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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铭惠农业设施科技有限公司镀锌带钢管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8608601
传真:68608698
通讯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金海道1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天津铭惠农业设施科技有限公司镀锌带钢管生产线扩建项目 |
天津铭惠农业设施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百亿道99号 |
天津中盛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镀锌带钢管生产线扩建项目,选址于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百亿道99号,建筑面积326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租赁天津盛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现有生产厂房,购置安装生产设备,建设7条钢管生产线,预计年产镀锌带钢钢管6万吨、带钢钢管4万吨,合计钢管10万吨。本项目建成后,公司总产能由年产3万吨镀锌带钢管扩建为年产钢管13万吨。 |
1.运营期钢管生产线对焊、高频焊接、补锌工序产生颗粒物应经集气罩收集后分别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2.运营期冷却水应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钝化液配比用水应在钝化过程中蒸发消耗,不外排;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定期委托专人清掏,不外排。 3.合理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墙体隔声,距离衰减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运营期废边角料、不合格品、金属渣、屑、废包装物、废焊丝、除尘灰、废布袋应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含锌除尘灰、含锌废布袋、含锌污泥、钝化废渣、废钝化液包装桶、废机油、废机油桶、沾染废物应暂存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应由城市管理部门统一清运,杜绝二次污染。 5.按照原市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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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