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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钟前 招标结果-结果 广东 - 广州市
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广州东部中心地下管网完善工程—新塘镇排水系统更新改造提升工程 | ||
| 省份/直辖市 | 广东 | 地区 | 广州市 |
| 所含内容 | 排水招标 | ||
正文
导出pdf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广州东部中心地下管网完善工程—新塘镇排水系统更新改造提升工程(西部片区)勘察设计[项目编号:JG2025-10295]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主)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地质物探工程勘察院 | 通过 | |
| 2 | (主)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广东泰诚检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3 | (主)广州市水务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长春建工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 4 | (主)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 5 | (主)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成)深圳市粤达科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
| 6 | (主)中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建材广州工程勘测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7 | (主)山西交科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山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通过 |
公示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23时59分止
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招标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见附件。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府前路38号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4号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2177/G-UwmZsBg7S5K-63EHVJ.html
公告原网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