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施工1标段第三方检测
变更
发布时间:
2025-11-17
发布于
安徽合肥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庐江县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施工1标段第三方检测

刚刚 招标变更 安徽 - 合肥市 - 庐江县

导出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江县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施工1标段第三方检测

原项目编号:2025ANNBZ00337

原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江县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施工1标段第三方检测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5ANNBZ00337

各投标人:

“庐江县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施工1标段第三方检测”(项目编号:2025ANNBZ00337)招标文件补疑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提问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和人社部相关文件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37号)的要求,支持和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办企业、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科研人员到企业工作或者参与项目合作,到企业工作人员依法继续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规定:对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人员,以下6类情形,原则上不认定为“挂证”行为: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

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

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

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

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请问:

(1)如为事业单位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2)如为事业单位附属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同时提供该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其附属单位的证明材料。

以上两种情况,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满足要求,均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庐江县水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沙溪路128号洗塘新村3期(南大门),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岗湾街道周瑜大道路469号

邮编:231500

联系人:朱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3楼

邮编:231500

联系人:何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补疑公告.pdf

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59/8Ub_kJoB8JITibH4KWqo.html

公告原网站链接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