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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甘肃省省级行政事业
单位国有资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省级行政事业单
位国有资产交易规则》《庆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
规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庆城县人民政府批准,庆城
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委托我公司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 号标的:庆城县马岭镇 09 号资产(原马岭轻烃厂)
,
位于庆城县马岭镇,土地面积 5530.26 ㎡(约合 8.3 亩)
。
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出让年限 40 年。主要规划指标:容积
率:不大于 2.5(不含地下部分的建筑面积)。建筑密度:不
大于 45.0%。建筑高度:≤24m(自室外地平算起)
。绿化绿
地率:不小于 20.0%,并确定绿地的位置、布局以及各分块
面积。参考价:208 万元。
2 号标的:庆城县马岭镇 10 号资产(原钻二车队)
,位
于庆城县马岭镇,土地面积 7370.89 ㎡(约合 11.06 亩)
,
房屋建筑物面积 1309.01 ㎡,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
限 50 年。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不小于 0.8(不含地下部分
的建筑面积)。建筑密度:不小于 40.0%。建筑高度:≤24m
(自室外地平算起)
。绿化绿地率:不大于 15.0%,并确定绿
地的位置、布局以及各分块面积。参考价:220 万元。
3 号标的:庆城县驿马镇 03 号资产(驿马供销社北院),
位于庆城县驿马镇,土地面积 1236 ㎡(约合 1.85 亩)
,房
屋建筑物面积 385.79 ㎡,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出让年限
40 年。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不大于 2.5(不含地下部分的
建筑面积)。建筑密度:不大于 45.0%。绿化绿地率:不小于
20.0%,并确定绿地的位置、布局以及各分块面积。参考价:
74 万元。
4 号标的: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报废资产,环卫
作业车 9 辆(其中:挂臂式垃圾车 1 辆,小型吸污车 1 辆、
垃圾清洗清扫车 2 辆、推土机 1 辆、压缩式垃圾车 1 辆、电
动保洁车 3 辆)
;机械设备 7 项(其中:公共自行车 593 辆、
锁具 224 个、地板 112 个、控制箱 16 个、电瓶 15 个、草坪
机 7 个,白护栏 614 节)。参考价:28.5 万元。
二、展示时间及地点:
展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意竞买者请自行到
标的现场踏勘,费用自理,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展示地点:1 号标的庆城县马岭镇;2 号标的庆城县马岭
镇;3 号标的庆城县驿马镇;4 号标的庆城县城市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队。
三、拍卖时间、地点、竞价方式
1.拍卖时间:2026 年 3 月 30 日 15:30。
2.拍卖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
3.竞价方式:线上竞价。
四、竞买人范围及竞买申请有关事项:
1.1.2.3 号标的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单
位和其他组织,4 号标的竞买人须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
备案登记证明的法人单位,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接
受联合竞买。
2.有意竞买者可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 15 时 30 分至 202
6 年 3 月 30 日 10 时,自行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权益类电
子交易系统”(http://125.75.150.23:4000/u/logincq),
免费获取《拍卖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
注:初次注册用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
ww.qysggzyjy.cn),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版块点击
“用户注册”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操作;
详细操作流程见网站首页“下载中心”《庆阳市公共资源交
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用户手册》
。
五、竞买保证金缴纳事项:
1.1 号标的竞买保证金壹佰万元整(
¥1000000 元);2
号标的竞买保证金壹佰万元整(
¥1000000 元);3 号标的
竞买保证金叁拾伍万元整(
¥350000 元);4 号标的竞买保
证金壹拾万元整(
¥100000 元),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
间为准。竞拍不成功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按照庆阳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庆城分中心保证金退付规定办理。
2.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银行: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城支行
开户单位: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庆城分中心
账 号:61*开通会员可解锁*951
3.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30 日 10 时
(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特别告知事项
1.本次拍卖标的以展示现状为准,拍卖资料仅供参考,
标的交付面积以相关部门实际测量为准,公告面积和实际面
积有误差,不影响成交结果。
2.竞买人应在竞买登记前进行实地踏勘,并向有关单位
了解、核实标的相关情况,对自己竞买标的物的行为承担法
律责任。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拍卖成交公示期满后 3 日内
向拍卖人支付不高于总成交价款 3.95%的拍卖佣金,持《拍
卖成交确认书》到委托方办理成交款缴纳事宜,并承担标的
测绘费、鉴定费、评估费。
4.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全部费用后,
凭我公司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与委托方联系完成
标的交割相关事宜。
5.1、2、3 号标的拍卖成交后,标的范围内已评定为DSU
级的建筑物必须自行拆除,不得维修加固或留存。建筑物拆
除及垃圾清运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无关。建筑
物拆除、垃圾清运过程中严格按要求采取相关措施,执行相
关安全规定,若发生安全事故与委托人无关。
6.4 号拍卖标的在标的存放地进行交付,需切割、拆除
的标的由买受人负责拆除、外运,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
自行承担。搬移、装卸及拉运过程中买受人应自行做好安全
防护措施,拉运车辆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保证资产
拆除拉运全过程安全。如发生任何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均由
买受人全部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具体详见《拍卖文件》。
七、联系方式:
1.委托人:庆城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拍卖人:庆阳雅德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刘先生
庆阳雅德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