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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2025年中国联通宁夏分公司垃圾短信拦截系统研发项目(招标编号:JSZB-2025-19060),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2025年中国联通宁夏分公司垃圾短信拦截系统研发项目。
1.1.1招标内容如下:为实现建设目标,本期项目对垃圾短信拦截系统软件功能进行开发,主要包括为满足集团及反诈治理要求进行的5个大类25个子类功能模块的开发。具体包括:5个大类(监控策略、功能及策略流程、部反诈接口2.0、垃圾短信智能识别处置、不良(诈骗)链接防治)、25个子类(涉诈短消息处置指令内容下发接口、涉诈短消息处置明细上报、涉诈短消息内容上报、短消息基础数据统计数据上报、短消息处置成效统计上报、数据加密方式、被叫黑名单策略、被叫模板策略、主叫名单策略、被叫名单策略、被叫模板组合策略、监测策略流程调整、被叫白名单策略、模糊匹配模式、总策略优先级、垃圾短信智能分类学习训练、垃圾短信智能分类、实时监控治理及告警、智能分类治理策略、垃圾短信分类类型管理、垃圾短信样本管理、主叫白名单管理、不良链接库、不良链接分析、多策略(关键词等)联动拦截治理)开发。
1.1.2项目预算:*开通会员可解锁*元人民币(不含税)。
1.1.3服务地点:宁夏银川市。
1.1.4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提供12个月的免费保修服务。
1.1.5交付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垃圾短信拦截系统功能开发及调测和业务割接上线。
1.1.6框架合同执行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或框架合同执行期内采购订单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上限金额时终止(先到先止)。
1.2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不划分份额。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不含税总价最高投标限价1134000元,同时设置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13500元/人月,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2投标人须承诺可开具符合国家行业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采购订单签订日期为准)承接的1份类似软件开发项目业绩合同。
注:(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标的、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b.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份清晰有效的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日期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否则视为无效发票。
(2)如为框架合同,在满足单项合同要求的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框架合同实际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仅单独提供订单/结算单或不附订单/结算单的框架合同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订单/结算单/发票必须体现和框架合同的关联性,否则不予认可。
(3)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以单项合同/框架合同对应的发票含税金额为准,发票须同步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核验结果截图,不提供视为无效发票。
(4)一份框架合同视为一份业绩。
2.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且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评审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以评审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③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
(6)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7)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
(8)在最近三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9)在最近三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之日)存在与招标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0)列入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或宁夏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且处于禁入期内;
(11)存在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仅指员工个人经商办企业,不包含联通子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联通相关单位招标活动的情形);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 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东路210号联通大厦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2204室
联系人:黄丽影、徐浩童、陈林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huangliying.jszbtx@chinaccs.cn
异议接收人:黄丽影
异议接收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接收邮箱:huangliying.jszbtx@chinaccs.cn
异议接收方式: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站(https://www.cuecp.cn),进入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提交质疑或异议(澄清)问题。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