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省道小灯线 (小市至高官镇 )修复养护工程、本溪市国道集本线水洞大桥(左幅)桥梁维修养护工程、本溪市国道集本线水洞大桥(右幅)桥梁维修养护工程、本溪市国道集本线八盘岭东桥桥梁维修养护工程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4-21
发布于
辽宁本溪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本溪市省道小灯线(小市至高官镇)修复养护工程、本溪市国道集本线水洞大桥(左幅)桥梁维修养护工程、本溪市国道集本线水洞大桥(右幅)桥梁维修养护工程、本溪市国道集本线八盘岭东桥桥梁维修养护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本溪市省道小灯线(小市至高官镇)修复养护工程、本溪市国道集本线水洞大桥(左幅)桥梁维修养护工程、本溪市国道集本线水洞大桥(右幅)桥梁维修养护工程、本溪市国道集本线八盘岭东桥桥梁维修养护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6年全省交通运输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辽交规划[2026]1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以《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本溪市省道小灯线 (小市至高官镇 )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工程[2026]179号)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本溪市国道集本线水洞大桥(左幅)桥梁维修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工程[2026]118号)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本溪市国道集本线水洞大桥(右幅)桥梁维修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工程[2026]117号)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本溪市国道集本线八盘岭东桥桥梁维修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工程[2026]11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省计划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施工的招标人为本溪满族自治县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溪市省道小灯线(小市至高官镇)修复养护工程位于省道小灯线本溪市本溪县境内,路线起于上堡与抚丹线交叉 ,终于高官镇与柞本线相交,设计桩号为KO+000-K20+653,全长20.653公里。

水洞大桥(左、右幅)位于国道集本线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境内,原桥建于2003年,中心桩号K290+975,桥梁全长432.1米,桥面宽净9米+2×0.5米混凝土护栏,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下部结构采用重力式桥台、扩大基础、柱式墩、桩基础。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汽车-超20级。经多年运营,桥梁出现桥面铺装损坏、伸缩缝失效、混凝土裂缝、混凝土破损等病害,为保证桥梁行车安全和结构耐久,对桥梁进行维修处治。

八盘岭东桥位于国道集本线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境内,原桥建于2006年,中 心桩号K266+417,桥梁全长158.3米,桥面宽净19.5米+2×0.5米混凝土护栏,上部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梁,下部结构采用重力式桥台、扩大基础、柱式墩、桩基础。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汽车-超20级。经多年运营,桥梁出现泄水管堵塞、混凝土裂缝、混凝土破损等病害,为保证桥梁行车安全和结构耐久,对桥梁进行维修处治。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中全部工程内容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交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共计153日历天(实际日期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

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桥梁养护甲级资质”及“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

投标人业绩同时满足以下第①、②项的要求:

①投标人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额不少于1700万元的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维修)二级及以上等级干线公路工程施工,且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

②投标人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额不少于180万元的新建(或改扩建,或拆除重建,或维修加固,或修复养护)干线公路桥梁工程施工,且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或者完成过1个干线公路工程【其中合同内容中至少包含1座合同额不少于180万元的新建(或改扩建,或拆除重建,或维修加固,或修复养护)桥梁工程】施工,且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

注:(1)同一个项目的业绩可以同时满足以上第“①和②”项业绩要求。

(2)养护维修是指维修改造、大修、中修、修复性养护,但不包括仅对路面面层处理的微表处、热再生、稀浆封层等预防性养护,下同。

(3)干线公路不包括县道、乡道、村道(农村公路)。

(4)企业业绩应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录入并通过审核。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

要求

1.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2.投标人拟任项目总工(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如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原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的彩色影印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根据《辽宁省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主要人员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辽交公路规〔2025〕3号)的规定,监管平台中所有在建项目的主要人员,均在“辽宁省交通工程主体信息库”中被设为锁定状态的人员,属于目前有在岗项目,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上述锁定状态人员“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

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建立信用档案,并及时在系统中完成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的备案或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未录入或未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由于辽宁省将同期组织多个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任一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投标人中标后,如招标人发现有相同、重复情况,此中标人只能获得1个项目的中标资格。

3.6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如发现投标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在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1~3年的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完成注册后,请投标人于20264211700分至20264272359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自行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

4.3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招标文件售价:0元。

4.5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2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数字证书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

5.3投标人自行准备CA锁及相关解密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线上解密工作。

5.4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1)驱动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5.5逾期上传的、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发布的本招标公告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x.gov.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8.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本溪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本溪满族自治县县政府后楼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 标 人:本溪满族自治县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本溪满族自治县观音阁街道长江路书苑巷17号

联 系 人:魏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16层

联 系 人:徐超、王丹、闫晓凤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LNCTZBDL@163.com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