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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金普新区红塔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拥政街道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绿屏
路(永安大街以东)勘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连金普新区红塔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拥政街道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绿屏路(永安大街以东)勘测已由大连金普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大连金普新区红塔村城
中村改造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二次调整版)的批复(大金普发改发〔2025〕10 号);
关于大连金普新区红塔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版)的批复(大金普发改发
〔2024〕169 号);关于大连金普新区红塔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大金
普发改发〔2024〕32 号);(大金普发改发〔2025〕10 号;大金普发改发〔2024〕169 号;
大金普发改发〔2024〕32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连弘应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区(县)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大连弘应城市建设发展有
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连晟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
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大连金普新区拥政街道
建设规模:包含新建绿屏路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及绿化、路灯、交通信号灯、电子
警察、交通标识等附属工程。新建绿屏路(永安大街以东)路线长度约 453 米,道路红线宽
30m;新建给水管线 DN300 约 453m,新建雨水管线 DN700 约 453m,新建污水管线 DN300 约
453m,新建通信管线 12 孔总长约 453m,新建电力管线 12 孔总长约 453m 等。
2.2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是否兼投:否;是否兼中:否。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3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 2025 年 12 月 20 日;计划竣工/服务结束/供货
结束日期 2026 年 01 月 19 日;
标段名称:大连金普新区红塔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拥政街道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
工程绿屏路(永安大街以东)勘测。
标段编号:E210200ET*开通会员可解锁*01。
标段类别:勘察。
招标范围:包含新建绿屏路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及绿化、路灯、交通信号灯、电子
警察、交通标识等附属工程。新建绿屏路(永安大街以东)路线长度约 453 米,道路红线宽
30m;新建给水管线 DN300 约 453m,新建雨水管线 DN700 约 453m,新建污水管线 DN300 约
453m,新建通信管线 12 孔总长约 453m,新建电力管线 12 孔总长约 453m 等。大连金普新区
红塔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拥政街道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绿屏路(永安大街以东)勘测,
包括工程测量、1:500 地形图测绘、地下管线探测、坐标系转换、地质勘察等服务,出具勘
察、测量测绘成果文件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时提供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的技术
咨询服务。
标段合同估算价:7.0025 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700 元;缴纳方式:现金(指电汇、支票等非现金钞票);保函
(保险)。
2.3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其他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技术、设备、经济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 具有以下(1)或(2)或(3)资质: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同时具有①和②资质: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自然资源(测绘地理信息)管理部门核发的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同时具有①和②资质: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自然资源(测绘地理信息)管理部门核发的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
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和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无
在处罚期的不良行为记录。
4.项 目 负 责 人 无 不 良 行 为 记 录 是 指 经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 h
t t p : //zxgk.court.gov.cn/)”查询全国法院(包含地方各级法院)无诉讼仲裁情况的。除
上述网站外,其余任何途径的查询结果视为无效。
5 . 投 标 人 在 处 罚 期 内 的 不 良 行 为 记 录 是 指 : 投 标 人 在 “ 国 家 企
业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 w w w . g s x t . g o v . c n )中 被 列 入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企 业 名 单 或 在“信 用 中 国”网 站( w w w . c r e d i t c h i n a . g
o v . c n )或 在“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 . court . gov . cn/shixin/ )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入不良
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按废标处理。除上述网站外,其余任何途径的查询结果视为无效。
上述均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网络查询为准。
3.4 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3.5 是否只面向中小企业:否
3.6 需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总合同额 30%以上: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主体信息库
(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进行注册登记(具体参见主体云库注册操作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1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徽叁慧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
https://nxbox.lnzb.com:8888/#/login),在所投标段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联
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徽叁慧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
具 https://nxbox.lnzb.com:8888/#/login),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
收凭证载明的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
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5.3 开 标 地 点 : 辽 宁 省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数 字 化 开 标 评 标 系 统
(https://dts.lnzb.com:8888/zjt-bid/#/index)。。
5.4 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
开标评标系统(https://dts.lnzb.com:8888/zjt-bid/)” 进行解密)。
6.投标相关事宜
(1)使用 CA 锁网上报名。(2)开标前投标单位须登陆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综合服务
平台(http://www.lnwlzb.com/)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后方可参加开标会,否则按无效投
标处理。(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开标),通过网上开标大厅系统开标(登录网址:
https://dts.lnzb.com:8888/zjt-bid/)。(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在业务系
统完成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的实名认证并完成二次刷卡操作,未完成二次刷卡或二次刷
卡未通过的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处理。(5)请投标单位在开标前根据
《徽叁慧采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完成相对应的本机电脑调试工作,并在投
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人在线签到,未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的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予以退回。(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到开标结束后无疑问时间内不准离开开标大
厅,否则影响到文件解密、质疑等环节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投标文件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操作或解密失败的退回其投标文件。(8)在
规定时间内完成在开标记录表中加盖授权委托人电子印章的操作,不加盖电子印章视为认同
开标结果。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监督信息
1.监督部门:大连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人:
王健,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2.招标负责人:唐守鑫,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大连弘应城市建设发展有
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大连晟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
区玄德南四路 5 号德泰大厦
1201
地 址: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黄海西
路 266 号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博
联 系 人: 王亚楠、韩世群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dlstxmgl@163.com
电子邮件: dlstxmgl@163.com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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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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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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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