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2026年3月16日拟批准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3-17
发布于
宁夏银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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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邮编:75001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银星一井煤矿矿用钢丝绳芯输送带X射线探伤装置

宁夏灵武市马家滩镇

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

报告表

众旺达(宁夏)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拟购置5台KJ581型矿用钢丝绳芯输送带X射线探伤装置,最大管电压为160kV,最大管电流为0.7mA。根据《射线装置分类办法》(环保部公告2017第66号)规定,本项目矿用钢丝绳芯输送带X射线探伤装置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主要环境影响为矿用钢丝绳芯输送带X射线探伤装置探伤作业时对周围环境、工作人员及公众的辐射影响。通过增加防护铅板等设施对X射线探伤装置进行辐射屏蔽;作业现场配备便携式防爆辐射监测仪、对讲机,设置防护栅栏、电离辐射警示标志、防爆声光警示灯、视频监控;操作台和探伤装置附近分别设置紧急停机按钮等设施杜绝对工作人员及公众产生误照射;制定辐射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严格辐射工作日常管理,辐射工作场所划分控制区、监督区,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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