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余杭饲料稻谷公开竞价销售公告(国粮浙交2025第7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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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0-10
发布于
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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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余杭饲料稻谷公开竞价销售公告(国粮浙交2025第794号)

发布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杭州粮油物流中心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受托方)受杭州余杭区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方)委托,兹定于20251017日(星期10:00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http://www.grainmarket.com.cn/)举办网上竞价销售交易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销售品种及数量:

2025年余杭产饲料早籼稻谷133.77吨,设1个标段;详见交易清单。

二、时间及交易资格:

1、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星期四)下午16:00前。

2、竞价交易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星期五)上午10:00。

3、交易入口:国家粮食交易平台(http://www.grainmarket.com.cn/)最上方登陆后点击-“交易”-“浙江市场”-“浙江余杭20251017饲料稻谷销售”。

4、竞价交易人资格:本批次销售饲料早籼稻谷,仅限于国内饲料加工企业或工业用粮加工企业参与竞价交易,(报名企业需提供相关《生产许可证》,并签订《参与浙江余杭饲料稻谷公开竞价交易承诺书》。相关《生产许可证》和《参与浙江余杭饲料稻谷公开竞价交易承诺书》必须在*开通会员可解锁*(星期四)下午16:00前传真至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传真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交易。

如竞得后需将盖章的《参与浙江余杭饲料稻谷公开竞价交易承诺书》原件邮寄至杭州余杭区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收件人:徐振楠 *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仙桃路6号)。

5、竞得方只能将此批粮食用作饲料或工业用粮,不能用作口粮,不得将标的物转让他人和其他单位。竞得企业(含粮食运输人员)必须配合委托方使用“浙江省粮食物流运输监管系统”进行监管。竞得企业须提供车辆提货出库照片、到达指定库点照片、GPS行驶路径,以及竞得单位所在地粮食监管部门对该批超标粮食加工完成的书面回复等资料粮食运输车辆须配备车载定位系统。

6、竞得方竞买粮食涉及资金,必须由竞得方直接支付,不得由其他企业或个人垫付、代付。请有意向的交易企业提前看样,了解质量情况。

7、禁止使用不符合质量、食品 安全标准的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运输粮食。装载过化肥、 农药、玻璃纤维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或装载过活牲畜和其他污秽物的包装材料及承载用具,须按规定彻底清洗洁净或消毒, 在达到食品安全标准前不得运输粮食。

三、报名须知

1、竞价交易人在报名前,应全面阅读并理解本公告及相关附件内容。一经报名视为全面承认并同意遵守本交易公告的所有内容及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网上竞价交易规则》,同时亦全面认可了本次交易粮油质量状况。

2、网上报名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http://www.grainmarket.com.cn/)进行,登录后点击右侧“用户中心”-“我的交易”-“交易报名”-“浙江余杭20251017饲料稻谷销售”。

3、现场报名在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进行用户注册、竞价交易报名和交纳保证金等相关手续,具体注册和报名办法请参阅附件中的《新版地储交易系统手册》。如有不明之处请致电*开通会员可解锁*、89015011咨询。

4、参加交易的单位应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及程序报名,否则将无权参加本次交易。

已是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企业可直接报名参加本场交易。

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企业须到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国家粮食交易中心进行注册后进行报名。

四、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20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

2、按拟交易数量,预交20元/吨的交易服务费保证金。

3、保证金提前交入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杭州粮油物流中心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1)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物流中心支行

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07813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特别说明

1、本次竞价采用网上交易方式,交易每次的加价幅度为2元/吨。

2、参加竞价交易者,应在正式交易前对拟交易粮油质量进行全面查验并核对相关检测报告;并对拟交易粮油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种、质量、路况、出入库条件等)进行全面查验。竞价者在了解粮油质量和现状的基础上自主决定参与竞价,并承担成交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不进行上述查验行为的视为放弃权利并全面认可了委托方提供该批次粮油的质量和现状。所有参加本次竞价交易者一旦成交不得再对粮油质量和现状提出异议。

3、合同签订:交易结束后竞得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到杭州余杭区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粮油购销合同》。

4、竞得单位支付委托方货款账户必须与竞得单位账户一致,委托方不接受法人个人账户等账户汇款,非竞得单位账户支付货款将作违约处理。杭州余杭区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发票的单位名称与竞得单位名称一致。

5、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按交易竞得标的成交额的3‰向竞得方收取。

6、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客户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价格报送无效。

六、其它:

《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网上竞价交易规则》、本次粮油《交易清单》、《粮油交割细则》、《承诺书》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价人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承认并须切实履行。

七、联系咨询:

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交易发展部*开通会员可解锁*

技术信息部*开通会员可解锁*

财务审计部*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余杭区收储公司联系人:徐振楠*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看样、提货联系人:

良渚分公司 马晓敏*开通会员可解锁*

特此公告。

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日

相关附件: 承诺书.doc (14.336K) 销售合同模版.doc (195.584K) 第794号交割细则.doc (25.088K) 第794号交易清单—公示.xlsx (11.61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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