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5-2028年固网及固网泛终端铺货供货平台商招募项目招募公告(变更)
本招募项目为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5-2028年固网及固网泛终端铺货供货平台商招募项目(项目编号:ZJZB-2025-23876),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募,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招募响应。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
1.1.1预估采购金额:27000万元(含税)。
1.1.2服务地点:重庆市。
1.1.3 保修期:不低于24个月,从终端销售至最终用户之日起开始计算。
1.1.4框架协议执行期限:双方同意由乙方作为甲方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开通会员可解锁*。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份额使用完毕指:代付金额达到27000万元(含税)。
本项目为框架招募,本次框架招募标的为采购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采购人向供应商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供应商不同意此条款,则供应商应书面告知采购人,并退出本项目响应。
1.1.5 质量标准:达到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规定标准。验收质量合格。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采购内容:乙方负责为甲方客户提供固网及固网泛终端供货服务,组织属地服务团队开展服务支撑工作。由甲方确定乙方的终端型号及铺货终端价格。
1.2.2供货范围:固网及固网泛终端,包括乙方依据甲方终端选型的价格和服务,或乙方按甲方委托进行选型的价格和服务,进行供货的固网及固网泛终端。合作期内,当供货终端型号存在铺货终端价格降价时乙方应主动下调铺货终端价格,并对甲方在协议内所采购末梢渠道未售终端、库存终端和协议内后续将执行供货的该终端型号进行价保(按降价后的价格执行)。
1.2.3本项目标段/分包/份额划分情况:不划分。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本项目设置最高折扣系数限价。折扣系数最高限价为100%,供应商所报折扣系数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成交被否决。最高费率详见下表:
| 序号 |
类别 |
最高费率 |
备注 |
| 1 |
铺货代销一次性结算价 |
4.70% |
平台商在铺货终端价格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作为铺货代销一次性结算价,一次性结算费率不高于铺货终端价格的4.70% |
| 2 |
铺货代销一年12期分期结算价 |
8.00% |
平台商在铺货终端价格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平均分摊到12个月按月支付,一年分期结算总价费率不高于铺货终端价格的8.00% |
| 3 |
铺货代销两年24期分期结算价 |
10.00% |
平台商在铺货终端价格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平均分摊到24个月按月支付,两年分期结算总价费率不高于铺货终端价格的10.00% |
| 4 |
铺货代销三年36期分期结算价 |
12.00% |
平台商在铺货终端价格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平均分摊到36个月按月支付,三年分期结算总价费率不高于铺货终端价格的12.00% |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响应。
2.1.4 项目团队:项目团队人员不少于6人,并提供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开通会员可解锁*之后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所有人员须由响应单位缴纳社保,不提供则对应的人员不计入其内;如为第三方公司派遣或外包人员,不予认可)。
2.1.5业绩:
2.1.5.1供应商须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同类项目(终端供货的服务支撑或运营)业绩证明至少一份。
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第(1)、(2)项:
(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提供框架合同,必须提供盖章订单扫描件;如提供订单,必须同时提供对应的框架合同。单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达/签订时间为准。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同时提供与上述单项合同/框架协议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及随同发票开具的清单扫描件(清单扫描件如有)。发票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发票开具时间须在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签订时间之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
②发票或清单中须体现为本次采购的同类项目,或体现与对应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联关系;
③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双方名称(包括其下属分公司)一致;
④评标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或出现红冲等发票无效情况的,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2.1.5.2供应商须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同类项目(固网终端或固网泛智能终端采购业绩证明(设备采购合同,合同内须体现固网产品))业绩(两方或三方协议),且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税)。
业绩按如下方式核实:
1. 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第(1)、(2)项,如为框架协议的,还须同时提供第(3)项,否则不予认定:
(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提供框架合同,必须提供盖章订单扫描件;如提供订单,必须同时提供对应的框架合同。单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达/签订时间为准。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与上述单项合同/框架协议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及随同发票开具的清单扫描件(清单扫描件如有)。发票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发票开具时间须在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签订时间之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
②发票或清单中须体现为本次采购的同类项目,或体现与对应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联关系;
③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双方名称(包括其下属分公司)一致;
④评标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或出现红冲等发票无效情况的,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3)提供框架协议对应的订单或证明材料
①订单应体现与对应框架协议关联性,且有具体时间及金额。
②如无订单的则提供框架协议对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对方公章或业务部门章。证明材料应体现与对应框架协议关联性,且有具体执行时间及金额。如提供批量项目证明的,则每个项目都应注明具体执行时间和金额。
2. 根据上述证明材料认定业绩时间和金额。
(1)如提供单项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符合本项目业绩时间要求的合同金额为准。
(2)如提供框架协议,业绩时间以订单或证明材料为准,业绩金额以符合本项目业绩时间要求的订单或证明材料的累计金额为准,但不得超过框架协议金额。
2.1.6 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在最近五年内(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在最近五年内(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为本招募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为本招募项目的代建人;
为本招募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与本招募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与本招募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法律法规、招募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产品资格要求: / 。
2.4响应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 。
2.5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 。
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募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招募文件的获取
4.1招募文件获取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20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
4.2招募文件获取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B栋804室。
4.3招募文件获取方式:
4.3.1 线上方式凡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通过中捷通信有限公司招投标平台完成供应商的注册和项目登记、采购文件的获取与下载。(1)注册:点击【供应商注册】,注册步骤详见网站公告通知栏:《网上获取标书发票信息投标人操作手册》、《网上售标温馨提示》。(2)注册成功后登录,点击【项目管理】,检索本项目后点击“标书获取”,填写基本信息后完成支付即可获取采购文件。(3)登记成功后,采购文件电子版可在系统界面直接下载。如需纸质版文件,请在文件售卖期间到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领取。(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B栋804室)。如需邮寄,邮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服务时间08:30-17:30(工作日)。
4.3.2 线下方式
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向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B栋804室。
4.4 获取本招募文件不收取费用。
响应文件的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
5.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B栋804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如供应商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照招募文件要求密封的;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募文件的。
样品的递交: / 。
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须在获取招募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7.2 注册网址: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募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联系、异议接收及采购监督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星光五路189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zhangmingjie.cq@chinatelecom.cn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B栋804室
联 系 人:郑陈、颜安琪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zhengchen.gyl@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开通会员可解锁*0117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9.3采购监督方式
如在采购项目中发现违法违规的情况,请通过电话方式向采购监督部门反映,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代理机构: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6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