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教育园区实验初级中学设备-办公教学设备询价[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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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9-05
发布于
河北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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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购人名称:迁安市教育园区实验初级中学

2、采购项目名称:迁安市教育园区实验初级中学设备-办公教学设备

3、采购项目编号:Z*开通会员可解锁*11401

4.1采购单位基本情况

采购单位地址:迁安市教育园区实验初级中学

采购单位联系人:郑全利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2采购代理机构基本情况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迁安市创客广场(市政府西院)A-2036房间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迁安市创客广场(市政府西院)A-2036房间

联系方式: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 答疑事项:在法定质疑期内,收到质疑函1份,经采购单位研究,就有关质疑事项进行了答复,详见附件;

事实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迁安市教育园区实验初级中学设备-办公教学设备项目质疑答复函》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迁安市财政局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科提起投诉*开通会员可解锁*

备注:在领取询价文件起始时间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若本项目询价文件内容发生的答疑、澄清、变更、补充、文件下载不足三家以及发生投标时间、投标场地变更等情况,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变更或终止公告,请各潜在供应商予以及时关注原公告媒体,采购机构将不再另行通知,否则造成的不利影响供应商自己承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公告公开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迁安市人民政府网站。

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二五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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