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调整方案项目)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5-05
发布于
浙江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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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调整方案项目)

4分钟前 招标公告-公告 公开招标 浙江 - 舟山市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舟山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省份/直辖市 浙江 地区 舟山市
采购单位 舟山普陀城投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所含内容 排水招标港口招标海洋招标水运招标

正文

舟山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调整方案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舟山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调整方案项目),已由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普发改审〔2026〕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普陀城投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舟山普陀城投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p://zsztb.zhoushan.gov.cn/)。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舟山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调整方案项目),本项目实施范围包括舟山本岛东岸、白沙岛、葫芦岛三个区域,包括沙滩生态修复、卵石滩生态修复、清淤、海灾预警能力提升平台工程、莲花湾沙滩排水口改造工程等内容。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一个施工标段。主要工作内容: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沙滩生态修复、卵石滩生态修复、清淤、海灾预警能力提升平台工程、莲花湾沙滩排水口改造工程等内容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2.3 施工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计划交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 ”状态) ,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 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地完成过海洋(或海岸)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3.2.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1家。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 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 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网上下载发放时间:2026年 5 月 6日至 2026 年 5 月 11 日。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 CA 数字证书登录舟山市数字招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 台”) ( https://jypt.zsztb.zhoushan.gov.cn:8181/TPBidder/memberLogin )下载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 澄清、修改文件)。

4.4 未取得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浙江省 统 一 主 体 库 : https://ggzy.zj.gov.cn/tspbidder/memberLogin ) , 取 得 CA 数 字 证 书 (CA 办 理 网 址:http://tseal.cn/tcloud/common.xhtml?projId=41,客服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关于舟山市数字招标交易系统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 384041593。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 ”提交。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 交易平台 ”发布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 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 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5月 26 日 9 时 00分。评标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 “ 电子交易平台 ”。本次招标 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ggzy.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ggzy.zj.gov.cn/)、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上发布。

7.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

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莲路569号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舟山普陀城投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麒麟街215号

联 系 人: 沃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人: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华宇路8号华宇大厦东10楼

项目负责人:王黎波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该资质应在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2 、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承诺提供不应少于500 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 力承诺书)。

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 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 及以上银行。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开通会员可解锁*(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地完成过海洋(或海岸)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施工。

注:1.投标人应在“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资料,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项规定。投标人应在“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近年完成的主要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2) 合同协议书复印件;(3)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现场核查报告)或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 件。上述缺一不可,否 则业绩不予认可。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上述资料中的施工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施工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 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质量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技术标准、主要工程内容的,必须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及1.4.4项情形。

注:投标人应在“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

1

1、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港口与航道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

3、近三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拟委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

4、上述委任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项目技术负责人

1

具备港口与航道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安全负责人

1

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注:1.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认定: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2.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 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 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1).若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则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 程”;

(2).若合同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 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 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4. “在建合同工程” 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 制。

5. 投标人主要管理人员中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信息、建造师注册证书信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 息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信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息在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 系统中已全部公开的,须在信用信息一览表后提供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人员信息一览表》打印件。

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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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52/j-ML950Bni4p5U9X8uE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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