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比选工程监理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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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04
发布于
福建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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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

关于公开比选工程监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我院(南平市延平区杨真一路 32 号原南平中院旧

址)审判法庭大楼和审判辅助用房大楼修缮项目工作需要,

现面向社会公开选择监理服务机构,欢迎有资质的意向单位

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南平市延平区杨

真一路 32 号原南平中院旧址)审判法庭大楼和审判辅助用

房大楼修缮项目监理服务

2.服务范围:为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南平市延平区

杨真一路 32 号原南平中院旧址)审判法庭大楼和审判辅助

用房大楼修缮项目提供监理服务(工程项目预算标的: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元)

3.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

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施工过程中的进度控制、质量

控制、成本控制、变更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

资料管理,组织协调(四控三管一协调)以及保通工作和材

料检验及监理抽检工作必须的试验、实验内容等监理服务,

并负责监理工程范围内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协调工作、施工现场协调管理等过程的全面工作等。服务

周期以中标后自签订合同进场开始至项目工程审计工作结

束(具体按照业主实际要求完成本项目监理工作),执行《建

设工程监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

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

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国家行业主管指导工程建设

的有关文件及招标文件的内容。

4.服务周期:中标后自签订合同进场开始至项目工程审

计工作结束止。

5.监理服务费用:按预算审核监理费 96917 元为基准下

浮。

6.监理服务费用说明:中选金额为本项目包干金额,即

本项目工程监理的所有费用,包括工期延长和结算的工程量

增减都不再增加监理服务费,最终以本次中标金额为支付金

额。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合法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需取得相关行业主管单位核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

书》,资质等级为乙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

应的监理能力。

3.中标后需在南平市延平区内设立有分支机构,有固定

办公场所。

4.在本项目上具备监理资质的工程师不少于 2 人(含),

项目实施期间,保证 1 名以上(含)监理工程师作为项目负

责人现场工作,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在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中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资格。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

7.对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

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报

价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名材料要求

参加本次比选的监理机构应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一

套(按照先后顺序装订成册,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报名日期等,联系人名字及联系方式,每页盖公章)

1.项目服务报价表;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监理资质证书;

4.监理团队人员信息及拟派项目监理的监理工程师证

5.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

6.在南平市延平区设立固定办公场所的承诺函;

7.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

凭证,无缴费凭证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

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

8.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名单的承诺函;

9.近二年服务业绩的证明文件(至少 1 个)(证明材料

为委托合同等);

10.能体现公司实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11 月 11 日,

上午 9 时 20 分,不接受邮寄材料和电话报名,需现场投送

报名材料,逾期提交视为放弃参与报价。

2.报名地点:南平市延平区杨真一路 32 号延平区人民

法院远程视频接访室

六、选取方式

我院将组成评选小组于 11 月 11 日 9 时 30 分进行评选。

报价文件进行密封检查后当场开封,结合企业资信、公司业

绩等因素综合考量,按最低报价选取中标服务商。

七、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

2025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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