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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钟前 合同验收-合同 广东 - 广州市
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广州环两山片区地下管网完善工程-派潭镇排水系统更新改造提升工程检验检测 | ||
| 省份/直辖市 | 广东 | 地区 | 广州市 |
| 采购单位 | 派潭镇人民政府 | 联系方式 | 邱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所含内容 | 排水招标闸招标排水沟招标 | ||
正文
导出pdf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环两山片区地下管网完善工程-派潭镇排水系统更新改造提升工程检验检测已由穗增发改投批〔2025〕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增城区财政资金、国债和专项债,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州环两山片区地下管网完善工程-派潭镇排水系统更新改造提升工程检验检测
2.2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
2.3项目规模:
2.3.1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工程
(1)派潭污水厂:新增调节池1座,生化池改造1项,更新1批老旧设备。
(2)高滩污水厂:重建污泥脱水间1座、新增污泥低温干化机1台、叠螺式脱水机1台。
(3)分散式农污设施点: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6套,更换MBR膜组件3套,更换湿地填料5635m³,新建资源化利用尾水管DN100~150管约3629m。
(4)酒店排水资源化利用示范建设:新建DN25~50压力管2.03km,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2座,资源化利用供水泵站1座。
2.3.2污水管网完善工程
新建DN50~400污水管4.9km,新建DN100~3000×1600雨水管渠0.7km,明渠暗化200~400mm宽0.3km,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2座。
2.3.3公共管网隐患整治工程
开挖修复DN300~1500雨水管2472m,DN400~500污水管700m,非开挖修复d400~800排水管3.8km,清淤d600~800排水管,清淤量62m³。
2.3.4区域污涝同治工程
新建d600雨水管13m,新建1500×600雨水暗渠10m。
2.3.5排水单元巩固提升工程
新建DN100~800排水管20.19km,新建200×100~300×300排水沟822m,重建150×150~800×800排水沟74m,合流立管改造623处,新建雨水立管5.00km,非开挖修复DN200~500排水管283处。
2.3.6智慧水务工程
新建3座智慧闸门井、10套在线流量检测设备、11套在线水质监测设备、4套摄像头、4套流量计、25套液位报警装置、25套水泵自动控制装置。
2.4最高投标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2.5服务期限:从检验检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检验检测项目完成为止,包括施工准备阶段及施工全过程,确保工程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工期要求以满足施工进度和验收为原则,每宗检验检测任务需在甲方的检验检测任务开工指令签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检验检测技术成果。
2.6招标内容:承担对本工程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检验检测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由水务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发包人指定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地基基础承载力、建筑材料、现场回填压实度、管道焊缝检测、管道闭水试验和主体结构检测项目,监督抽检工作(监督抽检数量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实施)等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验检测项目。
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验检测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下列协调工作费用:
①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甲方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验检测方案,并确保检验检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验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验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②在进行检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③检验检测的有关信息通过市水务监管系统进行传输报送,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费用。
④包含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的各项验收及质量评定所必须的全部质量检测工作并按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检验检测成果报告。
⑤由于设计变更,需要变更检测方法时,若受托人资质范围不能覆盖所需的检测方法,由委托人将不具备相应资质部分的检测工作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受托人应无条件服从。
(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检验检测方案、检验检测规范及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承包方式:该项目实行全费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检测参数满足质量监督部门验收要求、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组织实施工作、资料整理和备案。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验收标准,确保检测项目及数量能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质量的验收和备案要求。合同价款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服务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计价和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相应资质: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两种资质:
①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需涵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市政工程材料、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道路工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注:新旧资质过渡期间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项准备的通知》(粤建质〔2024〕244号)执行。
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工程师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5投标人检测管理系统已经纳入《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并通过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备案验收(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未通过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备案的,须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承诺在项目中标后15个日历天内在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审核通过备案,格式自定)。
3.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
3.7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和《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近二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今)未因以往检验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验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3.10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注:《全国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基础清单》(2025版)。
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投标说明
4.1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2本工程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5.资格审查方式
5.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2当满足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详见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3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公示期为3个日历天,公示期间的最后1天应当为工作日,否则将公示期的最后1天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招标人进行资格评审结果公示时,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质、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公示。
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交的,应通过广交易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招标人也应通过广交易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答复线上提交的异议。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内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6.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如有补充资料通过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7.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7.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7.3开标时间为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二开标室。
7.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7.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文件解密
8.1投标人解密:投标人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的1个小时内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2招标人解密:招标人用打包电子招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8.3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不参与投标文件评审。
9.异议受理
9.1 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和《广州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务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穗水建管〔2023〕78号)。
9.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9.3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首页->服务指南->系统帮助->操作手册->发起及受理异议操作指引”。
2.投标人可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申请,招标人在线处理完异议后,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可以在线查询处理结果。异议处理结果仅对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开放查询。投标人登录广交易平台进入“我是投标人”-选择“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异议管理”-点击“新增异议”-选择要发起异议的项目。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文政路20号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文政路20号
邮 编:511300
联系人:邱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逸源工程顾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89号609室、610室
邮编:510000
联系人:吴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监督部门: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4号
邮编:511300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
广东逸源工程顾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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