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7日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建瓯)拟作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
2026-09-17
发布于
福建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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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和研究,我局拟对以下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翔路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及机制砂、碎石生产线建设项目

福建省南平市建瓯市东溪村木西林

福建省翔路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环境保护股份公司

租赁占地面积16666m2,年产沥青混凝土25万吨,年产机制砂、碎石16万吨

项目主要环境问题为运营期的废水、废气、固废和噪声等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附近居民菜地施肥,不排放;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抑尘洒水;洗车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洗砂废水经1套“絮凝+沉淀”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

2. 石粉筒仓呼吸粉尘经仓顶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仓顶呼吸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上料和输送粉尘经“整体封闭+负压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干燥废气经“冷凝+重力除尘+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2);沥青拌合系统废气、导热油炉燃烧废气经冷凝+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3)。

3. 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有效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4. 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及地面沉降粉尘、沉淀池沉渣以及泥饼、废石料以及废布袋。废石料收集外售;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及地面沉降粉尘收集至粉料罐作为原料使用;沉淀池沉渣及泥饼以及废布袋收集后外售;沥青残渣、遗撒的沥青铣刨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导热油、沥青烟冷凝器沥青焦油、废机油以及废机油空桶,收集后贮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转移。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后,交由南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 加强项目区绿化管理,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执行。

一、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二、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johbsp1@163.com

通讯地址:建瓯市天马北路中环广场6号楼2楼项目服务区70号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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