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区2026年北桥线梨沟桥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5-01
发布于
辽宁本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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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区2026年北桥线梨沟桥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山区2026年北桥线梨沟桥维修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本溪市财政局以《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对下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及专项资金(第一批)预算指标的通知》(本财指经〔20262317号)、《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对下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本财指经〔20262316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本溪市平山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平山区2026年北桥线梨沟桥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平交通发〔2026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本溪市平山区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计划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施工的招标人为本溪市平山区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溪市境内

2.1.2规模:北桥线梨沟桥,桥梁宽度:净7.0米+2*0.5米混凝土护栏,桥型结构:桥与河流交角90度,上部采用2孔跨径20米后张法预应力T梁,下部结构采用双柱式墩台,基础均为桩基础。桥梁长44.4米。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等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工程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4计划工期:152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完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具体以签订合同中约定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自实际验收之日起计算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下列①或②资质:

①同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完成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或拆除重建或维修改造公路桥梁工程施工,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

3.1.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项目总工(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主要人员应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如主要人员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原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的彩色影印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根据《辽宁省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主要人员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辽交公路规〔20253号)的规定,在“辽宁省交通工程主体信息库”中被设为锁定状态的人员,属于目前有在岗项目,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由于近期辽宁省将同期实施多个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任一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投标人中标后,如招标人发现有相同、重复情况,此中标人只能获得1个项目的中标资格。

3.6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如发现投标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在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1~3 年的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并完成公路建设养护市场交易主体身份诚信库入库。相关操作手册查阅网址: 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 z/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657日 23:59 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

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人,由招标代理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522 9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详见《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发布的本招标公告附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门户网站》(http://ggzy.ln.gov.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文件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8.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本溪市平山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本溪市平山区新欣街17号

邮 编:117000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 标 人:本溪市平山区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本溪市平山区新欣街17号

邮 编:117022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邮 编:110006

联 系 人:谭宏伟、何惧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86/*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22399829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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