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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报来《关于审批崇左市2026年计量领域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自治区层面认定,市场监管局重点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和计量等三类设备更新项目为支持保障类项目。我委已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计量仪器装备测试评价能力提档升级,提高崇左市计量测试研究所的竞争力,同意建设崇左市2026年计量领域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
二、项目代码:2602-45*开通会员可解锁*-925875。
三、项目单位:崇左市计量测试研究所。
四、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金鸡路 17 号。
五、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技术标准:本项目为设备更新项目,不涉及基建。主要更新购置三相电能表检定装置(或校验装置)、出租汽车计价器检定装置、验光仪顶焦度标准器、客观式标准器、智能数字压力校验仪、标准测力仪等计量检测设备共计32台,相应淘汰同品目设备共计32台。
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节能措施及建设工程技术方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342.92 万元,其中工程费(设备购置费)319.5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36万元,预备费15.9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解决。
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
七、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
八、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为《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 年)的通知》(国发〔2021〕37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等。
九、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请项目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完备相关手续,严格按照批复确定的建设内容、投资估算以及国家投资管理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建设。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
附件:项目设备更新购置明细表
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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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布)
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开通会员可解锁*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