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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市鑫晟利达钢管制造有限公司新增钝化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8608601
传真:68608698
通讯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金海道1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天津市鑫晟利达钢管制造有限公司新增钝化设备项目 |
天津市鑫晟利达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
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林场路延长线1号 |
天津中盛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新增钝化设备项目,选址于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林场路延长线1号,车间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利用现有租赁生产车间,在2条焊管生产线基础上增加钝化工序。技改后,总产能不变,仍为年产高频焊管30000吨。 |
1.运营期钝化液配比用水应在钝化过程中蒸发消耗,不外排。 2.合理平面布置,采取厂房墙体隔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3.运营期钝化槽渣、废包装桶应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4.按照原市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6.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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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