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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项目已经宿发改投资发【2023】2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污水处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污水处理工程
1.2工程地点:项目位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规划绿地、南至上海路、西至世纪大道、北至广州路。
1.3 工程规模:总投资约234万元
1.4 工期:90日历天
1.5质量要求:合格
1.6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不含暂列金额)作为预付款(提供等额预付款担保,形式采用银行保函);完成工程量70%,付至合同内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本次付款扣除已支付的预付款),其中农民工工资按照相关比例每月支付一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并取得排污许可证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付至合同内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5%,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结算价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无息)。注:每次付款前承包人需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投标人业绩: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40万元的医疗污水处理项目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合同(或协议等)、验收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资料的,该业绩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建设单位名称、投标人名称、合同签订时间、量化指标(量化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工程内容等。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起,上述情形不因其之后被撤销或者更正而改变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认定结果。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9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10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招标投标协会行业自律管理信息披露在公示期内的,我公司不接受其投标。
4.11投标人因在参与我公司之前项目投标过程中存在相互串通投标行为已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理,我公司不接受其投标。
4.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文件提供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8:00。
5.2.方式:线上获取,在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公示公告栏”中找到对应公告后自行下载附件。注:报名时投标人将报名资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居民身份证、招标文件领取表等)发至招标人邮箱280959763@qq.com。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00
6.2开标地点:宿迁市建设大厦1102室
6.3投标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期限,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监督电话:84387155(监察审计部) 84387502(招标采购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793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超 *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名称: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府苑小区商住楼A座2座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许静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文件、清单、图纸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