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合区泗安片区高铁大道(安吉县界至318 国道)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0-17
发布于
浙江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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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合区泗安片区高铁大道(安吉县界至318 国道)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4:24信息来源: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原文链接地址

长合区泗安片区高铁大道(安吉县界至318 国道)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合区泗安片区高铁大道(安吉县界至318 国道)新建工程 已由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5-33*开通会员可解锁*-306969),项目业主为浙江长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招标人为浙江长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长兴方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高铁大道安吉县界至 318 国道段,起点位于天子湖与泗安镇界点,起点桩号为K4+164,路线向北延伸,终点至318国道相交处,终点桩号为K8+968,路线全长约4.804km。本项目拟建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兼具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60km/h,路基标准宽度为36m,主线为双向四车道+双侧慢行车道,在行车道外侧配套15m绿化带;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本次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01标段。

第01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上述路段内的路基、路面、涵洞、线外改渠工程、平面交叉、人行道、停靠站、排水、亮化、电气设施、景观绿化(含节点)、交安设施(含红绿灯)等工程的详勘定测、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施工交通组织方案设计与上述工程的施工、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保修期保修和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等。

设计施工总工期:

540日历天(包括设计工期30日历天,自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施工工期510日历天,自监理人签发开工令上载明的日期起算);缺陷责任期:自项目实际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24个月(机电工程、绿化工程除外)。

机电工程试运行期6个月,试运行期满后进行交工验收,机电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实际机电工程交工日期(交工证书颁发之日)起计算18个月。

绿化工程保活期12个月,保活期12个月期满后进行交工验收,绿化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绿化工程交工日期(交工证书颁发之日)起计算12个月;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工作综合评价分值90分及以上;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标段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有符合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并在财务、信誉、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施工任务,且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不少于总工程量的50%。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最新公布的公路行业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联合体投标的,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最新公布的公路行业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作为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除外),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咨询服务单位、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参加投标。

3.8其他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电子版施工图等)。

4.4 未取得CA数字证书可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统一主体库登录”完成注册和ca锁绑定,并及时完善基本信息。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不支持IE浏览器。

技术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上传地址: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jcx.gov.cn/col/col1229713478/index.html)。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予以拒绝。本次招标不需要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为:http://ggzy.zjcx.gov.cn: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点击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长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泗安镇西湖科创园A幢211-1

联系人:林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长兴方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格兰国际广场A座25楼

邮政编码:313100

联系人:王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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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机构:长兴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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