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潮汕机场助力式传送带车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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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4
发布于
广东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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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潮汕机场助力式传送带车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公告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揭阳潮汕机场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的委托,现就揭阳潮汕机场助力式传送带车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粤机场集团潮汕招2025〔41〕号),邀请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响应人参与本次采购项目。

响应人须在参与项目前,前往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一体化系统”,网址:wz.gdairport.com)进行注册(建议使用“傲游(www.maxthon.cn)”、“QQ(http://browser.qq.com)”浏览器。注册时须在系统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操作步骤详见一体化系统门户“响应人管理”中“帮助中心”的平台注册指引。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揭阳潮汕机场助力式传送带车采购项目(第二次)

2.项目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3.项目内容:购置助力式传送带车8台

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含税)

1)响应人必须对全部服务内容进行报价,报价应包含所有税费、厂验费用;

2)响应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报价无效;

3)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80天内供货

二、★合格响应人资格条件

1.响应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2.1响应人所投设备必须符合《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中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12号(CCAR-137CA-R5))的相关要求,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认可的国家权威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取得民航局通告信息表,投标时需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供应商是所投助力式传送带车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所投产品型号代理授权书。

3. 响应人应对以下资格进行响应及提供承诺书:

3.1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情形(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局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报价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3.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否则全部取消资格。

3.3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响应人需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不合格响应人处理)。

3.5不得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响应人需按采购文件给定的格式要求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不合格响应人处理)。

3.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3.7响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提供承诺函):

3.7.1与采购方、采购方及其关联公司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发生各种诉讼和仲裁。

3.7.2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且在限制期内。

3.7.3响应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存在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的情形。

3.7.4在最近三年内,响应人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响应资格。

3.7.5存在其它失信情况的。

3.8响应人应对采购方以下“响应人不诚信行为”的确定条件进行响应(提供承诺函):

3.8.1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采购方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3.8.1.1通过向采购方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3.8.1.2借用他人名称、资质进行挂靠,或者将自己的名称、资质借给他人挂靠进行报价,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3.8.1.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合作对象;

3.8.1.4在采购过程与采购方相关工作人员私下进行协商谈判,损害采购方或其他响应人利益;

3.8.1.5针对资格审查文件、采购文件或者在资格预审公示或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恶意进行质疑,影响采购工作顺利推进;

3.8.1.6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3.8.1.7采购方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响应人拒绝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3.8.1.8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与采购方以及关联公司发生诉讼或仲裁的响应人;

3.8.1.9发生向采购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情形;

3.8.1.10参与采购方非采购采购活动进行两次(含)以上无效异议的合作对象,因其无效异议对采购方以及关联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工作滞后的,可纳入非采购采购项目不予合作名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无效异议:

——异议主体不是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响应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明确的要求;

——异议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异议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其他属无效异议的情形。

3.8.2成交响应人在合同履行,项目实施、运行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3.8.2.1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文件承诺的条件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中存在欺诈情形,违反采购文件规定,对采购方或关联公司不利;

3.8.2.2违反合同约定,将承揽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

3.8.2.3因成交响应人责任原因连续发生不安全事件、事故或造成恶劣不良影响;

3.8.2.4使用的设备材料以次充好或提供与合同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等降低质量情形或造成不良影响;

3.8.2.5因环保、噪音问题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3.8.2.6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发生上访维稳事件,或导致采购方或关联公司垫付农民工工资;

3.8.2.7虚报工程量或设备、材料结算量,拒不接受第三方咨询单位按合同约定审定的工程造价,设备、材料数量,造成工程延误、设备材料到货期延误、结算滞后;

3.8.2.8拒绝履行合同主要条款,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约;

3.8.2.9因严重违约被采购方依法单方解除合同;

3.8.2.10存在向采购方或关联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行贿等不廉洁情形。

3.9交货期或服务期完全符合采购公告要求。

3.10 按采购文件全部要求提供承诺书/承诺函、证明资料。

三、参与项目及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参与项目的响应人须在参与项目前,前往一体化系统进行注册(相关操作指引请广大响应人登录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响应人管理”-“帮助中心”-“响应人平台操作手册”认真查阅平台使用方法,以有效参与项目)。

2.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08:3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3.1采购文件费用: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只开具对应金额的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3.2采购文件费用账户:

开户名称: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帐号:311*开通会员可解锁*8818

4.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响应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采购文件:通过“链捷招”供应链电子招响应平台(https://zb.chinaccsscm.cn)完成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费用支付并及时下载采购文件。

1)注册:输入网址(https://zb.chinaccsscm.cn),点击【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注册指引。已注册的潜在响应人,无须进行此操作);

2)购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我要报名,检索本项目并点击标书购买;

3)支付:支付方式二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子账号支付(须上传汇款凭证);

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链捷招客服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服务时间为8:30-17:30。

5.购买采购文件的响应人,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采购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方及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报价人合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报价文件的提交形式、地址和截止时间

1.递交形式:以现场递交或邮寄两种方式递交项目报价文件。

2.递交地址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1楼会议中心开标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收件人:杨斌、林培鑫,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15:00前。(邮寄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以收件人本人签收时间为准,不接受存放快递代收点)。

3.递交报价文件应采用信封或外包装密封,全部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报名项目名称、“在(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响应人印章或授权代表签名。所有报价文件为2正2副,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要求如下:

收件人:

项目名称:

响应人(公章):(响应人全称)

响应人地址:

及“北京时间 时前不得启封”字样。

信封内应附报价文件完整电子文档(U盘)(不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方及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报价文件,相关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4.报价文件按指定时间、地点送达,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5.采购方及代理机构不接受以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6.响应人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如报价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标记,采购方及代理机构对报价文件的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五、相关声明

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响应人不足三家的,采购方及代理机构将发布公告延长接受登记时间。在延期登记时间内,已递交报价文件的响应人的资料仍有效,未递交报价文件的响应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时间参与登记。

2.符合资格条件,且参与项目的响应人至少应达到三家以上,不足三家的,采购方及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采购信息,组织第二次采购。

3.如果第二次符合资格条件、且参与项目的响应人仍不足三家或没有符合资格条件响应人的,采购方及代理机构可按本单位相关规定推进工作或终止项目。

六、采购方及代理机构将不承担响应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方: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揭阳潮汕机场公司

联系人:赖小姐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斌、林培鑫、林伟斌、谢章华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采购方员廉洁行为举报电话

采购方纪检监察机构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九、本项目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自管非招标类采购项目,其适用的采购规定为企业内部相关规定。

十、被纳入采购方不予合作对象名单的响应人,其报价将被拒绝,具体名单详见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响应人管理”(不予合作单位名单)。

十一、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z.gdairport.com)、中捷通信有限公司电子采购系统(链捷招)(https://zb.chinaccsscm.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采购方: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揭阳潮汕机场公司

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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