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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安徽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按照《安徽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评定标准》的规定,我局组成验收组对申请验收的兽药经营单位进行了兽药经营许可现场检查验收,桐城市汪传来兽药门市部等1家兽药经营单位符合《安徽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评定标准》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举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举报邮箱:tchfq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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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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