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技能大赛——四川省第二届新文艺行业技能竞赛”商业摄影师赛项竞赛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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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2
发布于
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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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进一步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业的决定部署,加快推进大国工匠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文化引领带动作用,助力文化强省建设,经商人社、教育、总工会、团委、妇联等有关部门,并申报入选《2025年四川省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计划》,拟联合开展四川技能大赛—四川省第二届新文艺行业技能竞赛。现将摄影扩印服务人员(商业摄影师)赛项通知如下。

主办单位: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总工会、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妇女联合会

承办单位:绵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一、竞赛内容

(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四川技能大赛—四川省第二届新文艺行业技能竞赛”摄影扩印服务人员(商业摄影师)赛项。

(二)竞赛标准

竞赛由理论笔试和技能实操两部分组成。本次竞赛依据《商业摄影师国家职业标准(2023年版)》要求确定技术标准,编制技术文件和命题,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内容。

(三)竞赛命题

本项目不提前公开试题。

1.命题产生方式

参照当前商业摄影行业标准,结合比赛场地、技术设备、工具材料状况等,由命题组组织命制试题,命制完成后需经裁判长签字检查确认,提交竞赛组委会印制封装,组委会负责试题保密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

2.命题流程

(1)专家组长根据本竞赛规程的要求组织命题。

(2)竞赛采用建立赛题库的方式进行。

3.最终赛题产生的方式

每场比赛赛前随机抽取当场赛题,技术工作委员会指定专人负责赛题抽取、印刷、加密保管、领取和回收工作。

4.理论和设计实操占比

对选手理论知识、工作能力的要求以及各项要求的权重比例见《四川省第二届新文艺行业技能竞赛商业摄影师项目技术工作文件》(附件4)。

(四)考核模块

1.理论笔试(初赛)

理论笔试采用闭卷笔答形式,个人独立完成。理论笔试考核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第二届新文艺行业技能竞赛商业摄影师项目技术工作文件》(附件4)。

2.技能实操(决赛)

技能实操以现场实操形式,个人独立完成。技能实操考核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第二届新文艺行业技能竞赛商业摄影师项目技术工作文件》(附件4)。

3.成绩计算及排名

初赛内容为理论笔试。初赛晋级决赛的比例在50%。

决赛内容为实际操作。竞赛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理论笔试成绩和实际操作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理论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实际操作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70%。

二、参赛选手

具有各赛项相关职业工作经历的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包括民营文化工作室、民营文化经纪机构、网络文艺社群等单位在职人员,独立文艺工作者、自由美术工作者,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在职人员,以及院校相关专业全日制在籍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1.凡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中国公民均可报名参赛,选手报名时应在四川地区学习或工作至少满一年。

2.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三级)及以上要求组织实施的摄影扩印服务人员(商业摄影师4-08-09-01,不分组),参赛选手原则上应具有该赛项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四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选手报名时应同步提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3.未取得赛项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原则上应从事所报名赛项职业(工种)工作5年以上。获得巴蜀文艺奖或入选四川省文联“百佳推优”工程的选手,其工作年限要求可放宽至三年,经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核准后参赛(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工作证明、加盖公章的社保流水等材料)。

4.全日制在校学生未取得赛项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经院校审核推荐,可报名参加本赛项。

5.本赛项同一单位选派选手原则上不得超过2人。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四川技能大师”“四川省技术能手”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本职业(工种)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以上年龄、工作时间计算均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竞赛实施

(一)初赛

1.时间(120分钟)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上午9:30-11:30

2.地点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梓潼校区(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永利街929号)

(二)决赛

1.时间(180分钟)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4:00开始

2.地点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梓潼校区(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永利街929号)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2.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所在报名参赛选手或单位需填写报名表和汇总表,并将盖章扫描件和WORD文档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档发指定邮箱),并将纸质材料原件快递至承办单位(收件截至日为*开通会员可解锁*,以快递送达为准)。

联系人:薛林(*开通会员可解锁*)、陈兴波(*开通会员可解锁*)

快递邮寄地址: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绵阳校区)

电子邮箱:2496899410@qq.com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报表表等附件1-4电子版下载二维码。

(四)技术说明会时间

技术说明会由裁判长围绕本项目的比赛规则、考核要素出题规范、试题主客观评判的方法和比赛执裁注意事项等内容,向报名参赛队做技术说明,时间安排在正式比赛前完成。

(五)报名程序

1.报名程序

直接向竞赛执行委员会办公室报名。

具体提交材料如下:

(1)填写《四川省第二届新文艺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附件1),加盖推荐或审核单位公章;

(2)填写《“四川技能大赛-四川省第二届新文艺行业技能竞赛”摄影扩印服务人员(商业摄影师)赛项报名汇总表》(附件3),加盖推荐或审核单位公章;

(3)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署“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在签署字样上加盖推荐或审核单位公章;

(4)近期大一寸白底彩色免冠电子照及纸质相片4张(规格:大一寸、白底彩色,其中1张贴于报名表上);

(5)各参赛单位可推荐一名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经验的裁判员(具有裁判员培训上岗证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并填写《四川省第二届新文艺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推荐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由组委会根据报名情况进行遴选或推荐;

(6)以上复印件、相片及报名表(电子版),盖章后的扫描或拍照电子文件,一同按要求压缩打包后发送到组委会指定邮箱。

(7)电子版报名材料注意事项:文件名称格式为:证件号码+姓名进行命名(注意,其中的“_”为下划线符号,不是减号)。命名示例:51*开通会员可解锁*121X_王子.rar,身份证中带有X的X需要大写,所有文件需要打包成zip格式的压缩包(请保持压缩包文件大小在50M以内)。

压缩文件包内文件包括:(1-4项为所有选手必须提供,第4项根据各自情况提供)

①《四川省第二届新文艺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附件1),加盖推荐或审核单位公章(扫描或拍照件和WORD文档);

②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署“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在签署字样上加盖推荐或审核单位公章(扫描或拍照);

③近期大一寸白底彩色免冠电子照;

④《“四川技能大赛-四川省第二届新文艺行业技能竞赛”摄影扩印服务人员(商业摄影师)赛项报名汇总表》(附件4),加盖推荐或审核单位公章(扫描或拍照件和WORD文档);

⑤按上文“三、参赛选手之“选手的条件和要求”中部分选手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工作证明、社保流水证明、工资发放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或拍照);

(六)参赛选手资格审核

由执行委员会对选手参赛资格进行审查。

(1)选手参赛资格审核由执行委员会负责。

(2)参赛选手不能是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四川省技术能手”、“四川工匠”的人员。

(3)参赛选手资格审核通过后其参赛资格才正式生效。

(七)制发参赛证

经执行委员会审查符合参赛要求的,归纳、整理后转发给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根据相关资料、选手信息制作参赛证,并在报到时发给参赛选手。参赛选手必须佩带由大赛经执行委员会制发的参赛证件,方可具有进入比赛场地的资格。

(八)竞赛细则

1.场次安排

根据参赛选手报名人数决定实际配置设备数量和实操竞赛场。

2.工位抽签

竞赛前,由技术工作委员统筹考虑参赛人数和设备台套数确定竞赛场次,工位抽签在赛前进行。

3.竞赛日程

竞赛前将根据参赛人数、竞赛批次等做出详细日程表。

(九)竞赛规则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并携(佩)戴大赛执委会制发的参赛证参加比赛。

2.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不得将相关技术资料和工具书带入赛场。所有的通讯工具和摄像工具不得带入比赛现场。

3.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4.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现场裁判员提问,参赛队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处理。

5.当听到大赛结束命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

6.现场统一提供相关资料及工具,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配发的各类工具、材料带离现场。

7.参赛选手在竞赛前进行抽签来决定竞赛工位,竞赛前10分钟检录进入竞赛工位,核对现场提供的竞赛设备、技术资料等。

8.操作时间根据要求执行;选手休息、如厕等时间均计算在竞赛时间内,竞赛过程中严禁接受任何形式场外指导。

9.竞赛及评分期间,对全部选手实行封闭式管理。选手休息室统一提供用餐和饮水。不得携带手机等移动通信或上网设备、复习资料等。

10.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劳动保护要求,接受裁判员、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监督和警示,确保设备及人身安全。

11.参赛选手若提前结束竞赛,应向现场裁判员举手示意,竞赛终止时间由现场裁判员记录,结束竞赛后应立即离开操作工位,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12.因设备自身故障导致选手中断竞赛,经确认后由大赛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四、竞赛奖励

(一)竞赛组委会按竞赛成绩为选手颁发获奖证书或参赛证书。若决赛实际参赛人数为3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决赛实际参赛人数达到100人及以上的,可按照比例设置奖项,原则上一、二、三等奖数量分别不超过决赛实际参赛人数的3%、6%、9%。同一等次奖项的获奖选手排名不并列。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外,但排名在决赛实际参赛人数前50%(含)的选手颁发优胜奖。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获奖总人数不得超过决赛实际参赛选手数量的50%。若确认下调参赛规模,奖项设置应酌情下调。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在竞赛项目设置外颁授任何其他名义的奖项。

(二)获得大赛各赛项决赛第1名且符合条件的选手,按程序优先推荐评选“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四川省三八红旗手”等,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当年或次年推荐。国家或我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对依据国家职业标准举办的技能类职业(工种)赛项,竞赛成绩合格者,由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向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按规定核发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选手已具有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不再重复颁发。

(四)竞赛组委会为参与工作的专家、裁判颁发聘书。

(五)对获得大赛各赛项决赛一、二、三等奖的选手,按照名次从高到低分别给予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的奖励。对获得优胜奖及以上的专家教练、培养单位分别给予1000元的奖励。鼓励各部门、市(州)和获奖获誉人才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奖励。

五、相关工作要求

本次竞赛将以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竞赛的程序、规则和要求进行竞赛全过程。

其中:裁判员须知、选手须知、成线争议评判、监督仲裁委解决、赛场规模要求、场地布局图、基础设施清单等要求详见《四川省第二届新文艺行业技能竞赛商业摄影师项目技术工作文件》(附件4)。

特此通知。

四川技能大赛

第二届新文艺行业技能竞赛摄影扩印服务人员

(商业摄影师)赛项竞赛执行委员会

2025年 11月11 日

附件1-3:附件1-3.docx

附件4:附件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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