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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广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采购人)对2026年广东产互合景科盛广场1902-1903单元办公场地租赁项目进行直接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1.1 项目概况:2026年广东产互合景科盛广场1902-1903单元办公场地租赁项目。1.2 采购内容:合景科盛广场1902-1903单元办公场地租赁。2.供应商名称:广州市君兆物业经营有限公司。3.直接采购论证情况:3.1 直接采购的原因:本项目符合《中国联通直接采购实施细则》(三级制度,v2.0)第四条第(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一家。3.2 选择该单位的原因: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一家。4.发布公示的媒体:本次直接采购公示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5.公示时间:自 2026年 6月18日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6.提出异议、举报的渠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示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纳入重点关注供应商或失信名单。7.接受异议的联系单位和联系方式:采购人:联通(广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螺旋大道合景科盛广场A塔电子邮箱:hqs-gysmgt@chinaunicom.cn采购代理机构: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互助路1号项目负责人:王枫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电子邮箱:986256063@qq.com采购人:联通(广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