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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编号:洛龙政采竞磋-2026-11
2. 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农业农村局洛阳市南山生态公园提升苗木移植项目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5.评审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成交情况
包号 工程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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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木、地被的移栽 |
林州海之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林州市采桑镇政府院内东三楼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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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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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洛阳市洛龙区农业农村局洛阳市南山生态公园提升苗木移植项目 |
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
20日历天 |
韩艾莉 |
豫241151712947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红波(组长)、张路伟、鲁志娟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印发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标准收取。由成交单位支付,金额2198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人:林州海之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评审总得分为88 分;
八、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洛龙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12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熊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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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天汇中心1802室
联系人:任双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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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双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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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pdf
评标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