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新利得(天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8-27
发布于
天津静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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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新利得

(天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8608601

传真:68608698

通讯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金海道1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新利得(天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新利得(天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子富道 7 号

天津久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扩建项目,选址于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子富道7号,建筑面积5516.09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购置安装生产设备,预计年新增拆解废电线、电缆、废五金、废电机、废压缩机、废发动机等50000吨。

1.运营期剥线工序、破碎工序产生废气应分别经集气罩+四面软帘收集后共同通过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切割工序产生废气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2.运营期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沉淀后通过市政管网达标排入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湿式铜米机用水应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

3.合理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减振、消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运营期废机油、喷淋塔废水、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沾染废物应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包装、废布袋、除尘灰应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杂物、循环水池底泥、生活垃圾应委托城市管理部门统一处理,杜绝二次污染。

5.按照原市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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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