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环保能源(宁海)有限公司1号炉水冷炉墙技改项目材料设备制造(含设计)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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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20
发布于
江苏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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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环保能源(宁海)有限公司1号炉水冷炉墙技改项目材料设备制造(含设计)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6:46信息来源:央企招投标原文链接地址

光大环保能源(宁海)有限公司1号炉水冷炉墙技改项目材料设备制造(含设计)项目变更公告项目名称:光大环保能源(宁海)有限公司1号炉水冷炉墙技改项目材料设备制造(含设计)项目项目编号:HBNYGC-GZ-2025-117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88号中心商务大厦1501-150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黄植*开通会员可解锁*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本次更正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更正事项、内容:一、开标及评标时间变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二、合同范本第四条“合同价款的支付”变更为:1、合同签订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20%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2、乙方将全部合同标的货物运抵现场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为到货款,乙方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3、锅炉点火正常运行10个工作日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运行款;4、启炉后1年内未出现质量问题,支付质保金10%。合同范本第五条“履约保证”变更为:1、乙方应当于本合同签署生效后,向甲方提供并经甲方确认的无条件的、见索即付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该保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该保函签发之日起个月,如果本保函在项目验收合格之日前届满,乙方应提交新的保函,新的保函有效期维修作业验收合格之日)。2、若乙方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履约保函的,则应缴纳金额为合同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自项目验收合格之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有)。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担保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的全部义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中直接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如有不足的,由乙方另行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未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或不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同意甲方可直接从应付合同款中扣除直至扣足为止。其他内容不变。本变更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变更公告为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特此说明。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盖章)*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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