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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第八中学委托安徽安徽赢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合肥市滨湖高中(暂定名)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写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合肥市滨湖高中(暂定名)项目
建设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嘉陵江路与昌都路交口西南
建设单位:合肥市第八中学
环评单位:安徽赢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合肥市滨湖新区嘉陵江路与昌都路交口西南,总用地面积约141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1.4万m2(其中地上9.88万m2,地下1.52万m2)。主要建设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综合楼、艺术楼、食堂、风雨操场、礼堂等建筑,教学活动项目涵盖化学实验、生物实验。建成后预计办学规模可达3000人。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应做好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的处理、回用、排放工作,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就近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等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禁止施工期废水乱排直排。运营期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保洁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医疗废水经消毒预处理,实验室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废水预处理后一同汇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北涝圩处理厂深度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应落实《合肥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做好施工扬尘抑制工作,排放应满足《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 4811-2024)表1限值要求。运营期食堂油烟经集烟罩收集进入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的主要来源为设备运行噪声,应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措施实施噪声治理。
(四)固体废物做到分质、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处置。项目生活垃圾、实验室一般废物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实验室危险废物应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医疗废物应暂存于医疗废物贮存设施,定期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临时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医疗废物还应满足《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 421-2008)等相关医疗废物管理要求。
(五)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严格落实项目区域分区防渗工程,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职工环境风险意识,落实环境风险控制措施。
(六)规范设置排放口和监测点位。根据《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HJ 1405-2024)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标识。
(七)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环评文件要求认真落实。
(一)查阅方式
如果公众认为有必要索取补充信息或报告表简况,请与环评单位联系。
(二)查阅期限
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日内。
(一)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二)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三)整理公众意见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在报告表中说明对意见的采纳情况。
(四)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后,查阅报告表基本情况,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五)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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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与以下单位联系。
(一)建设单位:合肥市第八中学
联系人:刘宝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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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评单位:安徽赢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自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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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肥市包河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人:胥天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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