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辽宁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基质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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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24
发布于
辽宁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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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辽宁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基质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6年度辽宁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基质沥青采购 (以下称为“本项目”)已由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6年全省交通运输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辽交规划〔2026〕15号)等 列入年度投资计划,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100% ,本项目招标人为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采购2026年度辽宁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所用70号、9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用于公路沥青路面施工的70号、9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性能等级应执行《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中道路石油沥青技术要求(气候分区2-2),交货地点为供应商在辽宁省范围内的固定存储库或招标人指定的SBS改性沥青加工地点,包装方式为散装。采购数量约为15万~20万吨,以最终实际提货数量为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供货周期与计划供货期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计划供货期:根据供货合同及招标人具体需求,服务期内不定期交货(主要供货期集中在每年的5~10月份),启动供货响应时间为采购方发出采购函之日起3日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可以为道路石油沥青材料的生产商,也可以为道路石油沥青材料的销售商。当拟投道路石油沥青产品生产商作为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时,其同一母公司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法定销售商视为生产商。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当投标人为道路石油沥青材料生产商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1A~5A所述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1A

资质要求

1.生产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生产商必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注:若生产商为境外厂商且所在国不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以提供所投沥青生产商的经营许可公示信息或安全生产承诺函或其他能证明安全生产的相关文件代替国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2A

财务要求

无。

3A

业绩要求

为本项目提供道路石油沥青的生产商:近5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交货完成日期为准),拟投沥青产品生产商所生产的道路石油沥青(必须是与本次拟投道路石油沥青原产地、沥青品牌均一致的沥青材料),用于公路工程项目的累计数量不少于10万吨。

注:(1)可以是生产商直接与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签订合同后供货,也可以是生产商授权的任一销售商与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签订合同后供货;(2)货物标的为基质沥青的,计合同数量的100%;货物标的为改性沥青的,计合同数量的95%;货物标的为乳化沥青的,计合同数量的50%。

4A

信誉要求

生产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近三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生产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A

其他要求

5A.1

生产商生产能力

为本项目提供道路石油沥青的生产商:生产工厂年生产能力不少于20万吨。

5A.2

产品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为本项目提供道路石油沥青生产商:必须具有能够证明拟提供的70号、9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合格且同时满足下述5A.3(拟供货本项目道路石油沥青的产品技术指标要求)所列全部技术指标要求的有效检测报告,出具检测报告的时间应在*开通会员可解锁*之后,出具检测报告的单位应为具备计量认证(CMA)资质、取得交通运输部颁发试验检测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

5A.3

拟供货本项目道路石油沥青的产品技术指标要求(沥青产品的技术指标以“产品质量合格检测报告”中的数据为准)

序号

技术指标

70号指标要求

90号指标要求

1

针入度25℃,100g,5s(0.1mm)

60~80

80~100

2

针入度指数PI

-1.5~+1.0

-1.5~+1.0

3

延度10℃,5cm/min(cm)

≥25

≥30

4

延度15℃,5cm/min(cm)

≥100

≥100

5

软化点TR&B(℃)

≥45

≥44

6

60℃动力粘度

≥160

≥140

7

含蜡量(蒸馏法)(%)

≤2.2

≤2.2

8

闪点(COC)(℃)

≥260

≥245

9

溶解度(三氯乙烯)(%)

≥99.5

≥99.5

10

薄膜烘箱试验TFOT(或RTFOT)后残留物质量损失(%)

≤±0.8

≤±0.8

11

薄膜烘箱试验TFOT(或RTFOT)后延度10℃(cm)

≥6

≥8

12

薄膜烘箱试验TFOT(或RTFOT)后针入度比25℃(%)

≥61

≥57

注:1.试验方法按照现行《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 3410-2025)规定的方法执行。用于仲裁试验求取PI时的15℃、20℃、25℃、30℃、35℃五个温度的针入度关系的相关系数不得小于0.997。

2.老化试验以采用薄膜烘箱试验(TFOT)方法为准;允许采用旋转薄膜加热试验(RTFOT)代替。

5A.4

交货能力

交货地点具备装车线可供沥青运输车辆装货提运。

5A.5

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类似项目供货管理经验。

当投标人为沥青材料销售商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1B~5B所述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1B

资质要求

1.销售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一家(或多家)生产商对销售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且每一个生产商都满足上述1A、3A、4A、5A.1、5A.2、5A.3对道路石油沥青生产商的要求。

2B

财务要求

无。

3B

业绩要求

销售商近5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交货完成日期为准),为公路工程项目供应道路石油沥青的累计数量不少于10万吨。

注:(1)销售商直接与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签订合同后供货;(2)货物标的为基质沥青的,计合同数量的100%;货物标的为改性沥青的,计合同数量的95%;货物标的为乳化沥青的,计合同数量的50%。

4B

信誉要求

销售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近三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销售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B

其他要求

5B.1

交货能力

交货地点具备装车线可供沥青运输车辆装货提运。

5B.2

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类似项目供货管理经验。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本项目所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以不同投标人的名义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同一品牌的道路石油沥青生产商仅允许授权一家销售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同一品牌的道路石油沥青生产商和其授权销售商不得以不同投标人的名义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并完成公路建设养护市场交易主体身份诚信库入库。相关操作手册查阅网址: 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6 4 30 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

4.3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5 15 9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发布的本招标公告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ln.gov.cn)、《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文件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8.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处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号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部门:中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128号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 标 人: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128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 系 人:袁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1幢4-5层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网 址:https://zzhw.ciecc.com.cn

    邮 箱:zzhwzh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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