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富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增上设备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4-10
发布于
天津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富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增上设备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8608601

传    真:68608698

通讯地址: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金海道1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富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增上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天津富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子达道 9 号

天津中盛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增上设备技术改造项目,选址于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子达道9号。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利用厂区现有闲置生产车间1,购置安装拆解平台、清洗设备、破碎设备、等离子切割机、气泵、空压机等生产设备和环保风机、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等环保设备,年拆解废发动机60000吨,废压缩机60000吨。

1.运营期卸油工序产生的 TRVOC、非甲烷总烃,人工拆解工序产生的 TRVOC、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应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2.运营期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运营期室内设备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室外设备应通过软管连接、基础减振、加装隔声罩等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布袋除尘灰应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废活性炭、槽渣、废油桶及沾染废物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应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杜绝二次污染。

5.按照原市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