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信息化建设三标(数据资源池及水利智慧使能平台)项目,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有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提出异议,经招标人调查和行政监督部门核实,异议事项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此次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人决定对本项目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单志朋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