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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交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西双版纳怡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景洪市科目二、西双版纳交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景洪市科目三)考场车载设备更新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 购 人:西双版纳交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西双版纳交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西双版纳怡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景洪市科目二、西双版纳交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景洪市科目三)考场车载设备更新项目
采购内容:设备更新升级,替换老化车载考试设备和训练设备,部署新一代智能车载系统(含车载终端、人脸识别等)减少故障率,确保车载考训系统的稳定性。更新设备必须与原考场管理系统无缝对接,保障考场工作不中断。
车载设备质保期:不少于2年,软件终身免费缺陷升级。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基于本系统架构与内部接口具备专属独有属性,接口适配存在专属准入限制,仅原厂配套设备能够正常兼容接入使用的客观情况,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现参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要求,符合其(云财采【2018】 18号)中第二条第(一)款第7条“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的其他情况。”之情形,本此采购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欣雅街15号院1号楼16层1606
三、公示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应当将异议意见、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西双版纳交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景洪市么龙路3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云南中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世纪金源望江苑15栋101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专家论证意见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