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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钟前 招标公告-公告 公开招标 广东 - 广州市
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花城街排水单元达标改造项目 | ||
| 省份/直辖市 | 广东 | 地区 | 广州市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 | 联系方式 | 徐韦婷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所含内容 | 排水招标 | ||
正文
导出pdf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花城街排水单元达标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5-3764]项目资格后审工作已完成,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主)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成)中建四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成)广州花都城投铁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2 | (主)广东浩禹建设有限公司,(成)广东行远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 3 | (主)中铁二十二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市水务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4 | 湖南省一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 5 | (主)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成)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招标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止。
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徐韦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紫薇路50号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花都区公益路39号
附件: 排水单元--资格后审结果公示.pdf 资格评审情况报告(不含专家姓名)-花城街排水单元.pdf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246/20_YDpwBMCkdNEteXCqR.html
公告原网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