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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九龙江南岸(高新段)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生活和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与产业导入投融建一体化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九龙江南岸(高新段)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生活和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与产业导入投融建一体化已由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以闽发改备[2025]E1500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圆新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漳州圆新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备案,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39418.75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建设地点:漳州高新区龙江岁月;
2.2 项目建设规模:空置民房改造和建筑周边环境整治,房屋改造总建筑面积16274.3平方米,整治建筑周边环境8474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加固与改造提升、装修工程、室外绿化、亮化工程、管线迁改缆化工程、电力工程、给水工程、雨污水工程、智能化工程、燃气工程等生活和生态环境整治工程,具体范围以施工图为准。产业导入包括场馆场景布置、品牌授权和智能化设备引入。总投资约39418.75万元,其中生活和生态环境治理工程费18614.34万元,产业导入费144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投融建一体化;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建设(含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投融资、产业导入,具体内容如下:
(3).1勘察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①工程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并提供满足设计规范及勘察规范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所需要的配合服务等;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及概算(如有)、施工图设计(不含房屋结构鉴定、房屋测绘)、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含由专业厂家等相关单位出具的专项设计)等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
(3).2采购范围: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含产业导入所需的智能化设备等。
(3).3施工范围:包括空置民房改造和建筑周边环境整治、其他市政配套工程等子项目,以及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建设工程规范、规程、技术标准、设计范围和项目整体全部使用功能要求必须配套完成的工作内容,做到通过工程综合竣工验收整体移交,竣工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修复、质量保修期内的整改修复等。具体以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中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3).4投融资范围:包括负责项目的部分资金的筹措,用于前期费用。
(3).5产业导入:引入至少一个运营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的AI类产业业态且至少引入一个国家级品牌场馆。
(3).6其他范围: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如有)的其他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本工程项目相关的竣工备案验收及归档材料。中标人负责办理建设相关的所有审批、报建手续、永久性用电、用水、电信、宽带、排水排污证办理、相关专项验收等,需要招标人协助提供资料的,应事先通知招标人。竣工交付使用、竣工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修复、质量保修期内的整改修复等。
(3).7融资合作期及要求:招标人提供相应的支付担保。投标人在中标后根据本项目建设资金融资要求,资金支持额度为不少于8000万元,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汇达招标人指定账户。资金支持期限为2.5年,资金汇达招标人指定账户之日起次日开始进入投资返还期。融资年化率:5.5%。还款期分5期等额本金支付本金及利息,招标人可选择提前还款,不再支付利息,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暂定为人民币35587.85万元,即最高投标限价=建安工程费(生活和生态环境治理工程费+场馆场景布置费)+暂定金额+勘察设计费+预备费。其中暂定金额、勘察设计费、预备费为不可竞争费,不参与下浮。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3 项规定;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上述工期(总工期及关键节点工期)已包含勘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及材料设备采购周期及各阶段评审、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上述工期(总工期及关键节点工期)若有冲突以较早到达时间为准;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其中:(1)工程勘察的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勘察标准和规范要求,勘察成果文件须能通过行业主管或相关必要的审查(如有时)。(2)工程设计的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初设及概算审查应达到行业主管审查合格标准、施工图能顺利通过行业主管或相关必要的审查(如有时)。(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4)采购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质量合格及以上标准。必须采购原产、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招标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若上述规范、规程和标准做出修改时,则以修订后的新的规范、规程和标准为准,有出入的则以较严格的为准)。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不低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不低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勘察资质要求(如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不低于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或不低于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项目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勘察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勘察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不允许兼任其他岗位人员。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应是独立投标人或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应是独立投标人或承担勘察任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6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3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8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 其他资格要求:(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及相关文件规定,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4)投标人因存在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5)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若联合体投标,各方都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若联合体投标,各方都要提供)、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6)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7)根据闽建筑〔2022〕3 号规定,投标人需提供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8)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单位操作说明详见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相关通知)。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1 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C类)。
4.3 定标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00通过漳 州 市 工 程 项 目 交 易 中 心 (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4.1条款。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1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 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5.1 条款
8.3 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5.1 条款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index/new/、漳 州 市 工 程 项 目 交 易 中 心 (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漳州圆新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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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漳州高新区九湖镇蔡坑工业区2号7#楼 |
邮编:363000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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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传真:/ |
联 系 人:方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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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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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1806室 |
邮编:363000 |
电子邮箱:fjzmzz2968036@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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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传真:/ |
联 系 人:小李、小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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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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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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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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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科技与经济发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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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圆山大道管廊管理中心、漳州高新区九湖镇324国道交警中队旁金贝壳园区后侧办公楼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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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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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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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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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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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漳州圆新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