符合法律
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
、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及补充
条款等,但应在合理的范围内。对任何已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
及投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 25 —
2
采购需求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共
1 包,总预算:人民币161.50万元,详见下表:
包号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万元)
1
视频射频融合感知设备
台
40
47.40
2
逆行抓拍相机
台
40
30.40
3
占道抓拍相机
台
19
14.44
4
RFID天线单元
台
120
10.80
5
频闪补光灯
台
120
7.20
6
边缘计算一体机
台
21
15.54
7
设备接入工业交换机
台
40
2.12
8
视频射频融合感知设备安装支架
套
40
0.52
9
逆行抓拍相机安装支架
套
40
0.52
10
占道抓拍相机安装支架
套
19
0.247
11
RFID天线单元专用支架
套
120
1.848
12
频闪补光灯安装支架
套
120
1.20
13
专用射频电缆
米
600
1.32
14
专用射频馈线接头
个
280
0.168
15
抱杆机箱
个
40
2.14
16
RVV 3
×1.5㎡交流电源线
米
1000
0.65
17
RVV 3
×2.5㎡交流电源线
米
1200
0.948
18
信号控制线
米
600
0.192
1
19
网线
米
800
0.40
— 26 —
20
波纹管
米
200
0.06
21
钢扎带
米
1400
0.952
22
牙扣
个
750
0.09
23
防水胶带
卷
40
0.024
24
绝缘胶带
卷
40
0.022
25
防水胶泥
盒
40
0.20
26
线缆标签
贴
800
0.04
27
水晶头
个
400
0.019
28
非机动车道专用横臂
根
24
2.04
29
集成安装服务
断面
40
20.00
预算合计
人民币:
*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大写:壹佰陆拾壹万伍仟元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上述招标货物的生产、供应、运输及伴随服务。具体采购范围及
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
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
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5个工作日到货,30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履约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
476号。
2.2技术要求
投标人须按“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包含相关指标项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
1、证明材料要求原厂证明材料的,可提供生产厂家官方网站截图或产品合格证或产
品白皮书等原厂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2、证明材料要求为检验报告的,检验报告应提供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CMA)资质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
章的扫描件;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需提供原件备查。
3、证明材料要求为“/”的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以技术规范偏离表响应为准。
— 27 —
2.2.1
评分项指标要求
序号
指标项
技术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1.
视频射频融合感知设备
/
/
1.1
供电电压
100V~240V AC。
原厂证明材料
1.2
功耗
≤
40W。
检验报告
1.3
监控范围
≥
1200W分辨率,水平≥4096个像素点,监控范围≥同向3车道。
原厂证明材料
1.4
视频
/图像压缩标准
至少包含
3种类型,H.264、H.265、MJPEG。
原厂证明材料
1.5
外部接口
≥
1个千兆以太网接口、≥3个RS485接口、≥4个RS232接口、≥8个IO输出接口。
检验报告
1.6
空中接口协议
支持
GB/T 29768-2013。
原厂证明材料
1.7
射频天线口
≥
6个。
检验报告
1.8
工作频率
920~925MHz。
检验报告
1.9
工作模式
支持定频、跳频配置功能,跳频应可配置至少
3种模式,顺序跳、随机跳、大间隔循环跳。
检验报告
1.10
接收灵敏度
≤
-65 dBm。
检验报告
1.11
静态识读距离
对电动自行车数字号牌静态识读距离≥
35m。
检验报告
1.12
动态识读性能
当电动自行车行驶速度≤
50km/h时,应能识读电动自行车电子标识信息,包括标识、卡号、标签 TID、车牌号码、号牌种类、省份、出厂日期。
检验报告
1.13
识读速率
识别设备对
10张标签同时进行识读时,识别设备的多标签静态识读速率≥80次/秒。
检验报告
1.14
身份信息识读
身份信息至少可同时识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2种,包括机动车的车辆身份标识符、电动自行车的车辆身份标识符和号牌号码。
检验报告
1.15
温度检测功能检查
支持温度检测功能,至少可实时显示数字板温度和射频板温度
2种类型。
检验报告
1.16
非机动车捕获
日间捕获率≥
98%,夜间捕获率≥98%。
检验报告
1.17
违法记录类型及捕获率
支持非机动车闯红灯、越线停车、占道、逆行、未戴安全帽、超载、装载伞具等行为进行检测抓拍,日间识别准确率≥
98%,夜间识别准确率≥98%。
检验报告
1.18
工作温度
-30℃~60℃。
原厂证明材料
1.19
防护等级
≥
IP66。
检验报告
1.20
安全加密
符合机动车电子标识读写设备安全技术要求
GB/T 35787-2017。
原厂证明材料
1.21
射频测距
识别设备应支持射频测距功能,在
20米~35米范围内偏差≤±2米。
检验报告
2.
逆行抓拍相机
/
/
2.1
供电电压
100V~240V AC。
原厂证明材料
2.2
功耗
≤20W。
原厂证明材料
2.3
像素分辨率
≥900W像素,水平分辨率≥4096个像素点。
原厂证明材料
2.4
帧率
≥25帧。
检验报告
2.5
防护等级
≥IP66。
检验报告
2.6
接口
≥2个千兆以太网接口、≥2个RS485接口、≥4个RS232接口、≥4路报警输入接口、≥2路报警输出接口。
检验报告
2.7
补光灯模式
支持扩展不同类型补光灯,可至少支持白光爆闪、红外爆闪、白光频闪、红外频闪
4种补光模式。
检验报告
2.8
强、暗光
至少支持强光抑制和暗区增强
2种功能。
检验报告
2.9
红绿灯信号检测方式支持
至少支持红绿灯检测器、视频检测
2种检测方式。
原厂证明材料
2.10
图片
OSD叠加
叠加在每幅图片上的信息应至少包括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违法代码、违法行为、图像取证设备编号、防伪信息
6种内容。
检验报告
2.11
支持非机动车违章
至少支持非占机、载人、未戴头盔、逆行、闯红灯
5种违章。
原厂证明材料
2.12
防护
至少具备防尘防水、网络防雷、防浪涌
3种防护措施。
原厂证明材料
2.13
工作温度
-30�~60�。
检验报告
2.14
图片及视频防篡改
至少支持在抓拍、录像
2种工作时添加水印。
检验报告
2.15
目标跟踪
支持检测并跟踪指定区域内
≥180个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目标。
检验报告
3.
占道抓拍相机
/
/
3.1
供电电压
100V~240V AC。
原厂证明材料
3.2
功耗
≤20W。
原厂证明材料
3.3
像素分辨率
≥900W像素,水平分辨率≥4096个像素点。
原厂证明材料
3.4
帧率
≥25帧。
检验报告
3.5
防护等级
≥IP66。
检验报告
— 28 —
3.6
接口
≥2个千兆以太网接口、≥2个RS485接口、≥4个RS232接口、≥4路报警输入接口、≥2路报警输出接口。
检验报告
3.7
补光灯模式
支持扩展不同类型补光灯,可至少支持白光爆闪、红外爆闪、白光频闪、红外频闪
4种补光模式。
检验报告
3.8
强、暗光
至少支持强光抑制和暗区增强
2种功能。
检验报告
3.9
红绿灯信号检测方式支持
至少支持红绿灯检测器、视频检测
2种检测方式。
原厂证明材料
3.10
图片
OSD叠加
叠加在每幅图片上的信息应至少包括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违法代码、违法行为、图像取证设备编号、防伪信息
6种内容。
检验报告
3.11
支持非机动车违章
至少支持非占机、载人、未戴头盔、逆行、闯红灯
5种违章。
原厂证明材料
3.12
防护
至少具备防尘防水、网络防雷、防浪涌
3种防护措施。
原厂证明材料
3.13
工作温度
-30�~60�。
检验报告
3.14
图片及视频防篡改
至少支持在抓拍、录像
2种工作时添加水印。
检验报告
3.15
目标跟踪
支持检测并跟踪指定区域内
≥180个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目标。
检验报告
4.
RFID天线单元
/
/
4.1
重量
≤2kg。
检验报告
4.2
工作频率
920~925MHz。
检验报告
4.3
增益
≥10dBi。
原厂证明材料
4.4
驻波比
≤1.2。
检验报告
4.5
存储温度
-40�~+80�。
检验报告
4.6
相对湿度
5%~95%。
原厂证明材料
4.7
工作寿命
≥10年。
原厂证明材料
4.8
外壳防护等级
≥IP67。
检验报告
4.9
前后比
≥15dB。
原厂证明材料
5.
频闪补光灯
/
/
5.1
类型
LED频闪补光灯,显色指数≥65Ra。
/
5.2
电源
220VAC±10%。
/
5.3
灯珠
≥16颗LED灯珠。
/
5.4
功率
≤50W。
/
5.5
防护等级
≥IP66。
/
5.6
补光距离
16米~25米。
/
5.7
触发方式
至少包含电平量、开关量
2种触发方式。
/
6.
边缘计算一体机
/
/
6.1
功能要求
应至少支持视频存储、违法行为识别、融合分析
3种功能,支持在网络离线状态下保障路口业务不宕机。
/
6.2
处理器
CPU核心数不小于4,主频不低于3.0GHz。
/
6.3
内存
≥16G DDR4。
/
6.4
存储
≥4TB监控级HDD。
/
6.5
USB接口
支持
USB接口,≥2个。
/
6.6
工作温度
-10�~50�。
/
7.
设备接入工业交换机
/
/
7.1
接口
≥5路10/100/1000Base-T(X),RJ45接口。
/
7.2
电源
12-48V DC,具备过载保护、反接保护、冗余保护。
/
7.3
工作温度
-40�~+80�。
/
7.4
存储温度
-40�~+80�。
/
8.
视频射频融合感知设备安装支架
/
/
8.1
技术要求
支架整体采用碳钢材质,表面喷涂防护材料,可抵抗低频振动,具备抗盐雾能力,三维可调,包含螺钉、弹垫、平垫圈、定位座等辅助配料。使用不锈钢扎带固定,抱杆范围
110mm-450mm。
/
9.
逆行抓拍相机安装支架
/
/
9.1
技术要求
支架整体采用碳钢材质,表面喷涂防护材料,可抵抗低频振动,万向头三维可调,包含螺钉、弹垫、平垫圈、定位座等辅助配料。使用不锈钢扎带固定,抱杆范围
110mm-450mm。
/
10.
占道抓拍相机安装支架
/
/
10.1
技术要求
支架整体采用碳钢材质,表面喷涂防护材料,可抵抗低频振动,万向头三维可调,包含螺钉、弹垫、平垫圈、定位座等辅助配料。使用不锈钢扎带固定,抱杆范围
110mm-450mm。
/
11.
RFID天线单元专用支架
/
/
11.1
技术要求
支架整体采用镀锌钢板材质,表面喷涂防护材料,螺纹孔需要喷涂保护,折弯区域不能出现龟裂现象,可抵抗低频振动,包含压铆螺母等辅助配料。使用不锈钢扎带固定,抱杆范围
100mm-400mm。
/
— 29 —
12.
频闪补光灯安装支架
/
/
12.1
技术要求
支架整体采用钢材质,表面喷涂防护材料,螺纹孔需要喷涂保护,折弯区域不能出现龟裂现象,可抵抗低频振动,包含
3根可调节抱箍和配套螺钉等辅助配料,使用不锈钢扎带固定。
/
13.
专用射频电缆
/
/
13.1
技术要求
射频专用馈线,规格:含内导体、绝缘层、外导体和护套,护套防水阻燃,外导体为铜质,有效保护绝缘层和内导体,加强信号稳定传输,内导体为铜覆铝线芯,阻抗≥
50欧姆,最小弯曲半径≥40mm。
/
14.
专用射频馈线接头
/
/
14.1
技术要求
具有螺纹连接结构,特性阻抗
50欧姆,内外导体使用铜质,适配专用射频电缆,机械寿命≥500次。
/
15.
抱杆机箱
/
/
15.1
厚度
优质冷轧钢,厚度≥
1.2mm。
/
15.2
尺寸要求
不小于
550mm×400mm×250mm。
/
15.3
配置
≥
1个2P 10A空开,≥2个电源插座(万能插口),≥5个4平方接线端子;≥1块电源背板,≥1块活动板,≥1条5位接地铜条,≥1个耦合器安装板。
/
15.4
防护等级
≥
IP55。
/
15.5
防护要求
至少具备防雨、防尘、安全锁
3种防护功能。
/
16.
RVV 3×1.5㎡交流电源线
/
/
16.1
技术要求
RVV 3×1.5㎡,用于杆上设备至抱杆机箱取电。
/
17.
RVV 3×2.5㎡交流电源线
/
/
17.1
技术要求
RVV 3×2.5㎡,用于抱杆机箱至取电节点取电。
/
18.
信号控制线
/
/
18.1
技术要求
RVVP 2×1.0㎡,用于摄像机与补光灯信号控制连接。
/
19.
网线
/
/
19.1
技术要求
超五类屏蔽室外阻水网线,速率支持
100Mbps至1000Mbps。用于杆上设备至抱杆机箱网络连接和件抱杆机箱至短距离网络汇聚点网络连接。
/
20.
波纹管
/
/
20.1
技术要求
φ
20pp波纹管,用于摄像机、补光灯至杆件部分线缆套管。
/
21.
钢扎带
/
/
21.1
技术要求
304不锈钢材质,≥19mm*0.76mm,可弯曲成任意角度,适合各种复杂的安装环境。
/
22.
牙扣
/
/
22.1
技术要求
304不锈钢材质,≥19mm*1.5mm,与钢扎带适配,耐腐蚀,锯齿防滑不脱扣。
/
23.
防水胶带
/
/
23.1
技术要求
≥
19mm*18m,聚四氟乙烯材质,用于专用射频馈线、电线、网线等连接处。
24.
绝缘胶带
/
/
24.1
技术要求
≥
19mm*20m,用于专用射频馈线、电线、网线等连接处,使用高品质绝缘聚氯乙烯材料。
/
25.
防水胶泥
/
/
25.1
技术要求
≥
51mm*1.65mm*3m,为射频专用馈线、电缆等连接处等提供绝缘、防水和密封,材质柔软,可填补不规则表面。
/
26.
线缆标签
/
/
26.1
技术要求
尺寸≥
20mm×20mm,标识线缆,激光打印,合成材质,不易撕裂,标识清晰不掉色,使用年限≥5年。
/
27.
水晶头
/
/
27.1
技术要求
超五类水晶头
RJ45。
/
28.
非机动车道专用横臂
/
/
28.1
规格
杆件长度:
3-4米;管径及厚度:φ89mm×δ4mm,含借杆安装固定支架。
/
28.2
杆体材料
Q235碳素结构钢。
/
28.3
杆体要求
横臂中间不得驳接,焊接表面光滑,角焊缝连接时构件端部的焊缝采用围焊,所有围焊的转角处连续施焊,焊条采用
E43碳钢焊条,壁厚≥4mm。
/
28.4
抗腐蚀
横臂经酸洗除锈处理后整体热浸镀锌处理,热浸锌≥
75μm。
/
28.5
外观
杆体外表面采用室外耐候性纯聚酯粉末
(颜色:交通白,色号:RAL9016),经高压静电喷涂,塑层平均厚度≥70μm。
/
29.
集成安装服务
/
/
29.1
设备安装
至少包括视频射频融合感知设备、逆行抓拍相机、
RFID天线单元、频闪补光灯、边缘计算一体机、设备接入工业交换机6种设备的安装工作,至少包括设备配件的安装、设备及专用支架在杆架上的安装及固定2种工作内容,含二次搬运及安装施工、安装时所需的吊装设施、登高设施及工具。
/
29.2
电源接入
至少包括视频射频融合感知设备、逆行抓拍相机、频闪补光灯、边缘计算一体机、设备接入工业交换机
5种设备的取电接入工作,至少包括电线与设备接入、线缆在立杆的隐蔽穿管、线缆搬运、接入、穿线、打孔6种工作内容,含所需的吊装设施、登高设施及工具。
/
29.3
网络接入
至少包括视频射频融合感知设备、逆行抓拍相机、边缘计算一体机、设备接入工业交换机
4种设备的取网接入工作,包括网线制作与设备接入、网线在立杆的隐蔽穿管、线缆搬运、接入、穿线、打孔6种工作内容,含所需的吊装设施、登高设施及工具。
/
29.4
天线接入
至少包括
RFID天线单元使用的馈线制作、引线、连接、防水工作、线缆搬运、穿线、打孔7种工作内容,含所需的吊装设施、登高设施及工具。
/
29.5
补光灯接入
至少包含频闪补光灯的信号控制线的制作、引线、连接、防水工作、线缆搬运、穿线、打孔
7种工作内容,含所需的吊装设施、登高设施及工具。
/
29.6
配电箱安装
配电箱的安装工作,至少包括箱体配件的安装、抱杆安装、防水处理、防雷接地、波纹管安装、线缆引入、打孔
7种工作,含二次搬运及安装施工、安装时所需的吊装设施、登高设施及工具。
/
— 30 —
29.7
联调
至少包括视频射频融合感知设备、逆行抓拍相机、
RFID天线单元、频闪补光灯、边缘计算一体机、设备接入工业交换机6种设备的网电联调联试工作,至少包括参数配置、网络验证、功能验证、参数调优、硬件调优5种工作内容,含联调时所需的吊装设施、登高设施及工具。
/
29.8
其它工具
至少包含文明施工所必要的各种围蔽工具、现场清洁、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的必要工具等
3种工作内容。
/
2.3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中“*”项为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满足,投标将被拒绝。
2.3.1
售后服务
1、*质保期:本项目质量保证期要求不低于两年。质量保证期从货物供货、安装、调
试正常且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原厂质保期高于本项目质保期的,以原厂质保期为准;投
标人承诺对所投产品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售后维护维修服务。(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
章)
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投标人承诺在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电话、现场技术服务;
接到报修通知后
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完成故障检测与排除;如故
障不能在
24小时内修复,免费提供同等型号的备用产品替换。(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
章)
3、售后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验收方案(2)售后服务方案(3)项目培
训方案等内容。(加盖投标人公章)
2.3.2
技术方案
投标人应提供本项目详细的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对项目建设需求的认识和
理解;(
2)项目建设点位的需求分析与设计;(3)新建前端设备接入方案;(4)硬件设
备方案等内容。
(加盖投标人公章)
2.3.3
项目实施方案
投标人应提供本项目详细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实施组织保障;(2
)产品运输配送方案;(
3)硬件安装调试方案;(4)设备数据接入调试方案;(5)系统
安全保障方案等内容。
(加盖投标人公章)
— 31 —
2.3.4 质量保障方案
投标人应提供本项目详细的质量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质量保障承诺;(2
)质量保障措施;(
3)项目重难点分析;(4)应急保障方案等内容。
(加盖投标人公章)
3
开标与资格审查
3.1开标
开标小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投标人不足
3家,不进入后续程序。
3.2资格审查要求
3.2.1 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序号
第
1包-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1
*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至本项目响应文件开启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其响应无效,无效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将作为项目材料的组成部分。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
确规定相关领域
“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格式详见资格审查阶段
——材料模板);
3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纳税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文件加
— 32 —
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缴纳社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6
*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业不足一年的可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上述
*号项要求,必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虚假或无效,投标将被拒绝或投标无效。
3.2.2 一致性审核
将资格审查文件提取的数据与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文件内容进行一致性核对。
3.2.3
符合性审查
序号
第
1包-资格审查标准
1.
*信用记录
1.1.
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情况
1.2.
是否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承诺函
2.1.
是否有承诺函
2.2.
是否是承诺函
2.3.
是否符合承诺函要求
2.4.
承诺的项目名称是否正确
2.5.
承诺的项目编号是否正确
2.6.
承诺的内容是否完整
2.7.
承诺函是否盖投标人公章
2.8.
承诺函是否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9.
承诺函是否缺投标人签字或盖章
2.10. 其他要求3.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
是否有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是否是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
是否是有效的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1. 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3.3.2. 是否是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3.3. 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否加盖投标人公章3.4.
其他要求
4.
*纳税证明材料
4.1.
是否有纳税证明材料
4.2.
是否是纳税证明材料
4.3.
是否符合纳税证明材料要求
4.3.1. 是否是采购文件规定期间内的纳税证明材料4.3.2. 是否加盖税务部门公章4.3.3. 是否加盖投标人公章4.4.
其他要求
5.
*社保缴费记录
5.1.
是否有社保缴费记录
— 33 —
5.2.
是否是社保缴费记录
5.3.
是否符合社保缴费记录要求
5.3.1. 是否是采购文件规定期间内的社保缴费记录5.3.2. 是否加盖社保部门公章5.3.3. 是否加盖投标人公章5.4.
其他要求
6.
*审计报告
6.1.
是否有审计报告
6.2.
是否是审计报告
6.3.
是否符合审计报告要求
6.3.1. 是否有投标人公章6.3.2. 是否是采购文件规定的年份的审计报告
6.3.3.
审计报告附件是否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6.3.4. 是否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6.3.5. 是否有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和个人执业印章6.3.6. 审计意见是否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6.4.
其他要求
— 34 —
4
评标
4.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分为实质性审查和评分两部分。评分采用综合评分法,将投标人资质条件、
投标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价格等各项因素作为评价的基础,综合评选出最佳投标方案。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会成员给其评分的算数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评审委员会共同认定的客观分评审部分,需评委会成员共同讨论、独立打分,存在不同意见的,评委会成员分别作出书面说明。
评分因素
分值分配
商务部分
1分
技术部分
39分
服务部分
30分
价格部分
30分
合计
100分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4.2非实质性审查
4.2.1 一致性审核
将投标文件中提取的数据与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一致性核对。
— 35 —
4.2.2 评分
投标人须按
“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包含相关指标项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
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证明材料中仅文字表述有部分差异,其实质内容与指标要求一致的,按满足指标要求处理。
序号
评分项
评审规则
1.
商务部分(
1分)
/
1.1.
业绩(
1分)
/
1.1.1. 自2022年6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内相关交付案例的销售合同及发票扫描件(含合同首页、货物及金额所在页和签字盖章页等),同时附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中标/成交公告截屏(加盖投标人公章)。(1分)
每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得
0.5分,未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不得分,最高得,1分。
2.
技术部分(
39分)
/
2.1.
评分项(
39分)
/
2.1.1. 视频射频融合感知设备(14.6分)
/
2.1.1.1. 供电电压:100V~240V AC。(0.02分)
原厂证明材料
2.1.1.2. 功耗:≤40W。(1分)
检验报告
2.1.1.3. 监控范围:≥1200W分辨率,水平≥4096个像素点,监控范围≥同向3车道。(0.02分)
原厂证明材料
2.1.1.4. 视频/图像压缩标准:至少包含3种类型,H.264、H.265、MJPEG。(0.02分)
原厂证明材料
2.1.1.5. 外部接口:≥1个千兆以太网接口、≥3个RS485接口、≥4个RS232接口、≥8个IO输出接口。(0.87分)
检验报告
2.1.1.6. 空中接口协议:支持GB/T 29768-2013。(0.02分)
原厂证明材料
— 36 —
2.1.1.7. 射频天线口:≥6个。(1分)
检验报告
2.1.1.8. 工作频率:920~925MHz。(1分)
检验报告
2.1.1.9. 工作模式:支持定频、跳频配置功能,跳频应可配置至少3种模式,顺序跳、随机跳、大间隔循环跳。(1分)
检验报告
2.1.1.10.接收灵敏度:≤-65 dBm。(0.87分)
检验报告
2.1.1.11.静态识读距离:对电动自行车数字号牌静态识读距离≥35m。(1分)
检验报告
2.1.1.12.动态识读性能:当电动自行车行驶速度≤50km/h时,应能识读电动自行车电子标识信息,包括标识、卡号、标签 TID、车牌号码、号牌种类、省份、出厂日期。(0.87分)
检验报告
2.1.1.13.识读速率:识别设备对10张标签同时进行识读时,识别设备的多标签静态识读速率≥80次/秒。(1分)
检验报告
2.1.1.14.身份信息识读:身份信息至少可同时识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2种,包括机动车的车辆身份标识符、电动自行车的车辆身份标识符和号牌号码。(0.87分)
检验报告
2.1.1.15.温度检测功能检查:支持温度检测功能,至少可实时显示数字板温度和射频板温度2种类型。(1分)
检验报告
2.1.1.16.非机动车捕获:日间捕获率≥98%,夜间捕获率≥98%。(1分)
检验报告
2.1.1.17.违法记录类型及捕获率:支持非机动车闯红灯、越线停车、占道、逆行、未戴安全帽、超载、装载伞具等行为进行检测抓拍,日间识别准确率≥98%,夜间识别准确率≥98%。(1分)
检验报告
2.1.1.18.工作温度:-30℃~60℃。(0.02分)
原厂证明材料
2.1.1.19.防护等级:≥IP66。(1分)
检验报告
2.1.1.20.安全加密:符合机动车电子标识读写设备安全技术要求 GB/T 35787-2017。(0.02分)
原厂证明材料
2.1.1.21.射频测距:识别设备应支持射频测距功能,在20米~35米范围内偏差≤±2米。(1分)
检验报告
2.1.2. 逆行抓拍相机(9.12分)
/
2.1.2.1. 供电电压:100V~240V AC。(0.02分)
原厂证明材料
2.1.2.2. 功耗:≤20W。(0.02分)
原厂证明材料
2.1.2.3. 像素分辨率:≥900W像素,水平分辨率≥4096个像素点。(0.02分)
原厂证明材料
2.1.2.4. 帧率:≥25帧。(1分)
检验报告
— 37 —
2.1.2.5. 防护等级:≥IP66。(1分)
检验报告
2.1.2.6. 接口:≥2个千兆以太网接口、≥2个RS485接口、≥4个RS232接口、≥4路报警输入接口、≥2路报警输出接口。(1分)
检验报告
2.1.2.7. 补光灯模式:支持扩展不同类型补光灯,可至少支持白光爆闪、红外爆闪、白光频闪、红外频闪4种补光模式。(1分)
检验报告
2.1.2.8. 强、暗光:至少支持强光抑制和暗区增强2种功能。(1分)
检验报告
2.1.2.9. 红绿灯信号检测方式支持:至少支持红绿灯检测器、视频检测2种检测方式。(0.02分)
原厂证明材料
2.1.2.10.图片OSD叠加:叠加在每幅图片上的信息应至少包括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违法代码、违法行为、图像取证设备编号、防伪信息6种内容。(1分)
检验报告
2.1.2.11.支持非机动车违章:至少支持非占机、载人、未戴头盔、逆行、闯红灯5种违章。(0.02分)
原厂证明材料
2.1.2.12.防护:至少具备防尘防水、网络防雷、防浪涌3种防护措施。(0.02分)
原厂证明材料
2.1.2.13.工作温度:-30�~60�。(1分)
检验报告
2.1.2.14.图片及视频防篡改:至少支持在抓拍、录像2种工作时添加水印。(1分)
检验报告
2.1.2.15.目标跟踪:支持检测并跟踪指定区域内≥180个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目标。(1分)
检验报告
2.1.3.
占道抓拍相机(
9.12分)
/
2.1.3.1. 供电电压;100V~240V AC。(0.02分)
原厂证明材料
2.1.3.2. 功耗:≤20W。(0.02分)
原厂证明材料
2.1.3.3. 像素分辨率:≥900W像素,水平分辨率≥4096个像素点。(0.02分)
原厂证明材料
2.1.3.4. 帧率:≥25帧。(1分)
检验报告
2.1.3.5. 防护等级:≥IP66。(1分)
检验报告
2.1.3.6. 接口:≥2个千兆以太网接口、≥2个RS485接口、≥4个RS232接口、≥4路报警输入接口、≥2路报警输出接口。(1分)
检验报告
2.1.3.7. 补光灯模式:支持扩展不同类型补光灯,可至少支持白光爆闪、红外爆闪、白光频闪、红外频闪4种补光模式。(1分)
检验报告
2.1.3.8. 强、暗光:至少支持强光抑制和暗区增强2种功能。(1分)
检验报告
2.1.3.9. 红绿灯信号检测方式支持:至少支持红绿灯检测器、视频检测2种检测方式。(0.02分)
原厂证明材料
2.1.3.10.图片OSD叠加:叠加在每幅图片上的信息应至少包括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违法代码、违法行为、图像取证设备编号、防伪信息6种内容。(1分)
检验报告
2.1.3.11.支持非机动车违章:至少支持非占机、载人、未戴头盔、逆行、闯红灯5种违章。(0.02分)
原厂证明材料
2.1.3.12.防护:至少具备防尘防水、网络防雷、防浪涌3种防护措施。(0.02分)
原厂证明材料
2.1.3.13.工作温度:-30�~60�。(1分)
检验报告
2.1.3.14.图片及视频防篡改:至少支持在抓拍、录像2种工作时添加水印。(1分)
检验报告
2.1.3.15.支目标跟踪:持检测并跟踪指定区域内≥180个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目标。(1分)
检验报告
2.1.4.
RFID天线单元(5.08分)
/
2.1.4.1. 重量:≤2kg。(1分)
检验报告
— 38 —
2.1.4.2. 工作频率:920~925MHz。(1分)
检验报告
2.1.4.3. 增益:≥10dBi。(0.02分)
原厂证明材料
2.1.4.4. 驻波比:≤1.2。(1分)
检验报告
2.1.4.5. 存储温度:-40�~+80�。(1分)
检验报告
2.1.4.6. 相对湿度:5%~95%。(0.02分)
原厂证明材料
2.1.4.7. 工作寿命:≥10年。(0.02分)
原厂证明材料
2.1.4.8. 外壳防护等级:≥IP67。(1分)
检验报告
2.1.4.9. 前后比:≥15dB。(0.02分)
原厂证明材料
2.1.5.
频闪补光灯(
0.14分)
/
2.1.5.1. 类型:LED频闪补光灯,显色指数≥65Ra。(0.02分)
/
2.1.5.2. 电源:220VAC±10%。(0.02分)
/
2.1.5.3. 灯珠:≥16颗LED灯珠。(0.02分)
/
2.1.5.4. 功率:≤50W。(0.02分)
/
2.1.5.5. 防护等级:≥IP66。(0.02分)
/
2.1.5.6. 补光距离:16米~25米。(0.02分)
/
2.1.5.7. 触发方式:至少包含电平量、开关量2种触发方式。(0.02分)
/
2.1.6. 边缘计算一体机 (0.12分)
/
2.1.6.1. 功能要求:应至少支持视频存储、违法行为识别、融合分析3种功能,支持在网络离线状态下保障路口业务不宕机。(0.02分)
/
2.1.6.2. 处理器:CPU核心数不小于4,主频不低于3.0GHz。(0.02分)
/
2.1.6.3. 内存:≥16G DDR4。(0.02分)
/
2.1.6.4. 存储:≥4TB监控级HDD。(0.02分)
/
2.1.6.5. USB接口:支持USB接口,≥2个。(0.02分)
/
2.1.6.6. 工作温度:-10�~50�。(0.02分)
/
2.1.7. 设备接入工业交换机 (0.08分)
/
2.1.7.1. 接口:≥5路10/100/1000Base-T(X),RJ45接口。(0.02分)
/
2.1.7.2. 电源:12-48V DC,具备过载保护、反接保护、冗余保护。(0.02分)
/
2.1.7.3. 工作温度:-40�~+80�。(0.02分)
/
2.1.7.4. 存储温度:-40�~+80�。(0.02分)
/
2.1.8. 视频射频融合感知设备安装支架(0.02分)
/
— 39 —
2.1.8.1. 技术要求:支架整体采用碳钢材质,表面喷涂防护材料,可抵抗低频振动,具备抗盐雾能力,三维可调,包含螺钉、弹垫、平垫圈、定位座等辅助配料。使用不锈钢扎带固定,抱杆范围110mm-450mm。(0.02分)
/
2.1.9. 逆行抓拍相机安装支架(0.02分)
/
2.1.9.1. 技术要求:支架整体采用碳钢材质,表面喷涂防护材料,可抵抗低频振动,万向头三维可调,包含螺钉、弹垫、平垫圈、定位座等辅助配料。使用不锈钢扎带固定,抱杆范围110mm-450mm。(0.02分)
/
2.1.10. 占道抓拍相机安装支架(0.02分)
/
2.1.10.1.技术要求:支架整体采用碳钢材质,表面喷涂防护材料,可抵抗低频振动,万向头三维可调,包含螺钉、弹垫、平垫圈、定位座等辅助配料。使用不锈钢扎带固定,抱杆范围110mm-450mm。(0.02分)
/
2.1.11. RFID天线单元专用支架 (0.02分)
/
2.1.11.1.技术要求:支架整体采用镀锌钢板材质,表面喷涂防护材料,螺纹孔需要喷涂保护,折弯区域不能出现龟裂现象,可抵抗低频振动,包含压铆螺母等辅助配料。使用不锈钢扎带固定,抱杆范围100mm-400mm。(0.02分)
/
2.1.12. 频闪补光灯安装支架 (0.02分)
/
2.1.12.1.技术要求:支架整体采用钢材质,表面喷涂防护材料,螺纹孔需要喷涂保护,折弯区域不能出现龟裂现象,可抵抗低频振动,包含3根可调节抱箍和配套螺钉等辅助配料,使用不锈钢扎带固定。(0.02分)
/
2.1.13. 专用射频电缆(0.02分)
/
2.1.13.1.技术要求:射频专用馈线,规格:含内导体、绝缘层、外导体和护套,护套防水阻燃,外导体为铜质,有效保护绝缘层和内导体,加强信号稳定传输,内导体为铜覆铝线芯,阻抗≥50欧姆,最小弯曲半径≥40mm。(0.02分)
/
2.1.14. 专用射频馈线接头(0.02分)
/
2.1.14.1.技术要求:具有螺纹连接结构,特性阻抗50欧姆,内外导体使用铜质,适配专用射频电缆,机械寿命≥500次。(0.02分)
/
2.1.15. 抱杆机箱(0.1分)
/
2.1.15.1.厚度:优质冷轧钢,厚度≥1.2mm。(0.02分)
/
2.1.15.2.尺寸要求:不小于550mm×400mm×250mm。(0.02分)
/
2.1.15.3.配置:≥1个2P 10A空开,≥2个电源插座(万能插口),≥5个4平方接线端子;≥1块电源背板,≥1块活动板,≥1条5位接地铜条,≥1个耦合器安装板。(0.02分)
/
2.1.15.4.防护等级:≥IP55。(0.02分)
/
2.1.15.5.防护要求:至少具备防雨、防尘、安全锁3种防护功能。(0.02分)
/
2.1.16. RVV 3×1.5㎡交流电源线(0.02分)
/
2.1.16.1.技术要求:RVV 3×1.5㎡,用于杆上设备至抱杆机箱取电。(0.02分)
/
2.1.17. RVV 3×2.5㎡交流电源线(0.02分)
/
2.1.17.1.技术要求:RVV 3×2.5㎡,用于抱杆机箱至取电节点取电。(0.02分)
/
2.1.18. 信号控制线 (0.02分)
/
2.1.18.1.技术要求:RVVP 2×1.0㎡,用于摄像机与补光灯信号控制连接。(0.02分)
/
2.1.19. 网线(0.02分)
/
2.1.19.1.技术要求:超五类屏蔽室外阻水网线,速率支持100Mbps至1000Mbps。用于杆上设备至抱杆机箱网络连接和件抱杆机箱至短距离网络汇聚点网络连接。(0.02分)
/
2.1.20. 波纹管(0.02分)
/
2.1.20.1.技术要求:φ20pp波纹管,用于摄像机、补光灯至杆件部分线缆套管。(0.02分)
/
— 40 —
2.1.21. 钢扎带(0.02分)
/
2.1.21.1.技术要求:304不锈钢材质,≥19mm*0.76mm,可弯曲成任意角度,适合各种复杂的安装环境。(0.02分)
/
2.1.22. 牙扣(0.02分)
/
2.1.22.1.技术要求:304不锈钢材质,≥19mm*1.5mm,与钢扎带适配,耐腐蚀,锯齿防滑不脱扣。(0.02分)
/
2.1.23. 防水胶带(0.02分)
/
2.1.23.1.技术要求:≥19mm*18m,聚四氟乙烯材质,用于专用射频馈线、电线、网线等连接处。(0.02分)
/
2.1.24. 绝缘胶带(0.02分)
/
2.1.24.1.技术要求:≥19mm*20m,用于专用射频馈线、电线、网线等连接处,使用高品质绝缘聚氯乙烯材料。(0.02分)
/
2.1.25. 防水胶泥(0.02分)
/
2.1.25.1.技术要求:≥51mm*1.65mm*3m,为射频专用馈线、电缆等连接处等提供绝缘、防水和密封,材质柔软,可填补不规则表面。(0.02分)
/
2.1.26. 线缆标签(0.02分)
/
2.1.26.1.技术要求:尺寸≥20mm×20mm,标识线缆,激光打印,合成材质,不易撕裂,标识清晰不掉色,使用年限≥5年。(0.02分)
/
2.1.27. 水晶头(0.02分)
/
2.1.27.1.技术要求:超五类水晶头RJ45。(0.02分)
/
2.1.28. 非机动车道专用横臂(0.1分)
/
2.1.28.1.规格:杆件长度3-4米;管径及厚度:φ89mm×δ4mm,含借杆安装固定支架。(0.02分)
/
2.1.28.2.杆体材料:Q235碳素结构钢。(0.02分)
/
2.1.28.3.杆体要求:横臂中间不得驳接,焊接表面光滑,角焊缝连接时构件端部的焊缝采用围焊,所有围焊的转角处连续施焊,焊条采用E43碳钢焊条,壁厚≥4mm。(0.02分)
/
2.1.28.4.抗腐蚀:横臂经酸洗除锈处理后整体热浸镀锌处理,热浸锌≥75μm。(0.02分)
/
2.1.28.5.外观:杆体外表面采用室外耐候性纯聚酯粉末(颜色:交通白,色号:RAL9016),经高压静电喷涂,塑层平均厚度≥70μm。(0.02分)
/
2.1.29. 集成安装服务(0.16分)
/
2.1.29.1.设备安装:至少包括视频射频融合感知设备、逆行抓拍相机、RFID天线单元、频闪补光灯、边缘计算一体机、设备接入工业交换机6种设备的安装工作,至少包括设备配件的安装、设备及专用支架在杆架上的安装及固定2种工作内容,含二次搬运及安装施工、安装时所需的吊装设施、登高设施及工具。(0.02分)
/
2.1.29.2.电源接入:至少包括视频射频融合感知设备、逆行抓拍相机、频闪补光灯、边缘计算一体机、设备接入工业交换机5种设备的取电接入工作,至少包括电线与设备接入、线缆在立杆的隐蔽穿管、线缆搬运、接入、穿线、打孔6种工作内容,含所需的吊装设施、登高设施及工具。(0.02分)
/
2.1.29.3.网络接入:至少包括视频射频融合感知设备、逆行抓拍相机、边缘计算一体机、设备接入工业交换机4种设备的取网接入工作,包括网线制作与设备接入、网线在立杆的隐蔽穿管、线缆搬运、接入、穿线、打孔6种工作内容,含所需的吊装设施、登高设施及工具。(0.02分)
/
2.1.29.4.天线接入:至少包括RFID天线单元使用的馈线制作、引线、连接、防水工作、线缆搬运、穿线、打孔7种工作内容,含所需的吊装设施、登高设施及工具。(0.02分)
/
2.1.29.5.补光灯接入:至少包含频闪补光灯的信号控制线的制作、引线、连接、防水工作、线缆搬运、穿线、打孔7种工作内容,含所需的吊装设施、登高设施及工具。(0.02分)
/
2.1.29.6.配电箱安装:配电箱的安装工作,至少包括箱体配件的安装、抱杆安装、防水处理、防雷接地、波纹管安装、线缆引入、打孔7种工作,含二次搬运及安装施工、安装时所需的吊装设施、登高设施及工具。(0.02分)
/
2.1.29.7.联调:至少包括视频射频融合感知设备、逆行抓拍相机、RFID天线单元、频闪补光灯、边缘计算一体机、设备接入工业交换机6种设备的网电联调联试工作,至少包括参数配置、网络验证、功能验证、参数调优、硬件调优5种工作内容,含联调时所需的吊装设施、登高设施及工具。(0.02分)
/
2.1.29.8.其它工具:至少包含文明施工所必要的各种围蔽工具、现场清洁、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的必要工具等3种工作内容。(0.02分)
/
— 41 —
3.
服务部分(
30分)
3.1
评分项
(
30分)
/
3.1.1.
投标人应提供本项目详细的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对项目建设需求的认识和理解;(2)项目建设点位的需求分析与设计;(3)新建前端设备接入方案;(4)硬件设备方案等内容。
1、技术方案详细全面、合理可行、逻辑清晰的,得8分;2、技术方案较为全面、基本可行、逻辑较为清晰的,得5分;3、技术方案简单不全面、基本可行、逻辑不够清晰,得2分;4、未提供技术方案的,得0分。
3.1.2
投标人应提供本项目详细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实施组织保障;(2)产品运输配送方案;(3)硬件安装调试方案;(4)设备数据接入调试方案;(5)系统安全保障方案等内容。
1、实施方案详细全面、合理可行、逻辑清晰的,得8分;2、实施方案较为全面、基本可行、逻辑较为清晰的,得5分;3、实施方案简单不全面、基本可行、逻辑不够清晰,得2分;4、未提供实施方案的,得0分。
3.1.3
投标人应提供本项目详细的质量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质量保障承诺;(2)质量保障措施;(3)项目重难点分析;(4)应急保障方案等内容。
1、质量保障方案详细全面、合理可行、逻辑清晰的,得7分;2、质量保障方案较为全面、基本可行、逻辑较为清晰的,得4分;3、质量保障方案简单不全面、基本可行、逻辑不够清晰,得1分;4、未提供质量保障方案的,得0分。
3.1.4
售后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验收方案(2)售后服务方案(3)项目培训方案等内容。
1、售后服务要求详细全面、合理可行、逻辑清晰的,得7分;2、售后服务要求较为全面、基本可行、逻辑较为清晰的,得4分;3、售后服务要求简单不全面、基本可行、逻辑不够清晰,得1分;4、未提供售后服务要求的,得0分。
4
价格部分(
30分)
/
4.1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 42 —
4.3*实质性审查要求(“*”项为实质性要求)
4.3.1 实质性审查材料清单
序号
第
1包-实质性审查材料清单
1.
*投标函;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代表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则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3.
*投标人资质声明;
4.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纳税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6.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缴纳社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7.
*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业不足一年的可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商务条款偏离表;
9.
*开标一览表;
10.
*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11.
*投标人服务项目偏离表;
12.
*服务部分实质性要求;
13.1
*质保期:本项目质量保证期要求不低于两年。质量保证期从货物供货、安装、调试正常且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原厂质保期高于本项目质保期的,以原厂质保期为准;投标人承诺对所投产品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售后维护维修服务。*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投标人承诺在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电话、现场技术服务;接到报修通知后
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完成故障
检测与排除;如故障不能在
24小时内修复,免费提供同等型号的备用产品替
换。
4.3.2
一致性审核
将投标文件中提取的数据与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一致性核对。
4.3.3 符合性审查
序号
第
1包-实质性审查标准
1.
*投标函
1.1.
是否有投标函
1.2.
是否是投标函
1.3.
是否符合投标函要求
1.4.
投标函的内容是否填写完整
1.5.
投标函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是否正确
— 43 —
1.6.
除可填报内容外,是否修改投标函的内容
1.7.
须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部分,是否有签字、盖章的缺失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1.
是否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2.
是否是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3.
是否符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
2.3.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是否填写完整
2.3.2
注册地址是否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地址一致
2.3.3
投标人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名称一致
2.3.4
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是否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中姓名、身份证号一致
2.3.5
投标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是否与投标人代表姓名身份证扫描件中姓名、身份证号一致
2.3.6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是否正确
2.3.7
须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部分,是否有签字、盖章的缺失
3.
*投标人资质声明
3.1.
是否有投标人资质声明
3.2.
是否是投标人资质声明
3.3.
是否符合投标人资质声明要求
3.3.1.
投标人资质声明内容填写是否完整
3.3.2.
供应商名称是否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3.3.
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是否与营业执照成立或注册日期一致
3.3.4.
实收资本或股本是否与审计报告中相应内容一致
3.3.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是否有缺失
4.
*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1.
是否有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2.
是否是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3.
是否是有效的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3.1.
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
4.3.2.
是否是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3.3.
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否加盖投标人公章
5.
*纳税证明材料
5.1.
是否有纳税证明材料
5.2.
是否是纳税证明材料
5.3.
是否符合纳税证明材料要求
5.3.1.
是否是采购文件规定期间内的纳税证明材料
5.3.2.
是否加盖税务部门公章
5.3.3.
是否加盖投标人公章
6.
*社保缴费记录
6.1.
是否有社保缴费记录
6.2.
是否是社保缴费记录
6.3.
是否符合社保缴费记录要求
6.3.1.
是否是采购文件规定期间内的社保缴费记录
6.3.2.
是否加盖社保部门公章
6.3.3.
是否加盖投标人公章
7.
*审计报告
— 44 —
7.1.
是否有审计报告
7.2.
是否是审计报告
7.3.
是否符合审计报告要求
7.1.3.1 是否有投标人公章7.1.3.2 是否是采购文件规定的年份的审计报告7.1.3.3 审计报告附件是否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7.1.3.4 是否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7.1.3.5 是否有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和个人执业印章7.1.3.6 审计意见是否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8.
*商务条款偏离表
8.1.
是否有商务条款偏离表
8.2.
是否是商务条款偏离表
8.3.
是否符合商务条款偏离表要求
8.3.1.
是否按采购文件要求应答
8.3.1.1 业绩:自2022年6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内相关交付案例的销售合同及发票扫描件(含合同首页、货物及金额所在页和签字盖章页等),同时附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中标/成交公告截屏(加盖投标人公章)。8.3.2.
实质性商务条款是否有负偏离
8.3.3.
是否加盖投标人公章
9.
*开标一览表
10.
*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10.1.
是否提供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10.2.
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是否符合要求
10.3.
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内容(项目名称、编号和包号)填写是否缺失
10.4.
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是否按技术要求中提出的指标要求逐项应答
11.
*投标人服务项目偏离表
11.1.
是否提供投标人服务项目偏离表
11.2.
投标人服务项目偏离表是否符合要求
11.3.
投标人服务项目偏离表内容(项目名称、编号和包号)填写是否缺失
11.4.
投标人服务项目偏离表是否按服务要求中提出的指标要求逐项应答
12.
*服务部分实质性要求
12.1.
*质保期:本项目质量保证期要求不低于两年。质量保证期从货物供货、安装、调试正常且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原厂质保期高于本项目质保期的,以原厂质保期为准;投标人承诺对所投产品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售后维护维修服务。*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投标人承诺在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电话、现场技术服务;接到报修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完成故障检测与排除;如故障不能在24小时内修复,免费提供同等型号的备用产品替换。
— 45 —
5
投标文件模板
详见《投标函》模板。
详见《开标一览表》模板。
详见《资格审查文件——表格》模板。
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材料》模板。
详见《评审文件——表格》模板。
详见《评审文件——材料》模板。
6
合同模板
详见《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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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函模板
详见《质疑函》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