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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业务主楼楼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更新项目已经审批立项,并具备采购条件,项目资金为采购人自筹,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采用书面询比方式,有关本次书面询比采购的基本信息如下:
1、项目编号: HQZX2026-009
2、项目名称: 综合业务主楼楼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更新项目
3、项目概况:
3.1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包含对原有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备的拆卸,新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检测等内容,主要设备包含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主机1套,测温式电气火灾探测器80套,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80套,剩余电流互感器80套,温度探针80个。
3.2 交货工期:30日历天,按乙方进场开始计算。
3.3 交货(或建设)地点: 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综合业务楼
3.4控制价: 人民币38.13万元(含税),供应商含税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报价。
3.5采购范围:
根据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施工规范,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对本项目涉及的原有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备进行安全拆卸,采购符合采购人需求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相关设备,运输到场进行安装调试,调试完毕出具第三方消防检测机构对本项目设备和系统符合标准、运行正常的检测合格报告,以确保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安全可靠。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4.2 *开通会员可解锁*(合同签订日期)以来至少有一项类似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项目合同额金额在15万元以上项目业绩(合同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信息、合同金额等,提供上述材料不全,该业绩不予认可);
4.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招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采购人现场查询为准);
4.4供应商被列入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截图或报告);
4.6与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含所属企业)存在以下关系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1)河南省机场集团员工及其近亲属为公司股东的(上市公司除外)。
(2)河南省机场集团员工及其近亲属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或参与经营管理的。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
5、质量保证期及要求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顺延24个月为质量保证期。在质保期内正常使用条件下所发生的一切质量问题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6、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途径和时间
6.1凡有意参加询比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 6 月 15 日至2026年 6 月 18 日 16:00 (北京时间)前登录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采购平台”(首次登录须先进行注册登记),并按网上提示要求报名(详见http://bidding.zzairport.com/中操作指南)。
6.2报名后,请于2026年 6 月 18 日 16:00 前(北京时间),按照本公告“购买询比采购文件账户信息”缴纳询比采购文件费(转账时须注明“HQZX2026-009(供应商名称)询比采购文件费”),供应商在缴纳询比采购文件费后应及时在河南省机场集团采购平台上上传转账凭证,经采购人确认后登录“项目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项目报名供应商之间报名/下载采购文件 IP 地址相同或前三段位相同时,需向采购人说明原因,同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购买询比采购文件账户信息
采购人名称: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郑州机场迎宾路支行
账 号:2624 0518 4921
6.3询比采购文件以下载的电子询比采购文件为准,采购人不再提供纸质询比采购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其询比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踏勘现场
7.1本项目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未在规定踏勘时间到达或未参与统一踏勘的供应商,视为放弃踏勘权利,采购人将不再提供单独的现场踏勘服务,对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2现场踏勘集合时间:2026年 6 月 22 日9:30(北京时间),集合地点: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机场三路与货运路交叉口东北角,过期不候。
8、投标保证金
8.1在询比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从基本账户向采购人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00),转账时须注明“HQZX2026-009(供应商名称)投标保证金”,否则为无效响应。
8.2投标保证金收据是投标响应要素之一。在确认保证金到账后,供应商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转账凭证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网银转账的应在电子转账凭证上加盖公章)到采购人财务部换领保证金收据。
8.3供应商在收到投标保证金收据后应及时在河南省机场集团采购平台上上传收据扫描件,因未及时上传收据扫描件影响信息无法录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4退保证金手续:在询比结果公示期满后,供应商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将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和加盖供应商公章的退款申请(申请中应明确退款经办人和退款账户信息)交至采购人进行无息退还。
8.5如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且列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
(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的或未按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
(3)经询比小组认定查实有围标、串标行为的;
(4)经询比小组认定查实有欺骗行为或提供材料虚假不实的;
(5)已缴纳投标保证金无正当理由未提交投标文件的。
9、递交或邮寄询比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9.1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或邮寄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 6 月 30 日16:00(北京时间);
9.2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或邮寄的地点为: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业务楼东配楼429室(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机场三路与货运路交叉口),联系人:余先生 *开通会员可解锁*;
9.3询比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将不予接收。
10、询比响应文件启封的时间和地点
10.1询比响应文件统一启封时间:2026年 7 月 1 日9:30(北京时间);
10.2询比响应文件统一启封地点: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业务楼主楼431评标室(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机场三路与货运路交叉口)。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采购平台》和《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上发布。
12、监督与投诉
12.1监督单位: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规建部
12.2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3、采购人联系方式及账户信息
采 购 人: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新郑国际机场
联 系 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89201499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