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组织机构: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时间:2025.11.12
| 项目名称: |
黄山西路颐高广场东侧墙体、中山西路朱方·恒顺里售楼中心墙体、东吴路凤凰广场墙体、学府路学府华庭35幢西北侧墙体、中山东路国际饭店北侧墙体广告泊位使用权公开竞价确定实施主体 |
项目编号 |
CQ(2025)第15号 |
| 挂牌起始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挂牌截止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
||
| 标的 概况 |
标的1:黄山西路颐高广场东侧墙体广告泊位使用权(两年)。 标的2:中山西路朱方·恒顺里售楼中心墙体广告泊位使用权(两年)。 标的3:东吴路凤凰广场墙体广告泊位使用权(两年)。 标的4:学府路学府华庭35幢西北侧墙体广告泊位使用权(两年)。 标的5:中山东路国际饭店北侧墙体广告泊位使用权(两年)。 |
||
| 泊位地址 |
标的1:黄山西路颐高广场东侧墙体。 标的2:中山西路朱方·恒顺里售楼中心墙体。 标的3:东吴路凤凰广场墙体。 标的4:学府路学府华庭35幢西北侧墙体。 标的5:中山东路国际饭店北侧墙体。 |
||
| 标的设置 基本要求 |
一号标的物是:黄山西路颐高广场东侧墙体;数量:壹块;规格:16米×15米;类型:单面广告;出让期限:两年。 二号标的物是:中山西路朱方·恒顺里售楼中心墙体;数量:壹块;规格:28.8米×5.76米;类型:显示屏广告;出让期限:两年。 三号标的物是:东吴路凤凰广场墙体;数量:壹拾柒块;规格:18米×10米、4.5米×7.5米×5、3.5米×6.5米×8、3.5米×5.5米×3;类型:显示屏广告、灯箱广告;出让期限:两年。 四号标的物是:学府路学府华庭35幢西北侧墙体;数量:壹块;规格:46米×7.68米;类型:单面广告;出让期限:两年。 五号标的物是:中山东路国际饭店北侧墙体;数量:壹块;规格:16米×9米;类型:显示屏广告;出让期限:两年。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万元) |
||
| 评估基准日 |
|||
| 评估机构 |
|||
| 出让底价 (万元) |
标的1: 12万(两年)。 标的2: 10万(两年)。 标的3: 32万(两年)。 标的4: 10万(两年)。 标的5: 16万(两年)。 |
||
| 出让(委托)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让(委托)方名称:镇江市户外广告和景观照明管理中心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123211*开通会员可解锁* 注册地:镇江市城隍庙街4号 法定代表人:周贵莉 经济类型:机关(职能机构) |
|
| 出让(委托)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广告泊位使用权公开竞价确定实施主体交易信息并由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一、本次广告泊位使用权公开竞价确定实施主体交易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产权权属清晰。二、我方交易标的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四、我方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 出让(委托)方决策文件 |
《关于广告泊位使用权公开竞价的请示》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镇江市城市管理局 |
||
| 特别 告知 |
1、标的1户外广告泊位使用权出让金付款方式为两年一次性支付。 2、标的2户外广告泊位使用权出让金付款方式为两年一次性支付。 3、标的3户外广告泊位使用权出让金付款方式为两年一次性支付。 4、标的4户外广告泊位使用权出让金付款方式为两年一次性支付。 5、标的5户外广告泊位使用权出让金付款方式为两年一次性支付。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委托)方签订《户外广告泊位使用权出让协议书》,并将报名书面材料递交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户外广告泊位使用权出让协议书》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次性支付中标价的30%(扣除保证金的剩余部分)和交易服务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参加竞买标的单位经营范围需包括广告发布或广告设计制作。 (二)参加竞买标的单位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支付能力,与产权方、出让方无债权债务纠纷。 |
|
| 标的交割 |
成交价款与交易服务费交清,双方办理移交手续。 |
|
| 与出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受让方需在中标后向镇江市户外广告和景观照明管理中心提供具备相应设计资质单位出具的钢结构施工图。 2、受让方需在中标后向镇江市户外广告和景观照明管理中心提供具备相应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钢结构检测报告。 3、各标的物边框、画布、照明等设置要求详见*开通会员可解锁*镇江市国有资产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的转让公告《标的效果图》。 4、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泊位产权方和受让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确认书》等要求,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查看标的,联系方式:姚女士*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上午9:00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5:30止 |
|||
| 报名手续 |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zhenjiang.gov.cn/)查看相关信息,并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二、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的材料:(1、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2、扫描件上传至交易网络平台报名系统中) 意向受让方报名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加竞买标的单位经营范围需包括广告发布或广告设计制作相关证明材料;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书(公告附件); 三、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会同出让(委托)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进行资格审查。 四、备查文件 1、标的简介、清单和要求 2、标的效果图 3、关于户外广告泊位使用权公开竞价的请示 4、镇江市户外广告和景观照明管理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5、镇江市户外广告和景观照明管理中心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委托书 7、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8、进场交易登记表 9、《户外广告泊位使用权出让协议书》 五、交易方式 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由本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本中心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3、不符合受让条件或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将不低于1号标的2.4万元、2号标的2万元、3号标的6.4万元、4号标的2万元、5号标的3.2万元的竞买保证金一次性缴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指定账户(应在报名截止前到账,否则无效),以确认其参与竞买。意向竞买人如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竞买未成交,所缴纳的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息);如竞买成功后我“中心”将保证金转为项目价款,如违约则转为项目违约金,如买受人违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出让(委托)方违约则须另行承担与保证金同等金额的违约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违约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有底价的增价 |
增价幅度 (万元) |
标的1增价幅度:0.2万元 标的2增价幅度:0.2万元 标的3增价幅度:0.2万元 标的4增价幅度:0.2万元 标的5增价幅度:0.2万元 |
|
| 自由竞价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上午1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 服务费 |
按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和镇政发[2018]44号文件规定支付 |
||||
| 附件下载 |
《承诺函格式文本》、《收费标准》 |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出让(委托)方:镇江市户外广告和景观照明管理中心姚女士*开通会员可解锁*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先生:*开通会员可解锁* |
| 技术支持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挂牌期工作日内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
|
| 单位地址 |
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七楼7016室 |
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京润支行;
账户: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请按照网上投标报名获取的账号信息进行正确操作。
保证金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黄山支行
账户户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请按照网上投标报名获取的账号信息进行正确操作。
交易价款余款缴纳账户:交易系统中保证金账户
产权交易服务费交款银行
账户户名:镇江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分行
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