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儿童医院音像材料策划制作服务采购项目预算调研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6-04-02
发布于
吉林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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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对音像材料策划制作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预算调研,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长春市儿童医院音像材料策划制作服务采购

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2.1 采购需求一览表

2.2 视频制作技术标准

(一)视频规格要求

(二)制作标准要求

画面质量:画面清晰、色彩协调、构图专业,需使用专业灯光设备布光

配音要求:普通话标准,语速适中,专业配音录制

字幕规范:全程标准中文简体字幕,字体清晰、位置合理、同步准确

音乐音效:选用无版权纠纷或已获授权的背景音乐及音效

动画制作:如涉及MG动画或3D建模,需原创设计,拒绝模板化素材

(三)视频内容方向

视频内容应围绕儿童健康主题,包括但不限于:

1. 健康科普类:儿童常见病预防、营养膳食、生长发育、心理健康等。

2. 政策宣传类:优化生育政策、基本公卫服务、医保政策等。

3. 医院文化类:医院形象宣传、科室介绍、专家风采、人文故事等。

4. 活动记录类:义诊活动、学术会议、节日主题活动等。

5. 服务推广类:家庭医生签约、个性化服务包(如“明眸皓齿包”“脱敏卫士包”“轻苗成长包”等)宣传。

6.以“专业科普+沉浸式体验+亲子互动”为核心,结合医院工作重点、季节特点、节日主题、儿童健康需求,打造全年12月、12场形式创新、内容实用的线上或线下主题活动,实现“线上引流→线下到场→深度体验→线上传播”的闭环。

7.平台运营:完成抖音、快手、视频号、小红书四大平台医院官方账号精细化运维,实现粉丝号稳步增长,平台总播放号年度破百万。

2.4 交付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经营范围包含影视制作、广告技术、摄影摄像服务或相关内容

3. 具有专业的制作团队,包括导演、摄像、剪辑、后期制作等人员。

4. 拥有专业拍摄设备:4K摄像机、专业灯光、航拍器、稳定器等。

5. 具有同类项目成功案例:近三年内至少完成过医疗或事业单位宣传片/科普视频制作项目。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报价要求

1. 报价方式:供应商须按以下格式提交报价单(加盖公章)

2.报价内容:报价须为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创意策划费、脚本撰写费、拍摄制作费、配音配乐费、后期剪辑费、设备租赁费、人员劳务费、交通差旅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将报名材料加盖公章后密封送至长春市儿童医院8楼宣传科。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_4_月_9_日_16_时

4.联系人及电话:夏兵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说明

1. 供应商须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参与资格,并列入医院采购黑名单。

2. 本项目不收取任何报名费、保证金。

3. 医院有权根据实际需求调整采购内容,最终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4. 成片完成后,供应商需根据医院要求免费进行修改调整,直至医院确认为止。

5. 报价文件一经递交,不得撤回或修改,除非采购人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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