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15米以下级船艇建造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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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7
发布于
黑龙江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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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15米以下级船艇建造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C-HG20260212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15米以下级船艇建造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837.6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835.9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方式:中国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

售价:¥

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

https://gpztb.pcpe.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

32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经办人

*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

299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代表

*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联系代表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1

公开招标文件

目 编 号:JC-HG20260212

目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15米以下级船艇建造采购项目

安 部 警 用 装 备 采 购 中 心

2

二〇二六年九月

1

1 投标邀请 ...................................................................................................................................................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人须知 .............................................................................................................................................10

2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邀请

1

1 投标邀请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以下或简称

“警采中心”)就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货物和服务进行

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投标。1.1

项目编号

JC-HG20260212

1.2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15米以下级船艇建造采购项目

1.3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

1 包,总预算:人民币837.60万元。详见下表:

序号

品名

数量

单位

小计(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1

15米以下级公务执法执勤艇(

封闭式双机型)

6

418.80

413.82

2

15米以下级公务执法执勤艇(

开敞式单机型)

5

349.00

353.45

3

15米以下级公务执法执勤艇(

开敞式双机型)

1

69.80

68.68

合计(元

小写:

8,376,000.00元

大写:

捌佰叁拾柒万陆仟元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上述招标货物的生产、供应、运输及伴随服务。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

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详见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需与采购人指定下属单位签订采购合同,由采购人指定下属单位履行合同签订、资金支付及履约验收等相关工作。1.4

履约时间:双方签订合同后

70日内建造验收完毕,因冬季冰封因素,由中标人负责冬季

保管,包括管路放水、停靠码头、防火、防盗等各方面,保证船舶冬季安全卧坞。

2027年度黑龙

江水域开江后,交付采购人指定地点。1.5

履约地点:黑龙江省内甲方

7个地市指定地点

1.6

预算金额:人民币

837.60万元

1.7

最高限价:人民币

835.95万元

1.8

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无。

1.9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办法

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1.10

报名方式

投标人须在

*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在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1.11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的也将被拒收。1.12

投标文件提交及开启地点、投标文件提交及开启方式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邀请

2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网上投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注册、报名,编制完成

后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等相关文件。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投标人以纸质文件或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采用网上

“不见面”方式开启。

*开通会员可解锁*0:00分到9时00分,投标人须登录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签到,未办理签到

的投标人不能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到9时30分,投标人须登录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解密投标文件

1.13

投标注意事项

1)为保障投标顺利进行,请务必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方法详见《

供应商

Ukey证书申请操作手册》(https://jcyun-b.pcpe.cn/jcFile/szrz/Ukey证书办理平台操作手册.p

df)。如已持有CA证书,请确认其是否在有效期内;若证书已过期或即将过期,请及时联系上海

CA办理更新。请注意:凡*开通会员可解锁*之前办理的CA证书,均需重新办理。请各投标人尽早

申请,充分考虑邮寄所需时间,因未及时办理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上海

CA客服电话:4

00 820 6660(拨通后按6,再按9)

2)投标人登录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网址:https://gpztb.pcpe.cn/)进行报名及上传投标文

件等操作,具体方法请参见登录界面下载的操作手册。

3)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1.14

本项目其余相关信息均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媒体上发布。

1.15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联系人:项目经办人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

32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联系代表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

299号

1.16

投标注意事项

本项目相关信息均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媒体上发布。以上如有变更

,将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媒体上通知,请各投标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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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对应须知条款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

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

837.60万元;

*投标人/响应人应有明确报价,超过总预算或分包预算,或者无报价的,无效。

3

是否有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835.95万元;

*投标人/响应人应有明确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分包最高限价,或者无报价的,无效。

4

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

5

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7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8

投标产品的资质要求

9

核心产品

1、15米以下级公务执法执勤艇(封闭式双机型);2、15米以下级公务执法执勤艇(开敞式单机型);3、15米以下级公务执法执勤艇(开敞式双机型)。

10

不同投标人提供同一品牌产品,或者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时的处理规则

该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时,技术得分高的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技术得分均相同时,价格得分高的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技术得分、价格得分均相同时,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11

3.1.4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12

3.3.2

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文件

1. *投标函;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代表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则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3. *投标人资质声明;4.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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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序号

对应须知条款

内容

说明与要求

税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纳税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6.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缴纳社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7. *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及附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业不足一年的可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8. *商务条款偏离表;(二)其它商务文件9. 中小企业材料:中小企业划分详见本表第20条“中小企业相关政策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投标人提供以下三项材料中的任一项: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

7部分);

②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

7部分)。

10. 投标人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和成本占比承诺函:①投标人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第

7部分)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

有关证明文件(如有)。(政策详见本表)②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成本占比承诺函(格式详见第

7

部分)。11. 结合商务部分评分细则,提供详细的相关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12. 与评审相关的其他商务资料。

13

3.3.2

投标人应提交的技术文件

1.*开标一览表;2.*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3.*投标人服务要求偏离表;4.*采购需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材料(含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5.按照采购需求要求结合技术、服务评分部分,提供详细的相关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6.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详细描述;

2)关键部件明细表(包括品牌、制造厂家名称和国别)

;(

3)货物验收标准;

7.与评审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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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序号

对应须知条款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4

3.1.5

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15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

(标前答疑会)

16

3.3.3

投标文件有效期

*120个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无效)

17

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

是,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167520元。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对应条款。投标人须在投标函(详见第七部分

7.2)中明确投标保证金

退还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投标保证金绑定方法:如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人应先登录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选择本采购项目进行报名登记后,进入我参与的

--具体项目--

办理,按照招标文件和系统提示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须附注具体

“包组编码”),系统将自动识别投标保证金及其

归属。如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汇款时未附注具体

“包组编码”,可在

上述步骤下,进行自助绑款,输入银行账号进行查询绑定(与汇款时间存在约

10分钟延迟)。

银行账户信息维护说明:投标人可在登录系统后,首页界面右上角点击公司名称--我的银行卡,维护本公司银行账户信息。

18

3.3.2.3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总站不直接收取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按分别签订的合同,向对应合同甲方缴纳相应合同价5%的履约保证金,并由对应合同甲方按约返还。自船艇交付至指定地点试航结束后无息退还。)

19

3.3.2.3

是否允许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

20

中小企业有关政策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

7部分)。

2. 根据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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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序号

对应须知条款

内容

说明与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和《关

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 根据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和《关

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对允许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加评审。4.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 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21

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1. 适用范围: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2.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

2025〕34号)和《财政部工

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

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的意见》(财库〔2

025〕30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

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

80%以上时,

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

20%的价格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 供应商应对《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第

7部分)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

如有)及《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成本占比承诺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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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序号

对应须知条款

内容

说明与要求

式详见第

7部分)等证明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

完整性负责,涉及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2

节能环保要求

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

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9号)、关于

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

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2019年第16号),本

次投标产品类别如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如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23

网络安全要求

本项目中如涉及网络关键设备或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应严格执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

2023年第2号关于

调整《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公告相关文件要求,所投标设备或产品是已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网络安全要求的条款。

24

市场准入

本项目中如涉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CCC

认证证书)、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无线电发射设备核准证等市场准入类资质的,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市场准入类资质要求的条款。

25

信用记录查询

*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

人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至本项目投标文件开启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其投标无效,无效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将作为项目材料的组成部分。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

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

“较大数额罚款”标准

高于

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6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应提交的资格审查材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部分);2.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件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序号

对应须知条款

内容

说明与要求

,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纳税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4.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缴纳社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5. *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业不足一年的可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上述

*号项要求,必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虚假或无效

投标将被拒绝或投标无效

27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首付款:采购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1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报批后

支付中标人合同总价款

30%作为首付款。

中期款:船体主要材料进厂,主要机电设备签订采购合同并支付设备采购预付款后,支付中标人合同总价的

40%。

尾款:船艇完工并经检验合格完成验收,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结算资料,结算书,项目通过结算审核后,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办理财政支付手续

,支付尾款。

28

异常低价审查

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

2026〕2号)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

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

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提供佐证材料包括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投标文件中若有虚假材料,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29

其他必要内容

1. 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序号

对应须知条款

内容

说明与要求

2020〕123

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采购人、中标

/成交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

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2. 采购人提出的所有要求以投标人实际响应为准。3. 投标文件中若有虚假材料,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注:

1. 上表中加 * 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投标将被拒绝或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 投标文件的签署应满足投标人须知3.3.4的要求,否则投标无效;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4.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原件审查的要求。

5. 要求提供扫描件的,照片、图片等电子文件与扫描件效力相等。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10

3 投标人须知

3.1 总则

3.1.1 基本要求

3.1.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文件第五部分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投标。3.1.1.2 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澄清等程序提出

,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1.2 定义

3.1.2.1 “采购人”指本项目的具体采购单位,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条。3.1.2.2 “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所述所有货物及实现货物功能价值所必须的配套技

术和服务。

3.1.2.3 “服务”指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所述投标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3.1.2.4 “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3.1.2.5 “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3.1.2.6 本招标文件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

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3.1.3 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3.1 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

加投标。

3.1.3.2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3.1.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3.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1.3.5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两个(含)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符合下列要求:

3.1.3.5.1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相关文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1.3.5.2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1.3.5.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1.3.5.4

联合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活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

3.1.3.6 联合体中标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联合体

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等签字或公章不齐全或缺乏,该联合体的全权代表方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或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警采中心与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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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

11

3.1.3.7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3.1.4 进口产品规定

3.1.4.1 如采购涉及进口产品,应当遵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

2008〕248

号)的相关规定。

3.1.5 分包、转包

3.1.5.1 本项目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详见前附表要求

。如果允许,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1.6 投标费用

3.1.6.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警采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

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1.7 通知

3.1.7.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将以书面(包括信函、邮件等,下同)或在

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一种或多种形式发出。

3.2 招标文件

3.2.1 招标文件包括下述内容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第六部分

中标合同(参考文本)

第七部分

投标材料格式

第八部分

附件

3.2.2 投标前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3.2.2.1 任何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通过第一部

分投标邀请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送达警采中心。

3.2.2.2 按照责权利相一致原则,招标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指标的提出方负责解释投标人提出

的相关澄清、修改要求,并应当视情况作出澄清或修改的决定。

3.2.2.3 警采中心对澄清、修改要求的处理:警采中心根据项目实际对澄清、修改要求进行处理

,并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网站披露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统一向全体,或分别或向每一位(但不可以只向其中一部分)潜在投标人发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内容。

3.2.2.4 警采中心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警采中心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

的相关事项,进行澄清和修改。

3.2.2.5 采购人或者警采中心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

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警采中心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日的,采购人或者警采中心

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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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

12

3.2.2.6 警采中心澄清、修改、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潜在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

其它答复的要求,警采中心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警采中心有关的补充内容,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同时,警采中心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3.2.2.7 警采中心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答疑会。如果召开标前会,警采中心将通过

公告方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通知。

3.3 投标文件

3.3.1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3.3.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

警采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3.3.1.2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

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可以是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1.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1.4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3.2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3.3.2.1 投标文件编写3.3.2.1.1

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七部分对投标材料格式部分规定统一编目编码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

3.3.2.1.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被视为投标文件完整性有缺陷。

3.3.2.1.3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

“无”、“未检测

”、“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3.3.2.2 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是否收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如收取,收取及退还投标保证

金的要求如下:

3.3.2.2.1

投标人应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的

2%。

3.3.2.2.2

投标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3.3.2.2.3

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时应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并在投标截止前汇款至下述账号:

开户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农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银行帐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4*开通会员可解锁*001

3.3.2.2.4

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3.2.2.5

警采中心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

的履约保证金。

3.3.2.2.6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号)第二十条规定,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如下:

(一)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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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

13

(二)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法律规定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正式递交投标文件且未提交撤标函的;

(六)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3.2.3 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是否收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3.2.3.1

本项目如需收取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3.3.2.4 投标报价3.3.2.4.1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保管、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2.4.2

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等内容。

3.3.2.4.3

开标一览表中价格填报处不应有空白,如无费用可填报

“/”。

3.3.2.4.4

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

3.3.2.4.5

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购人或警采中心以其他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3.3.2.4.6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3.3.2.4.7

投标人应分包单独编制投标文件:

3.3.3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3.3.3.1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

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3.3.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

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时,按本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人或警采中心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有效期外,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3.3.4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3.3.4.1 投标文件签署要求如下:3.3.4.1.1

投标人在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应当按格式要求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

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

3.3.4.1.2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上述文件联合体全权代表方应盖章,并签署联合体全权代表方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

3.3.4.2 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或所提供的图片不清晰可辨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

承担。

3.4 开标、评标

3.4.1 开标

3.4.1.1 警采中心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3.4.1.2 投标人不足3家,不进入后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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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

14

3.4.1.3 超过项目预算(分包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3.4.2 资格审查

3.4.2.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警采中心依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照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对

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材料要求详见前附表。

3.4.2.2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若有缺失、虚假或无效,则不允许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的评

审。审查通过了则允许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3.4.2.3 资格审查后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入评标程序。

3.4.3 组建评标委员会

3.4.3.1 警采中心根据政府采购法和相关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专业要求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

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人(含)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

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2/3。采购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

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

7人(含)以上单数。

3.4.3.2 评标委员会成员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不能参加评标:3.4.3.2.1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4.3.2.2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4.3.3 采购人、警采中心就本项目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能参加评标。3.4.3.4 采购人只能以采购人代表的身份参与评标,警采中心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3.4.3.5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3.4.3.5.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4.3.5.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4.3.5.3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3.4.3.5.4

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3.4.3.5.5

向采购人、警采中心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3.4.4 评标准备与初步评审

3.4.4.1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

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进入详

细评审环节。

3.4.4.2 符合性审查中,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

定修正:

3.4.4.2.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4.4.2.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4.4.2.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4.4.2.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4.4.2.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不确认修正后报价的,其投标无效。

3.4.4.3 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

无法进行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警采中心书面说明情况。

3.4.4.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书面报告

财政部门:

3.4.4.4.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4.4.4.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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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

15

3.4.4.4.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3.4.4.4.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4.4.4.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4.4.5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人、警采中心或评标委员会评审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3.4.5 投标的澄清

3.4.5.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4.5.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4.6 对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3.4.6.1 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投标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

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委会不得擅自改动、细化招标文件及评分细则;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3.4.6.2 除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另有规定外,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将投标主体资质、投标产品

质量、售后服务、价格等各项因素作为评价的基础,综合评选出最佳投标方案。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给其评分的算数平均值。

3.4.6.3 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

重不得低于

10%。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

审因素。

3.4.6.4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

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

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

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的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6.5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

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

3.4.7 评标过程要求

3.4.7.1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4.7.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同

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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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

16

3.4.8 关于重新评审及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3.4.8.1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3.4.8.1.1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4.8.1.2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4.8.1.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3.4.8.1.4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警采中心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4.8.2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符

合性审查、详细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将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必要时将提请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3.4.9 确定中标供应商

3.4.9.1 警采中心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3.4.9.2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

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4.9.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

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3.4.10 采购项目废标

3.4.10.1 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3.4.10.1.1 投标人不足三家;3.4.10.1.2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3.4.10.1.3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投标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质

性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3.4.10.1.4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4.10.2 因上述原因导致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作出书面报告。3.4.10.3 废标后,警采中心应当将废标结果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3.5 中标和合同

3.5.1 中标通知

3.5.1.1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应于2个工作日内,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

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

3.5.1.2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警采中心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

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3.5.1.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

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现争议的,报财政部门处理。

3.5.1.4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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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

17

3.5.2 签订合同

3.5.2.1 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

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

3.5.2.2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

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

3.5.2.3 投标人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擅自转包。

3.6 中标服务费

3.6.1 中标服务费

按照以下规定执行(见下表):

服务费率

中标金额(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0-100万

1.5%

1.5%

1.0%

100万-500万

1.1%

0.8%

0.7%

500万-1000万

0.8%

0.45%

0.55%

1000万-5000万

0.5%

0.25%

0.35%

5000万-10000万

0.25%

0.1%

0.2%

1亿-5亿

0.05%

0.05%

0.05%

5亿-10亿

0.035%

0.035%

0.035%

10亿-50亿

0.008%

0.008%

0.008%

50亿-100亿

0.006%

0.006%

0.006%

100亿

0.004%

0.004%

0.004%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以本项目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中标企业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5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汇至以下账户(汇款时需注明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服务费):

开户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中标(成交)服务费

开户行:农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4*开通会员可解锁*003

3.7 询问、质疑、投诉

3.7.1 询问

3.7.1.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

取电话、当面询问或书面等形式。

3.7.1.2 采购人或者警采中心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7.2 质疑、投诉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18

3.7.2.1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警采

中心提出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7.2.1.1

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7.2.1.2

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7.2.1.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7.2.1.4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

3.7.2.2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投标

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3.7.2.3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

列内容:

3.7.2.3.1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7.2.3.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7.2.3.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7.2.3.4

事实依据;

3.7.2.3.5

必要的法律依据;

3.7.2.3.6

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内容有缺失的,警采中心、采购人应当一次性告知质疑人需补全的材料及补交的截止时间。补交的截止时间与法定质疑期的截止时间一致。质疑人于截止时间后递交补充材料的,将被拒绝。

3.7.2.4 质疑事项如无实质内容,仅为询问质疑人得分情况或质疑人未中标原因等的,警采中心

、采购人可将此类质疑函作为书面询问接收,警采中心按询问程序处理。

3.7.2.5 质疑函应递交原件到警采中心,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299号,联系电话:021-

33292999。

3.7.2.6 采购人、警采中心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

函后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7.2.7 质疑人对采购人、警采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警采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

答复的,质疑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依法向相关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8 保密义务和信息披露

3.8.1 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日起,须履行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本次招标获得的信

息向第三人外传。

3.8.2 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委员会披露。3.8.3 在采购人或警采中心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在调查、审查、审计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

的情形下,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在合理的范围内。对任何已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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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19

4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4.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分为初步评审和评分两部分。评分采用综合评分法,将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产品

质量、售后服务、价格等各项因素作为评价的基础,综合评选出最佳投标方案。每一位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会成员给其评分的算数平均值(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的客观分评审部分,需评委会成员共同讨论、独立打分,存在不同意见的,评委会成员分别作出书面说明。

评分因素

分值分配

商务部分

10分

技术部分

40分

服务部分

20分

价格部分

30分

合计

100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

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一定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折扣比例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对于符合本国产品政策的价格给予一定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折扣比例参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享受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供应商,最后报价用按规定比例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涉及政

府采购政策叠加适用,统一在供应商最后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价格扣除。4.2 初步审查

招标文件规定未实质性投标招标文件要求可被判定为投标无效的项目。

评审标准

是否投标

备注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资质声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纳税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记录*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开业不足一年)*商务条款偏离表*开标一览表*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投标人服务要求偏离表*采购需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材料(含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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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20

4.3 评分细则

1. 商务部分(10分)

客观分

1.1认证情

况(

3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环境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具有1个得1分,

3分。

要求:投标人提供证书清晰复印件(原件备查)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证书失效或未加盖公章的,得

0分,最高3分。

客观分

1.2人员团队情况(

7

分)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船舶技术类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1分,共1分。2、拟投入本项目的船体研究设计与制造(老证书专业)或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或船舶工程技术专业、轮机工程、电气专业技术负责人具有船舶技术类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三个专业要求各

1人,每一个专业提供证明材料的得1分,最高3分。

3、拟投入本项目的质检员具有船舶检验或船舶质量检测相关培训证书的,得

1分,最高1分。

4、具有焊工能力认证证书,焊接方法、母材组别为铝合金。每具有1个,得

0.5分,共2分。

注: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负责人、其他技术人员不得互相兼任。以上人员须为投标人的在职人员,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以及其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在职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定。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得0分。

2. 技术部分(40分)技术要求中

“*”项为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满足,投标将被拒绝。

客观分

2.1技术指标正偏离响应情况(

0-

20分)

技术指标正偏离加分项如下,所投产品指标优于基准值要求的,

按照下述相应要求进行加分(投标人需提供原厂证明材料或承诺函进行佐证)。最高得

20分。

1、所有公务执法执勤艇在一个减震驾驶座椅的基础上,每增加一

单人座椅的减震功能,加

1分,最多加3分;

2、所有公务执法执勤艇的长排警灯喇叭功率在不小于100W的基

础上,每增加

20W加1分,最多加2分;

3、所有公务执法执勤艇雷达的彩色显控单元在不小于7英寸的基

础上,每增加

2英寸加1分,最多加2分;

4、所有公务执法执勤艇固态/宽带雷达的最大量程在不低于24海

里的基础上,每增加

6海里加1分,最多加4分;

5、所有公务执法执勤艇上雷达的最小盲区在不大于6米的基础上

,每少

1米的加1分。最多加2分;

6、所有公务执法执勤艇自动识别仪的彩色液晶显示屏在不小于7

英寸的基础上,每增加

2英寸加1分,最多加2分;

7、所有公务执法执勤艇自动识别仪的防水等级在不低于IPX4的基

础上,达到

IPX5的加1分,达到IPX6的加2分。最多加2分;

8、所有公务执法执勤艇监控系统的画面在满足最大不低于2560×

1440@25fps的基础上,优于或等于2560×1440@30fps的加1分,优于或等于

2560×1440@50fps的加2分,最多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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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21

9、所有公务执法执勤艇监控系统的SD卡在不小于512GB

内存的基础上,超过或等于

1024GB的加1分,最多加1分。

主观项

2.2建造方案、进度大纲(

4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拟定的建造方案和建造进度大纲进行评分:1、响应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建造方案覆盖全流程、细节详细、针对性强,进度计划衔接合理、关键节点可控的,得

4分;

2、基本响应招标要求,方案较完整、无明显疏漏,进度安排基本可行的,得

2分;

3、部分响应招标要求,方案内容简略、针对性不足,进度安排存在逻辑漏洞的,得

1分;

4、未提供或完全不满足要求的,得0分。

主观分

2.3船体施

工工艺方案

4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拟定的船体施工工艺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船体板型材预处理工艺、数控下料工艺、分段(或总段)建造工艺等方面的完善性、合规性、成熟度及可行性进行评分:1、内容完整详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覆盖预处理、数控下料、分段

/总段建造全环节,工艺合规成熟、贴合项目特点、可落地性强的

,得

4分;

2、内容基本完整,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船体施工工艺方案比较完整可行的,得

2分;

3、内容仅满足基础要求的,船体施工工艺方案有所欠缺的,得1分;4、未提供船体施工工艺方案或完全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分。

主观分

2.4轮机施

工工艺方案

3分)

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拟定的轮机施工工艺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主要设备安装工艺、管系机械弯管工艺、主要设备的振动及噪音控制等方面的完善性、合规性、成熟度及可行性进行评分:1、内容完整详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涵盖主要设备安装、管系弯管、振动噪音控制等核心内容,工艺先进可靠的,得

3分;

2、内容基本完整,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轮机施工工艺方案比较完整可行,无重大技术缺陷的,得

2分;

3、内容仅满足招标文件基础要求,轮机施工工艺方案细节不足、有所欠缺的,得

1分;

4、未提供轮机施工工艺方案或完全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分。

主观分

2.5电气施

工工艺方案

3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拟定的电气施工工艺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主要电气设备安装、电缆安装工艺、配电系统、控制系统等方面的完善性、合规性、成熟度及可行性进行评分:1、内容完整详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覆盖电气设备安装、电缆敷设、配电及控制系统,方案合规、适配项目需求的,得

3分;

2、内容基本完整,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重大技术缺陷的,得2分;3、内容仅满足招标文件基础要求,电气施工工艺方案细节不足、有所欠缺的,得

1分;

4、未提供电气施工工艺方案或完全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分。

主观分

2.6涂装工

艺方案(

3

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拟定的涂装工艺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除锈、喷涂、防腐工艺等方面的完善性、合规性、成熟度及可行性进行评分:1、内容完整详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涂装工艺方案完善、工艺成熟、贴合项目需求、切实可行的,得

3分;

2、内容基本完整,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涂装工艺方案比较完整可行的,得

2分;

3、内容仅满足招标文件基础要求,涂装工艺方案有所欠缺的,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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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22

;4、未提供涂装工艺方案或完全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分。

主观项

2.7焊接工

艺方案(

3

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拟定的铝合金薄板焊接、制作及铝合金变形控制工艺方案的完善性、合规性、成熟度及可行性进行评分:1、响应内容完整详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铝合金薄板焊接及变形控制工艺方案完善、工艺成熟、贴合项目需求、切实可行的,且具有中国船级社颁发的铝合金焊接评定工艺,得

3分;

2、响应内容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铝合金薄板焊接及变形控制工艺方案比较完整可行的,得

2分;

3、响应内容仅满足招标文件基础要求,铝合金薄板焊接及变形控制工艺方案有所欠缺的,得

1分;

4、未提供相关工艺方案或完全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分。

3.服务部分(20分)

服务要求中

“*”项为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满足,投标将被拒绝。

客观项

3.1质保期(

2分)

质保期(即免费保修期,从交付到指定地点之日算起)最低要求为整船质保期从交船之日起

1年。产品质保期在满足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整

船质保期和软硬件质保期同时每增加

3个月加0.5分,最高得2分(质保

期仅满足最低要求的,不得分),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主观项

3.2质量保障(

3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拟定的质量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及现场安全控制措施合理且具有操作性,施工节点质量验收项目及标准(厂检)完善、现场施工质量控制的规章制度完备、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置预案合理、船舶隔热、耐低温、减噪、抗振等措施合理等方面进行打分:1、方案内容完整全面,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各项质量管控、安全施工、减振降噪、应急处置等应对措施科学合理、落地性强,完全适配本项目施工需求,得

3分;

2、方案整体框架基本完善,涵盖主要内容,核心质量管控、减振降噪及安全保障应对措施较为可行,可满足项目基本施工要求,得

2分;

3、方案内容简略单薄,关键管控及降噪减振措施描述笼统,细节缺失较多,整体可行性与针对性不足,现场实操指导性较弱,得

1分;

4、未提供或提供完全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得0分。

主观项

3.3交船进度安排(

3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交船进度计划安排进行打分:1、进度计划安排方案完整、针对性强,应对措施完善,可实施性强的,得

3分;

2、进度计划安排基本满足要求,风险预案不足,可实施性弱的,得1分;3、其他或未提供,得0分。

主观项

3.4安全保证措施方案(

3分)

投标人针对本船建造过程提供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方案及安全生产责任、风险防控措施,评委根据响应情况进行评分:

1、投标人提供的响应内容详实、合理、完整,且具有针对性的得 3分; 2、投标人响应内容详实完整,有阐述和说明的得 2分; 3、投标人响应内容完整但缺乏针对性的得 1 分; 4、其他或未提供,得0分

主观项

3.5售后服务方案(

3

分)

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结合自身特点对本项目就如何提供售后服务进行响应,包含但不限于:交船后的售后服务方案及措施、产生的产品质量问题的解决方案等内容。评委根据投标人响应情况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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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23

1、方案内容完整、详实、针对性较强的得3分; 2、方案内容完整、详实的得2分; 3、方案内容基本完整的得1分; 4、其他或未提供,得0分

主观项

3.6培训要求(

3分)

根据投标人提交的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船用设备的结构特点、工作原理、组装工艺及有关工厂实验。船用设备的电气和机械性能及有关试验方法。船用设备的调试、运行、维护检修及注意事项、故障处理方法等。委根据投标人响应情况进行评分:1、培训方案体系完善、内容详实完整,培训节奏、课程安排、实施计划科学合理的,得

3分;

2、培训方案核心内容齐全,关键培训模块无缺失,整体规划合理,能够基本满足项目人员上岗操作、日常运维的实际使用需求,得

2分;

3、培训方案内容较为浅显简略,培训模块覆盖不全,关键教学内容存在缺失、表述笼统等问题,方案存在明显缺陷,对实际培训工作的指导作用有限,得

1分;

4、未提供或提供完全不符合要求的,得0分。

主观项

3.7船舶各项试验(

3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本船艇建造和交验过程中,应按适用法规、船级社规范、批准图纸及检验要求完成焊缝无损检测、密性试验、系泊试验、航行试验及其他规定的检验和试验。评委根据投标人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

1、投标人提供的响应方案及措施详实、合理、完整,且具有针对性的得

3 分;

2、投标人响应内容详实完整,有阐述和说明的得 2 分; 3、投标人响应内容完整但缺乏针对性的得 1 分; 4、其他或未提供:得0分。

3. 价格部分(30分)

客观分

价格分(

0-

30分)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总分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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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24

5 采购需求

5.1 *项目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建造并交付至采购人指定码头15米以下级公务执法执勤艇12艘(经中

国船级社入级检验并取得船舶入级证书),并配合完成项目审计、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投标人须按照船舶效果图的外观开展本项目船舶的设计和建造(效果图见附件

15米以下级船艇建造招标资

.zip)。

(实质性要求,提供满足上述内容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5.2 15米以下级公务执法执勤艇(封闭式双机型)需求

5.2.1 *主要配置清单

*下述配置清单内容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满足配置清单内容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

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序号

名称

规格参数

数量

单位

船体材料

1

铝合金

5083 H116船用镁铝合金;6082 T6船用镁铝合金

1

2

各类油漆

/

1

3

耐油橡胶

/

1

全艇系泊设备

4

大抓力锚

重量:≥

15kg;材质:热镀锌,钢质,

表面采用热浸镀锌防腐处理。

1

5

锚索

材质:丙纶藏丝,φ

18×50米,破断负

荷不低于

32kN。

1

6

锚链

直径约

8mm,长约6米。

1

7

系船索

材质:丙纶藏丝,φ

18×25米,破断负

荷不低于

32kN.

2

8

起吊羊角

可承受拉力不低于

5吨;材质:不锈钢

4

9

U型环

材质:

316不锈钢。

1

消防、救生设备10

干粉灭火器

手提式,标准:

5kg,MFZ/ABC5。

2

11

泡沫灭火器

手提式,标准:

9L,MPZ/9。

1

12

消防水桶

带绳≥

3m。

1

13

救生衣

红色、船用工作型。

10

14

救生圈

每只带≥

18米救生浮索。

2

15

安全锤

/

2

门、窗、舱盖

16

挡风玻璃

钢化玻璃,厚度

t≥8mm;功能:防雾、

防紫外线。

1.5

17

侧窗

钢化玻璃,厚度

t≥6mm,带移窗。

5

18

尾门

双开式,铝合金,风雨密。

1

19

首舱盖

铝合金,风雨密。

1

20

尾舱盖

铝合金,风雨密。

1

21

地板检修盖

铝合金。

1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25

22

舱盖金属件

铰链和锁紧装置。

2

其它舾装设备23

驾驶座椅

仿皮并带安全带;功能:减震功能。

1

24

单人座椅

仿皮并带安全带。

7

25

护舷材

D型,材质:聚脲

1

26

栏杆、扶手

材料:铝合金。

1

27

桅杆、旗杆

材料:铝合金。

1

28

进舱踏步

材料:铝合金。

1

29

驾控台

带翻折式仪表盘保护罩。材料:铝合金或同等性能材料

1

30

地板及舱内装修

规格:花纹铝板地板、顶部软包、侧壁铝塑板。

1

31

垃圾桶

分隔式,

2*8L。

1

32

加油漏斗

带滤网。

1

33

吊艇设备

钢丝绳,单根承重≥

3t。

1

34

充气靠球

/

2

35

工具箱

含螺丝刀、扳手等常用工具。

1

36

备品袋

/

1

37

艇帆布罩

/

1

38

可折叠

/伸缩式登

船跳板

/

1

39

注油软管

/

5

40

移动式手摇泵

/

1

轮机设备

41

汽油舷外挂机

额定功率:

150HP(马力);额定转速

5000rpm;含防缠绕螺旋桨。

2

42

主机操纵及操舵系统

含主机操纵软轴、操纵盒、液压油管、方向盘、油缸、方向机、主机远程监控仪表、航速表和报警装置、油位表等。

1

43

燃油箱(注入口、透气口、油管等)

225L铝合金汽油箱2只,含加油口、透气口、油管等。

1

44

燃油箱液位指示器

包含电子液位计。

1

45

油水分离器

/

2

46

燃油快速关闭阀

材料:不锈钢。

2

47

电动舱底泵

2000GPH,DC12V。

1

48

手摇泵

/

1

49

地漏

材料:不锈钢。

2

50

出水口

材料:不锈钢。

2

51

通风设备

含通风筒、通风格栅等。

1

52

管材

铜镍合金或

316不锈钢;含阻燃耐火橡

胶管、钢丝软管、燃油软管等。

1

电源及配电设备53

免维护蓄电池

12V/200Ah。

2

54

蓄电池开关

350A。

2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26

55

直流配电箱

含直流配电板、报警板、航行信号灯控制板等;防护等级不低于

IP22

1

56

航行信号灯控制板

DC12V。

1

57

驾驶台配电单元

DC12V、带负载开关、IP44

1

58

直流照明系统

DC12V。

1

59

雨刮器

DC12V,双臂连杆,调速,带复位。

1

直流设备与信号设备

60

航行信号灯

DC12V,防护等级IP56;采用双套灯具。

1

61

电喇叭

功能配置:不锈钢双管,

DC12V,120d

B。

1

62

长排警灯

带扩音功能和电子报警的排式频闪电子警灯,

DC12V/42W,喇叭100W。

1

63

遥控搜索灯

DC12V,100W,可遥控方向。

1

64

球体号型

A300。

3

65

十字型号型

/

2

66

国旗及国际信号旗

5号国旗2面、4号国旗1面、3号国旗1面;国际信号旗

1套(A、B、U、R、Y、I

)。

1

67

浮子开关

DC12V。

2

68

蜂鸣器

DC12V。

2

69

直流筒灯

DC12V,5W。

4

70

舱室开关

DC12V,单开。

1

71

插座

5孔,双USB。

1

72

测深杆

/

2

73

测深手锤

质量为

3~6kg的铅质或生铁测锤,锤绳

设长度标志。

1

74

避雷针

φ

8×350mm,铜合金。

1

通导设备

75

雷达

彩色显控单元不小于

7英寸;固态/宽带

雷达,最大量程不低于

24海里,最小盲

区不大于

6米,支持雷达目标显示及与A

IS目标信息关联显示,防护等级不低于IPX6。

1

76

自动识别仪

不小于

7英寸彩色液晶显示屏,分辨率

不小于

800×480;全面支持AIS功能,

支持

AIS中文船名识别、AIS目标实时标

绘、多画面模式切换;防水等级不低于

I

PX4。

1

77

航行警告接收机(含天线)

符合

GB/T 18766—

2009《奈伏泰斯系统技术要求》,采用软件无线电(

SDR)技术,彩显,触摸

屏操作,可三频同时接收。

1

78

手持式

VHF对讲

频率范围

156.025-

157.425MHz,防水等级不低于IPX6。

1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27

79

卫星电话

通信成功率不小于

95%,定位精度小于1

0m;具有辅助搜星功能;支持5G/LTE全网通、定位、短报文功能、一键

S0S

紧急求救功能。

1

80

磁罗经

船用

B级液体磁罗经,指向误差≤1.5°

,摩擦误差≤

1.5°,涡动误差≤3.5°

-30℃~60℃可正常工作。

1

81

监控系统

功能配置:

400万23倍光学变焦镜头,

采用补光阵列,红外补光不低于

100m,

白光补光不低于

30m;支持区域入侵侦

测、进入区域侦测和离开区域侦测等智能侦测;支持最大不低于

2560×1440@2

5fps高清画面输出;支持一进一出报警,最大支持不小于

512GB

MicroSD卡储存;防水等级不小于IP66。

1

船用电缆

82

船用电缆

CEPF/SC型乙丙橡胶绝缘低烟无卤阻燃船用电力电缆,或

CJPF/SC型交联聚乙

烯绝缘低烟无卤阻燃船用电力电缆

1

83

设备内部电线

CBVR型船用铜芯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线。

1

其他

84

船用铝合金板材焊接焊道尺寸标准

执行标准:

CB/T 3747-

2013《船用铝合金焊接接头质量要求》,鱼鳞焊。

/

/

85

冬季存放要求

船艇冬季封江期间吊装上岸存放,并采取必要的防风雪、防冻、防潮措施,有条件时可入库存放;对可能积水、冻结的系统应具备排空或防冻措施。再次启用前应按设备维护要求进行检查,确认正常投入使用。

/

/

5.2.2 *实质性技术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严格按照本部分要求开展本项目船舶的设计和建造。(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1)总体说明

1.1)艇型及用途

全船艇要求全铝合金结构、折角型滑行快艇,艇尾板处安装

2 台舷外挂机作推进主机。

本项目采购船艇属于高速公务船,航行于内河

B

级航区,航行于黑龙江、乌苏里江等界江领域,配合

30

米级船艇执行大型巡航任务、界江巡逻、警卫勤务等。

船艇要求可夜航,不航行于冰区。

1.2)设计准则

《公务船技术规则》(

2020);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28

《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2019)及其修改通报;

《内河高速船建造规范》(

2022);

《材料与焊接规范》(

2025);

《吨位丈量规则》(

2022)。

1.3)主要参数

长 9.10 m

长 7.60 m

宽 2.85 m

宽 2.76 m

深 1.25 m

满载排水量

4.97 t

满载吃水

0.55 m

航 力 200 km

区 内河B级

1.4)快速性

船艇要求配置舷外挂机

2 台,主机功率 150hp,在平静水域,最大航速为 53km/h。

1.5)完整稳性及破损稳性

船艇要求稳性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务船技术规则》(

2020)对内河B级航区

的要求。

船艇要求破损稳性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发布的《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2019)及其修改通报“对船长 10m

及以下高速船

”任一舱破损进水后,艇仍不致倾覆的要求。

船艇要求能在蒲氏

5 级风中安全航行。

1.6)乘员定额

船艇要求定员

8 人,其中船员 2 人(艇长 1 名,轮机长兼水手 1 名),工作人员 6

人。

1.7)续航力

船艇要求在满载出港排水量状态下,以经济巡航速度为

45km/h 计算其续航力约 200

公里。

1.8)总布置

船艇要求主船体内分别在

F3、F10 肋位处设 2 道水密舱壁,将艇体分为 3

个水密舱室,自尾至首分为尾舱、乘员驾驶舱和首尖舱。

尾至

F3 为尾舱,尾甲板设有 225L 燃油箱 2 只,尾舱内电动舱底泵 1 只。

F3-F10 为乘员驾驶舱,乘员驾驶舱中部两侧共设有 7 张单人座椅和 1

减振驾驶座椅,座椅均配安全带,驾驶员座位设在右前方,其右侧为操纵手柄,正前方为方向盘和仪表板。

F10 至首为首尖舱,主要放置锚泊设备。

2)船体结构

2.1)设计依据

船艇要求结构按照《内河高速船建造规范》(

2022)的相关要求进行设计、计算和核

准。

2.2)结构形式及艇体材料

全船艇要求全铝合金焊接结构全棚艇,艇体、甲板及上层建筑均为纵骨架式结构,全

船肋距为

570mm。全船每档肋位设置实肋板和舷侧强肋骨,艇底设有 1 道中内龙骨及 3

道船底纵骨,舷侧设有

1 道舷侧纵骨;本艇壳板、强构件等采用 5083-H116

船用镁铝合金板制造,型材采用

6082-T6 船用镁铝合金挤压成型构件制造。

2.3)舱壁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29

船艇要求在

F3、F10

处设置水密舱壁,均设置舱壁扶强材,中内龙骨贯穿舱壁采用水密补板进行补强。

2.4)结构优化

船艇要求根据规范要求对大开口区域采用圆角过度形式,避免应力集中。

2.5)油漆

全船外表面涂刷油漆,实现防腐和美观作用,本船敞开甲板采用聚氨酯防滑砂面层,

确保作业区域防滑安全性能。

3)船舶舾装

3.1)锚泊系泊及救生消防装置

3.1.1)锚泊装置

船艇要求首部配备

1 具 15kg

大抓力锚。锚索采用混合配置:前端连接

6m长、直径Φ8mm

的短锚链,主缆采用

50m长、直径Φ18mm 的丙纶藏丝绳。

3.1.2)系泊装置

船艇要求首、尾甲板两舷配起吊羊角,共

4 只,作为系泊带缆使用,首部设U 型环 1

只。

船艇要求配

2 根25m长,直径Ф18mm 的丙纶藏丝绳作为系船索。

3.1.3)救生装置

船艇要求配救生圈

2 只,均带 18m 救生浮索;

船艇要求配备救生衣

10 件,其中乘员救生衣 8 件,船员救生衣 2 件。

3.1.4)消防装置

乘员驾驶舱内设

5kg 干粉灭火器 1 只,尾舱内设有 9L 泡沫灭火器 1 只及带绳消防水桶

1 只,尾甲板设 5kg 干粉灭火器 1 只,乘员驾驶舱内设有安全锤 2 把。

3.1.5)护舷材

船艇要求自艏至艉设

D 型聚脲护舷材 1 组。

3.2)舱面属具

3.2.1)栏杆、桅杆

船艇要求首、尾甲板设有铝合金栏杆。上建顶棚两侧均设有铝合金固定扶手。乘员驾

驶舱内尾门旁设有扶手

1 只。

船艇要求上建顶棚设有桅杆

1 具,桅杆为可拆卸式。

3.2.2)门、窗、盖

船艇要求乘员驾驶舱后部设双开式铝合金风雨密门

1 扇。

乘员驾驶舱两侧设风雨密移窗,乘员驾驶舱前部设有弧形挡风玻璃(配有雨刮器),

全船均采用胶粘钢化玻璃。

首尾甲板均设有铝合金风雨密舱口盖

1 只,所有舱盖在船舶航行中均保持永久关闭。

3.3)舱内装修

船艇要求乘员驾驶舱地板采用花纹铝板,侧壁装修采用铝塑板,顶部装修采用仿皮软

包。

4)轮机部分

4.1)概述

船艇要求动力推进装置采用舷外挂机,由

2 台水星 150hp 舷外挂机组成。尾甲板设有

225L 燃油箱 2 只,2000GPH 电动舱底泵 1 只。

4.2)推进主机

主机选用水星

150hp 舷外挂机 2 台,在大气压力 100Kpa,大气温度 25℃,相对温度

30%情况下主机最大功率为 150hp,转速为 5000rpm,为保证主机的正常使用,应严格按照主机供应商提供的说明书进行使用和保养。

4.3)燃油供给系统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30

船艇要求在尾舱设

225L 燃油箱 2 只,油箱设 1 只加油口与 1

只透气口分别引至甲板上,位于甲板两侧。燃油箱上设有电子液位计、放泄口,燃油箱的出油口处设有快速关闭阀,用于燃油的紧急切断。管路采用耐火橡胶软管制做。燃油型号的选用详见主机说明书。

4.4)主机启动系统

船艇要求主机起动型式为电起动,在尾舱内设一只

12V 200Ah 蓄电池供主机起动。

4.5)通风系统

船艇要求尾舱采用自然通风,通过尾舱两侧进风格栅进风,从尾舱上方出风口出风。

4.6)舱底水系统

在尾舱配备

1 只电动舱底泵,流量为

2000GPH,当舱内需要排水时,通过电动舱底泵将积水排出舷外。

在艏尖舱配

1

只手摇泵,当舱内需要收集油污水时,用手摇泵将油污水收集至油污水箱内,到岸后排到指定地点。

4.7)防止船舶污染

船艇要求配有

2×8L 分隔式垃圾桶,并有固定装置使其能防止船舶摇晃时发生倾覆。

垃圾桶做好标识,分类存放,上岸集中处理,严禁排入水域。

5)电气部分

5.1)电制

船艇要求生活设备用电为

DC12V 双线制。

航行信号灯、照明、通导等用电为

DC12V 双线制。

主机起动电源为

DC12V 双线制。

5.2)电源

船艇要求设有

2 只容量为 12V 200Ah 的蓄电池。选取 1 只 12V 200Ah

蓄电池作为左主机的启动电源以及全船直流负载的主电源,另选取

1 只 12V 200Ah

蓄电池作为右主机的启动电源以及全船直流负载的备用电源。

当主机正常运行时,其自带的充电发电机对各自的起动蓄电池组进行浮充电。

5.3)配电系统

船艇要求直流配电板一套,设控制各路单元的负荷开关,合理分配各路直流负荷。

5.4)航行信号、照明设备

驾控台上设航行信号灯控制板

1 块,控制各路信号灯。

船艇要求配

1 套航行信号灯及控制板 1

块,控制各路信号灯:左舷灯、右舷灯、艉灯、桅灯、白环照灯、避让信号灯(

2

只)、红环照灯(

2 只)。

船艇要求配有球体号型

3 个,十字形 2 只。

船艇要求配

5 号国旗 2 面、4 号国旗 1 面、3 号国旗 1 面;国际信号旗 1

套(

A、B、U、R、Y、I)。船艇要求设

12V 120dB 双管电喇叭 1 只。

5.5)本艇在乘员驾驶舱 DC12V 照明系统 1 套。

5.6)无线电设备

船艇要求设手持甚高频无线电装置

1 台。

船艇要求设航行警告接收机

1 台,具有航行安全信息接收功能。

船艇要求设卫星电话

1 台。

船艇要求配雷达

1 套,圆盘天线装于桅杆上,7 寸显示屏装于驾控台。

船艇要求设自动识别仪

1 台。

5.7)航行设备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31

船艇要求在顶蓬上设

12V 100W 遥控搜索灯 1

盏,其方向控制可以通过驾控台上的遥控开关独立控制。

船艇要求在顶蓬设

1 米 LED 频闪横排警灯(附喊话器)1

只,警灯警报器及喊话器设于驾驶台。

5.8)其他设备

船艇要求在乘员驾驶舱固定玻璃窗设直流电动雨刮器

1 套,带复位功能。

船艇要求在尾舱、乘员驾驶舱设有

2

只舱底水报警开关。当舱底水位超过高位报警点时,位于驾控台的报警板就会发出相应的声光报警。

船艇要求设监控系统

1 套。

5.9)驾控台

船艇要求在驾驶舱设有驾控台

1 套。包括:

主机远程监控仪表和报警装置、油位表等装置。卫星电话、航行警告接收机、磁罗经、

AIS 等设备。

航行信号灯板、电喇叭控制面板、报警板、遥控搜索灯开关等装置。

5.10)避雷针

船艇要求在桅杆顶上装有

Ф8×350mm 的铜合金避雷针。

5.11)电线电缆

船艇要求采用

CEPF/SC 和 CBVR 型船用阻燃电力电缆和电线。(随机电缆除外)

5.3 15米以下级公务执法执勤艇(开敞式单机型)需求

5.3.1 *主要配置清单

*下述配置清单内容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满足配置清单内容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

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序号

名称

规格参数

数量

单位

船体材料

1

铝合金

5083 H116船用镁铝合金;6082 T6船用镁铝合金

1

2

各类油漆

/

1

3

耐油橡胶

/

1

全艇系泊设备

4

大抓力锚

重量:≥

10kg;材质:钢质,表面采用

热浸镀锌防腐处理。

1

5

锚索

材质:丙纶纤维绳,φ

16×50米,破断

负荷不低于

32kN。

1

6

系船索

材质:丙纶纤维绳,φ

16×20米。

2

7

起吊羊角

可承受拉力不低于

5吨;材质:不锈钢

4

8

U型环

材质:

316不锈钢。

1

消防、救生设备9

干粉灭火器

手提式,标准:

5kg,MFZ/ABC5。

1

10

二氧化碳灭火器

手提式,标准:

5kg。

5

11

舟车式灭火器

45L。

1

12

救生衣

红色、船用工作型。

8

13

救生圈

每只带≥

18米救生浮索。

2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32

14

带绳消防水桶

半圆型,铁皮制,带绳≥

3m

1

门、窗、舱盖

15

挡风玻璃

钢化玻璃,三块式,中间可开启;功能:防雾、防紫外线。

1

16

首尾舱盖

铝合金,风雨密。

2

17

检修盖

铝合金。

1

18

燃油舱盖

铝合金,风雨密。

1

其它舾装设备

19

驾驶座椅

座椅靠背可折叠,坐垫和靠背带软垫;功能:减震功能。

1

20

单人座椅

座椅靠背可折叠,坐垫和靠背带软垫。

7

21

护舷材

D型,材质:聚脲

1

22

栏杆、扶手

材料:铝合金。

1

23

尾保护架

材料:铝合金。

1

24

踏步

材料:铝合金。

2

25

桅杆、旗杆

材料:铝合金。含门型桅杆

1套、旗杆1

/

/

26

舷侧拉手

材料:塑料。

8

27

驾控台及左侧储物柜

材质:铝合金,带翻折式仪表盘保护罩。

1

28

垃圾桶

带隔断,

20L。

1

29

紧固件、标准件

316不锈钢。

1

备品备件30

排档液

/

1

31

吊艇设备

钢丝绳,单根承重≥

3t。

1

32

靠球

/

4

33

加油漏斗

带滤网

1

34

保险丝

与船上实际使用保险丝规格相匹配,分别为不同规格

5

35

备品袋

/

1

36

艇帆布罩

/

1

37

可折叠

/伸缩式登

船跳板

/

1

38

注油软管

/

5

39

移动式手摇泵

/

1

轮机设备

40

主机

额定功率:不小于

215kW;额定转速:3

800rpm;船用柴油机。满足船用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排气污染物排放符合

GB 15097—

2016第二阶段要求

1

41

喷泵

最大输入功率:

350HP;操控:液压/UC

S系统.

1

42

传动系统

含高弹、万向轴。

1

43

操纵及操舵设备

含软轴、操纵盒、液压油管、方向机、φ

350方向盘及倒斗操纵盒。

1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33

44

燃油箱(注入口、透气口、油管等)

不小于

210L,铝合金。

1

45

燃油箱液位指示器

电子液位计

/直杆式液位指示器。

1

46

油水分离器

/

1

47

燃油速闭阀

AS20型,公称通径DN20,公称压力PN0.25 MPa,GB/T5744-93。

1

48

冷却系统

含海底门、海水滤器、阀件及管路。

1

49

排气系统

含消音器、排气管及排气管支架。

1

50

舱底泵

1500GPH。

3

51

手摇泵

/

2

52

污油水箱

115L,铝合金。

1

53

污油水通岸接头

/

1

54

通风系统

规格:含机舱进风格栅、出风格栅及燃油舱通风格栅,数量(套):

1

1

55

管材、阀件及软管

规格:铜镍合金或

316不锈钢金属管材/

阀件及耐油、阻燃橡胶软管橡胶软管

1

电源及配电设备56

免维护蓄电池

12V/200Ah。

1

57

蓄电池开关

/

1

58

直流配电箱

带钮子开关、带负载开关、船用仪表、绝缘检测仪等;防护等级不低于

IP22

1

59

航行信号灯控制板

DC12V。

1

60

驾驶台配电单元

DC12V、带负载开关、IP44

1

直流设备与信号设备

61

航行信号灯

DC12V,防护等级IP56;采用双套灯具。

1

62

电喇叭

DC12V,120dB。

1

63

长排警灯

带扩音功能和电子报警的排式频闪电子警灯,

DC12V/42W,喇叭100W。

1

64

探照灯

DC12V,100W,防护等级IP56。

1

65

监控系统

400万23倍光学变焦镜头,采用补光阵列,红外补光不低于

100m,白光补光不

低于

30m;支持区域入侵侦测、进入区

域侦测和离开区域侦测等智能侦测;支持最大不低于

2560×1440@25fps高清画

面输出;支持一进一出报警,最大支持不小于

512GB

MicroSD卡储存;防水等级不小于IP66。

1

66

警用无线电话

DC12V。

1

67

球体号型

黑色,直径约

300mm,符合GB/T

10841—2025相关要求。

3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34

68

十字型号型

300mm×300mm

2

69

国旗及国际信号旗

5号国旗2面、4号国旗1面、3号国旗1面;国际信号旗

5号1套(A、B、U、R、

Y、I)。

1

电气配件、仪表70

油位表

DC12V。

1

71

油舱液位探测杆

材质:不锈钢

1

72

浮子开关

DC12V。

2

73

蜂鸣器

DC12V。

2

74

避雷针

φ

8×350mm,铜质。

1

通导设备

75

磁罗经

采用船用

B级液体磁罗经,指向误差≤1.

5°,摩擦误差≤1.5°,涡动误差≤3.5°,

-30℃~60℃可正常工作。

1

76

手持式

VHF对讲

频率范围

156.025-

157.425MHz,防水等级不低于IPX6。

1

77

航行警告接收机(含天线)

符合符合

GB/T 18766—

2009《奈伏泰斯系统技术要求》,采用软件无线电(

SDR)技术,彩显,触摸

屏操作,可三频同时接收。

1

78

雷达

彩色显控单元不小于

7英寸;固态/宽带

雷达,最大量程不低于

24海里,最小盲

区不大于

6米,支持雷达目标显示及与A

IS目标信息关联显示,防护等级不低于IPX6。

1

79

自动识别仪

不小于

7英寸彩色液晶显示屏,分辨率

不小于

800×480;全面支持AIS功能,

支持

AIS中文船名识别、AIS目标实时标

绘、多画面模式切换;防水等级不低于

I

PX4。

1

船用电缆

80

船用电缆

CEPF/SC或CJPF/SC型低烟无卤阻燃船用电力电缆

1

81

设备内部电线

CBVR型铜芯聚氯乙烯绝缘船用软电线

1

其他

82

船用铝合金板材焊接焊道尺寸标准

执行标准:

CB/T 3747-

2013《船用铝合金焊接接头质量要求》,鱼鳞焊

/

/

5.3.2 *实质性技术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严格按照本部分要求开展本项目船舶的设计和建造。(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1)总体说明

1.1)艇型及用途

本次采购船艇为

15 米以下级艇,主船体为铝合金,为深 V

型超高速滑行艇,半沉舱结构、单底、单甲板船型,采用单机、单喷驱动。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35

本次采购船艇属于高速公务船,航行于内河

B

级航区,航行于黑龙江、乌苏里江等界江领域,执行任务的公务船舶。

船艇要求可夜航,不航行于冰区。

1.2)设计准则

《公务船技术规则》(

2020);

《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2019)及其修改通报;

《内河高速船建造规范》(

2022);

《材料与焊接规范》(

2025);

《吨位丈量规则》(

2022)。

1.3)主要参数

长 8.60 m

长 7.97 m

宽 2.45 m

深 1.20 m

满载排水量

3.80 t

满载吃水

0.48 m

航 力 200 km

区 内河B级

1.4)快速性

本艇配置船用柴油机

1 台,主机功率为 215kW,平静水域,最大静水航速为52km/h。

1.5)完整稳性及破损稳性

船艇要求稳性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务船技术规则》(

2020)对内河B级航区

的要求。

船艇要求破损稳性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发布的《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2019)及其修改通报“对船长 10m

及以下高速船

”任一舱破损进水后,艇仍不致倾覆的要求。

船艇要求能在蒲氏

5 级风中安全航行。

1.6)乘员定额

船艇要求定员

8 人,其中船员 2 人(艇长 1 名,轮机长兼水手 1 名),工作人员 6

人。

1.7)续航力

船艇要求在满载出港排水量状态下,以经济巡航速度为

45km/h 计算其续航力约 200

公里。

1.8)总布置

船艇要求主船体内分别在

F4、F10 肋位处设 2 道水密舱壁,将艇体分为 3

个水密舱室,自尾至首分为尾舱、乘员驾驶舱和首尖舱。

尾至

F4 为机舱,机舱内设有电动舱底泵 1 只,手摇泵 1 只,蓄电池 1 只,115L

油污水箱

1 只。

F4-F10 为乘员驾驶舱,乘员舱尾部设有 210L 燃油箱 1 只,乘员驾驶舱中部两侧共设有

7 张单人座椅及 1 张减振驾驶座椅,驾驶椅右侧为操纵手柄,正前方为方向盘和仪表板,驾驶台前装有挡风玻璃,挡风玻璃在艇正面共分三块,其中中间

1 块为可开启式,以便乘员能前后走通。

F10 至首为首尖舱,主要放置锚泊设备。

2)船体结构

2.1)设计依据

船艇要求结构按照《内河高速船建造规范》(

2022)的相关要求进行设计、计算和核

准。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36

2.2)结构形式及艇体材料

本艇为全铝合金焊接结构敞开艇,艇体、甲板均为纵骨架式结构。本艇壳板、强构件等采用

5083-H116 船用镁铝合金板制造,型材采用 6082-T6

船用镁铝合金挤压成型构件制造。

2.3)舱壁

船艇要求在

F4、F10

处设置水密舱壁,均设置舱壁扶强材,中内龙骨贯穿舱壁采用水密补板进行补强。

3)船舶舾装

3.1)锚装置

船艇要求配

1 只 10kg 大抓力锚,配 1 根 50m 长,直径Φ16mm

的丙纶纤维绳作为锚索,置于艏尖舱内。

3.2)拖曳系泊装置

船艇要求首、尾甲板两舷配吊艇羊角,共

4 只,作为系泊带缆或起吊使用,首部设 U

型环

1 只。船艇要求配

2 根 20m 长,直径Ф16mm 的丙纶纤维绳作为系船索。

3.3)救生消防装置

船艇要求配救生圈

2 只(配 18m 救生浮索);

船艇要求配备救生衣

8 件;

船艇要求配

45L 舟车式灭火器 1 个,5kg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5 个,5kg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1 只,带绳消防水桶 1 只。

3.4)栏杆、旗杆、桅杆

艏、艉甲板设固定栏杆,乘员驾驶舱后部两侧设固定扶手,船尾装有旗杆;本艇中部

设有门型桅杆。

3.5)前窗及舱盖

驾驶台前装有挡风玻璃,挡风玻璃在艇正面共分三块,其中中间

1

块为可开启式,以便乘员能前后走通。

首尾甲板均设有铝合金风雨密舱口盖

1 只,乘员舱设有检修盖 1

只,所有舱盖在船舶航行中均保持永久关闭。

仪表台设可翻折式仪表盘保护盖

1 个。

3.6)护舷材

船艇要求自艏至艉设

D 型聚脲护舷材 1 组。

4)轮机作业

4.1)主机

船艇要求推进系统为单机单泵推进型式。主机为

1 台 SEATEK SE306J38

船用柴油机,额定功率为

215kW,转速为 3800rpm,马力为 292hp,满足 GB15097-

2016《船用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

4.2)燃油供给系统

船艇要求燃油舱设

210L 燃油箱 1 只。主甲板左舷设有 1

只加油口;燃油箱防火透气帽设于主甲板右舷,尾部设主机吸油口,吸油口处安装有燃油速闭阀,用于燃油的紧急切断。燃油箱设有液位指示器、燃油高低位报警以及放泄口。

4.2)润滑系统

船艇要求主机为湿式油底壳,不需另设润滑系统,所有润滑系统的管系、冷却均附在

主机上。本艇主机的润滑油在机器的油底壳,整个润滑系统均集成在机器上,通过自带的机油泵、机油冷却器、机油滤清器、机油压力阀等将机油送入到各主轴承、活塞、气门杆、推杆等处,并润滑各齿轮副,最后流回油底壳,滑油系统无外部管路。

4.2)冷却系统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37

冷却管系:主机淡水和滑油冷却管系主机制造厂已接妥,只需增设海底门并将海水引

进主机海水泵,采用海水冷却机内淡水,冷却主机后,再通过带消音器的排气管排至舷外。

4.2)排气系统

主机进排气系统:主机工作时需要的空气直接从机舱中吸取,机舱进、排气主要靠设

在外侧的进风格栅和后甲板的出风格栅,主机进气口设有空气滤器,用以保证进气质量,空气与柴油混合后燃烧产生高温高压的废气,废气经过水套排气管冷却后进入水闸式消声器,与主机冷却水一并经设于想先的排气出口排出舷外。

4.4)主机启动系统

船艇要求主机起动型式为电起动,由蓄电池自动供电

,满足本艇正常航行时维持船舶运

行状态和保证基本生活条件用电需要。

4.5)主机操纵系统

船艇要求操纵采用软轴型式连接驾驶舱内操纵器,控制主机油门大小与喷泵喷口左右

及抖的上下。通过观察驾驶台上的各种仪表来监测机器的工作情况。

4.5)通风系统

船艇要求机舱通风形式为冲压进风和自然排风,外界空气从上建尾部两侧的进风口进

入,为主机提供充足的氧气,并冷却机舱环境,机舱热空气通过安装于机舱后部的出风格栅排出艇外。

4.6)舱底水、油污水系统

船艇要求在首尖舱固定安装

1

只手摇泵。当首尖舱需要排水时,将管路吸口放置于舱底积水处,通过手摇泵将积水排至舷外。

在乘员舱配备

1500GPH 电动舱底泵 1

只,在乘员舱左侧后方设置漏水口,左侧后方放置

1 个闸阀和 1

个止回阀,右侧后方放置电动舱底泵。当空载时,可打开闸阀,甲板上积水随自排水管路排出;当载人时,需关闭闸阀,并打开电动舱底泵,将舱内积水排出舷外。

在机舱与燃油舱各设设

1500GPH 电动舱底泵 1

只。当舱室有积水时,打开电动舱底泵将积水排出舷外。机舱内另设手摇泵

1

只,当舱内需要收集油污水时,用手摇泵将油污水收集至油污水箱内,到岸后排到指定地点。

4.7)船舶防污染

本艇备有

20L 分隔式垃圾桶 1

只,并设固定装置,垃圾分类存放。上岸集中处理,严禁排入水域。

5)电气专业

5.1)电制

船艇要求本艇的电气设备用电为

DC12V 双线制。

5.2)电源

船艇要求在机舱设

1 只容量为 200Ah

的蓄电池,作为主机的起动电源和全船直流负载的电源。

当主机正常工作后,主机轴带充电发电机对蓄电池进行浮充电。

5.3)配电系统

船艇要求设直流配电装置

1

套。设过载短路保护装置,同时还设控制各路单元的负荷开关,合理分配各路直流负荷。

5.4)航行信号设备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38

驾控台上设航信信号灯控制板

1

块,控制航行信号灯一套,包括:桅灯、左舷灯、右舷灯、艉灯、红环照灯(

2

只)、白环照灯、避让信号灯(

2 只)。

船艇要求配

12V 120dB 电喇叭 1 只。

船艇要求配号型

1 套,包括:球型号型 3 只、十字型号型 2 只。

船艇要求配号旗

1 套,包括:3 号国旗 1 面、4 号国旗 1 面、5 号国旗 2

面、

5号国际信号旗 1 套。

5.5)通导执法设备

船艇要求配手持甚高频无线电话

1 台。

船艇要求在驾控台配

5.7 寸显示屏的航行警告接收机 1 台。

船艇要求在桅杆上配

1 米长排警灯 1 套,带喊话功能。

船艇要求配雷达

1 套,圆盘天线装于桅杆上,7 寸显示屏装于驾控台。

船艇要求配自动识别仪

1 台、监控系统 1 套。

船艇要求配警用无线电话

1 台。

船艇要求配

12V 100W 探照灯 1 只。

5.6)舱底水报警

船艇要求在机舱和乘员驾驶舱各配

1

个浮子开关,与驾控台蜂鸣器相连,实现舱底水监测报警功能。

5.7)驾控台

船艇要求在乘员舱为整体式驾控台

1 套。包括:

主机遥控、仪表板装置、油位表。雷达、

AIS、磁罗经、航行警告接收机等。

5.8)避雷针

船艇要求在桅杆顶上装有一根φ

8mm×350mm

的避雷针,通过一根桅杆与金属船体相连。

5.11)电线电缆

船艇要求本艇采用船用阻燃电力电缆和电线。(随机电缆除外)

5.4 15米以下级公务执法执勤艇(开敞式双机型)需求

5.4.1 *主要配置清单

*下述配置清单内容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满足配置清单内容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

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序号

名称

规格参数

数量

单位

船体材料1

铝合金

5083 H116船用镁铝合金。

1

2

各类油漆

/

1

3

耐油橡胶

/

1

4

EPE聚乙烯发泡棉

/

1

全艇系泊设备

5

大抓力锚

重量:≥

10kg;材质:钢质,表面采用

热浸镀锌防腐处理。

1

6

锚支架

材质:铝合金

1

7

锚索

材质:丙纶索,φ

14×50米。

1

8

系泊索

材质:丙纶索,φ

16×20米。

2

9

撇索

材质:丙纶索,φ

6×25米。

2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39

10

起吊羊角

可承受拉力不低于

5吨;材质:316不锈

4

11

羊角

材质:

316不锈钢。

1

消防、救生设备12

干粉灭火器

手提式,标准:

5kg,MFZ/ABC5。

2

13

泡沫灭火器

手提式,标准:

9L,MPZ/9。

1

14

救生衣

红色、船用工作型。

10

15

救生圈

每只带≥

18米救生浮索、灯。

2

门、窗、舱盖

16

挡风玻璃

钢化玻璃,固定挡风窗;功能:防雾、防紫外线。

1

17

埋入式水密舱口盖

铝质、

A600×600。

1

18

圆形检视盖

塑料、风雨密。

2

其它舾装设备

19

驾驶座椅

座椅靠背可折叠,坐垫和靠背带软垫;功能:减震功能。

1

20

单人座椅

座椅靠背可折叠,坐垫和靠背带软垫。

9

21

护舷材

D型,材质:聚脲护舷

1

22

栏杆、扶手

材料:铝合金。

1

23

桅杆、旗杆

材料:铝合金。

1

24

地漏

带旋塞,

316不锈钢。

2

25

出水口

材料:不锈钢。

2

26

船篙

带镀锌钩。

1

27

垃圾桶

材料:金属,

12L。

1

28

艇帆布罩

/

1

29

可折叠

/伸缩式登

船跳板

/

1

30

注油软管

/

5

31

移动式手摇泵

/

1

32

驾控台

材料:

5083铝合金

1

轮机设备

33

四冲程汽油舷外机

额定功率:

200马力;额定转速:5000r

pm;四冲程;电启动;含防缠绕螺旋桨。

2

34

舷外机电控和液压系统

带控制操纵手柄、转速表、水温表、滑油压力表、电压表、电流表、航速表、燃油液位指示表及舵角指示器和控制按钮等。

1

35

燃油箱(注入口、透气口、油管等)

不小于

397L。

1

36

燃油箱液位指示器

最高工作温度不低于

80℃,浮子。

1

37

燃油滤器

材料:金属外壳。

2

38

电动移动式舱底泵

不低于

7m³/h,DC12V。

1

39

带绳消防桶

半圆型,铁皮制。

1

40

污油桶

圆柱形,铝合金。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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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40

41

管材

材料:铜镍合金

1

电源及配电设备42

免维护蓄电池

12V/200Ah。

2

43

电池开关

/

2

44

直流配电箱

带钮子开关、带负载开关、船用仪表、绝缘检测仪等;防护等级不低于

IP22

1

45

航行信号灯报警板

DC12V。

1

46

充电机

输入

AC220V,输出12V、20A;可调式

充电机或以上规格

1

47

驾驶台配电单元

DC12V、带负载开关、IP44

1

直流设备与信号设备

48

航行信号灯

DC12V,防护等级IP56;采用双套灯具。

1

49

长排警灯

带扩音功能和电子报警的排式频闪电子警灯,

DC12V/42W,喇叭100W。

1

50

探照灯

DC12V,35W,防护等级IP56。

1

51

油舱液位探测杆

材质:不锈钢

1

52

测深手锤

功能配置:质量为

3~6kg的铅质或生铁

的测锤,锤底有凹孔,支持采集底质泥沙;长度为

52m的纤维锤绳,绳上应设

有长度的标志。

1

53

油位表

与液位探测杆配套供应。

1

54

监控系统

400万23倍光学变焦镜头,采用补光阵列,红外补光不低于

100m,白光补光

不低于

30m;支持区域入侵侦测、进入

区域侦测和离开区域侦测等智能侦测;支持最大不低于

2560×1440@25fps高

清画面输出;支持一进一出报警,最大支持不小于

512GB

MicroSD卡储存;防水等级不小于IP66。

1

55

电喇叭

DC12V,50W。

1

56

红旗

0.4m×0.6m。

1

57

白旗

0.4m×0.6m。

1

58

球体号型

黑色。

1

59

电笛

不锈钢,

DC12V,防护等级IP56。

1

60

号钟

铜制。

1

61

手电筒

强光。

1

62

避雷针

铜制。

1

电气配件、仪表63

熔断器

1

2A。

10

64

熔断器

2

20A。

2

65

熔断器

3

30A。

2

66

电流表

±

75A。

1

67

分流器

/

2

68

电压表

0-50V。

1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41

69

转换开关

/

2

70

直流接触器

线圈电压:

DC12V,主触头电流:30A

1

71

降压装置

/

1

72

充电机故障指示灯

DC12V。

1

73

低压供电指示灯

DC12V。

1

74

负荷开关

1

DC12V,10A。

4

75

负荷开关

2

DC12V,20A。

1

76

小型断路器

DC12V,10A。

6

通导设备

77

雷达搜救应答器

待机

96小时后可连续工作8小时以上;

收到

9GHz雷达信号触发后自动发射脉

冲信号;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7,水中可

浮。

1

78

雷达

彩色显控单元不小于

7英寸;固态/宽带

雷达,最大量程不低于

24海里,最小盲

区不大于

6米,支持雷达目标显示及与

AIS目标信息关联显示,防护等级不低于

IPX6。

1

79

自动识别仪

不小于

7英寸彩色液晶显示屏,分辨率

不小于

800×480;全面支持AIS功能,

支持

AIS中文船名识别、AIS目标实时

标绘、多画面模式切换;防水等级不低于

IPX4。

1

80

航行警告接收机(含天线)

符合符合

GB/T 18766—

2009《奈伏泰斯系统技术要求》,采用软件无线电(

SDR)技术,彩显,触摸

屏操作,可三频同时接收。

1

81

手持式

VHF对讲

频率范围

156.025-

157.425MHz,防水等级不低于IPX6。

1

82

紧急无线电示位标

重量<

1.7kg;406MHz卫星发射、121.5

MHz自动引导发射、北斗卫星定位,接收通道不小于

50个,定位精度不小于2.

5米。

1

83

磁罗经

采用船用

B级液体磁罗经,指向误差≤

1.5°,摩擦误差≤1.5°,涡动误差≤3.5°,-30℃~60℃可正常工作。

1

84

手持夜视仪

双目融合热成像仪,具备红外热成像、微光观察、双光融合、多模式显示、

G

PS及电子罗盘;可视距离2~3公里以内。

1

船用电缆

85

船用电缆

除随机配套专用电缆外,固定敷设船用电力电缆采用

CEPF/SC或CJPF/SC型低

烟无卤阻燃船用电力电缆,设备内部电线采用

CBVR型船用软电线。

1

86

设备内部电线

CBV-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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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42

C型船用聚氯乙烯绝缘电线、FVN型聚氯乙烯绝缘尼龙护套电线

其他

87

船用铝合金板材焊接焊道尺寸标准

执行标准:

CB/T 3747-

2013《船用铝合金焊接接头质量要求》,鱼鳞焊

/

/

5.4.2 *实质性技术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严格按照本部分要求开展本项目船舶的设计和建造。(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1)总体说明

1.1)设计依据

本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2019)及其2023

年修改通报、《公务船技术规则》(

2020)、《内河高速船建造规范》(2022)、《材料

与焊接规范》(

2025)和其他有关的“公约”、“规定”、“标准”等。

1.2)航区及用途

本艇主要用于江、河、湖泊等内河航区水域,遂行护航、巡航、应急反应、搜救、交

通、防汛指挥、水上通讯、抢险救护等多种任务,设计航区为内河

B

级,属于高速公务船,本船可夜航,不航行于冰区。

1.3)艇型及材料

本艇采用成熟且先进的单体深

V、变角、双折角、多断级高性能滑行艇船型,全艇结构采用铝质焊接结构;四冲程汽油舷外机驱动,双机、双桨推进。《材料与焊接规范》(

2025);

2)总体性能

2.1)主尺度

长 8.750 m

长 7.635 m

宽 3.036 m

宽 2.916 m

深 1.265 m

高(含避雷针) 3.691m

执法排水量

2.720 t

正常排水量吃水

0.476 m

满载排水量

3.020 吨

满载排水量吃水

0.491 米

2.2)稳性

本艇稳性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务船技术规则》(

2020)对内河 B

级航区的要求。

本艇能在蒲氏

5 级风中安全航行。

2.3)不沉性

本艇满足在满载排水量条件下,全艇进水不沉的要求,并保持初稳心高为正值。乘员驾驶舱两舷及地板下、艉浮力舱局部填充

EPE

聚乙烯发泡棉,使艇体具备足够的储备浮力。

2.4)操纵性

当本艇正车向一舷作最大允许舵角回转时,艇的回转直径不大于

8

倍船长。在满载排水量状态下,从低速到起滑的时间不大于

15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43

秒;静止状态,驾驶员最大盲区距离约

0.90 倍船长;从全速到停止的冲程不大于 4

倍船长。

2.5)最大航速

本艇在满载出港排水量状态下,平静水域,主机在最大转速航行时,最大静水航速约

82 公里/小时。

本艇在执法工况排水量状态下,平静水域,主机在最大转速航行时,最大静水航速约

86.1 公里/小时。

2.6)巡航速度

本艇在满载出港排水量状态下,巡航速度约

69.1

公里

/小时;在执法工况排水量状态下,巡航速度约 71.5 公里/小时。

2.7)续航力

本艇在满载出港排水量状态下,以经济巡航速度为

69.1 公里/小时计算其续航力约 193

公里;

在执法工况排水量状态下,以经济巡航速度为

71.5 公里/小时计算其续航力约 200

公里。

(2.8)装载量

本艇设计定员

10 人,其中艇员 2 人(艇长 1 名,轮机长兼水手 1 名),工作人员 8

人。

3)总布置

本艇在保证性能和实用的基础上,力求造型简洁、线条流畅、速度感强。主艇体内在

#

1+100、#3 、#8 、#10 肋位处设 4 道水密隔壁,将艇体分成 5 个区域。

本艇舱室由前向后分为艏尖舱、储物柜

/电气间、乘员驾驶舱、隔离空舱、艉浮力舱;

乘员驾驶舱地板下设浮力舱

1 个。

4)艇体结构

4.1)设计依据

本艇的外力、强度计算依照中国船级社《内河高速船建造规范》(

2022)中有关章节

的规定进行设计和计算,设计载荷满足使用航区条件下的结构安全要求。

4.2)结构形式及艇体材料

本艇艇体采用单底、单甲板纵骨架式铝质焊接结构;主艇体、主甲板、驾驶台、乘驾

舱地板及舱壁板材均采用

5083 H116 铝镁合金。

本艇在艇体底部外板、艉封板、两侧折角、吊艇

/拖带羊角等外力较大或受力集中部位

均做了必要的加强。

4.3)水密性

本艇

#1+100、#3、#8、#10

隔壁为水密隔壁,当任意一舱进水至甲板时,能保证艇体及隔壁的水密性和强度。

5)船舶舾装

5.1)锚装置

本艇配

10kg 大抓力锚 1 只,配长 50m,Φ14mm 的三股高强丙纶长丝索 1

根,均存放于艏尖舱内。

5.2)拖曳系泊装置

本艇在

#1 、#9 肋骨甲板两侧设吊艇羊角各 1 组;艏部设拖带羊角 1 个。

艏尖舱内配

Φ16 毫米,长 20 米高强丙纶尼龙系缆索 2 根;Φ6 毫米,长

25米尼龙撇索 2 根

5.3)扶手、 桅杆、旗杆

本艇乘驾舱两侧设铝合金扶手各

2 组,后部设铝合金扶手 1

组;前甲板后部两侧设铝合金扶手各

1 组。

乘驾舱中后部设铝合金组合桅杆

1 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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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44

5.4)救生设备

本艇乘驾舱中后部两侧设救生圈(带

18m 救生浮索)各 1 只;配船用救生衣10

件,设于乘驾舱前部左侧储物舱中。

5.5)消防装置

本艇配

5kg 干粉灭火器 2 个,9L 泡沫灭火器 1 个,带绳消防桶 1

只,均设于乘驾舱前部左侧储物舱中。

5.6)舱室陈设

乘驾舱前部设驾驶台

1 个,中部设减震驾驶座椅 1 个,单人座椅 9 个。

5.7) 窗及疏排水装置

本艇乘驾舱前部及两侧设钢化玻璃固定挡风窗

1 组。

乘驾舱地板后部两侧设疏排水装置各

1 套。

5.8) 舱盖、梯子

本艇艏尖舱设水密进出口盖及铝合金简易梯

1 组。

乘驾舱地板设浮力舱检修口盖

2 个,后壁设隔离空舱检修口盖 2

个;每台舷外机挂口下方设舷外机检修口盖

1 个;艉舱上方设油箱检修口盖 1

个,后壁设透气格栅口盖

2 个;驾驶台左侧储物柜设双开门 1 个,右侧电气间设检修口盖 2

个,仪表台设可翻折式仪表盘保护盖

1 个。

5.9)护舷材

船艇要求自艏至艉设

D 型聚脲护舷材 1 组。

6)动力装置

6.1)主机

本艇选用

2 台 F200B 型船用四冲程汽油舷外机,额定功率为 147.1 千瓦,额定转速为

5500 转/分钟,起动方式为电启动。

6.2)操纵装置

本艇舷外机供油、转向及升降均在驾驶台通过电控和液压系统操纵,当艇正常航行时

,航速的改变只要在驾驶台控制操纵手柄即可实现,且可通过观察仪表板上的主机转速表、水温表、滑油压力表、电压表、电流表、汽油液位指示表及舵角指示器和控制按钮等对舷外机进行监控。

6.3)燃油系统

艉舱内

#0~#1 肋骨处船中设 397 升汽油箱 1

个,汽油通过注入口注入到油箱内,油箱的油位由液位指示器显示。舷外机运转时,汽油从油箱经过汽油滤器进入舷外机。油舱顶部透气管头增设防火网。舷外机汽油进口使用软管连接。

6.4)舱底水系统

本艇储物舱内设电动移动式舱底泵

1 台(流量

7.57m3/h),配浮子开关,负责抽排各舱舱底水。艏尖舱、储物舱、电气间、浮力舱只会产生不含油舱底水,舱底水直接排至舷外。艉舱舱底水排入污油桶,集中处理。

6.5)污油处理系统

本艇储物舱内设污油桶

1

个,用于收集舷外机所产生的污油及艉舱内的含油舱底水。停靠码头时,将污油桶提至岸上,污油排至接受设备集中处理。

6.5)生活污水系统

本艇不设卫生间或医务室等处所,不会产生生活污水,故本艇不设生活污水系统。

7)电气部分

7.1)电制

本艇配电系统采用直流

12 伏双线绝缘系统。

7.2)电源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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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本艇乘驾舱前部右侧电气间设

200Ah 免维护蓄电池 2 块,每块蓄电池作为

1台主机的启动电源兼为全艇用电设备供电。停靠码头时,通过充电机可对蓄电池充电。

7.3)配电系统

本艇通过驾驶台配电板将电能分配成各种用户所需的电压,通过各种保护装置,能方

便地控制用电设备。驾驶台主要控制下列设备:

A. 驾驶台和仪表板照明;B. 探照灯、航行信号灯;C. 舷外机报警指示、航行灯报警板、油箱液位感应器;D. 警灯、喊话器、舱底泵;E. 舷外机启动电源及控制系统等;F. 磁罗经、VHF、航行警告接收机、雷达、自动识别仪、摄像系统等设备。为了检查蓄电池的电压和电流,驾驶台装有电压表和电流表。

7.4)照明及信号灯

本艇设探照灯、左右舷灯、锚灯(白环)、信号灯(红环)、闪光灯(黄闪)、避让

信号灯、桅灯、艉灯

1 套,均在驾驶台控制。

7.5)通信导航及其他设备

本艇在驾驶台设手持式

VHF 对讲机 1 套,用于船艇和现场通信,同时可使用VHF

频道收听国际及国内海事、气象信息;设手持式夜视仪

1 套,用于夜间执法。

设航行警告接收机

1

套,用于从电台广播中自动接收到如搜救信息、航行警告、气象警告及其他紧急信息等航行安全信息;

设雷达

1

套,用于监视本船周围情况,保证航行安全,可对本船周围区域目标进行搜索;

设自动识别仪

1

套,为船岸之间海事安全与通信的助航系统,能自动交换船位、航速、航向、船名等重要信息;

设磁罗经

1 台,用于指示航向、观测方位和校正操舵罗经;

桅杆顶部设警灯及喊话器各

1 只,航行警告接收机天线 1 组;

储物舱设紧急无线电示位标、雷达搜救应答器各

1 组,用于紧急救援时使用。

7.6)报警系统

本艇驾驶台设航行灯报警板

1 套,汽油箱设有液位感应器。

7.7)接地及避雷

全艇所有电气设备的外壳、电缆金属护套、电缆管均应连接成一个导电系统,桅杆顶

部设置铜制避雷针

1

个,并用铜缆连接到舷外机底座上,连接主机等主要电气设备及船艇接地,对全艇提供可靠的静电保护。

7.8)电缆

本艇电缆除随机配套专用电缆外,固定敷设船用电力电缆采用

CEPF/SC或CJPF/SC型低

烟无卤阻燃船用电力电缆,设备内部电线采用

CBVR型船用软电线

8)其他

本艇乘驾舱后部右侧设钩篙

1

根,在需要时可钩住岸边物体或帮助船艇前进,或用于打捞漂浮物。本船敞开甲板采用聚氨酯防滑砂面层,确保作业区域防滑安全性能。

5.5 技术方案要求

1、建造方案、进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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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编制完整的船舶整体建造方案与项目施工进度大纲,至少包含以下内容:项目整体施工思路

、施工组织架构、明确各阶段施工重点。2、船体部分施工工艺:

提供《船体施工工艺方案》,至少包含以下内容:船体板型材预处理、数控下料、分段总段

建造。并列举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同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3、轮机及管系安装工艺:

提供《轮机施工工艺方案》,至少包含以下内容:主机、推进装置、传动系统等核心设备的

固定安装工艺,细化全船各类管路的下料、定位、对接安装、调试工艺。4、电气安装工艺:

提供《电气施工工艺方案》,至少包含以下内容:全船电缆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工艺和通信

导航及无线电设备。5、舱室装饰、涂装工艺:

提供《涂装工艺方案》,至少包含以下内容:涂装(防腐)工艺、油漆喷涂、打磨喷砂工艺

、油漆涂料的选取流程、防腐措施。6、焊接工艺:

提供《焊接工艺方案》,至少包含以下内容:铝合金薄板焊接、制作及铝合金变形控制工艺

。严控焊接缺陷,保障焊接结构强度、密封性及整体成型精度,满足船体结构施工质量规范。

5.6 服务要求

5.6.1 *防水、防尘及防腐要求

*所有安装于露天部位的设备,应具备与船舶室外使用环境相适应的防水、防尘及防腐性能

,其防护等级应符合相关船舶规范及产品标准要求,并满足实际安装位置的使用要求。(实质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5.6.2 *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期要求(实质性要求):

整船质保期(即免费保修期)从交付到指定地点之日算起不少于

1年,其中主要机电设备的

保修以供货厂商的保修条款为准。在此期间凡属供应商设计、施工、工艺,以及材料、设备质量而引起的缺陷、故障和损坏,由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质保期间,在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所有货物质保服务方式均为供应商上门服务,即由供应商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能及时为采购人提供售后服务。(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质保期在

1年的基础上,每多3个月增加对应得分,具体分值详见4.3评分细则。

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常设

7天×24小时热线服务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对采购人的售后服务通知

,供应商接报后

8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72小时内处理完毕,如需修理应明确具体时

间,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业务。(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培训标准(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在船舶建造期须提供采购人派驻人员培训时必要的住宿及办公条件,办公住宿标准

提供现场办公工位,保障供电、网络,具备图纸资料存放及会议会商条件;提供安全合规住宿用房,配备采暖、空调、独立卫浴等基础生活设施,保障派驻人员开展驻场工作。在培训期间,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免费提供所需的材料、图纸以及仪表和工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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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2.设备安装调试时,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设备检验报告(或相关合格证书)、全套使用说

明书、操作手册、培训大纲包括时间、计划、要求等,并为各配船单位录制本系列船艇各个系统的操作使用视频资料。供应商应在培训开始前

1个月,将初步培训计划提交给采购人审阅。

3.为保证各类船用设备的正常运行,达到预期性能,供应商应对采购人就船用设备的装配、

运行和维修等进行现场培训,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实质性要求,须提供培训方案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交付承诺:

交付船艇应核发法定检验证书、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合法使用。供货商将

货物按照甲方要求时限配送至黑龙江省内

7个采购人指定地点。(实质性要求,供应商提供承诺

函)

5.6.3 服务要求评分项

1)质量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及现场安全控制措施合理且具有操作性,施工节

点质量验收项目及标准(厂检)完善、现场施工质量控制的规章制度完备、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置预案合理、船舶隔热、耐低温、减噪、抗振等措施合理等方面。

2)交船进度安排:制定阶段性详细进度安排,明确关键节点。

(3)安全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方案及安全生产责任、风险防控措施。(4)售后服务要求:可能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的解决方案。(5)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包括船用设备的结构特点、工作原理、组装工艺及有关工厂实验

。船用设备的电气和机械性能及有关试验方法。船用设备的调试、运行、维护检修及注意事项、故障处理方法。

(6)船舶各项试验:投标人需要根据本艇建造要求提供各项试验的方案及保障方案(包含

但不限于:系泊试验、航行试验、通导测试等的内容)

5.6.4 *验收检测(实质性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购人相关部门人员组织统一验收。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须经过采

购人验收认可后,方可签署验收报告,具体事项如下:

1)采购人将以中标供应商投标时提供所投系统设备的详细参数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

要求中标供应商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中标供应商对技术和服务响应的承诺、合同进行供货;供应产品应符合上述技术参数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等材料;采购人如对产品质量存在质疑有权按程序将设备送至国家权威检测机构按相关标准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若中标供应商交付的产品与投标时的响应不符,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供应商因提供虚

假材料等造成的一切损失。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配合采购人做好上述验收相关工作。验收不合格后的整改时限、复验程序

及费用承担方式;经约定次数整改仍不合格或无法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采取拒收、退货、解除合同、追究违约责任及损失赔偿等措施。具体整改期限、复验次数及违约处置标准建议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结合项目管理要求明确。

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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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48

6 合同(参考文本)

合同协议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供应商):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最终合同签订由双方根据项目具体的采购结果进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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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49

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方(采购人):

方(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

“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15米以下级公务执法执勤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

X)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如下条款(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

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一、项目内容、建造数量及依据

1.项目内容: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15米以下级公务执法执勤艇采购项目。

乙方承担公务执法船艇的生产设计和建造以及售后服务和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计、设备和设施的生产制造、安装、运输、保险、调试、试航

、验收、检验办证、内装修、交接船、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资料(含完工图纸)汇

总移交、操作人员培训、质保期(即免费保修期,从交付到指定地点之日算起)的

免费维护、保养、软件升级等;乙方须按交钥匙工程完成,并交付至甲方指定的码

头投入使用。

2.建造数量:12艘(包含:15米以下级公务执法执勤艇-

封闭式双机型

6艘、15米以下级公务执法执勤艇-

开敞式单机型

5艘、15米以下级公务执法执勤艇-开敞式双机型1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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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3.建造依据:本艇由甲方委托设计公司进行初步设计和详细设计,详细设计经送CCS

审查认可,由乙方负责生产。乙方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详细设计,若确实需要修改

,由乙方报请设计公司,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修改。船艇建造后的技术指标必须

经审图单位审查认可的设计技术指标相一致。

下列文件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后作为本型艇建造依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

割的组成部分。

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双方来往函件以及共同签署的协议。

2)由设计单位提供的全套设计技术文件(含招标文件所附招标图纸)。

4.甲、乙双方均需承担对方提出的有关技术方面的保密义务,对本型艇相关的文件、

资料和图纸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他用。

5.乙方应对本合同项下其承担的全部工作实施有效管理,以确保实施进度符合合同的

要求。

6.乙方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动,完成船艇的建造,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把接

受的任务转让给第三方,包括乙方自办的关联公司等。

二、技术规格及要求

见招标文件。

三、材料与设备

1.本艇所需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负责订购。甲方有权参加船艇主要设备、材料的验

收。

2.乙方隐瞒原材料与设备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原材料与设备而影响船艇

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修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工期延误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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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51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设备、仪器和材料要按要求妥善保管,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

提供的设备、仪器和材料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

4.机电设备及辅助机械系统的备品、备件、工具、文件及说明书,乙方应按规范要求

和制造厂的标准随机备件清单

(或按双方议定的清单)

在交艇时交给甲方。如有欠交部分应征得甲方同意,在双方议定的日期补交或作减

帐处理。上述清单应编入完工资料中。

四、合同价格及付款方法

1.合同总价

本项目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此价格为甲乙双方实际结算的依据,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在合同执行过程

中,不因设备、材料及人工费等变化而改变。最终结算总价按照甲方结算审核价执

行。

2.本项目合同总价包含公务执法船艇建造所需的所有设备与材料,包括生产设计、制

造、安装、运输、保险、调试、试航、验收、船检、内装修、技术咨询费、交接船

、技术资料(含完工图纸)、人员培训、质保期(即免费保修期,从交付到指定地

点之日算起)的维护、保养、招标内容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劳务、服务及各种

税金及交船至甲方指定码头前任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地方各部门机构所征收或其

他可能产生之一切费用。

3.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报批后支付乙方合同总

价的

30%作为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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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2)船体主要材料进厂,主要机电设备签订采购合同并支付设备采购预付款后,支

付乙方合同总价的

40%作为中期款;

3)船艇完工并经检验合格完成验收,船艇由乙方送抵甲方指定的码头,乙方向甲

方提交结算资料,结算书,项目通过结算审核后

,

且收到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办理财政支付手续,支付尾款

五、设计变更与修改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船艇的设计要求;甲

方根据船艇规范、规则等要求并经设计部门同意有权提出对设计进行变更及修改,

具体变更及修改事宜由双方另行达成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因甲方设计变更与修改导致合同造价增减,双方应按照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投标单价

进行结算调整,如因此导致延期交船的,双方以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六、系泊试验、试航与验收

1.通知

乙方在

15个工作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关于船艇的计划下水时间、系泊试验时间

、试航时间。在

7个工作日前以书面方式将确定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这

一通知后,应在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回复乙方已接到该通知,并按时派人员参加

本船艇的试航。

2.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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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委托设计单位在系泊试验前30个工作日,提出“船艇系泊与航行试验大纲”

,并经乙方确认后送甲方认可。系泊试验中发现的各种故障和缺陷应及时消除和整

改,各种设备的记录数据应真实,记录报告交甲方。

2)航行试验前15个工作日,乙方应根据“船艇系泊与航行试验大纲”编制航行试验

的实施细则,并送建造监理单位和甲方驻厂代表认可。

3)乙方应在消除系泊试验发现的缺陷,船艇进坞清洁和油漆船底漆完毕,经甲方

同意后进行正式试航。试航时发现的缺陷应在交船前消除。

4)船艇试航由乙方负责。试航内容按双方认可的“船艇系泊与航行试验大纲”进行

。试航因气候不良而推迟,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这种延误应视为允许的延误。

5)本船试航所需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3.验收

1)试航结束时,乙方与甲方参加试航的代表应就船艇试航结果进行达成一致意见

并签署相应的试航文件。

2)如试航结果有不符合全船说明书及试验大纲的要求时,乙方无条件按要求整改

,必要时应组织再试航,直到符合本合同全船说明书及试验大纲要求为止,由此增

加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试验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提交甲方及设计单位认可的试验报告。验收

不合格后的整改时限、复验程序及费用承担方式;经约定次数整改仍不合格或无法

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采取拒收、退货、解除合同、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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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违约责任及损失赔偿等措施。具体整改期限、复验次数及违约处置标准建议由采购

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结合项目管理要求明确。

七、交接船

1.交接船日期及地点

1)本合同交船期为:合同签订后70天完成全部船艇建造、系泊试验、工厂内部验

收;船艇存放于乙方厂区,乙方承担从工厂验收合格后直至启运交付甲方前的全部

保管、防冻越冬防护、损坏灭失风险及全部相关费用;

2027

黑龙江开江后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

7 地市地点完成实物交接。

2)交接船地点:该船舶最终交付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接船

1)具体交接船日期应由乙方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前7个工作日向

甲方确认。

2)当任何系泊试验发现的缺陷已消除,收尾工程项目全部完成,所有设备均能正

常运转,所有的备品、备件、工具及规定的证件、图纸、技术文件均已点清交接完

毕,船艇的技术性能符合本合同和全船说明书的要求。乙方即可通知甲方及甲方代

表接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并确认该船检验合格,应按时接船。接船时,由双方

委派的代表签署《交接船议定书》。《交接船议定书》签字之日为正式交接船日期

3.交接船证件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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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船时,乙方应提交下列证件及有关文件。

1)《交接船议定书》、倾斜试验报告、稳性报告一式6份,甲、乙双方各执3份;

2)乙方质量检查部门的《质量合格证书》一式4份。码头试验、航行试验报告一

2份;

3)主要机电设备的随机技术文件、产品合格证、船检证书及说明书4份;

4)备件清单、属具清单一式4份;

5)造船厂《建造证书》;

6)完工图纸一式4套、电子版1套;

7)完工图纸在交艇后三(3)个月内提交。

4.所有权和风险转移

船艇在建造期期间未交船前,所有权属乙方,并由乙方承担一切风险责任。船艇在

双方完成办理交船手续,甲方接船后其所有权即归甲方所有。

5.乙方承诺在交船时,船艇未设置任何抵押,否则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

担。同时乙方承诺其债权债务均与本项目无关。

八、保险及税务

1.保险的范围

乙方应负责对每艘巡逻艇进行全值投保船艇建造险,直到船艇在指定码头交接完毕

止,并向甲方提供保险单副本或复印件。

2.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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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双方办理《交接船议定书》手续前,任何建造船艇所发生

的一切税务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应负责为投入本次建造的全部设备、器械、人员以及第三者责任风险等保险,

有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无论其是否单独列明。

九、质量保证、培训与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的期限及范围

1)本合同双方约定船艇质保期(即免费保修期,从交付到指定地点之日算起)为

*(不低于1年;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质保期长于1年的,以中标人承诺的质保

期为准)年,其中主要机电设备的保修以供货厂商的保修条款为准,自双方签署《

交接船议定书》之次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凡属于乙方施工、工艺以及材料、设

备质量而引起的缺陷、故障或损坏的,乙方均应免费予以修理或者更换。凡属甲方

操作或保养、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故障和缺陷以及易损零件的正常磨损,由乙方

负责修复,甲方承担配件或材料费用。

2)甲方在船艇质保期内发现属于保修范围内的任何问题,应及时书面或传真通知

乙方,并说明问题的性质及程度,提供常设

7天×24小时热线服务和长期的免费技术

支持。对甲方的售后服务通知,供应商接报后

8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72

小时内处理完毕,如需修理应明确具体时间,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业务。

3)如船艇在乙方所在区域外的港口或在航行中发生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而

又无法正常返航的,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

24小时内派人确认并及时进行处理。

如乙方不在约定时间内进行处理导致甲方船艇在就近船厂或维修站进行修理或更换

机件。如修理或更换项目确属于乙方保修范围,由甲方提供维修发票,费用由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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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承担。更换下的零部件,所有权属于乙方,乙方应在

2个月内取走,若乙方逾期不取

走,则认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4)涉及船艇水线以下的保修问题,需进坞检查确定,经检查水线以下属乙方建造

存在质量问题引起的缺陷与损坏,则进坞费用及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进坞

费用及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2.船艇在质保期内,发生应由乙方承担的保修费用或者因乙方未尽保修义务而导致甲

方产生修理费用的,甲方有权从相关款项中予以扣除。

3.为保证各类船用设备的正常运行,达到预期性能,乙方应对甲方接艇人员就船用设

备的装配、运行和维修等进行现场培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乙方对接艇人员的技术培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船用设备的结构特点、工作原理、组装工艺及有关工厂试验。

船用设备的电气和机械性能及有关试验方法。

船用设备的调试、运行、维护检修及注意事项。

故障处理方法。

2)乙方应提供1份对接艇人员培训的大纲,包括时间、计划、要求等。乙方应在

培训开始前

1个月,将初步培训计划提交给甲方审阅。

3)乙方应指派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对接艇人员进行指导和培训,并解释本合

同范围内的所有技术问题。乙方应在培训开始之前准备好培训用的技术资料。乙方

参加指导、培训和人员的费用以及技术资料的费用都已包括在合同总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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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58

4)乙方应尽最大努力保证接艇人员了解和掌握船用设备的运行、操作、检验、修

理和维护等技术。在培训期间,乙方应向甲方人员免费提供所需的资料、图纸以及

仪表和工器具。

4.有关售后服务其余事项由双方参照招投标文件的约定执行。

十、违约责任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及经双方协商一致进行修改

或者补充外,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任何一方违约均应承担违约

责任。

1.甲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如无正当原因,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款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

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向乙方支付迟延付款期间的利息。

2.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交船期

①若因乙方原因无法合同约定时间交付的,乙方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万分之五违约金。逾期交付船舶超过

20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拒收

船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

7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

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20%的违约金。

②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船舶建造工期延误的,乙方每延误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万分之五违约金。延误工期超过

20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拒收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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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59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

7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向

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20%的违约金。

2)航速

若本船的实际试航航速指标达不到设计要求,导致重大损失,甲方组织相关部门进

行原因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如因设计单位在设计上的原因造成,

乙方有义务协助设计单位解决相应问题;如因乙方建造上的原因造成本船的实际试

航航速指标达不到设计要求,乙方应按以下规定进行赔偿:如航速低于设计航速

0.3

节(不含)~

0.8节(含),则扣除合同价的5%;如航速低于设计航速0.8节(不含)

1.3节(含),则扣除合同价的10%;如航速低于设计航速1.3节(不含)以上,甲

方有权拒绝接艇或降价接艇,如减价接艇,则减价的幅度以合同总价

1%整为起点谈

起。

3.其它应要求的技术保证指标和违约责任按行业惯例进行。

十一、专利权

1.合同双方保护合同出现的任何专利权和其他受保护的权利不受损害。

2.合同双方应申明某项是属专利和受保护的权利范围(如有),并附有专利证明的复

印件、专利号,通知对方。

3.甲方在本项目范畴内使用乙方的专利和受保护的权利时不计费用。

4.乙方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其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

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

经济纠纷。如乙方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中标价(即合同价)中已包括合法

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如甲方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时,则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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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60

将及时通知乙方。如法院裁定甲方侵权成立的,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无条

件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责任。

5.

中标供应商在本项目建造过程中形成的设计修改文件、完工图纸、试验报告等资料

应完整交付采购人。涉及原设计的修改应经设计单位确认,并不得改变原设计成果

及相关知识产权的既有归属。未经相关权利人书面同意,上述设计资料不得用于其

他项目。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

1.在本合同规定的船艇建造期内,因受到地震、海啸、台风、飓风、暴风、火灾、瘟

疫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影响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船艇进度延期应视为允许

的延迟。

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快用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同

时应在此后的

14天内将由相应主管当局出具的证明提供给另一方以供其核实、确认

。当不可抗力结束时,受阻一方应尽快用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

或消除,并用将相应主管当局出具的证明提供给另一方以供其确认。

3.如果不可抗拒力持续超过60天(六十)天,双方应及时就本合同的履行问题进行友

好协商,并尽快达成协议。协商

30天(三十)仍无法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终

止合同。

十三、争议和仲裁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和争议,都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

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或海事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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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61

2.如对本艇的建造、机械设备或有关本艇的材料或工艺质量引起争议或意见分歧,应

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当协商解决不了时,可提请建造地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

并提供检验证明,在这种情况下,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是终决的,对双方

均有约束力。

十四、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正式书面委托的代理人在合同正本上签字并加盖单

位印章后本合同生效。

2.本合同共捌份,双方各执肆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十五、

未尽事宜

1.

招投标文件及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协议、纪要、信函、通知书、确认书等

有效文件资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有关本合同未作约定的未尽事宜按招投标文件约定执行。

甲方名称(盖章)

: 乙方名称(盖章) :

甲方法定代表

/签约代表(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

/签约代表(签字):

址: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话:

话:

真: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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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62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材料格式

63

7 投标材料格式

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涉及

“*”的格式文件,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

实质性

-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本部分内容仅提供格式要求,并不代表所有列出格式的文件本项目全部必须提交。本项目需

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以及前附表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

“无”、“未测试”、“

没有相应指标

”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材料格式

64

7.1 *承诺函

承诺函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我公司承诺在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公开招标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如有违反,依法接受相应处罚。我公司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如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若我公司经审查,被发现有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记录,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

期: 年 月 日

说明与要求:1、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否则投标将被拒绝。2、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可以查询投标人的承诺事项,若投标人的承诺和查询结果不一致的,

以查询结果为准。

3、须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如无公章、签字或

盖章,投标无效。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材料格式

65

7.2 *投标函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我方参与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开招标活动,现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之日起120日历日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

诺,且在此期限内承诺具有约束力。

2、我方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愿意向贵方提

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技术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

3、我方承诺完全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我方保证忠实地执

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若采购人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

款的前提下,我方愿意签订补充合同,并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5、我方保证在投标全过程中,杜绝以下不廉洁的行为:(

1)串通相关人员进行招标、投标、围标和竞价;

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谋取中标(成交);

3)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擅自将中标(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

4)向警采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好处费、感谢费、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

5)接受或向警采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消费等

活动安排;

6)为谋取私利与警采中心工作人员就有关采购项目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

7)接受或向警采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8)其他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

发现工作人员有不廉洁行为,我方承诺及时向贵方举报,并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举报

材料。

6、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共计

XXXX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明细见

下表:

所投包号

金额(元)

提交时间

1

年 月 日

投标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开户行:银行账户:7、我司中标(成交)后将按采购文件要求交纳中标(成交)服务费,如未按时交纳,我司

同意投标保证金到期后直接抵扣代理服务费,剩余部分再归还我司。

如果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的法律后果。 除可填报内容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投标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

绝。

与本投标有关的联系方式:

投标人代表姓名:

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

____________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材料格式

66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

期:____________

须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如无公章、签字或盖章,投标无效。

7.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兹有注册于(注册地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

证号:

,现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作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授权。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及公章: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须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如无公章、签字或盖章

,投标无效。

7.4 *投标人资质声明

投标人资质声明

1、投标人名称及概况(

1)供应商名称:;

2)总部地址:;

传真

/电话:,邮编:;

3)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

4)实收资本或股本:;

5)最近资产负债表(到时止)

1)固定资产:;2)流动资产:;3)长期债务:;4)流动债务:;5)所有者权益:;

6)主要负责人姓名:;

2、与投标提供货物有关情况关于制造商所提供货物的生产设施及其它情况:工厂名称和地址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材料格式

67

正在生产的货物

年生产能力

职工(雇员)人数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7.5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6 *纳税证明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

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纳税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承诺函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我单位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项目,因我单位成立于

月 日,暂无法提供 年 月至 年 月的纳税证明。

现我单位郑重承诺:1、依法纳税:我单位将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责任承担:如因违反本承诺而引发的任何风险或责任,均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7.7 *社保缴费记录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

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缴纳社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承诺函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我单位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项目,因我单位成立于

月 日,暂无法提供 年 月至 年 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现我单位郑重承诺:1、依法缴纳社保: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严格履行企

业责任。

2、责任承担:如因违反本承诺而引发的任何风险或责任,均由我单位自行承担。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7.8 *审计报告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材料格式

68

*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及附注)

;开业不足一年的可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的资信证明。(上述资料须提供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9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的应答

正偏离或

负偏离说明

备注

满足

/不满足

说明: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商务条款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的

,投标人只需在本表

“正偏离或负偏离说明”列应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如存在偏离

,需逐项填写。

7.10中小企业材料

中小企业划分详见第

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条“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提供以下三项材料中的任一项: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

7部分);

②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

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

7部分)。

7.10.1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材料格式

69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注: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7.10.2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7.10.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

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注: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7.11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和成本占比承诺函

投标人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和成本占比承诺函:①投标人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第

7部分)或

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如有)。(政策详见本表)

②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成本占比承诺函(格式详见第

7部分)。

7.11.1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

政策的通知》(国办发〔

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

具体情况如下: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材料格式

70

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

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

≥(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

名称

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

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

产的组件成本占比

≥(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

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

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

7.11.2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成本占比承诺函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成本占比承诺函

项目

填写内容

比例

=

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投标产品成本之和

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

× 100%

%

本公司(单位)填写、盖章与签署,即视为对表格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正式承诺。如存

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材料格式

71

7.12商务评分材料

结合商务部分评分细则,提供详细的相关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7.13与评审相关的其他商务资料

7.14*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包号:

开标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

品牌

规格型号

投报单价(元)

数量

备注

12

本包投标总价:

大写:

投标人声明:开标一览表中的

“投标总价”是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等全部费用的报价。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特别说明事项: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7.15*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包号:

序号 产品名称 重要性 指标项

技术要求

投标文件

应答

偏离情况

证明材料

所在页

备注

12

……

说明: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技术要求中提出的指标要求逐项应答;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材料格式

72

2、“投标文件应答”栏应当填写投标具体参数;3、“偏离情况”栏只能填写“正”、“无”或“负”;4、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若有任意一项实质性要求发生负偏离,投标被拒绝;5、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应按照要求附上相应证明材料,只填写“满足”

而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6、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7.16*投标人服务要求偏离表

投标人服务要求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包号:

序号

重要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投标文件的应答

偏离情况

证明材料

所在页

备注

12

……

说明: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中提出的要求逐项应答;

2、“投标文件应答”栏应当填写提供的相应服务内容;如对招标文件服务内容提出合理建议

或更改,可在偏离表中备注说明;

3、“偏离情况”栏只能填写“正”、“无”或“负”;4、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若有任意一项实质性要求发生负偏离,投标被拒绝;5、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应按照要求附上相应证明材料,只填写“满足”

而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6、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7.17*采购需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材料(含承诺函)

提供满足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中实质性要求的证明材料(含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7.18相关材料

按照采购需求要求结合技术、服务评分部分,提供详细的相关材料;

7.19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详细描述;

2)关键部件明细表(包括品牌、制造厂家名称和国别);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材料格式

73

3)货物验收标准;

7.20与评审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附件

74

8 附件

8.1 质疑函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潜在客户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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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