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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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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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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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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格审查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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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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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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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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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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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第一章招标公告
包兰铁路银川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
监理、监测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4-1262*开通会员可解锁*9J-2*开通会员可解锁*9-9
招标编号:BLTL-SB
1.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包兰铁路银川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已由《国铁集
团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包兰铁路银川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
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25〕4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包兰铁路银川至中
卫段扩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宁水审发〔2025〕67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建设管理工作的项目管理机
构为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由国铁集团、宁夏回族
自治区人民政府合作建设。项目资本金比例70%、计47.4亿元,其中国铁集团承担20.7亿
元,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使用自筹资金等安排;宁夏回族自治区人
民政府承担26.7亿元(含征地拆迁费6亿元),由地方政府按照相关规定自筹资金安排。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工程建设指挥部,本次招标项
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兰铁路银川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位于银川市金凤区、西 夏区和永宁县、吴忠市
青铜峡市、中卫市中宁县和沙坡头区等3市6县(区),属改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包兰铁路银川南 至黄羊湾段增建二线 122.936公里,改建既有线(含病害整治)工程
7.663公里,新建太中银疏解线5.372公里,改扩建银川客整所、迎水桥编组站、中卫站
及中宁电厂专用线等,其中:正线 段路基长度119.470公里、太中银疏解线工程路基长
度3.640公里,正线段新建桥梁3.466公里/33座、太中银疏解线工程新建桥梁1.732公里
/2座。改建车站10座、改移道路13.179公里/37处,新建线路所1座等。项目总占地面积
452.24公顷,土石方挖填总量806.25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 674097.70万元,总工期42
个月。
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水土保持静态、动
态及自主验收并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备之日止。
2.3 招标范围:
6
1.包兰铁路银川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包括宁夏回族自治区水
利厅《包兰铁路银川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宁
水审发〔2025〕67号)、《包兰铁路银川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要
求的施工期及静态、动态及自主验收并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备前的水土保持监理、监测
全部技术服务工作。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编号如下:
(1)水土保持监理BLTL-SBJL标段: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包兰铁路银川至中
卫段扩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宁水审发〔2025〕67号)、
《包兰铁路银川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
的施工期间的水土保持监理工作。设置现场项目部,完善监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办公
及实验设备安装、调试,按施工组织计划,建立水土保持专项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和各项
管理制度;及时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对本项目水保人员进行培训;组织机构需满足
工作需要;监理工作的频次和方法必须符合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指挥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
求,并每月将监理成果及现场无人机采集影像提供给指挥部;及时填写监理日志及相关资
料;编制各阶段水土保持监理报告,协助指挥部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的检查以及开展
相关的宣贯培训工作,并配合完成项目水土保持静、动态验收及自主验收、核查等工作。
(2)水土保持监测BLTL-SBJC标段: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包兰铁路银川至中
卫段扩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宁水审发〔2025〕67号)、
《包兰铁路银川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水土
保持监测设置现场项目部,组织机构需满足工作需要。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包括记录制
度、报告制度、例会制度等,开展的施工期间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对监控监测数据和每
日发生的问题和处理结果记录在案,并应将有关情况通报承包商和指挥部。编制监测计划,
并按制定的计划监测,监测工作的频次和方法必须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环评及批复、编
制水土保持监测月度、季度报告,协助指挥部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的检查以及开展相
关的宣贯培训工作,并配合完成项目水土保持静、动态验收及自主验收、核查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对各标段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BLTL-SBJL标段:
3.1.1 本次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资质、业绩、
人员、检测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 资质要求: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3 业绩要求:*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近五年)承担过铁路或类似工程项目的水
土保持监理业绩。
6
3.1.4 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和水土
保持专业高级职称工程师资格,具有水土保持监理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应为本单位正式
职工,附其社保证。
3.1.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2 BLTL-SBJC 标段:
3.1.1 本次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资质、业绩、
人员、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1.2 资质要求:具备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
评价证书的3星及以上资质证书。
3.1.3 业绩要求:*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近五年)承担过铁路或类似工程项目的水
土保持监测业绩。
3.1.4 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土保持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技术职
称,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测培训证书,且具有5年以上从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
经历。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附其社保证明。
3.1.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二)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
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结果为准;
(4)其他情形: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年度
-2024年度合法的财务报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企业自成立
之后的第一个财务年度至 2024年度合法的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或冻
结,不处于停标状态。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 年 2 月 7 日 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2 月 12 日 0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下同,
节假日不休息。
)
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gansu.gov.cn)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6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需要说明的有关事宜具体为: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
文件发布的下载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n×24小时,n≧5)。投标人因未在网上注册和未
按时在网上投标登记而导致投标无效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 获取地点: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
5.3 获取方式:在线免费获得。
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
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
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 3 月 17 日 9 时 00
分 , 投 标 人 应 在 截 止 时 间 前 通 过 甘 肃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上 开 评 标 系 统
(http://wskpb.ggzyjy.gansu.gov.cn/OpenTender/logi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或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本 项 目 的 开 评 标 活 动 通 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
http://wskpb.ggzyjy.gansu.gov.cn/OpenTender/login)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
间)前登陆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
文件”,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您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
传已固化投标 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
上传已固化投标文 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网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 3 月 17
日 9 时 00 分;
网上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楼第
开标厅(本项目采用线上开标)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6.4 网上开标系统:http://wskpb.ggzyjy.gansu.gov.cn/OpenTender/login
6.5 所有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将投标文件纸质
版(1正本1副本)及电子版(电子文件采用可编辑word 版和PDF版两种格式,分别存储在
U盘和光盘中,在明显部位注明投标人和申请标段)五天内寄达招标人,内容必须与上传
至开评标系统的投标文件内容一致,且签章齐全,若有不符以网上上传文件为准。投标
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中
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g.com)上发布。
6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41号
邮
编:750021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联 系 人:仇国宁、丁大强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电子邮箱:1979323981qq.com
开户银行:/
账
号 :/
监管部门: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东路 383 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部门: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129 号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编:730000
2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工程建设指挥部地 址 : 银 川 市 西 夏 区 北 京 西 路 43号联系人:丁大强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无
1.1.4
招标项目名称
包 兰 铁 路 银 川 至 中 卫 段 扩 能 改 造 工 程 水 土 保 持 监 理 、监测
1.1.5
项目建设地点
银 川 市 金 凤 区 、西 夏 区 和 永 宁 县 、吴 忠 市 青 铜 峡 市 、中卫 市 中 宁 县 和 沙 坡 头 区 等 3市 6县 ( 区 ) 。
1.1.6
项目建设规模
包兰铁路银川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包括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包兰铁路银川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宁水审发〔2025〕67号)、《包兰铁路银川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要求的施工期及静态、动态及自主验收并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备前的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全部技术服务工作。
1.1.7
项目工期
本项目建设总工期42个月(含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
1.1.8
建 筑 安装 工 程 费 /工 程
概 算
本项目批复概算为47.4亿元。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国铁集团资本金、宁夏回族自治区资本金及国内银行贷款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及内容
包兰铁路银川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包括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包兰铁路银川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宁水审发〔2025〕67号)、《包兰铁路银川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要求的施工期及静态、动态及自主验收并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备前的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全部技术服务工作。
1.3.2
服务期限
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水土保持静态、动态及自主验收并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备之日止。
1.3.3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1.3.4
标段划分情况
划分为 2 标段,BLTL-SBJL\BLTL-SBJC 标段。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信誉
(1)资质要求:见附表2-1。(2)财务要求:见附表2-1。(3)业绩要求:见附表2-1。(4)信誉要求:见附表2-1。(5)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附表2-2。(6)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技术负责人要求:见附表2-2。(7)监理/监测设施设备要求:见附表2-3。(8)其他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 接 受 : BLTL-SBJL、 BLTL-SBJC标 段□接受:/标段
联合体要求:/
22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
形
( 1)在“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 在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 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结果为准;(4)其他情形:/。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
前提出问题
时间:/
形式:/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
形式
招 标 人 在 甘 肃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上 发 布 , 招 标 人 不 再 另行通知。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12.3
偏差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资料
见总则2.1要求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件
时间 : 2026年 2月 25日 18时 00分 前 。
形 式 : 签 章 扫 描 版 及 可 编 辑 word文 档 版 同 时 发 邮 箱1979323981@qq.com。
2.2.2
招 标 文 件 澄 清 发 出 的形式
招 标 人 在 甘 肃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上 发 布 ,不 再 另行通知。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时间:2026年 2月 26日 18时 00分
形式:招标人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时间:2026年 2月 26日 18时 00分 。招标人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修改
时间:2026年 2月 26日 18时 00分
形 式:由 投 标人 自 行 下 载 查看 ,招 标 人默 认 申 请人收到文件澄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见总则3.1.1要求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3
报价方式
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技术服务报酬清单 ”要求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YZTL-SBJL 标段:114.04万元YZTL-SBJC 标段:120.50万元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技术服务报酬清单”要求。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的90个日历天。
22
3.4.1
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要求,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含其他国家认可的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投标保证金金额为:YZTL-SBJL 标段:2 万元(大写:贰万元整)YZTL-SBJC 标段:2万元(大写:贰万元整)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
证金的情形
/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22年至2024年(近3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
的时间要求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近5年)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
况的时间要求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近3年)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
案
■不允许□允许
3.7.3(B)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
要求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单位电子印章,固化上传即可,不需要法人或委托人电子签章。
3.7.3(B)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除此之外不要求逐页签字、盖章。
4.1.1(B)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执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要求。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包兰铁路银川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项目投标文件在 2026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封套上标明“正本 ”和“副本 ”字样,封套还应写明以下内容: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
4.2.1
投标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是,退还时间: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确定方式:专家按规定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
人的人数
1-3家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g.com)上发布。公示期限:3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
中标人
□是■否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额的10%。□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否■是,具体要求:见本表13款相关规定。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须知正文中条款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中“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改为“以书面形式提出(将签章扫描版及可编辑word文档版同时发邮箱1979323981@qq.com)”。
22
11
纸质版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采用胶订、平订或线订等,不得采用活页方式。双面打印,目录单独编制页码,书脊处打印“招标项目名称+标段+投标人名称”。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电子文件使用MicrosoftOffice制作,可编辑版和PDF版两种格式,存储在U盘中,在明显部位注明申请人和标段)。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所有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将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及电子文件5天内寄达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工程建设指挥部(邮政邮寄,到付拒收)。内容必须与上传至开评标系统的投标文件内容一致,且签章齐全,若有不符以网上上传文件为准。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邮寄地址:银川市北京西路41号联系人:丁大强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2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请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以邮政快递方式5日内邮寄给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邮寄地址同投标文件邮寄地址。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请各投标人将银行保函在开标前24小时之前以邮政快递方式邮寄给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工程建设指挥部,邮寄地址同投标文件邮寄地址。
13
其它
1.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依据和标准:中标单位在中标公告期结束后须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依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9〕421号)制定的标准收取服务费。2.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为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http://wskpb.ggzyjy.gansu.gov.cn/OpenTender/login)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您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网上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网上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楼第 开标厅(线上开标),兰
州市雁兴路68号开标系统网址(http://wskpb.ggzyjy.gansu.gov.cn/OpenTender/login)。上传文件过程中出现解密失败无法上传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部分解决,技术部门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
22
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监测进
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监理/监测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及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监理/监测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标段划分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5 监理/监测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主要监理/监测人员/技术负责人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设施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22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
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
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监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
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
的(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为准,网址
https://wenshu.court.gov.cn/);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22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
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
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
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
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
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
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
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2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
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
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
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
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
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
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
面形式或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22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监理/监测报酬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监理/监测大纲;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3.1.2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
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
(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
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监测报酬清单。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监测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
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
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
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
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
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2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
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
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
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
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
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
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
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委托
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
标明序号。
3.5.4“正在承担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
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监测合同的相关情况,
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22
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
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只填写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信息,并应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劳动合同和社
保缴费证明、相关业绩证明扫描件。
3.5.7“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施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设施设
备。
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规定
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
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
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
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
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监测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
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监测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
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
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
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
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
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2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
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
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
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
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
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监测服务期限
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宣布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
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
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
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
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
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
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4 否决投标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4)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5)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
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2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
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
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
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
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
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
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
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
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
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
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
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
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2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
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
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
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
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
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
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
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
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附表2-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BLTL-SBJL标段
序号
项目
要求
1
资质
要求
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
财务
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度-2024
年度合法的财务报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
供企业自成立之后的第一个财务年度至2024年度合法的财务报告,财
务状况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不处于停标状态。
3
业绩
要求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近五年)承担过铁路或类似工程项目的水土
保持监理业绩。
4
信誉
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
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
)查询结果为准;
4.其他情形:/
注:1.较严重质量安全问题是指国铁集团通报或铁路局集团公司、铁路公司发现并
作出通报处理的。
2.诉讼和仲裁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监理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
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26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BLTL-SBJC标段
序号
项目
要求
1
资质
要求
具备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
价证书的3星及以上资质证书。
2
财务
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度-2024年
度合法的财务报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企
业自成立之后的5第一个财务年度至2024年度合法的财务报告,财务状
况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不处于停标状态。
3
业绩
要求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近五年)承担过铁路或类似工程项目的水土保
持监测业绩。
4
信誉
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
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
查询结果为准;
4.其他情形:/
注:1.较严重质量安全问题是指国铁集团通报或铁路局集团公司、铁路公司发现并作出通
报处理的。
2.诉讼和仲裁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监理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
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26
附表2-2机构设置及人员要求
(1)水土保持监理、监测设置及人员要求
机构设置及人员要求
标段:BLTL-SBJL
序号
项目
要求
1
机构设置要求
现场应设置水土保持监理项目部,地点需经指挥部批准。
2
人员数量要求
监理人员应配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人、技术负责人1人、监理工
程师2人,监理员应结合实际工作内容并充分满足工作需要配置
。
3
人
员
岗
位
要
求
项目负责人
1人,须具备注册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和水土保持专业高级职称
工程师资格,具有水土保持监理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应为本单
位正式职工,附其社保证明。
技术负责人
1人,须具备注册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和水土保持专业高级职称
工程师资格,具有水土保持监理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应为本单
位正式职工,附其社保证明。
监理工程师
2 人,水土保持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须具备工程师职称具
有水土保持监理 3 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附其社保证明。
其他监理人
员
1 人,水土保持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水土保持监理 2
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附其社保证明。
4
其他要求
1.初级职称人员不得超过总人数的30%;
2.投标人中标后上场的人员必须与投标书相符,不得随意减少和
更换,特殊情况下可报请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适当调整,但
不得降低人员资格要求。
注:投标人只填报关键岗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人员信息,监理工程师
只填报数量,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工程建设过程中分阶段向招标人上报满足相应资格要求
的监理工程师。
26
机构设置及人员要求
标段:BLTL-SBJC
序号
项目
要求
1
机构设置要求
现场应设置水土保持监测项目部,地点需经指挥部批准
。
2
人员数量要求
监测人员应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监测
工程师2人,监测员应结合实际工作内容并充分满足工作
需要配置。
3
人
员
岗
位
要
求
项目负责人
1人,须水土保持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具有水行
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测培训证书,且具有5年以上从事水
土保持监测工作的经历,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附其社
保证明。
技术负责人
1人,须水土保持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具有水行
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测培训证书,且具有5年以上从事水
土保持监测工作的经历,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附其社
保证明。
监测工程师
2人,须具备水土保持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具有水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的监测培训证书,且具有3年以上从事水土保
持监测工作的经历,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附其社保证
明。
其他监测人
员
1人,须具备水土保持相关专业初级职称,具有水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的监测培训证书,且具有2年以上从事水土保
持监测工作的经历,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附其社保证
明。
4
其他要求
1.初级职称人员不得超过总人数的30%;
2.投标人中标后上场的人员必须与投标书相符,不得随
意减少和更换,特殊情况下可报请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同
意后适当调整,但不得降低人员资格要求。
注:投标人只填报关键岗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人员信息,监测工程师
只填报数量,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工程建设过程中分阶段向招标人上报满足相应资格要求
的监测工程师。
27
附表2-3
(1)水土保持监理、监测设施设备要求
监理设施设备要求
标段: BLTL-SBJL
序号
项目
要求
1
交通、通讯、办
公和生活设备
设施
监理人应自行配备与监理检测工作相关的各种较先进的通讯、交
通、办公设备、生活设施,其数量和质量应满足本工程检测工作
的需要。不得使用承包人的办公、生活设施、设备(包括交通、
通讯工具、消耗品等)。
1.交通车辆要求:1(不少于辆/5人,按照监理人员计算);
2.计算机设备要求:5(不少于台/1人,按照监理人员计算);
3.影像记录设备要求:5(不小于台/1人,按照监理人员计算)
;
4.办公地点必须具备网络办公条件,移动通讯设备要求:须具备
互联网办公条件 ;
5.办公、生活用房独立;
6.其他要求:设置监理项目部,消防设施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7.投标人须承诺自行解决监理人员的办公、食宿等事项。
2
监理设施设备
主要监理设施设备
名称
数量(台/套)
型号
备注
计算机
5
配备的监理
设施设备应
满足工作需
要。
照相机
5
打印机
1
GPS
1
测距仪
1
回弹仪
1
交通车辆
1
无人机
1
其它现场需要使用
到的仪器设备
按需
注:监理仪器、设备设施,投标人应结合标段情况、相关要求自行配备相关监理仪
器、设备设施。所有监理仪器、设备设施应满足监理方案和合同履行需要。项目监理期
间,如有要求,投标人应按要求无条件增设配备相关监测仪器、设备设施,费用包含在
投标总报价中。
28
监测设施设备要求
标段:BLTL-SBJC
序号
项目
要求
1
交通、通讯
、办公和生
活设备设
施
监测人应自行配备与监测工作相关的各种较先进的通讯、交通、办公
设备、生活设施,其数量和质量应满足本工程检测工作的需要。不得
使用承包人的办公、生活设施、设备(包括交通、通讯工具、消耗品
等)。
1.交通车辆要求:1(不少于辆/5人,按照监测人员计算);
2.计算机设备要求:5(不少于台/1人,按照监测人员计算);
3.影像记录设备要求:5(不小于台/1人,按照监测人员计算);
4.办公地点必须具备网络办公条件,移动通讯设备要求:须具备互联
网办公条件 ;
5.办公、生活用房独立;
6.其他要求:设置监测项目部,消防设施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7.投标人须承诺自行解决监测人员的办公、食宿等事项。
2
监测设施
设备
主要监测设施设备
名称
数量(台/套
)
型号
备注
计算机
5
配备的监测设
施设备应满足
工作需要。
照相机
5
打印机
1
GPS
1
测距仪
1
回弹仪
1
土壤水分快速测定仪
1
风向风速自动采集
1
坡度仪
1
测钎
500 个
交通车辆
1
无人机
1
其它现场需要使用到的仪器设
备
按需
注:监测仪器、设备设施,投标人应结合标段情况、相关要求自行配备相关监测仪
器、设备设施。所有监测仪器、设备设施应满足监测方案和合同履行需要。项目监测期
间,如有要求,投标人应按要求无条件增设配备相关监测仪器、设备设施,费用包含在
投标总报价中。
29
附件1: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标段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开标地点:
序号
投标人 密封情况
投标保证
金
投标报价
(元)
项目负责
人加分申
请
投标人
加分申
请
备注
投标人代
表签名
最高投标限价:
开标异议:
(记录有或无,如有异议可另附页)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30
附件2: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
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
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1
附件3: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32
附件4: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
监理/监测服务期限:
。
总监理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
(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
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6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33
附件5: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标段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
人。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招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34
附件6: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标段招标关于招标文件澄清/
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37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
的,监理/监测大纲得分高的优先;
2.1.
1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
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
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
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
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报价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
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2.1.
2
※资格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
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人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设施设备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
情形
2.1.
3
※响应性评
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监理/监测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1项规定和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监理/监测大纲
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规定
37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资信业绩部分:20分
监理/监测大纲部分:60分
投标报价:20分
其他评分因素:存在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
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规定的严重失信行为的,每
项严重失信行为扣减3分,直接在汇总得分中扣除。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式如下:
Z=B×0.4+〔(D1+D2+…+Di+…+Dn-Dmax-Dmin)/(n-2)
〕×0.6(n≥5)
Z=B×0.4+〔(D1+D2+…+Di+…+Dn)/n×0.6(n<5)
其中:B—招标人公布的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Di—第i个投标人的有效报价;
Dmax—有效报价最高的投标人报价;Dmin—有效报价最
低的投标人报价;
n—本标段有效报价投标人总数;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公式
L=(D/Z-1)×100%,L—偏差率,D有效报价,Z评标基准
价。
2.2.4(1)
资信业
绩评分
标准
信誉
按附件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类似项目业绩
按附件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
责人资历和业绩
按附件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人员
资历和业绩
按附件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拟投入的设施设备
按附件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2.2.4(2)
监理大
纲
评分标
准
监理/监测范围、监理/
监测内容
按附件2监理/监测大纲评分标准
工作依据、工作目标
按附件2监理/监测大纲评分标准
监理/监测机构设置、岗
位职责、监理/监测人员
进退场计划
按附件2监理/监测大纲评分标准
监理/监测工作程序、方
法和制度
按附件2监理/监测大纲评分标准
质量、进度、造价、安
全、水保监理/监测措施
按附件2监理/监测大纲评分标准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按附件2监理/监测大纲评分标准
监理/监测组织协调内
容及措施
按附件2监理/监测大纲评分标准
监理/监测工作重点、难
点分析
按附件2监理/监测大纲评分标准
创新技术成果应用和合
理化建议
按附件2监理/监测大纲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4(3) 投标报
价评分
标准
投标报价基本分
按附件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分析得分
按附件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偏差率得分
按附件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39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
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
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
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监测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
监测大纲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监理/监测大纲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监理/监测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
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
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
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9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
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
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
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监测大纲部分计算出得
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
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
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
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
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
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
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
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
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43
附件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项目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基本
分值
资信业绩
(20分)
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1项得4分,每增加一项加1
分,满分6分。
6
项目负责人业绩
主持过大中型铁路或类似工程项目的水
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业绩1项的,得2分
;每增加一项加1分,满分4分。
4
监理/监测工程师/技术
负责人业绩
参加过大中型铁路或类似工程项目的水
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业绩1项的,得2分
,每增加1项加1分,满分3分。
3
其他主要技术人员资历
其他主要监理/监测人员全部具备相应资
格3分;部分具备1-2分;超过半数不具备
的不得分。
3
拟投入的设施设备
满足招标文件对设施设备要求4分;基本
满足的1-2分;超过半数不满足的不得分
。
4
43
附件2:监理/监测大纲评分标准
监理/监测大纲评分标准
项目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基本
分值
监理/监
测大(60
分)
监理/监测范围及内
容
监理/监测范围、内容数据准确,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分;基本满足招标文
件要求1分;与招标文件不符0分。
2
监理/监测依据及工
作目标
监理/监测依据符合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质量、安全、投资目标完全响
应招标文件要求2分;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0分
。
2
监理/监测机构设置、
岗位职责
及人员进退场计划
机构设置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足现场监理/监测工作需要,监理/监测站
、监理/监测分站(监理/监测组)、试验室等设置合理2分;否则酌情扣分
。岗位职责全面、合理2分;否则酌情扣分。监理/监测人员进退场计划合
理2分;否则酌情扣分。
6
监理/监测工作程序、
方法和制度
(1)有完整的监理/监测工作程序文件,流程科学合理,分工明确,职责
清楚,7分;有基本完整的监理/监测工作程序文件,流程基本合理,分工
基本明确,职责较清楚,1~6分;监理/监测工作程序不完整,或流程不合
理,或分工不明确,或职责不清楚,0分。(2)监理/监测工作方法科学、
合理,监理检查/监测频次、监理/监测手段等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规范、规程,8分;基本合理满足要求,1~7分;不合理不满足要求,0分
。(3)监理/监测工作管理制度,制度合理全面,5分。制度基本合理,每
缺一项扣1分,最多扣5分。
20
监理/监测措施
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措施合理、可行、有针对性,5分;否则,酌情扣分。
5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措施合理、可行、有针对性,5分;否则,酌情扣分。
5
监理/监测组织协调
内容及措施
监理/监测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合理、可行、有针对性,2分;否则,酌情
扣分。
2
监理/监测工作重点、
难点分析
1.工作大纲内容明确、计划清晰,4分;否则,酌情扣分。
16
2.监理/监测大纲内容全面,总体和各专业调查重点突出,满足国家、国铁
集团及相关行业标准、规范、规程、指南要求,4分;否则,酌情扣分。
3.监理/监测方案科学合理,对工程的环境影响及特点分析符合本项目特点
和工程需要,提出的水土保持监控监理/监测点位、监理/监测因子、监理
检查/监测频次符合实际情况,满足工程及水保要求,对质量控制点提出有
效的监理/监测手段和方法,保证体系健全与可行,4分;否则,酌情扣分
。
4.配合开展业主日常检查和静、动态验收及水保自主验收工作,技术资料
编报符合国家、各级水行政部门及国铁集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要
求,程序合规,措施可行,4分;否则,酌情扣分。
创新技术成果应用和
合理化建议
创新技术成果应用(标准、专利、著作权等),1分;建议合理、可行、有
针对性,1分;否则,酌情扣分。
2
43
附件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标段:
项目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基本
分值
投标报价(20
分)
投标报价基本分
投标人报价唯一、且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2
偏差率得分
(投标报价偏差率在
0-±0.5%内(含)得10分,
投标报价偏差率>0.5%
时,每1%扣1分,投标
报价偏差率<-0.5%时,每
-1%扣0.5分(均扣至该项
得分扣完为止),分值按
插值法计算,保留小数点
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以此类推,扣到零分为止
0
+3.5
7
+2.5
8
+1.5
9
+0.5
10
0
10
-0.5
10
-1.5
9.5
-2.5
9
-3.5
8.5
-4.5
8
-5.5
7.5
以此类推,扣到零分为止。
0
投标报价分析得分
(1)投标报价组成全面、价格分析合理的,得
7-8分;
(2)投标报价组成基本全面、价格分析基本合
理的,得4-6分;
(3)投标报价组成不全面、价格分析明显不合
理的,得0-3分。
8
44
附表:评审工作参考用表
表3-1形式评审表
标段: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是否满足要求
1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一致
2
投标函及投标
函附录签字盖
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托代理人签字,并且加
盖单位公章
3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第3.1款和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
求
4
联合体投标人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5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报价
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
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
投标方案
审查意见
审查人:
复核人:
日期:
45
表3-2资格评审表
标段: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是否满足要求
1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资质条件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规定
3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规定
4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规定
5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规定
6
总监理工
程师/项目负
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7
其他主要
监理人员/技
术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规定
8
设施设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规定
9
联合体投标
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2
规定
10
不存在禁
止投标的情
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1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审查意见
审查人:
复核人:
日期:
46
表3-3响应性评审表
标段: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是否满足要求
1
投标报价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六、监理/监测报酬清单”规定
2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项规定
3
监理/监测服务
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项规定
4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项规定
5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项规定
6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款规定
7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规定的权利义务
8
监理/监测大纲
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9
技术标准和要
求
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规定
审查意见
审查人:
复核人:
日期:
49
表3-4详细评审评分表
标段:
资信
业绩
评分因素
基本分
得分
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1项4分,每增加一项加1分,满分6分。
6
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业绩
持过大中型铁路或类似工程项目的水保监理/监测工作业绩1项的,得2分;每增加一项加1
分,满分4分。
4
监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业绩
参加过大中型铁路或类似工程项目的水保监理/监测工作业绩1项的,得2分,每增加1项加
1分,满分3分。
3
其他主要技术人员资历
其他主要监理/监测人员全部具备相应资格3分;部分具备1-2分;超过半数不具备的不得
分。
3
拟投入的设施设备
满足招标文件对设施设备要求4分;基本满足招标文件对设施设备要求1分;超过半数不满
足的不得分。
4
监理(监测
)大纲(60
分)
监理/监测范围及内容
监理/监测范围、内容数据准确,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分;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分;与
招标文件不符0分。
2
监理/监测依据及工作目标
监理/监测依据符合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监测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分;基本满足招
标文件要求酌情扣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0分。
2
监理/监测机构设置、岗位职责及
人员进退场计划
机构设置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足现场监理/监测工作需要,项目部设置合理,2分;否则
酌情扣分。岗位职责全面、合理,2分;否则,酌情扣分。投标人员进退场计划合理,2
分;否则,酌情扣分。
6
监理/监测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1)有完整的监理/监测工作程序文件,流程科学合理,分工明确,职责清楚,7分;有
基本完整的监理/监测工作程序文件,流程基本合理,分工基本明确,职责较清楚,1~6
分;监理/监测工作程序不完整,或流程不合理,或分工不明确,或职责不清楚,0分。(
2)监理/监测工作方法科学、合理,监测频次、监测手段等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规
范、规程,8分;基本合理满足要求,1~7分;不合理不满足要求,0分。(3)监理/监测
工作管理制度,制度合理全面,5分。制度基本合理,每缺一项扣1分,最多扣5分。
20
49
监理(监测)
大纲(60分)
水保监理/监测措施
水保监理/监测措施合理、可行、有针对性,5分;否则,酌情扣分。
5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措施合理、可行、有针对性,5分;否则,酌情扣分。
5
监理/监测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监理/监测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合理、可行、有针对性,2分;否则,酌情扣分。
2
监理(监测)工作重点、难点分
析
1.工作大纲内容明确、计划清晰,4分;否则,酌情扣分。
16
2.监理/监测大纲内容全面,总体和各专业调查重点突出,满足国家、国铁集团及相关
行业标准、规范、规程、指南要求,4分;否则,酌情扣分。
3.监理/监测方案科学合理,对工程的环境影响及特点分析符合本项目特点和工程需要
,提出的环境监控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符合实际情况,满足工程及水保要求
,对质量控制点提出有效的监理/监测手段和方法,保证体系健全与可行,4分;否则,
酌情扣分。
4.配合开展业主日常检查和静、动态验收及水保自主验收工作,技术资料编报符合国家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及国铁集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要求,程序合规,措施可行
,4分;否则,酌情扣分。
创新技术成果应用和合理化建议
创新技术成果应用(标准、专利、著作权等),1分;建议合理、可行、有针对性,1分
;否则,酌情扣分。
2
投标报价(20
分)
投标报价基本分
投标人报价唯一、且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2
偏差率得分
投标报价偏差率在0-±0.5%内(含)得10分,投标报价偏差率>0.5%时,每1%扣1分,投
标报价偏差率<-0.5%时,每-1%扣0.5分(均扣至该项得分扣完为止),分值按插值法计
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0
投标报价分析得分
(1)投标报价组成全面、价格分析合理的,得7-8分;
(2)投标报价组成基本全面、价格分析基本合理的,得4-6分;
(3)投标报价组成不全面、价格分析明显不合理的,得0-3分。
8
监理/监测评审合计得分=A+B+C
评审委员签字:
日期:
50
表3-5评分汇总表
标段:
序号
投标人
最终得分
最终得分由高到
低排序
1
2
3
4
...
评委(全体):
日期:
57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最终签订协议为准)
包兰铁路银川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
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工程建设指挥部
监理/监测人(全称):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工程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甲方)已接受(以下
简称乙方),对该项目包兰铁路银川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标段)
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委托的检测服务和
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包兰铁路银川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
2.工程地点:银川市金凤区、西夏区和永宁县、吴忠市青铜峡市、中卫市中宁县和
沙坡头区等3市6县(区)。
3.工程规模:包兰铁路银川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 包括宁
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包兰铁路银川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
许可决定书》(宁水审发〔2025〕67号)、《包兰铁路银川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水土
保持方案报告书》要求的施工期及静态、动态及自主验收并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备前
的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全部技术服务工作 。
4.工程投资总额:本项目批复概算为47.4亿元。
5.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总工期42个月(含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
第二条 技术服务内容及数量
2.1 服务范围及内容:包兰铁路银川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
包括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包兰铁路银川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
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宁水审发〔2025〕67号)、《包兰铁路银川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
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要求的施工期及静态、动态及自主验收并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
核备前的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全部技术服务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57
2.1.1 开展监测工作前应根据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施工设计文件、施工方案、
铁路运营设备设施情况和对铁路营业线影响的评估报告等资料编制专项监测方案,报中
国铁路兰州局集团公司审核批准。
2.1.2 当施工设计或施工方案有重大变更时,应及时调整监测方案,并报既有线设
备管理单位和指挥部审核批准。
2.1.3 监测工作结束后应编制施工安全监测总结报告。
2.1.4 配合甲方完成有关科研项目申报等工作。
2.2 技术服务数量:见工程量清单。
第三条 技术服务要求
3.1 技术服务期限: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
成水土保持静态、动态及自主验收并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备之日止。
3.2 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3.2.1符合国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的现行规
定及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3.2.2监测设备精度和量程应满足监测要求,并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安全性及可靠
性。
3.2.3 监测方法应根据项目特点、监测对象、监测等级、设计要求、精度要求和场
地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做到合理可行。
3.2.4 包兰铁路银川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其监测点布置应
结合环境影响因素、施工难度及监测设备安装方式等因素,并将相关监测方案重点纳入
专项监测方案中。
3.2.5 监测点布置、维护及监测实施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国铁集团和兰州局集团公司
的相关安全规定,做好安全防护。
3.2.6 严格按照《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技术规程》及相关规范做好数据管理工作,
确保监测数据真实有效。
3.2.7 根据本项目现状及水土保持监理、监测特点,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科学研究工
作。
第四条 现场组织机构设置与人员安排
4.1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职称:
57
4.2乙方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部,项目部主要人员以正式文的形式报送甲方审
批,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4.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相关
工作正常进行。
4.4乙方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部人员。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
提前7天向甲方书面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乙方更换项目机构其他工作人员,
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甲方。
第五条 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5.1合同金额:
(大写)
(小写元),
其中,增值税税率为
%,税金:
(大写)
(小写元),不含税价:
(大写)
(小写元),遇增值税税率调整,税率按国家政策执行。
5.2合同金额包含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技术服务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并
上报专项监测方案,季度、年度监理/监测报告,监理/监测总结报告,满足施工计划的
人员配备,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监理/监测数据分析,配合甲方开展科研项目研究及
申报等所有与本技术服务项目相关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5.3 付款约定
5.3.1包兰铁路银川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计价方式:
(1)合同签订并且监理/监测作业开始后,每年四季度按照合同含税价的20%进行
计价;如有考核扣减费用,从进价金额中扣除后支付。
(2)剩余价款待完成全部合同约定的监理/监测工作,并且完成项目水土保持静态、
动态、自主验收并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及项目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查后全部支
付。
(3)甲方预留合同总额的10%作为履约考核费用,履约考核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及
合同总价中;甲方有权根据国铁集团、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建设管理办法
规定及合同约定,对乙方的工作质量、进度等履约行为进行评价考核,依据考核情况在
合同价款支付过程中扣减后支付给乙方。
5.3.2每次付款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履行结算程序,向甲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
提交相应成果资料。
5.3.3合同总价款包干使用,服务期延长,监理/监测内容、范围及技术要求调整等
风险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若实施过程中,服务期需延长,监理/监测内容、范围及
技术要求需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调整,合同总费用不变。
57
5.3.4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合同价款中税费发生变化的,相应税费双
方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执行。
5.4开票信息
名称: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户行:
账号:
第六条 保密条款
6.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未经许可不得将本项目相关资料和合
同文本泄露给第三方,并签订《保密协议书》,详见附件。
6.2涉密人员范围:参与此次工作的所有人员。
6.3保密期限:同技术服务期限。
6.4泄密责任:如对项目成果、数据资料泄密造成的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权承
担。
第七条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7.1合同期内双方签署的合同补充协议(时间在后者为先)。
7.2本合同协议书。
7.3中标通知书。
7.4投标文件。
7.5招标文件。
7.6其他相关合同文件。
第八条 双方权利义务
8.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
8.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用。
8.3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间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8.4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将有关资料、
文件返还甲方。
8.5乙方应保证提供技术服务的人员具备相关资质。
8.6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等不符合合同规
定,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技术服务工作停滞、延误或不能履行的,由乙方承
担相应责任。
57
8.7监理/监测人员、设备应满足兰州局集团公司批复的施工计划要求。
8.8乙方应积极投入人员、设备等资源,依据本技术服务工作内容,配合甲方开展
科技创新工作。
8.9乙方应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对现场开展评估人员进行安
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生产投入。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
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
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
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8.10乙方应遵守兰州局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服从兰州局集团公
司及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的管理,乙方应加强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教育,加强施工现
场管理,因乙方原因造成双方及第三方人员伤亡、设备损失及其他影响、后果时由乙方
负责承担相关责任。
8.11乙方按照施工日计划,每日在指定区域进行检测工作,严禁超范围或肆意扩大
作业面,监测工具需在指定划分好的作业区域内进行码放使用,指定划分好的作业区域
外禁止堆放料具及残余物料。
第九条 技术成果的归属
9.1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9.2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一方未履行约定的义务,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引起的一切损失。如因
违约方行为造成守约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
10.2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期限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3乙方在相关技术服务工作过程中未按合同或其他相关合同文件中约定进行工
作,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
10.4乙方在工作过程中,未及时发现监测异常导致铁路营业线发生安全事故及安全
隐患,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10.5乙方提供的相关技术文件中,数据或技术成果等内容若存在弄虚造假现象,每
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
10.6如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目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
付技术服务费用。合同解除后,对于甲方己支付的费用,乙方应无条件及时退还。由此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7
10.7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将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或工作成果引用、发表
或提供给第三人的,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8乙方项目负责人一个月超过5天擅自不在岗的在服务费用中扣除3万元/次的违
约金。
10.9乙方项目部进场技术人员(包括工程师、技术员)未经指挥部许可一个月超过5
天擅自不在岗的在技术服务费用中扣除2万元/次的违约金。
10.10乙方项目负责人未经指挥部许可,擅自不参加指挥部生产会等各项活动的,
在技术服务费用中扣除1万元/次的违约金。
10.11乙方项目部履职不到位,造成在施工期内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水土流失)事件
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或补救措施不及时的在技术服务费用中3万元/次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
见的,则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进行过
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和与该部分有直接关系的权利义务约定外,本合同其他部分
仍然有效,双方应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2.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各方公章或合同专用
章之日起生效。
12.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2份,甲、乙双方各1份,
副本10份,甲、乙双方各5份。
附件:1.廉政协议书
2.保密承诺书
3.履约担保格式
4.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承诺书格式
60
附件1:廉洁协议书
铁路建设项目廉洁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银川工程建设指挥部
承包人/(乙方):
项目名称:包兰铁路银川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
项目地点:银川市金凤区、西夏区和永宁县、吴忠市青铜峡市、中卫市中宁县和沙
坡头区等3市6县(区)
为加强铁路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约束甲乙双方的行为,防止违法、违纪
和不廉洁问题的发生,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规范廉洁、风清气正的铁路建设市
场,依据原铁路总公司与七大企业集团公司联合印发的《关于共建规范廉洁铁路建设市
场的意见》(铁总建设【2014】283号,以下简称“283号文”)等相关规定,特订立本
协议书。
一、甲方(含甲方人员)义务
1.不得接受乙方贿赂,或向乙方索取或以借用为名占用乙方的任何财物。
2.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得接受乙方的任何奖
金或其他经济利益。
3.不从乙方报销或支付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宴请、
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得借用、占用乙方车辆。在婚丧喜庆等活动中不邀请
乙方人员参加、不接受乙方的财物。
4.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向乙方介绍或指定工程分包单位(或个人)、物资供应商;不
得利用职务便利向乙方推销或指定使用物资设备等。
5.不得指使、纵容甲方家庭成员及亲属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谋取上述不正当利益。
6.对无法拒绝的乙方及其个人所送的钱物,应在一个月内报告本单位纪检部门(联
系电话:
),并及时退还乙方或上缴纪检部门。
7.对乙方提供的有关违纪违法和不廉洁问题信息,应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结果。
二、乙方(含乙方项目人员及机关、区域指挥部等其他人员)义务
1.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含甲方家属成员及亲属,下同)行贿。
2.不得向甲方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得向甲方赠送任何奖金
或其他经济利益。
3.不得为甲方报销或支付应由其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不向甲方提供宴请、旅游、
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参加甲方人员的婚丧喜庆等活动,不向甲方无偿提供车辆。
60
4.不接受甲方介绍或指定的工程分包单位和物资供应商;不接受甲方推销或指定使
用的物资设备。
5.对甲方及其个人索要钱物、介绍或指定工程分包单位和物资供应商、推销或指定
使用物资设备、借用占用车辆等行为予以拒绝,并及时主动向本单位(本系统)纪检部
门(联系电话:
)及甲方的纪检组织报告。
6.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违纪违法和不廉洁问题信息,应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结果。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不履行各自义务,构成违法违纪的,由有关国家机关和纪检组织按管辖依
法依纪处理,所认定的事实和处理结果作为承担下列约定违约责任的依据。
1.甲方向乙方索贿,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数额由双方约定),乙方主动向甲
方行贿,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采取主动行为先行违反义
务一方承担。
2.甲方向乙方索要或主动要求乙方提供甲方第1、2、3项义务所列钱物和活动,向
乙方支付违约金元;乙方主动向甲方赠送、提供乙方第1、2、3项义务所列钱物和活动,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3.双方违反协议约定的各自第4项义务,经查证属实的,采取主动行为先行违反义
务一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4.双方不履行协议约定义务的,应按规定对责任人予以处理。
5.乙方不履行第1项义务,致使甲方人员因受贿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按以下约定处
理:
(1)有关部门将违法情况提交国铁集团的,国铁集团依据283号文规定,对乙方作
出处理。
(2)甲方依据283号文和甲方相关规定,对乙方作出处理。
6.乙方不履行第2项义务,致使甲方人员收到纪律处分的,按以下约定处理:
(1)有关部门将违规违纪情况提交国铁集团的,国铁集团依据283号文规定,对乙
方作出处理。
(2)甲方依据283号文和甲方相关规定,对乙方作出处理。
四、违约责任追究
1.甲乙双方自觉履行本协议并互相监督,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另一方有权利举报。
一方主动举报另一方,举报方不承担上述约定的违约责任,全部由被举报方承担,
但不免除各自应负的法纪责任。
2.由于双方单位或工作人员个人行为造成违约的,双方单位承担上述约定的违约责
任。
60
3.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发生争议,一方有权向对方上级单位主管部门和纪检组织反映
情况并要求帮助解决争议。
4.违约方应在有关部门对不履行协议的行为做出处理或结论后天内向对方支付违
约金。
双方应按照283号文规定,将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通报对方。
5.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以纪检组织等认定为依据,行贿行为以法院生效法律
文书为依据。
6.乙方纪检组织发现乙方人员向甲方行贿,或送礼金礼品,提供宴请、旅游、娱乐
等活动安排,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主动及时向甲方纪检组织通报的,经查实后视情节可减
轻或免于违约责任追究。
7.乙方因行贿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致使铁路建设受到重大损失,或不积极配合
纪检组织等调查,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加重进行违约责任追究。
五、本协议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本工程项目竣工日期止。有效期内发生的违
约事实,有效期后发现问题的违约责任追究适用本协议。
六、本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单位章) 乙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日期:
日期:
63
附件2:保密承诺书
保密承诺书
甲方:.
乙方:
总则
因
项目(下称:“甲方项目”)涉及到国家秘密和甲方的专
有信息,为保守国家秘密和甲方的商业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甲方项目的
顺利实施,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制定本保密协议,共同
遵守。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
律含义。
第一条 定义
本协议所称的“专有信息”是指所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通信或与甲
方项目相关的其他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子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
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仪器设备和其它信息,上
述信息必须以如下形式确定:
1.对于书面的或其它有形的信息,在交付接收方或与接收方达成协议时必须标明专
有或秘密。
2.对于口头信息,在透露给接收方前必须声明是专有信息,进行书面记录。本协议
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
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二条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专有信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国家秘密:包括国家对甲方项目决策中的秘密事项、文件、资料;国家在实施甲
方项目的秘密事项、文件、资料以及领导批示等;
2.商业秘密:战略合作伙伴、资本运作、融资规模、渠道、方案、有关结算银行的
业务资料、技术记录、财务情况、会议纪要等;
3.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设计要求、服务内容、实现方法、可研报告、运作流
程、技术指标、工程进度、软件系统、数据库、运行环境、作业平台、测试结果、检验
报告、图纸、样本、样品、样机、模型(具)、使用手册、技术文档、涉及技术秘密的
业务函电等;
63
4.经营信息:包括涉及客户名单(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需求信息、营销计划、
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项目组人员
构盛名单(名64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费用预算、利润情况及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等;
5.其他事项:企业和人事信息的使用、收集和保留,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通过与
项目对方当事人缔约)和有关协议(如技术合同等)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其
他事项。
第三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对第二条所称的甲方的专有信息,乙方同意在
履行合同务期间以及工
作终止之后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主动采取加密措施对上述所列及之专有信息进行保护,防止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
的任何第三者知悉及使用;
2.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包括利用计算机进行检索、浏览、复制等)获取
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关于该项目的专有信息;
3.不得向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关于该项目的专有信息;
4.不得允许(包括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行为)或协助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
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关于该项目的专有信息;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决不公开发表或对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专有信息,决不为其
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任何专有信息,决不复印、转移含有甲方专有信息的任何形式的资
料;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接待媒体,接受采访;有关甲方项目的一切宣传工作由
国铁集团宣传部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口径、统一发布;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宣
传报道纪律;
7.不论因何种原因终止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后,都不得利用该项目之专有信
息为其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包括自办企业)服务;
8.该项目的专有信息所有权始终全部归属甲方,乙方不得利用自身对项目不同程度
的了解申请对于该项目的专有信息所有权,在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已依法具有某些所有权
者除外;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专有信息泄漏给任何新闻媒体、境外的机构、组
织、人员或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不得在互联网上散发、公布、传输或者
制作专有信息,以达到任何公众或商业目的;
10.乙方有采取适当的纪律措施来加强其员工在保护甲方隐私和专有信息等方面的
责任,必须自觉接受甲方对其进行的保密教育和保密监督检查;
63
11.如发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专有信息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秘密,应当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根据情况严重程度及时向甲方及有关机关、单位报告或
报案。
第四条 确认责任人
甲、乙双方确认参与甲方项目工作的人员是双方履行本协议的责任人。
第五条 专有信息的交回
1.当甲方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交回专有信息时,乙方应当立即交回所有书面的或其
他有形65的专有信息以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该专有信息的文件。
2.没有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丢弃和处理任何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专有信息。
第六条保密期限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甲方确认关
于该项目的专有信息公开时止。乙方是否继续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不影响保密
义务的承担。第七条违约责任1.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所规定的任何保密条款,但
尚未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为消除其造成不良影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不经预告或征得乙方的同意立即中止或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关系。
所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或严
重后果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损失赔偿见本条第3款所列。
3.本条第2款所述损失赔偿包括:
3.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为:因
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项目进度的延缓,按工期推迟的总天数的损失双倍计算;
3.2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3.1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损失赔偿额为乙方支付不低
于甲方就该项目专有信息已发生投入的必要费用作为损失赔偿额;
3.3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3.4因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
侵犯了甲方关于该项目的专有信息权利,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
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4.乙方故意或者过失泄露甲方专有信息,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
收买、非法提供专有信息,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协议未尽事宜或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
的第三方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可以诉
诸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溯及力和范围
63
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是主协议或主合同的组成部分,其效力溯及力主协议或主
合同的全部内容。
第十条 最终解释权
甲、乙双方在实际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对文字、概念、含义、术语及专有信息的范围
和保密范围等可能发生异议的情况出现时,甲方具有最终解释权。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时间: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65
附件3:履约保函格式
履约担保
致(招标人全称):
鉴于(招标人全称)与(投标人全称)签订工程标段检测合同,按合同规定承担该
合同段工程的检测服务。
现向贵方提交下述金额的银行保函,作为检测人履行本合同责任的保证金。
我行愿意为(投标人全称)出具本保函。
我行在此代表(投标人全称)向贵方负责,担保额总计为(大写)
元(¥)。(投标人全称)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能履行或违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时,
在贵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额内的任何付款时,本行即予支付,无须贵方出
具证明或陈述理由。
我行还同意任何对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补充都不能免除我行按本保函所应承担
的义务。
本保函在担保金额支付完毕,或(投标人全称)检测合同已终止并得到贵方确认之
日起失效。
担保银行: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具体格式可由银行自定,但不得改变实质内容。
65
附件4: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承诺书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承诺书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工程建设指挥部:
我方
(施工、监理、检测单位或联合体全称)将在包兰铁路银川至
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标段:
)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现就有关事宜承诺如下:
我方承诺,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
印发的《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确保铁路建设质量安全。出现下列行
为之一的,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建设单位作出的处理。
1.转包和违法分包。
2.监理/监测人员不按规定进行旁站或现场随意签认。
3.伪造、篡改或人为修改监理、监测、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数据。
承诺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70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委托人要求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对于可以进行定量评估的工作,委托人要求不仅应
明确规定其功能、用途、质量、环境、安全,并且要规定偏差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以及
检验、试验、试运行的具体要求。对于监理/监测人负责提供的有关服务,在委托人要
求中应一并明确规定。
委托人要求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监理/监测要求
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在本章中明确相应的监理/监测要求,一般应包括以下内
容:
1.1 工程概述
包兰铁路银川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
1.2 监理/监测范围及内容
1.包兰铁路银川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包括宁夏回族自治区
水利厅《包兰铁路银川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宁水审发〔2025〕67号)、《包兰铁路银川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书》要求的施工期及静态、动态及自主验收并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备前的水土保持监
理、监测全部技术服务工作。
BLTL-SBJL标段:包兰铁路银川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含变更、补充报
告)及其批复要求需开展的施工期间施工范围内的水保监理工作。依据相关技术规范要
求、水保影响评价报告(含变更、补充报告)及其批复和相关设计文件,对包兰铁路银
川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的主体工程、临时工程(包括施工场地、施工营地、施工便道、
取弃(土)渣场及材料储存场、制梁厂等)等施工区和施工影响区的生态环境、声环境、
环境振动、水环境、环境空气的影响以及固体废弃物的水土影响,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
作,尤其须做好沿线涉及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的路段以及隧道施工活动的环境监理
工作;监理工作的频次和方法必须符合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招标人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并每月将监理成果及现场无人机采集影像提供给招标人便于开展建设管理工作;及时填
写监理日志及相关资料;编制各阶段环境保护监理报告,协助业主配合水保行政主管部
门开展的检查以及开展相关的宣贯培训工作,并配合开展项目静、动态验收及自主验收、
核查等工作,按相关要求编制水保监理总结报告。
BLTL-SBJC标段:包兰铁路银川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报告
(含变更、补充报告)及其批复要求需开展的施工期间施工范围内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依据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水土影响报告(含变更、补充报告)及其批复和相关设计文件,
开展包兰铁路银川至中卫段扩能改造项目施工期沿线主要施工工点场界噪声、振动、环
70
境空气、大临工程及隧道施工废水等污染物监测及水源地的水质监测。监测工作的频次
和方法必须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环评及批复、招标人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水土
保持监测季度报告,协助业主配合水保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的检查以及开展相关的宣贯培
训工作,并配合开展项目静、动态验收及自主验收、核查等工作,按相关要求编制水土
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1.3 监理/监测依据
1.3.1国家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制定的法律、法规、办法、规定。
1.3.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法规。
1.3.3工程勘察文件、设计文件及其他文件;
1.3.4本工程监理/监测的委托合同及补充合同;
1.3.5委托人签订的勘察、设计和施工承包合同;
1.3.6合同履行中与监理/监测服务有关的来往函件;
1.3.7其他监理/监测依据。
1.4 监理/监测人员和设施设备要求
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附表2-2 机构设置及人员要求、附表2-3 监理设施设
备要求。
1.5 其他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1999第2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613号)。
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建设项目监理工作管理办法》(铁建设 〔2025〕227号)。
6.《铁路建设项目监理工作管理办法》(铁建设 〔2025〕227号)
7.《铁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内部监管办法》(铁建设〔2023〕45号)。
8.国铁集团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和监理招标投标实施细则》的通知(铁建
设〔2023〕46号)。
9.《关于进一步改进铁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铁总建设〔2015〕335
号)。
10.《兰州局集团公司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施工和监理招标投标实施细则》(兰铁建设
〔2023〕76号)。
11.《兰州局集团公司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施工和监理招标投标活动内部监管实施细
则》(兰铁建设〔2023〕77号)。
70
12.《国铁集团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包兰铁路银川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25〕41号)。
13.《国铁集团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包兰铁路银川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
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5〕226号)。
14.《国铁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关于包兰铁路银川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施工图审核
报告审查意见的函》(工管设函〔2025〕82号)。
15.《关于做好铁路建设项目环水保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
16.《关于报送<包兰铁路银川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施工图预算>的函》(兰铁建
设函〔2025〕269号)。
17.《兰州局集团公司铁路工程建设服务类项目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兰铁
建设〔2021〕36号)。
18.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包兰铁路银川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建设
用地预审意见的函》(自然资办函〔2025〕2234号)。
19.《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
知》(水保〔2017〕365 号)。
20.《水利部办公厅国铁集团办公厅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
(办水保〔2023〕3号)
21.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包兰铁路银川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
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宁水审发〔2025〕67号)。
22.《包兰铁路银川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23.《水土保持监理规范》(SL523-2021)。
24.《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范》(SL/277-2024)。
25《兰州铁路局党风廉政谈话实施办法》(兰铁党〔2016〕14号)。
26.国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文件。
70
2.适用规范标准
2.1投标人在工程监理/监测过程中,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性标准及现行的行
业标准、规范及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2.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实施所引用的规范、标准或规程如有修改或新颁,按
国家、行业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2.3本项目执行的标准规范见下表:
序号
规范、标准、规程名称
标准号
发布文
号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则
(HJ2.1-2016)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HJ2.4-2021)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
(HJ19-2022)
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18)
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
(HJ2.3-2018)
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
7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
(HJ24-2020)
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
(HJ964—2018)
9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GB50434-2018)
10
铁路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TB10501-2016)
11
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
(HJ2034-2013)
12
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GB12525-90)及其修订
方案
13
铁路沿线环境噪声测量技术规定
(TB/T3050-2002)
14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法
(GB10071-88)
15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输变电工
程
(HJ705-2014)
16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GB8702-2014)
17
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监理(监测)仪
器和方法
(HJ/T10.2-1996)
18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
注:招标人应根据项目特点填写本项目适用的具体规范、标准和规程。
3.成果文件要求
3.1成果文件的组成:符合《铁路建设项目资料管理规程》要求。
70
3.2成果文件的深度:符合《铁路建设项目资料管理规程》要求。
3.3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符合《铁路建设项目资料管理规程》要求。
3.4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符合《铁路建设项目资料管理规程》要求。
3.5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
(1)纸质版的要求;:符合《铁路建设项目资料管理规程》要求。
(2)电子版的要求;:符合《铁路建设项目资料管理规程》要求。
(3)其他要求:无。
3.6成果文件的其他要求:无。
4.委托人财产清单
4.1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
4.1.1委托人提供的办公房屋及冷暖设施:不提供。
4.1.2委托人提供的设备清单:不提供。
4.1.3委托人提供的设施清单:不提供。
4.2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4.2.1委托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
4.2.2设计总说明书、各专业设计内容说明、重点工程图纸等设计文件资料
4.2.3技术标准、规范
4.2.4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4.2.5其他资料:/
4.3委托人财产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
4.3.1委托人财产使用要求:/
4.3.2委托人财产退还要求:/
5.委托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5.1委托人提供的生活条件:不提供。
5.2委托人提供的交通条件:不提供。
5.3委托人提供的网络、通讯条件:不提供。
5.4委托人提供的协助人员:不提供。
6.投标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6.1投标人自备的工作手册:如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
6.2投标人自备的办公设备:见表3监理/监测设施设备要求
6.3投标人自备的交通工具:见表3监理/监测设施设备要求
6.4投标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见表3监理/监测设施设备要求
6.5投标人自备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
70
6.6投标人自备的设施、设备、工具:见表3监理/监测设施设备要求
6.7投标人自备的试验用房、样品用房
7.委托人的其他要求
委托人的其他要求:无
72
第六章 投标文件
72
(项目名称)标段监理/监测招标
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73
目录
1.招标条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资格审查方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8.联系方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5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招标文件的
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
率为
),监理/监测服务期限:
,按合同约定完成监理/监测工作。
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如有);
(5)服务报酬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监理/监测大纲;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我方承诺:投标报价总价包干使用。我方已充分考虑服务期延长,监理/监测内容、范围及技
术要求调整等风险,此部分风险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若实施过程中,服务期需延长,监理/监测
内容、范围及技术要求需调整,我方无条件按招标方要求进行调整,费用不变。
7.我方承诺:我方配备的所有人员,监测仪器、设备设施应满足监理/监测工作需要。项目监
测期间,如有要求,我方将按要求无条件增设配备相关人员及监测仪器、设备设施,费用包含在投
标总报价中。
8.我方承诺: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备满足招标文件相应资格要求的监理/监测工程师。
9.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邮箱: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76
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合同第三条
姓名:
2
监理/监测服务期限
合同第二条(二
)款
3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
合同第六条
……
……
……
……
……
……
……
……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77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78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投标
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
签字。
投标人:
(盖单位章 )
法定代表 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 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79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标
段监理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
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
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
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
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
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1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2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80
五、投标保证金
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招标人名称):
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项目名称)
_______
标段监理/监测招标的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
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
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
约保证金,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
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个工作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
(大写)。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
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年
月
日
备注:具体格式可由银行自定,但不得改变实质内容。
81
六、监理/监测报酬清单
1.监理/监测报酬清单说明
1.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本标段监理/监测工作量自行报价。
1.2报价货币为人民币,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
1.3投标人所报监理/监测报酬清单应包括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的工作(包括缺陷
责任期间的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其具体内容包括:监理/监测人员服务费、其他费
用、考核费等全部监理/监测费用。其他费用包括辅助人员费、设施设备费、一般办公
费、特殊办公费、验收标准中要求平行或见证试验检测费、交通费、通讯费、管理费、
利润、税金。
1.4报酬不得超过招标人确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否决其投标。
1.5按本章第2、3条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监理/监测报酬清单及分析表,一起作
为投标文件的报价组成部分。
2.监理/监测报酬清单
监理/监测报酬清单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服务报酬分项名称
计算依据、过程和公
式
金额(元)
备注
一
(工程名称)
1
监理/监测人员服务费
2
其他费用
3
小计
1+2
二
(工程名称)
1
监理/监测人员服务费
2
其他费用
3
小计
1+2
三
合计
一+二
82
3.监理/监测报酬清单分析表
3.1监理/监测报酬分析表
监理/监测报酬分析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费用名称
公式
金额
1
监理/监测人员服务费
2
辅助人员费
3
设施、设备费
4
小计
1+2+3
5
管理费
6
利润
7
合计
4+5+6
8
税金
9
监理/监测报酬合计
7+8
10
其他费用
9-1
83
3.2投标人员服务费报价表
投标人员服务费报价表
序号
岗位
人月数①
人月综合单价(元/人月
)②
金额
(人民币元)
③=①×②
1
项目负责人
2
技术负责人
3
其他监理/监测人
员
4
........
5
6
监理/监测综合人工费总计
84
3.3辅助人员费报价表
辅助人员费报价表
序号
岗位
人月数①
人月综合单价(元/人月
)②
金额
(人民币元)
③=①×②
1
资料员
2
司机
3
厨师
4
其他
5
6
辅助人员费总计
85
3.4投标人设施、设备费报价表
投标人设施、设备费报价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备注
1
办公用房费
2
生活用房费
3
监理/监测仪器设备费(包含所有
仪器设备、数据传输、数据储存
、软件、系统、运行维护等一切
费用)
4
办公费
5
交通费
6
通讯费
7
生活设施、用品、生活费
8
水、电、燃气费
9
设施、设备费总计
87
3.5其他费用月综合单价分析表
其他费用月综合单价分析表
其他费用总额(元)
工期(月)
月综合单价(元/月)
备注:1.其他费用总额为表3.1监理/监测报酬分析表中的第10项“其他费用”
2.工期为本标段内各涉铁工点最长的计划工期。
87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企业监理资质证书
类型:
员工总人数:
等级:
其中
高级工程师
证书号:
工程师
颁发机构:
助理工程师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类型:
各类注册人员
等级:
监理/监测工程
师
证书号:
颁发机构:
其他行业监理/
监测工程师
营业执照号
监理/监测员
注册资本
试验工程师
成立日期
试验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其他资格人员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境内投标人以现金
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还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88
(二)拟设立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说明:
组织机构框图
注:投标人可自行调整本表编制格式。
90
(三)拟委任的主要投标人员汇总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技术
职称
资格证
书种类
工作
年限
拟担任的职务
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
序号
岗位(分专业)
数量
备注
注:1.投标人可适当调整该表格式,但不得减少信息内容。
2.投标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只填报关键岗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人员信息,
监理/监测工程师只填报数量,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工程建设过程中分阶段向招标人上报满足相应资
格要求的监理/监测工程师。
90
(四)主要投标人员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身份证号
专业/年限
毕业时间
毕业学校
学历/专业
资格证书
注册时间
从业时间
是否属投标人固定雇员
为投标人服务时间
拟在本项目担任职务
教育和培训背景
(教育背景从大学开始,包括毕业院校名称、专业、起始时间。培训填写与专业技术、
业务有关的内容)
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项目名称及当时所在单
位
担任何职
主要工作内容
备注
注:1.本表在投标时仅填写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信息;
2.表后须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
明、相关业绩证明扫描件,相关证明材料须能体现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参与过该项目;
3.备注包括项目、集体或个人获奖情况,如有,应附复印件或者扫描件。
91
(五)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用途、功能
已有/待购
备注
一
测量仪器设备
1
2
3
…
二
数据传输、储存备
1
2
3
…
三
软件及系统
1
2
3
…
四
其他仪器设备
1
2
3
…
注: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监理/监测仪器设备须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
92
(六)拟投入本项目的办公交通等设施及设施设备表
序号
设施、设备名称
数量
已有/待购
备注
一
办公设施设备
1
2
3
…
二
生活设施设备
1
2
3
…
三
交通设备
1
2
3
…
四
通讯设备
1
2
3
…
五
其他
1
2
3
…
注: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监理/监测仪器设备须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
93
(七)近年财务状况表
投标人名称:
一、开户银行情况
开户银行
名称:
地址:
电话:
邮编:
二、年至年财务状况
序号
指标(人民币,万元)
1
资产总额
2
流动资产
3
负债总额
4
流动负债
5
所有者权益
6
实收资本
7
营业收入
8
利润总额
9
净利润
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1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1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加额
注:投标人应附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等。
94
(八)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汇总表
投标人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地点
工程规
模
承担工作内容
投入人
数
起迄时
间
工程造价
(万元)
监理费(万
元)
注:类似项目指招标公告中要求的项目业绩。
95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明细表
投标人名称:
一、一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总监
监理费
服务开始日期
(×年×月)
服务完成日期
(×年×月)
专业人员数量
人月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委托人传真
合作者名称(如果有)
合作者提供的人月数
二、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类型、投资总额、项目工期等)
三、提供工程监理/监测的具体内容
四、证明文件清单
注:1.类似项目指招标公告中要求的项目业绩。
2.表后须附能够证明投标人已完成类似工程项目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包括中
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等。
96
(九)正在监理/监测和新承接的项目汇总表
投标人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地点
工程规模
承担工作内容
投入
人数
起迄时
间
工程造
(万元)
监理/监
测费(万
元)
注:1.本表应包含监测机构目前承担的所有类似工程项目,包括已收到中标通知
书的项目,类似项目指招标公告中要求的项目业绩。
2.按实际投入或拟投入的人数填写此表。
97
正在监理/监测和新承接的项目明细表
投标人名称:
一、一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负责人
监理/监测费
服务开始日期
(×年×月)
服务完成日期
(×年×月)
专业人员数量
人月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委托人传真
合作者名称(如果有)
合作者提供的人月数
二、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类型、投资总额、项目工期等)
三、提供工程监理/监测的具体内容
四、证明文件清单
注:1.类似项目指招标公告中要求的项目业绩。
2.表后须附类似工程项目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
书等。
98
(十)信誉情况表
标段:
序号
项目
信誉要求
投标人的信誉情况
1
诉讼及仲裁
在_____年___月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发生的合同诉讼及仲裁历史,并指出每一案
件的年份、发包人名称、诉讼缘由、争议事
项、争议金额、胜诉或败诉。
2
履约情况
在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发
生的合同纠纷历史,并指出每一次合同违约
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的经过。
3
失信被执行人
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
站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4
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
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
况。
5
行贿犯罪情况
在年月至年月投标人及投标法定代表人、拟
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
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
……
备注:1.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述表格内容,没有相关情况则填“无”;其中诉讼及仲裁情况
应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和合同纠纷材料。
2.信誉要求的时间为招标文件规定的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3年。
99
(十一)其他材料
近年违法及质量、安全重大责任事故情况表
标段:
序号
要求
投标人的情况
1
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月___日内
是否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严重违法行为
2
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月___日内
企业是否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
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月___日内监
理/监测的工程项目是否发生质量、安全重大及特
大事故,如果有应说明事故发生的工程项目名称、
时间、地点,事故的等级和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的
单位和处理决定。
……
备注:1.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述表格内容,没有相关情况则填“无”。
2.要求的时间为招标文件规定的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3年。
100
八、监理/监测大纲
监理/监测大纲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监理/监测工程概况;
二、监理/监测范围、监测内容;
三、监理/监测依据、监测工作目标;
四、监理/监测机构设置(框图)、岗位职责;
五、监理/监测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六、拟投入的监理/监测人员(含进、退场计划);
七、设施设备配置;
八、监理/监测措施
九、监理/监测工作的协调机制;
十、监理/监测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十一、对本工程监测的创新技术成果应用和合理化建议。
101
九、其他资料
保密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全称):
我方(投标人或联合体全称),拟参加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标
段编号)标段投标。现就有关保密事宜承诺如下:
1.我方在投标活动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中标,我方将与委托人签订保密协议,认真履行保密协议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3.如中标,我方在签订合同、执行合同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认真履行合同中承包人的保密义务,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4.如中标,我方(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将遵守合同约定的有关专利技术保密及使用
要求。
……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102
投标人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全称):
我方(投标人或联合体全称),拟参加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第___________
标段投标。现就有关事宜承诺如下:
(1)我方承诺,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完全确认。
(2)我方承诺,若中标,将按照委托人标准化管理总体规划要求,制定配套管理
制度,以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按照合同约定机构,按投标承诺
配备人员,按相关监测规范和投标承诺配备监理/监测等设备设施。
(3)我方承诺,若中标,将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和相关监测规范实施监理/监测,并
承担监理/监测责任。
(4)我方承诺,若中标,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依据管理制度和技
术标准要求,加强对铁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理/监测工作,实现现场质量管理、现
场作业有序可控。
(5)我方承诺,若中标,项目主要负责人(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不兼职其他项目职务,对项目主要负责人不随意更换。若必需更换时,须经招标人同意。
(6)我方承诺,若中标,我方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以及其他监理/
监测人员只能在本项目(本标段)承担监测工作。
(7)我方承诺,若中标,将接受委托人按照国铁集团规定开展的信用评价,同意
接受招标人关于激励约束考核的规定,由委托人按照所监理/监测项目评价结果支付。
(8)我方承诺,若中标,所监理/监测建设项目如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因工程
建设引起铁路交通事故、严重质量问题、重大稳定事件或监理/监测人发生重大违约行
为,将接受按国铁集团规定作出的限制参加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投标的处理。
(9)我方承诺,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就中标
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及随后签订的合同将对联合体各成员有共同的和
各自的法律约束。(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10)我方承诺,若中标,当其中某个项目因技术方案调整等原因决定不再需要监
理/监测时,该部分费用直接从合同中扣减,不再支付给我方。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03
投标人信息汇总表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报价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姓名
职称证号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投标人资质项及等级
企业类似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