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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新华路(珠江路-锡士路)道路大修工程(项目名称)地保监测、基坑监测标段
标段编号:WXXQ202504005-X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华路(珠江路-锡士路)道路大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新华路(珠江路-锡士路)道路大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新数投许[2025]4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建设采用: □自建□代建☑集中建设。招标人为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地保监测、基坑监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地保监测、基坑监测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地保监测、基坑监测。
2.2建设地点:旺庄街道,西起珠江路,东至锡士路。
2.3工程规模:新华路(珠江路-锡士路)道路大修工程道路总长约1897米,现状道路宽36米,拟拓宽至39米,道路红线宽度60米,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地保监测为新华路对地铁4号线二期轨道交通设施影响的隧道结构垂直位移、隧道结构水平位移、隧道径向收敛监测及轨道交通沿线周边环境巡查、轨道交通结构巡查与病害观测,监测范围详见图纸;基坑监测为围护桩顶部竖向位移、围护桩顶部水平位移、管线竖向位移、支撑轴力、深层水平位移(测斜)、地表沉降、房屋沉降、地下水位监测。
2.4合同估算价:170万元
2.5招标范围:地保、基坑监测及相关服务,具体内容为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由业主指定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地铁及基坑监测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监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华路对地铁4号线二期轨道交通设施影响的隧道结构垂直位移、隧道结构水平位移、隧道径向收敛监测及轨道交通沿线周边环境巡查、轨道交通结构巡查与病害观测;围护桩顶部竖向位移、围护桩顶部水平位移、管线竖向位移、支撑轴力、深层水平位移(测斜)、地表沉降、房屋沉降、地下水位监测;与地保监测、基坑监测有关的配套服务。
2.6工期:335日历天。
2.7标段划分:1;
2.8质量标准:按国家、地方、相关行业规定的有关标准、规范以及本项目要求进行相关服务工作,向招标人提交完整的书面监测成果;保证其服务的成果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备案(如需办理批准手续的,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手续)。
2.9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2.9.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9.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2.9.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1)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或国家注册测绘工程师资格证书,提供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的连续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连续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3.3财务要求:2022至2024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4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的主体单位由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单位担任;(2)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3)保证金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4)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主体单位拟派;(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方式:“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 ”、“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如有疑问,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3.5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6 本次招标为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20日16:30时至2026年3月27日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 100元,售后不退。
6.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4月15日0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清晏路29号 地址:无锡市太湖大道2288号华仁国际大厦5楼
邮编:214000 邮编:214000
联系人:邵工 联系人:蒋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负责人:史永德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wxztzb@163.com
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无锡市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0.3 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评标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