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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XS202305002-X08]XDG-2022-104号地块开发项目(文景总部园)暖通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告第1次)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3-19
发布于
江苏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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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G-2022-104号地块开发项目(文景总部园)(项目名称)暖通设备采购项目

(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WXXS202305002-X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XDG-2022-104号地块开发项目(文景总部园)(项目名称)已由 无锡锡东新城商务区管委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XDG-2022-104号地块开发项目(文景总部园)锡东新城商务区备〔2023〕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无锡文景映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无锡文景映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暖通设备采购项目(标段名称)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货物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暖通设备采购项目

2.2 招标范围:包括该项目的设备供货、调试、验收,交付招标人使用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

2.2交货地点:锡东新城商务区东安路北、规划道路西地块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120 日历天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合同估算价:(万元): 2200.00

2.6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 /

2.6.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2.6.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登记、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独立法人企业(制造商或代理商);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③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提供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投标人企业近三个月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的缴费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的社保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资质,/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分包意向协议书中明确。投标人需提供《拟分包计划表》中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5本次招标为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其他 /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 03 1916 00分至202603 2424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41409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其他要求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无锡文景映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安镇先锋东路201号金控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太湖大道2288号华仁大厦5楼

联系人:董明杰 联系人:曹佶、邵浩杰、景姜睿婕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 项目负责人:曹佶

邮编: /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编: /

电子邮箱: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无锡市锡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0-88704521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评分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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