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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2.5 计划工期修改为: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12月30日安装、调试完成,试运行三个月,办理竣工验收。)
2、原招标文件中“3.4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修改为:(1)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其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原招标文件中“3.8条” 删除。
4、原招标文件中商务评审中“企业信用”修改为:投标人的施工类“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诚信专项总分分值为准,诚信专项分值<95的不得分;95≤诚信分<97.5得0.33分;97.5≤诚信分<100得0.66分,诚信分≥100分的得1分。 (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 ” (以下简称“诚信专栏 ”)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专项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 ”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专项等级认定为 A 级,诚信专项分值计为 100 分。)
5、本项目招标文件、清单、图纸、设计方案、招标控制价以答疑时发布的为准。
6、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7、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答疑文件,并严格按照本次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本次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文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夜明珠路 62 号
联系人:朱虹光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夷陵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开发区汕头路东山康城 2 号楼 8 楼
联系人:何菁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