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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安宇亿融管道科技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8608601
传 真:68608698
通讯地址: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金海道1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天津安宇亿融管道科技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
天津安宇亿融管道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满井子路与静王满路交口西100米(天津市大邱庄金属管道科技园内) |
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
迁建项目,选址于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满井子路与静王满路交口西100米(天津市大邱庄金属管道科技园内),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租赁天津津满钢管厂闲置厂房,购置搬迁生产设备。项目迁建完成后,年产热浸塑钢管10000吨。 |
1.运营期浸塑废气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与加热炉燃气废气一并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固化、固化后冷却、端头修补、端头修补过程中冷却、修补及其冷却等工序废气应经两级活性炭箱处理后,与固化炉燃气废气一并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2.运营期冷却塔循环水应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沉淀后,达标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大邱庄综合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运营期噪声源应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扩口模具、废包装袋等应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应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杜绝二次污染。 5.按照原市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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