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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点坐标如下:
武威市凉州区鸿源通沙厂建筑用砂矿采矿权范围(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
点号
X
Y
点号
X
Y
1
4217021.73
34564529.27
13
4217497.53
34564326.94
2
4216997.53
34564167.94
14
4217670.56
34564144.93
3
4217003.53
34564058.94
15
4217770.61
34563870.64
4
4216991.53
34564005.94
16
4217713.64
34563772.77
5
4217090.53
34563929.94
17
4217954.87
34563638.86
6
4217097.53
34563927.94
18
4217980.90
34563843.42
7
4217066.53
34563827.94
19
4217949.33
34563949.50
8
4217256.53
34563772.94
20
4217490.14
34564387.29
9
4217431.53
34563624.94
21
4217432.12
34564352.83
10
4217498.54
34563676.94
22
4217370.22
34564248.19
11
4217457.53
34563894.94
23
4217170.42
34564282.29
12
4217509.53
34563914.94
24
4217196.68
34564501.39
资源开发利用要求及出让年限、开采方式、开采标高以最
终评审通过的“开采方案”为准确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
地复垦要求以最终评审通过的《矿区生态修复方案》为准确定。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的营利法人或者
非营利法人中的企事业单位法人。
2.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3.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
违法名单”,且不存在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逾期不履行
的情形。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失
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和“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
营单位”。
5.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出让公告、提交报名文件和资格审查
(一)出让公告
2026 年 1 月 28 日至 2026 年 3 月 2 日。
(二)提交报名文件
1.报名时间
2026 年 1 月 28 日 8:30 至 2026 年 3 月 2 日 17:00。
2.网上报名
(1)意向受让方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数
字证书(CA)互认共享平台”http://ggzyjy.gansu.gov.cn/gg
zyjy/c112581/fwxx_yhzc.shtml 进行主体用户名(手机号)信息
的注册。
(2)意向受让方使用注册的主体用户名(手机号)登录甘肃
省公共资源交易“一网通办”系统(网址:https://sjfz.ggzyj
y.gansu.gov.cn:19004/?ticket=&authCode=&platformCode=126
223*开通会员可解锁*C#/login),进入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以
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并登录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电子服务系统(V2.0)”,在线提交竞买报名申请,获
取保证金账户。
3.缴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额为 40 万元,竞买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以
转账或电汇的方式,将竞买保证金一次性缴纳至武威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开设账户,以收到短信或电子服务系统中显示的开户银
行和账号为准,缴纳截止时间:2026 年 3 月 2 日 17 时。
4.竞买人资格审查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提交书面竞买申请资料后,由武威市自然
资源局凉州分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6 年 3 月
2 日 17 时 30 分止。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发放《竞买资
格确认表》,确认其竞买人资格。
5.报名材料
(1)交易申请表(在交易系统中下载)
(2)资格文件
①单位竞买需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报告。以竞买登记时间至出
让公告结束时间内的查询结果为准。
(3)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六、出让方式、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一)出让方式:网上挂牌
(二)挂牌时间
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6 年 3 月 3 日至 2026 年 3 月 17 日 10 时止
(三)出让起始价及增价幅度
出让起始价:40 万元,增价幅度:
2 万元或 2 万元的整数倍。
(四)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1.本次采矿权出让为有底价挂牌,采用增价报价方式,加价
幅度为 2 万元
2 万元的整数倍,首位报价的竞买人,可以挂牌起
始价报价;随后所有竞买人以报价先后顺序在现挂牌价基础上以
公告公布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进行增价报价。
2.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如在挂牌期限内只有
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底价,挂牌成交。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
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七、出让合同签订
(一)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
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须在 5 个工作日内到武威市自然资源局
凉州分局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如未按规定时间签订《采
矿权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
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二)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将于《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5 个工
作日内通过自然资源部网站、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武威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10 个工作日。
八、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
竞得人应按《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武威市自然
资源局凉州分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采矿权出让合同》
签订后,竞得人需按照《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
(财综〔2023〕
10 号)《采矿权出让合同》等相关文件要求一次性缴纳采矿权出
让收益。
九、采矿权登记办理
竞得人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后,
到武威市自然资源凉州分局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
十、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1.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
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
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出让人对此不作任何
承诺。竞买人要自行考察和踏勘,详细了解矿山情况、地理环境
和矿产资源开发中的有关风险及影响等因素。竞买申请人提交申
请并参加竞买,即视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
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2.竞买人通过注册的“用户名(手机号)密码”或“CA 数字
证书”登录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竞买人应
当对以其用户名和 CA 数字证书进行的所有活动负法律责任。因竞
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1)因未及时登录交易系统、未及时关注相关竞价信息、未
及时出价等导致没有参加竞价活动的;
(2)因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或操作不当等原因
导致无法正常出价的;
(3)因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
而导致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
3.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表明认同和接受网络竞价的
客观状态、竞价系统传导给客户端的标的图文信息、成交价等。
由于互联网存在不稳定因素,不排除竞价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包
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
意攻击等风险,使用网络竞价系统的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
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
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网络竞价中断、竞价结果
异常或其他异常情况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如果因竞
买人操作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本次采矿权出让属已有采矿权未动用未处置资源出让,不
属于空白区新立采矿权。若竞得人非原采矿权人,需补偿原采矿
权涉矿相关资产及投入(以双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值为准),方
可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
5.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要符合凉州区产业规划要求,明确产业
发展方向后,加快勘查开发步伐。
6.采矿权出让期限、生产规模和开采标高等采矿权信息以最
终评审通过的“开采方案”为准确定,到期后可按规定进行延续。
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
业权管理政策,依法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
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绿色矿山,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
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
生态。
7.本次出让标的为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及其他物权。
采矿权出让后,竞得人在进行开采前,必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
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土地、林草、
湿地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审批手续。竞得人违反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矿区范围内涉及地上附着
物(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林草、果木、坟墓、管线等)的拆迁补
偿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因采矿活动所涉及土地、林地、
道路、附着物等权益问题,从而导致矿山无法按期进行建设和生
产的,竞得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和损失,出让人不承
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8.竞得人在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
田、城市规划区、林地、草地、湿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
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若存在与已设矿业权范围重叠,需按
要求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或出具不影响已设矿业权人权
益承诺。
9.竞买人竞得采矿权后,须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进行建设
和开采,在矿山正常运营一年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未按要求在
期限内达标的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有序退出。
10.竞买人竞得采矿权后,应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
按照经批准的《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
复义务。竞得人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恢复等义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
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11.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一旦成为竞得人,如未能按出让公
告履行责任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签署《采矿权出让成交
确认书》、未及时签署《采矿权出让合同》、未及时缴纳采矿权
成交价等),将构成本出让公告规定的违约行为,出让人有权追
究其违约责任。
十一、对交易矿业权提出异议的方式
在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送武威
市自然资源局凉州分局。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二、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
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并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
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的竞买人,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要求,对失信主
体信息进行记录、管理、公开,进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十三、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武
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出
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
关注。
2.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可自行现
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
自行承担。
3.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
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4.其他未尽事宜,由武威市自然资源局凉州分局负责解释和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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