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生活垃圾低温炭化焚烧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4-15
发布于
甘肃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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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生活垃圾低温炭化焚烧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监理(项目名称)监理

招标公告

交易编码:

A02-1262*开通会员可解锁*9J-2*开通会员可解锁*4-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新区生活垃圾低温炭化焚烧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兰州新区经济发

展局(统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甘肃省投资项目信用备案证 新经审备(2024)269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兰州兰石环保工程有

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 兰州新区水秦快速王家沟路段兰州新区垃圾填埋场附近 。

2.2 工程规模:热解碳化车间、综合管理楼、门卫计量间、地磅、消防水池及泵房、初期雨水池及事

故池、渗沥液收集池、渗沥液处理车间、洗车台等。建设规模:工程用地面 积约 30 亩。处理规模:处理

生活垃圾 400t/d 。

2.3 施工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4 监理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

2026 年 5 月-2026 年 12 月

2.6 质量要求:

合格

2.7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

10000 万元(具体以实际为准)

2.8 工程类别及等级等:

环境卫生工程(含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三类

3.招标范围和监理服务期

3.1 本项目工程范围和内容: 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

准) 。

3.2 本项目监理范围: 本工程范围内所有项目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配合试运行及项目竣工验

收等,以及验收合格后保修期内的服务内容,以上范围的全过程监理(伴随施工全过程)。

3.3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结束为止 。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

工程监理综合资

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4.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须承诺在中标

后仅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无在监项目承诺书_,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项目规模、特点及要求合理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持

有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

注:以上配备的人员均应具有岗位证书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需提供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

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并将全部项目管理机构的组成人员的所有

证件、身份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机构情况”之后;

4.5 投标人须提供 2022 年至 2024 年或 2023 年至 2025 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

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6 省外监理企业在甘肃参加投标活动,应当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4.7 投标人须提供需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

的企业纳税证明;

4.8 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投标:不接受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未

被限制投标的承诺),投标人应先进入“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如有跳转,须提供跳转截图及相关查询

结果截图(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查询信息为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15 日 18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4 月 20 日 18 时 00 分;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gansu.gov.cn)首页“下

载中心”中“电子服务系统 V2.0 电子版操作说明”。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

阅招标文件。

(1)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

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

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规定

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 n×24 小时,n≧5)。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5 月 07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甘肃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新区分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厅(本项目采用网络递交的方式进行递交投标文件。

备注:(1)本项目采取网络递交方式,投标人需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甘肃省兰州新区“加密”功能对

已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文件上传功能”,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

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人须根据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提前登录“开标大厅”参与网络会议。开标

会议开始后,投标人按照系统提示,解密本单位投标文件,按流程完成开标事宜。

(3)本项目开标评审活动通过《甘肃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线招投标系统》进行,请投标

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参与网络开标项目的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投标工具箱,对

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通过网络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凭身份锁登录

网络开标大厅,远程参加开标会议,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则视为

放弃投标。

(4)关于投标人企业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质资格证书的要求:因本项目采取在线开标的形式,投标

人无法提交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无二维码证书的原件的,特要求如下:要求所有投标人做

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

行为,应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投标人须将此承诺书添加到投标

文件《其他资料》,并加盖电印章;同时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委员

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

(5)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认定招标投标领域电子投标文件雷同情形有

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甘发改法规﹝2024﹞843 号规定,符合电子投标文件雷同情形认定的,视为投标人

相互串通投标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ggzyjy.gansu.gov.cn) (发布公

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兰州兰石环保工程有限责任

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

兰州新区中川园区黄河大道

西段 528 号

址:

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 280

号枫叶国际 B 塔 13 层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730010

项目负责人:

联 系 人:

刘立德

联 系 人:

温锐、李志军、郭刚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真: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9.监督部门:兰州新区城乡发展局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026 年 0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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