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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举行〈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国有用材林地租赁价格定价方案〉听证会公告》(第1号)有关要求,推荐产生了听证会参加人,经县林草局资格审查,现将《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国有林地租赁价格定价方案》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听证内容、听证会参加人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星期一)下午15:00,在县林草局一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内容
对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国有林地租赁价格定价方案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听证。
三、听证会听证人
周朝春、周宁
四、听证会主持人
周朝春
五、听证方案提出人
金有成(兼记录人)、陶源(兼记录人)
六、听证会参加人
(一)消费者17名:周光胜、康若春、苏波、李贵才、张生、刘显云、邹高荣、罗梅、罗坤、刀文明、刀文进、李子平、唐剑、周新健、鲁明华、王庆华、陈啟红
(二)经营者3名:刘维庆、黄屹、周强
(三)利益相关方2名:刘仕宏、周华
(四)领域专家、学者5名:刀黎荣、马有文、陶志章、李葵、周美丽
(五)政府部门代表5名:徐亚南、李艺、祁安菊、黄斯超、陶玲
(六)旁听者10名:何金丹、俸学勇、刘志宏、李仓、戴伟、邱龙容、袁春、刘坤、周俊涛、刘云瑞
七、其他有关事项
请听证会参加人做好相关准备,保证按期参会,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附件:1.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国有林地租赁价格定价方案
2.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国有林地租赁价格成本调查报告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国有林地租赁价格定价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景谷国有人工商品林地资源配置,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保障国有人工商品林地租赁市场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国有林场人工商品林调查报告》、《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国有林地租赁价格定价方案成本调查报告》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名称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国有林地租赁价格定价方案
二、方案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8号)、《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国有林场管理办法》、《云南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云南省国有林场管理办法》、《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现代林业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普办发〔2023〕18号)、《中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林业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景办发〔2024〕8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
三、定价方案制定程序
(一)制定成本调查工作方案
定价方案编制单位(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国有林场)按照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成本审核工作方案,方案应包括日程安排、工作内容和步骤、所需材料等。
(二)审核
监审单位(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对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国有林场提交的成本资料、成本测算数据进行审核。对资料不完整或资料内容不符合要求的,通知补充提供有关资料。所缺资料补充完善后,监审单位(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再次对定价方案编制单位报送的成本数据及资料进行审核。
(三)实地调查
监审单位(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对报送的成本报表等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实地审核。
(四)意见反馈
监审单位(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将成本核增或核减情况及成本调查结果书面告知定价方案编制单位(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国有林场)。
(五)异议答复
监审单位(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对方案编制单位(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国有林场)提出的异议问题,进行再次审核,并做出合理解释。
(六)编制成本调查报告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国有林场编制《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国有林地租赁定价方案成本调查报告》,提交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作为定价材料。
(七)价格听证
依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代表比例按消费者人数不少于听证会参加人总数的五分之二构成,听证结果公示7日后报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审议。
四、被监审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国有林场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为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下设的公益一类副科级事业单位,现有在编在岗人员13名,管理岗人员1名,林业专业技术人员12名。林场下设民乐、景谷、凤山、永平、威远、益智、半坡、勐班、碧安9个国有林管护站。林场林地总面积153.17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153.04万亩,森林覆盖率96.96%,其中:有林地覆盖率96.91%,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覆盖率0.05%,活立木总蓄积10873332立方米。
(二)原收费价格
为完善和理顺国有林地内人工造林历史遗留问题,确保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不流失、保值增值,同时造林业主(个人、企业)投资利益不受损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国有林场自2018年起,根据《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完善和理顺国有林地内有关耕地及人工造林等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建议〉的通知》(景政发〔2018〕19号)、《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完善和理顺国有林地内人工造林林木权属确认工作〉实施方案》(景政发〔2021〕10号),对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提出了解决措施,具体为:业主在国有林地内插花耕地上种植的人工林,在其确认其种植范围内经营权证记载的面积以外为国有林地的前提下,以合作经营的方式经营管理该林地,从开始投资造林时间起计算,以每亩每年20元的标准收取国有林地租金,合作经营期限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造林业主与国有林场签订《林地合作经营合同》,明确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由国有林场出具《林木权属证明》,以《林木权属证明》依法申请办理林木采伐手续。
五、成本核算的原则和主要内容
(一)成本测算原则
成本调查遵循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原则。
1.合法性原则。计入成本费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相关性原则。计入成本的费用,应与林地经营活动相关,不相关的费用一律不计入成本。
3.合理性原则。影响定价成本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符合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二)林地租赁价格核算内容
本次测算的国有林地租赁建设成本由种苗成本、肥料成本、劳动力成本、其他直接成本、林业企业年正常利润等构成。
通过成本核算计算出合理的年林地租赁价格,并通过与景谷历史林地租赁市场价格相比较,制定出较为合理的年林地租赁价格。
六、成本核定情况
采用市价倒算法测算林地租赁费
本次测算按优势树种桉树为测算标准,根据景谷桉树种植历史数据分析,设定轮伐期为5年。
(一)计算主伐时每亩毛收益
1.亩出材量
景谷桉树年均生长量1.63立方米/亩,本次测算按年生长量计算,五年期蓄积量为1.63×5=8.15立方米/亩,综合出材率为90%,出材率按经济材(≧8厘米)75%出材率计为6.1125立方米/亩,小径材(<8厘米)出材率15%计为1.2225立方米/亩。
2.确定木材单位售价
评估人员对景谷现有原木收购价询价确定原木价格为经济材(≧8厘米)500.00元/立方米,小径材(<8厘米)290.00元/立方米。
3.主伐时每亩毛收益
每亩毛收益=木材出材量×木材单位售价
=6.1125×500.00+1.2225×290.00
=3410.78元/亩
(二)经营管理成本
| 成本类别 |
细分项目 |
金额(元/亩) |
说明 |
| 基础设施 |
道路维修(5000米/千亩) |
35.00 |
推土机挖路7元/米 |
| 种苗与栽种 |
幼苗(110株/亩) |
110.00 |
单价1.1元/株 |
| 栽种人工(炼山、挖穴等) |
400.00 |
保证成活率95% |
|
| 基肥(过磷酸钙+复合肥) |
82.50 |
0.5公斤/株,单价1.5元/公斤 |
|
| 管理成本 |
追肥与抚育(2次/年)计3年 |
690.00 |
抚育人工40元/次,每年2次,共计3年,追肥每年一次,共2年,每次复合肥110kg/亩,追肥人工费40元/亩 |
| 病虫害防治 |
20.00 |
白蚁防治为主5年 |
|
| 采伐运输 |
伐木作业设计费 |
44.01 |
按6元/立方米计算 |
| 砍伐人工 |
733.5 |
按100元/立方米计算 |
|
| 短途运输(10公里以内) |
550.13 |
按1.5元/公里/立方米,50公里计 |
|
| 合计 |
2665.14 |
(三)计算林业企业年正常利润
木材经营利润率参考《企业绩效评价国内标准值(2024)》,取林业营业收入利润率优秀值确定。
| 项目 |
优秀值 |
良好值 |
中等值 |
较低值 |
较差值 |
| 一、盈利回报指标 |
|||||
| 净资产收益率(%) |
5.6 |
2.7 |
0.7 |
-2.6 |
-7.5 |
| 营业收入利润率(%) |
16.3 |
6.5 |
0.6 |
-13.0 |
-19.7 |
| 总资产报酬率(%) |
3.2 |
1.9 |
0.5 |
-0.6 |
-2.8 |
| 盈余现金保障倍数 |
3.1 |
1.2 |
0.1 |
-2.1 |
-4.0 |
| 二、资产运营指标 |
|||||
| 总资产周转率(%) |
0.5 |
0.4 |
0.3 |
0.2 |
0.1 |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16.2 |
8.1 |
2.8 |
1.7 |
0.6 |
| 流动资产周转率(%) |
1.7 |
0.9 |
0.3 |
0.2 |
0.1 |
| 两金站流动资产比重(%) |
7.4 |
16.6 |
37.2 |
50.9 |
60.4 |
| 三、风险防控指标 |
|||||
| 资产负债率(%) |
51.4 |
56.4 |
61.4 |
71.4 |
86.4 |
|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
11.5 |
7.4 |
2.0 |
-4.9 |
-8.8 |
| 带息负债比率(%) |
17.0 |
27.1 |
38.4 |
49.5 |
69.2 |
| 已获利息倍数 |
5.4 |
3.5 |
1.5 |
-0.4 |
-3.4 |
利润率=16.3%
林业企业1个轮伐正常利润=主伐时每亩毛收益×利润率
=3410.78×16.3%
=555.96元/亩
(四)计算林地年租金
1.计算剩余价值(林地)
剩余价值(林地)=主伐时每亩毛收益-经营管理成本-企业1个轮伐期正常利润
=3410.78-2665.14-555.96
=189.68元
2.计算林地年租金
林地年租金=剩余价值(林地)÷轮伐期
=189.68÷5.00
=37.94元/亩/年
七、林地年租金调查结论
(一)每亩成本投入产出测算调查结果
通过市价倒算法测算,以种植桉树为例,一个轮伐期内(5年),测算得出每亩林地的租金应为37.94元/亩/年。
(二)近年景谷林地租赁价格情况
1.*开通会员可解锁*国有林场公开竞拍的云南云景林业开发有限公司4.5万亩“基地外”造林地使用权成交价80元/亩/年。
2.*开通会员可解锁*国有林场公开竞拍股份公司3.4万亩“基地外”造林地使用权成交价115元/亩/年。
3.据调查2024年景谷辖区内集体、个人林地的租赁价格70—100元/亩/年。
通过市场调查,2020年至2024年景谷林地租金价格在70元至115元/亩/年的区间范围。造成地租不同的原因主要受林地所处位置造成的造林成本和运输成本影响。
(三)林地年租金确定
通过市价倒算法测算林地地租为37.94元/亩/年,通过市场租金调查的林地租金在70至115元/亩/年,为有效经营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时为了鼓励种植者林木生产经营的积极性,根据土地属性及前期利用情况,对国有人工商品林租赁分两种类型拟定收费标准:一是种植者无权证,种植在国有林地范围的人工商品林地。该部分林地参照近年来招租情况,以云南云景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基地外国有林地招租为依据,林地租金收取标准定为80元/亩/年;二是种植者持土地承包合同书,但种植范围超出证本面积的人工商品林地,且超出范围权属为国有。为解决林木权属与林地权属之间的矛盾,化解插花在国有林地范围内种植的人工林采伐历史难题,在确保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经平衡各方利益,将收费标准区划为两个阶段:以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合同书记载的面积为准,二轮承包合同书记载的面积范围上种植的林木按非林地政策处理,二轮承包合同书记载的面积范围以外所种植的,明确为国有林地,以租赁的方式经营管理该林地,租赁期从投资种植时间起计算,*开通会员可解锁*以前投资种植且未交过租赁费用的,仍参照《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完善和理顺国有林地内有关耕地及人工造林等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建议〉的通知》(景政发〔2018〕19号)、《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完善和理顺国有林地内人工造林林木权属确认工作〉实施方案》(景政发〔2021〕10号)按照20元/亩/年收取租金,*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按照40元/亩/年标准收取租金。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本次调查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充分考虑正常的合理费用,对不符合进入成本或无相关依据的数据予以剔除。
(二)成本测算的基础数据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国有林场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国有林场负责。
(三)成本监审机构和工作人员与被测算单位无任何利害关系,也与单位相关人员无利害关系。
(四)此成本测算报告只适用于这次制定县国有林地租赁价格定价方案,成本监审机构及业主不得将测算报告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九、生态保护与可持续经营要求
(一)承租人必须签署承诺书,承诺:
1.采伐后补植率≥90%;
2.遵守县级采伐限额指标;
(二)违反上述承诺的,纳入林业信用“黑名单”并解除租赁合同。
十、施行日期与有效期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方案公布后30日内,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按《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向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和普洱市人民政府备案。
附件2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国有林地租赁价格
定价方案成本调查报告
调查单位: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被调查单位: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国有林场
调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前 言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以下简称“景谷县”)是坐落在祖国西南边陲的一块绿色宝地,是国内一类林区县,云南省第二林业大县,森林资源得天独厚,全县国土面积7777平方公里,森林面积855.8万亩,森林覆盖率75.88%,活立木蓄积量6376.6万立方米,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112.51立方米/公顷。按权属统计:有国有森林面积517.16万亩,蓄积3993.51万立方米;集体森林面积338.66万亩,蓄积2383.09万立方米。按起源统计:有天然森林面积618.45万亩,蓄积2967.67万立方米;人工商品用材林237.36万亩,蓄积1025.84万立方米。森林、人工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均居普洱市第一位。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国有林地面积广阔,以思茅松为主要优势树种,兼具生态保护与经济效益双重功能。
为切实加强对国有森林资源的管理,处理国有林内历史遗留的人工造林问题,景谷县委、县政府通过制定实施《完善和理顺国有林地内有关耕地及人工造林等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建议的通知》(景政发〔2018〕19号)《完善和理顺国有林地内人工造林林木权属确认工作实施方案》(景政发〔2021〕10号)方案明确在2021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期间通过“合作经营”方式,解决国有林地内有关耕地、国有林地内人工造林采伐等历史问题,目前因与林农、企业“合作经营”约定日期到期,为持续深化解决国有林地内有关耕地、国有林地内人工造林采伐等历史问题,拟定新一轮的国有林地租赁价格,景谷县林草局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对景谷县国有林场上报的《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国有林地租赁价格定价方案》成本进行调查,并出具成本调查报告。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国有林地租赁价格成本调查报告
一、调查背景与目的
为规范国有林地租赁市场,解决历史遗留权属纠纷,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时衔接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要求,本报告基于成本核算与市场调研,对《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国有林地租赁价格定价方案》成本进行调查。
二、调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8号)、《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国有林场管理办法》、《云南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云南省国有林场管理办法》、《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现代林业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普办发〔2023〕18号)、《中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林业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景办发〔2024〕8号)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基本情况
(一)景谷县国有林场资源概况
林地总面积153.17万亩,森林覆盖率96.96%,活立木蓄积1087.33万立方米。
(二)历史租金政策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国有林场自2018年起,《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完善和理顺国有林地内有关耕地及人工造林等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建议〉的通知》(景政发〔2018〕19号)、《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完善和理顺国有林地内人工造林林木权属确认工作〉实施方案》(景政发〔2021〕10号)对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提出了解决措施,具体措施为:业主在国有林地内插花耕地上种植的人工林,在确认其种植范围内经营权证记载的面积以外为国有林地的前提下,以合作经营的方式经营管理该林地,从开始投资造林时间起计算,以每亩每年20元的标准收取国有林地租金,合作经营期限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造林业主与国有林场签订《林地合作经营合同》,明确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由国有林场出具《林木权属证明》,以《林木权属证明》依法申请办理林木采伐手续。
四、成本测算方法与价格建议
(一)测算原则与方法
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原则,仅计入与林地经营直接相关的成本。
市价倒算法测算(以桉树为例)
| 项目 |
金额(元/亩) |
说明 |
| 主伐毛收益 |
3410.78 |
轮伐期5年,亩出材量8.15m³,综合出材率90%(经济材6.1125m³×500元;小径材1.2225m³×290元) |
| 造林与管护成本 |
2665.14 |
含种苗(110元)、栽种人工(400元)、肥料(82.5元)、追肥与抚育(690元)等 |
| 林业企业合理利润 |
555.96 |
按营收利润率16.3% (参照2024年林业企业优秀值) |
| 林地剩余价值 |
189.68 |
毛收益-成本-利润 (5,619.75-4,506.73-916.02) |
| 理论年租金 |
37.94 |
剩余价值÷轮伐期(189.68÷5) |
(二)市场租金对比
| 类型 |
价格(元/亩/年) |
案例 |
| 国有林地(竞拍) |
80-115 |
2020年云景公司4.5万亩(80元); 2021年股份公司3.4万亩(115元) |
| 集体/个人林地 |
70-100 |
2024年市场调查均价 |
| 理论成本租金 |
37.94 |
桉树轮伐期倒算结果 |
(三)价格建议
本方案基于成本核算与市场均衡原则,采用分类定价机制:
国有林地:80元/亩/年(贴近市场竞争价);
业主持插花在国有林地内耕地证,种植面积超出持证面积的人工林:40元/亩/年(过渡性定价)。
| 林地类型 |
定价(元/亩/年) |
依据 |
| 国有林地 |
80 |
接近市场竞拍底价(80—115元),保障国有资产收益 |
| 插花耕地人工林 |
40 |
高于理论成本(37.94元),但低于市场价,兼顾历史问题化解与经营者积极性 |
五、配套措施建议
(一)强化权属管理
利用GIS技术精准落界,建立权属数据库,消除“一地两证”问题。
(二)衔接可持续经营
租赁合同纳入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要求,明确采伐、补植等生态条款。
(三)动态监管机制
追溯租金收缴与林地使用情况,严惩违规扩垦、欠租行为。
(四)过渡期安排
2024年底合作经营到期后,插花地租金逐步向市场价靠拢,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编制说明:本报告数据由县国有林场提供,经实地审核确认,符合成本监审规范,仅用于本次定价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