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部分物资采购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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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8-12
发布于
贵州黔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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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黔府办发〔2020〕35号、荔农领办复〔2026〕51号文件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工作实际,本单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荔波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部分物资开展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荔波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部分物资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采购

项目预算:总预算*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人民币叁拾万肆仟玖佰捌拾元整)

采购单位:荔波县农业农村局

公告期限:询价公告公示时段为*开通会员可解锁*—8月18日17:30,报价截止时间为8月18日 17:30,相关程序严格遵照财库〔2015〕135 号、财政部令第 74 号执行。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50万元以下小额政府采购项目,采购物资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价格波动较小,主要包含种子、农药、复合肥三类农资物资,用于县域1800亩生物育种常规化种植保障、科技示范主体培育及农技服务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本次采购分为A、B两个独立分包,各分包单独报价、单独评审、单独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可选择参与单个或全部分包报价。

二、采购分包及具体需求

(一)A包:种子、农药物资采购(预算214980.00元)

本包物资为项目物化补贴物资,专项用于1800亩生物育种常规化种植保障,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1. 康农20065KK玉米种:1800袋,4200粒/袋,预算180000.00元。质量标准:符合GB 4404.1-2024国家标准及农业农村部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范,要求为原装正品、质量合格;相关资质及质检资料于供货验收阶段统一提供。

2. 草甘膦异丙胺盐除草剂:1320瓶,1公斤/瓶,预算34980.00元。质量标准:符合GB 20684-2017国家标准及农药管理相关法规,草甘膦含量30%、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剂型为可溶液剂;要求为2026年当期原厂正品,批次合格、三证齐全,相关资质及质检资料于供货验收阶段统一提供。

(二)B包:复合肥物资采购(预算90000.00元)

本包总预算90000.00元,采购25吨硫酸钾型复合肥,单袋规格25公斤/袋,养分配比N-P₂O₅-K₂O为24-6-10、总养分≥40%。质量标准:符合GB/T 15063-2020《复合肥料》国家标准,要求为原厂正品、养分达标、质量合格。相关合规资料(产品合格证、同批次质检报告、肥料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等)于供货验收阶段统一提供。

B包限价要求:复合肥单价最高限价3.6元/公斤,供应商报价须确保90000元预算可供货不少于25吨,未达到该数量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三、供应商通用资格条件(A、B包通用)

本次询价采购响应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自动丧失本次询价响应资格: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经营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持有合法有效、处于经营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具备承接本次农资物资采购项目的履约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政府采购失信不良记录。

四、询价响应材料要求

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交密封完整、标识清晰的询价响应材料,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交、盖章、密封的,一律视为无效响应。本次询价响应资料以公告附件资料为准,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1.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供应商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参与报价的,须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 规范填写、加盖公章的对应分包报价单;

4. 加盖公章的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书。

五、报价相关规则及截止时间

(一)报价规则

1. 本次询价为一次性最终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撤回或调整。

2. 供应商报价为全包价,包含货物成本、税费、包装费、运输费、卸车费、售后保障费、检测费等所有费用,采购单位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3. 所有报价必须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物资规格、质量、数量等实质性要求,参数不符、质量不达标均视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截止时间:2026年XX月XX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一律不予受理。

送达地点:荔波县玉屏街道樟江办公大楼第二办公区 808 办公室(荔波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中心农技站);响应文件可现场递交或者密封后邮寄送达,邮寄途中发生遗失、破损、超时送达等全部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物资质量及供货要求

1. 供货物资须为正规渠道原厂原装、全新未使用的合格产品,完全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项目采购要求。农药、肥料产品须为2026年当期生产,批次合格、无质量瑕疵。

2. 供货阶段须同步提供同批次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合格证书等有效凭证,肥料产品合格证需内置内袋,物资参数、含量、规格须与采购要求完全匹配,验收不合格无条件拒收。

3. 交货时限: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物资供货,逾期未完成视为履约违约。

4. 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七、评审标准及成交规则

本次采购由专项询价小组开展评审,先进行资格审查,剔除资质不符、资料无效的供应商,资格合格且物资质量满足全部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方可进入最终评审,A、B包实行差异化评审规则:

1. A包(种子、农药):采用最低价成交法,同等资质、同等质量条件下,总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2. B包(复合肥):采用最低单价成交法,在满足全部实质性采购要求、供货数量达标前提下,以最低单价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按实际单价核算供货数量,总金额不突破90000元预算上限。

3. 并列处理规则:A包出现最低总报价并列、B包出现最低单价并列时,优先选取响应资料规范、资质佐证材料齐全的供应商;各项条件完全一致的,由询价小组集体综合评议确定成交供应商,评议过程全程留痕、归档备查。

4. 结果公示与确认:评审结果经询价小组全员签字确认、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

八、付款方式及验收标准

1. 验收方式:全部物资供货完成后,由采购单位组织专人现场核验物资规格、数量、质量、资质凭证等内容,核验无误后签署验收单,完成验收流程。

2. 付款方式:项目物资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提供合法有效发票,采购单位按财政报账程序办理付款手续。

3. 不合格处置:若物资存在质量不达标、证件缺失、规格不符、批次不符等问题,一律无条件拒收,责令限期整改重新供货,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九、履约及违约管理

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自愿放弃履约或未按合同约定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供货的,三年内不得参与荔波县农业农村局同类采购项目活动,并按相关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十、其他事项

1. 本项目为小额政府采购询价项目,采购全程公开透明、规范合规、全程留痕,接受社会监督。

2.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荔波县农业农村局及专项询价小组结合项目实际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统筹处理。

3. 本公告由荔波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十一、附件清单

附件1:2026年荔波县农业农村局物资采购(A包)报价表

附件2:2026年荔波县农业农村局物资采购(B包)报价表

附件3:供应商资质审核记录表

附件4: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书

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蒙女士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2026年荔波县农业农村局物资采购(A包)报价表.docx

附件2:2026年荔波县农业农村局物资采购(B包)报价表.docx

附件3:供应商资质审核记录表.docx

附件4: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书.docx

荔波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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