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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金普新区红塔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拥政街道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连金普新区红塔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拥政街道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EPC 总承包已由大连金普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大连金普新区红塔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可
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关于大连金普新区红塔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版)
的批复;金普新区发展和改革局投资计划联系单(专项债项目);投资计划确认单(大金普发
改发〔2024〕32 号;大金普发改发〔2024〕169 号;基础设施[2024]64 号,市 24-11)批准
建设,项目业主为大连弘应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县)预算资金,项目出
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大连弘应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连晟泰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金普新区拥政街道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新建道路 5 条总长约 2404m,红线宽度 25m-40m,改
造道路 1 条,红线宽度 30m。土建分项工程包含机动车道、绿化带、两侧人行道工程,城市
主干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电气工程:新建 12 米路灯杆 41 根,10 米路灯杆 76 根,路灯
灯具 117 个,电缆保护管 10094m,电缆排管 10352m,电缆井 21 座,通风井 11 座,新建交
通信号灯工程 6 处,内含车行灯杆及灯具,人行灯杆及灯具,监控摄像头,抓拍一体机等。
给排水工程:DN200-DN400 给水管道约为 2950.00m,DN300-DN1200 排水管道约 5279.50m,
4m*2.6m~5m*2.6m 暗渠箱涵约为 1190m 等附属配套设施。
2.2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是否兼投:否;是否兼中:否。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36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 2025 年 12 月 20 日;计划竣工/服务结束/供货
结束日期 2026 年 12 月 20 日;
标段名称:大连金普新区红塔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拥政街道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
工程 EPC 总承包。
标段编号:E210200ET*开通会员可解锁*01。
标段类别:工程总承包 (EPC)。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新建道路 5 条总长约 2404m,红线宽度 25m-40m,改
造道路 1 条,红线宽度 30m。土建分项工程包含机动车道、绿化带、两侧人行道工程,城市
主干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电气工程:新建 12 米路灯杆 41 根,10 米路灯杆 76 根,路灯
灯具 117 个,电缆保护管 10094m,电缆排管 10352m,电缆井 21 座,通风井 11 座,新建交
通信号灯工程 6 处,内含车行灯杆及灯具,人行灯杆及灯具,监控摄像头,抓拍一体机等。
给排水工程:DN200-DN400 给水管道约为 2950.00m,DN300-DN1200 排水管道约 5279.50m,
4m*2.6m~5m*2.6m 暗渠箱涵约为 1190m 等附属配套设施。本项目采取 EPC 总承包模式包括但
不限于:全部设计工作、配合并通过相关部门的手续申报与成果审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
设计、施工阶段、养护管理阶段和保修阶段配合服务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等;施工图纸范围
内的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招标人使用以及提供保修期服务等。
标段合同估算价:10580.0265 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 元;缴纳方式:现金(指电汇、支票等非现金钞票);
保函(保险);其他。
2.3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
级](含)以上并且([服务·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服务·设
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甲级](含)以上或者[服务·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
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含)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且
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执业资格。
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
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以联合体形式进行
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包括联合体主体),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主体单位)须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
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资格证书,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
协议(即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协议书是
投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
3.3 其他要求:(1)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具有设计、施工资质的建设方,须为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正式批准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施工单位须提供)。(2)本项目 EPC 项目经理和施工负
责人须为同一人,EPC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为联合体主体单位的员工,须具有市政公
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B 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无在建项目,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设计项目负责
人须为设计单位的员工,须具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无在处罚期内的不
良行为记录。(注:EPC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是指经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全国法院(包含地方各级法
院)无诉讼仲裁情况的。除上述网站外,其余任何途径的查询结果视为无效)。(3)投标
人 在 处 罚 期 内 的 不 良 行 为 记 录 是 指 : 投 标 人 在 “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 www.gsxt.gov.cn ) 中 被 列 入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企 业 名
单 或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或 在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辽
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
按废标处理。除上述网站外,其余任何途径的查询结果视为无效。上述均以评标委员会在评
标现场网络查询为准。
3.4 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3.5 是否只面向中小企业:否
3.6 需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总合同额 30%以上: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主体信息库
(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进行注册登记(具体参见主体云库注册操作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徽叁慧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
https://nxbox.lnzb.com:8888/#/login),在所投标段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联
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徽叁慧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
具 https://nxbox.lnzb.com:8888/#/login),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
收凭证载明的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
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5.3 开 标 地 点 : 辽 宁 省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数 字 化 开 标 评 标 系 统
(https://dts.lnzb.com:8888/zjt-bid/#/index)。。
5.4 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
开标评标系统(https://dts.lnzb.com:8888/zjt-bid/)” 进行解密)。
6.投标相关事宜
(1)使用 CA 锁网上报名。
(2)开标前投标单位须登陆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lnwlzb.com/)
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后方可参加开标会,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3 ) 本 项 目 采 用 不 见 面 交 易 ( 开 标 ) , 通 过 网 上 开 标 大 厅 系 统
开 标 ( 登 录 网 址 :https://dts.lnzb.com:8888/zjt-bid/)。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在业务系统完成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的实名认证并
完成二次刷卡操作,未完成二次刷卡或二次刷卡未通过的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交由评标委员
会进行处理。
(5)请投标单位在开标前根据《徽叁慧采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完成相对应
的本机电脑调试工作,并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人在线签到。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到开标结束后无疑问时间内不准离开开标大厅,否则影响到
文件解密、质疑等环节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操作或解密失败的退
回其投标文件。
(8)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开标记录表中加盖授权委托人电子印章的操作,不加盖电子印章
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监督信息
1.监督部门:大连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人:
王健,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2.招标负责人:唐守鑫,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大连弘应城市建设发展有
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大连晟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
区玄德南四路 5 号德泰大厦
1201
地 址: 大连市金州区黄海西路 266
号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博
联 系 人: 王宠、韩世群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dlstxmgl@163.com
电子邮件: dlstxmgl@163.com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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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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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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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